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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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下学校会计工作要点

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下学校会计工作要点

算。 随 着 教 育 事 业 的大 力 发 展 , 学 校 建 设 投 资 项 目繁 多 ,

学 校 基 建 账 登记 不 完 整 、 不 目前 中小学校会计 工作 中存在 的主要 问题 笔 者 在 实 际 工作 中经 常 发 现 , 及时、 不准确 , 建设 资金 支 付业 务 只在 财 务 账 中反 映 , 两
集 中 支付 业 务 系统 使 用 效 率 低 下 。 ( 二) 资 产 管 理存 在 薄 弱 环 节
食 费收 支应 单 独 核算 并定 期 并人 财 务会 计 ‘ 大 ’ , 同时在
会 计 报表 附注 中应 当披露 本 校食 堂 单独 核算 的会 计 报表 。
学 校 固定 资产 管 理 长 期 薄 弱 ,目前 仍 较 混 乱 。 主要 ( 二) 采 用 收付 实 现制 的 同 时 , 部 分 经 济 业 务 应 采 用 表现 在 : 一资产管理职责不清 , 没 有 明确 归 口管 理 部 门 , 权 责 发 生 制
续 不 全 现象 普 遍 存 在 , 账实不符 , 账账不符情况严重 ; 三 计 , 截止 2 0 1 3年底 , 丹 徒 区 教 育 系 统 的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有关 固定 资 产 的会 计 核 算 不及 时 , 甚 至 不 做 账务 处 理 , 比 达 1 2 7 6 8万 元 , 数 额 庞 大 。 因行 政 事业 单 位采 用 收付 实
新 中小 学校 会 计 制 度 下 学校 会 计 工 作 要 点
陈 瑾
2 1 2 0 2 8 ) ( 镇江 市丹徒 区教 育局 江 苏 - 镇江
摘 要 : 本 文 分 析 了 当前 中 小 学校 会 计 工 作 中存 在 的 主 要 问题 , 结合 新制度 要 求 , 指 出 目前 学 校

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一、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小学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经费投入持续增长。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需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中小学校会计核算行为,财政部、教育部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

二、新制度的主要内容1. 适用范围新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参照执行。

2. 会计核算基础新制度继续沿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但在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的核算中,可按照制度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3. 会计要素新制度将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

4. 会计科目新制度对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有增有减、有整合有细化。

例如,增设了“政府补助收入”、“非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5. 会计报表新制度对会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增加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并要求中小学校定期编制财务报表。

6. 新旧制度衔接为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新制度对中小学校执行新制度及衔接工作提出了要求,包括编制科目余额表、设立新账、登记新账余额等。

三、新制度的特点1. 结构总体稳定,内容适当调整。

新制度在保持原有制度结构的基础上,对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需求。

2. 结合具体实际,分类区别对待。

新制度区分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使用的科目,以体现政策规定。

3. 体现事业发展,兼顾行业特点。

新制度强化了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和食堂管理,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筑工程在建期间银行贷款利息实行资本化管理。

四、新制度的意义新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水平,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新制度也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中小学校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会计人员的管理,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小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校会计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校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校财务秩序。

第二章会计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四条会计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

第五条会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 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5. 身体健康,能胜任会计工作。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会计人员职责与权限第七条会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学校财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工作;3. 负责学校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4. 参与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5. 参与学校经济活动的事前审核和事后监督;6.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会计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对学校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2. 对学校财务报表进行编制和审核;3. 对学校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和报告;4. 对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5.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章会计人员考核与晋升第九条学校应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业务水平;2. 工作态度;3. 职业道德;4. 工作绩效。

第十条会计人员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晋升应符合以下条件:1. 工作表现优秀,成绩显著;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通过学校组织的考核。

第五章奖惩与纪律第十二条对表现优秀的会计人员,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或工作失职、渎职的会计人员,学校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会计核算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会计核算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一、前言中小学校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制度的建立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对于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至关重要。

中小学校的财务制度主要包括财务管理体制、资金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内容。

本文将围绕中小学校的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展开介绍。

二、财务管理体制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体制主要包括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管理职责、内部控制等内容。

在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体制中,一般会设立财务部门或相关财务人员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的职责包括编制财务预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日常的资金管理等工作。

同时,中小学校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三、资金管理制度中小学校的资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资金的募集、使用、监督、结余等内容。

在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中,资金的募集主要通过学生的学费、政府的拨款、社会捐赠等途径来实现。

在资金的使用方面,中小学校需要按照预算和规定的用途来合理支出,确保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同时,中小学校还需要建立资金监督和结余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分配。

四、预算管理制度中小学校的预算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年度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内容。

中小学校需要在每年初编制年度预算,明确学校的收支情况和资金运作计划。

在预算执行方面,中小学校需要按照预算计划进行开支,同时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调整。

通过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中小学校可以更好地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五、会计核算制度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制度主要包括会计账簿的建立、会计凭证的填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制等内容。

中小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系统,确保资金流向的清晰和准确。

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制度还需要遵循相关的会计法规和政策,保证会计工作的规范和合法性。

通过会计核算制度的建立,中小学校可以更好地管理资金,及时了解学校的财务状况。

六、结语中小学校的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对于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至关重要。

中小学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

中小学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

中小学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一、前言中小学是我国教育体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它是培养未来社会人才的摇篮,负责为学生提供教育教学服务。

为了保证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规范、透明,中小学需要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

本文就中小学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二、中小学会计制度1.会计基本规范中小学的会计核算遵循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和账簿,记录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学校会计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会计核算的一般程序和方法,做好财务统计工作,及时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

