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常规

合集下载

小学生儿童营养性疾病及常见疾病登记表

小学生儿童营养性疾病及常见疾病登记表
4
蛋白质缺乏症
发育迟缓、免疫力下降
保证摄入足够的蛋白质食物,如肉类、豆类、奶类
二、常见疾病
序号
疾病名称
症状
预防措施
1
流感
发热、咳嗽、喉咙痛、乏力
定期做流感疫苗接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
哮喘
呼吸困难、咳嗽、胸闷
避免接触过敏原,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定期做哮喘用药和预防接种
3
扁桃体炎
咽部疼痛、发热、咳嗽、咳痰
保持口腔卫生,避免与患者过密接触,加强体育锻炼和免疫力提升
4
腹泻
腹痛、腹泻、恶心、呕吐
保持饮食卫生,勤洗手,避免生冷食物,及时补充水分、盐分和电解质
小学生儿童营养性疾病及常见疾病登记表
一、营养性疾病

缺铁性贫血
疲劳、乏力、头晕、容易疲倦
保证摄入足够的铁质食物,增加维生素C的摄入
2
维生素D缺乏症
骨骼发育迟缓、易骨折
阳光暴露、补充富含维生素D的食物或维生素D补充剂
3
钙质缺乏症
骨骼发育不良、易骨折
增加摄入富含钙质的食物,如奶类、鱼虾类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一、目的通过健康教育、喂养指导和药物治疗等干预措施,对患有营养性疾病的儿童进行管理,及时矫正其营养偏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二、管理对象辖区内0~6岁(7岁以下)健康检查筛查出的患营养性疾病的儿童。

三、管理内容(一)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1.评估及分类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年龄、身长(身高)/年龄和体重/身长(身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和分类,测量值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为低体重、生长迟缓和消瘦。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评估及分类指标测量值标准差法评价体重/年龄M-3SD~M-2SD中度低体重﹤M-3SD重度低体重身长(身高)/年龄M-3SD~M-2SD中度生长迟缓﹤M-3SD重度生长迟缓体重/身长(身高)M-3SD~M-2SD中度消瘦﹤M-3SD重度消瘦2.查找病因(1)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或小于胎龄儿。

(2)喂养不当,如乳类摄入量不足、未适时或适当地进行食物转换、偏食和挑食等。

(3)反复呼吸道感染和腹泻,消化道畸形,内分泌、遗传代谢性疾病及影响生长发育的其他慢性疾病。

3.干预(1)喂养指导进行喂养咨询和膳食调查分析,根据病因、评估分类和膳食分析结果,指导家长为儿童提供满足其恢复正常生长需要的膳食,使能量摄入逐渐达到推荐摄入量(RNI)的85%以上,蛋白质和矿物质、维生素摄入达到RNI的80%以上。

(2)管理1)随访:每月进行营养监测、生长发育评估和指导,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2)转诊: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2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营养改善3~6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良者,需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

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出院后及时纳入专案管理,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的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营养性疾病的预防与管理

营养性疾病的预防与管理

缺铁性贫血
评估 6月龄-6岁小儿血红蛋白(Hb)低于110g/L为贫血。 Hb值90-109g/L为轻度贫血。 Hb值60-89g/L为中度贫血。 Hb值<60g/L为重度贫血。 由于海拔高度对Hb值的影响,海拔每升高1000m,Hb上升约4%
同时外周血红细胞呈小细胞低色素性改变:平均红细胞容积 (MCV)<80fl,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MCH)<27pg,平均红细 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310g/L。
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评估
佝偻病临床表现包括非特异性症状、骨骼特征性改变和其他系统改变。佝偻病活动期分为早期、激期、恢复 期和后遗症期。1.早期 : 多见于6个月以内(特别是3个月以内)婴儿。可有多汗、枕秃、易激惹、夜惊等非 特异性神经精神症状。此期常无骨骼病变。血钙、血磷正常或稍低,碱性磷酸酶(AKP)正常或稍高,血25(OH) D降低。骨X线片长骨干髓端无异常或见临时钙化带模糊变薄、干髓端稍增宽。2.激期 : 骨骼体征:<6 个月婴儿,可见颅骨软化体征(乒乓感);>6个月婴儿,可见方颅、手(足)镯、肋串珠、肋软骨沟、鸡胸、0型 腿、X形腿等体征。血钙正常低值或降低,血磷明显下降,AKP增高。血25-(OH) D,1,25-(OH)2D显著降低。 骨X线片长骨干髓端增宽,临时钙化带消失,呈毛刷状或杯口状,骨髓软骨盘加宽>2 mm。3.恢复期 :早期或 活动期患儿经日光照射或治疗后症状消失,体征逐渐减轻或消失。血钙、血磷,AKP,25-(O H)D ,1,25(OH)2D逐渐恢复正常。骨X线片长骨干端临时钙化带重现、增宽、密度增加,骨骼软骨盘<2 mm。4. 后遗症 期:多见于3岁以后的儿童,因婴幼儿期严重佝偻病,可遗留不同程度的骨骼畸形。一般无临床症状,血生化 检查正常。