2.资产管理中小学的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和流动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主要是指学校建筑、设备等长期使用的资产,中小学要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要定期进行盘点、验收和评估。

流动资产主要是指学校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等,中小学要建立明细账,进行及时监督和管理。

3.负债管理中小学要及时支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和其他应付款项,并对外借款要谨慎管理,监控负债风险。

学校应建立严格的负债台账,保障负债的及时支付和归还。

4.预算管理中小学应每年制定财务预算计划,合理安排支出和收入,控制财务风险,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预算管理要有计划性、灵活性和及时性,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实现财务收支平衡。

5.内部控制中小学的内部控制包括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两方面,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学校要进行内部审计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

6.会计监督中小学的会计工作要接受监督和审计,要建立健全的会计监督制度和程序,加强会计信息披露,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学校要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会计信息的透明和真实。

7.报表编制中小学应按照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和年度报告,向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公布学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学校的财务活动和财务状况,供相关方参考和评价。

三、中小学财务制度1.收入管理中小学的收入主要包括政府拨款、学费、捐赠、资助等,学校要做好收入的核算、管理和使用。

最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最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最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一、制定依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教育部门有关文件、财政部门文件和学校自身实际需要等。

其中,国家教育部门有关文件主要包括《中小学会计制度管理办法》等,财政部门文件主要包括《会计制度》等。

二、主要内容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了会计账簿的建立和管理、会计账目的核算方法和会计政策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学校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2.预算管理制度:规定了学校预算编制、审核、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工作程序,确保学校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

3.收支管理制度:规定了学校财务收支的管理和控制方法,包括预算审批、采购管理、差旅费用报销、工资福利发放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学校财务运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4.资产管理制度:规定了学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登记、确认、处置等方面的工作程序,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5.财务制度:规定了学校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利用和销毁等方面的事项,确保学校财务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6.财务审计制度:规定了学校财务审计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学校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三、实施效果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实施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学校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操作程序,提高了学校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提升财务透明度: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学校财务信息更加透明,便于各方监管和监督,增加了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增强财务控制能力:制度的实施可以加强对学校财务活动的控制,防范和减少财务风险,确保学校财务安全。

4.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学校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综上所述,最新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通过规范和要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能够有效提升学校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透明度和合规性,从而更好地保障学校财务的安全和有效运作。

依据中小学校执行《政府会计章程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告资料》的衔接规定

依据中小学校执行《政府会计章程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告资料》的衔接规定

,. 附件 2:关于中小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我部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22〕 25 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

目前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财会〔2022〕27 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中小学校1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制度,再也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中小学校执行新制度及《关于中小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 2022 年1月1日起,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份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 1、1本规定所指的中小学校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时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时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规定执行。

附表 2 )。

2.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立 2022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中小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 3 ),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第五部分会计档案一、学校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年度预决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

二、学校应责成财会部门按照《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确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三、学校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会部门负责装订成册并整理立卷,在会计年度终了以后,由本单位财会部门保管。

根据上级规定,也可由财会部门编造移交清册,移交学校或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撤销、合并单位的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给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四、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保管期限是:1.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和年度决算为永久保管;2.月份会计报表的保管期限为5年;3.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的保管期限为15年,现金出纳账、银行存款账的保管期限为25年;4.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账务的学校,应将计算机生成的会计档案资料副本和软盘一并归档。

五、学校的会计人员调离岗位,必须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

1.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账簿、报表、印鉴、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内容。

2.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3.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4.会计主管人员办理移交时,除编制交接清册外,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

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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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
整的财务报表。中小学校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
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
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中小学校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
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
3
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九、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3月31日财政
部印发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4号)
同时废止。

第二部分
序号
一、资产类

2
3
4
5
1001
1002
1011
1101
1201
120101
120102
6
7

9
10
11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新)
———————————————————————————————— 作者:
———————————————————————————————— 日期:

附件: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总说明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
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七、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中小学校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本校食堂单独核算的会计报表。
(二)中小学校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中小学校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科
目核算。
二、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
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
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
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
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三)因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借出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金
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
时,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
12
13
二、负债类
14
15
16
2001
2101
2102
1212
1215
1301
1401
1501
1511
1601
1701
科目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科目名称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短期投资

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存货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待处置资产损溢
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校)。其他社
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
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中小学校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
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40
41
42
43
44
3401
3402
3403
3404
非财政补助结转
事业结余
经营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4001
4002
4101
4201
4301
4401
4501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5001
5101
5201
5301
5401
事业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经营支出
其他支出


说明:带有“△”上标的会计科目为中小学校非义务教育阶段使用的会计科目,义务教育
阶段不得使用。兼有义务教育阶段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可以设置标有“△”
的会计科目,但仅能适用于本校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有关业务。
7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的库存现金。
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使用的会计科目可以不设置。在不影响账务处
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
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
2
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中小学校不得打乱重
编。
(三)中小学校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

短期借款
应缴税费

应缴国库款
5
17
18
19
20
21
22
23
三、净资产类
24
25
2103
2201
2302
2305
2401
2402
2501
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代管款项
3001
3101
310101
310102
310103
310104
事表编制说明
1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中小
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
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专用基金
修购基金


26
3201
320101
320102
320103
320109
职工福利基金
奖助学基金
其他专用基金
财政补助结转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
6
27
3301
330101
330102
28
3302
29
30
31
32
四、收入类
33
34
35
36
37
38
39
五、支出类
中小学校食堂实行单独核算,同时适用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中小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
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中小学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六、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报送及时。
(五)中小学校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
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八、中小学校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
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
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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