营养性疾病管理规范_1

营养性疾病管理规范_1
(2)管理 1)随访:
每月进行营养监测、生长发育评估和指导,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2)转诊:
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2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营养改善3~6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良者,需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
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出院后及时纳入专案管理,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的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3)结案:
一般情况好,体重/年龄或身长(身高)/年龄或体重/身长(身高)M-2SD即可结案。
4.预防 (1)指导早产/低出生体重儿采用特殊喂养方法,定期评估,积极治疗可矫治的严重先天畸形。
(2)及时分析病史,询问儿童生长发育不良的原因,针对原因进行个体化指导;对存在喂养或进食行为问题的儿童,指导家长合理喂养和行为矫治,使儿童体格生长恢复正常速度。
(3)对于反复患消化道、呼吸道感染及影响生长发育的慢性疾病儿童应及时治疗。
(二)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1.评估及分度 (1)评估指标 1)血红蛋白(Hb)降低:
6月龄~6岁110g/L。
由于海拔高度对Hb值的影响,海拔每升高1000米,Hb上升约4%。
2)外周血红细胞呈小细胞低色素性改变:
平均红细胞容积(MCV)<80fl,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MCH)<27pg,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310g/L。
(2)喂养不当,如乳类摄入量不足、未适时或适当地进行食物转换、偏食和挑食等。
(3)反复呼吸道感染和腹泻,消化道畸形,内分泌、遗传代谢性疾病及影响生长发育的其他慢性疾病。
3.干预 (1)喂养指导进行喂养咨询和膳食调查分析,根据病因、评估分类和膳食分析结果,指导家长为儿童提供满足其恢复正常生长需要的膳食,使能量摄入逐渐达到推荐摄入量(RNI)的85%以上,蛋白质和矿物质、维生素摄入达到RNI的80%以上。

医院儿童常见病管理制度

医院儿童常见病管理制度

医院儿童常见病管理制度
一、婴幼儿常见的呼吸道、消化道疾病及佝偻病、营养不良、营养性疾病等,应列为多发病的防治内容。

对反复呼吸道感染、佝偻病、营养不良、贫血等患儿作为体弱儿,建立专门档案,加强管理。

二、工作人员对体弱儿的生活、保健、营养、护理及治疗等要全面关心负责,如增加体检次数,给予药物治疗,进行跟踪服务,直至患儿完全纠正为止,方能转入常规管理。

三、针对其不同的病种和病情,向家长宣传保健护理知识,要求家长配合,并主动反映儿童在家情况。

营养相关性疾病儿童管理方案

营养相关性疾病儿童管理方案

营养相关性疾病儿童管理方案一、背景儿童营养相关性疾病是指由于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引起的儿童健康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儿童营养相关性疾病已成为全球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

我国儿童营养相关性疾病的发生率也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儿童营养相关性疾病,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制定一套科学、系统的管理方案至关重要。

二、管理目标1. 降低儿童营养不良和营养过剩的发生率。

2. 提高儿童营养相关性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水平。

3. 增强家长和教师对儿童营养健康的关注和认识。

4. 建立完善的儿童营养监测和评估体系。

三、管理对象辖区内0-18岁儿童,重点关注以下几类儿童:1. 营养不良儿童:包括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微量营养素缺乏等。

2. 营养过剩儿童:包括肥胖、超重等。

3. 有特殊营养需求的儿童:如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慢性疾病患儿等。

四、管理内容1. 健康教育:通过多种途径普及儿童营养健康知识,提高家长和教师对儿童营养问题的关注和认识。

2. 喂养指导:针对不同年龄段儿童的营养需求,为家长提供科学的喂养指导,纠正不良的喂养习惯。

3. 营养监测:定期对儿童进行营养监测,评估儿童营养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营养问题。

4. 营养干预:对营养不良和营养过剩的儿童进行个体化营养干预,提供合理的膳食结构和营养补充。

5. 转诊与会诊:对重度营养不良、复杂性营养问题或需要专业治疗的儿童,及时转诊至医疗机构进行会诊和治疗。

6. 跟踪随访:对营养干预的儿童进行定期跟踪随访,评估干预效果,调整干预措施。

7. 家庭和学校合作:加强与家庭和学校的合作,共同关注和促进儿童营养健康。

五、组织实施1. 成立儿童营养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儿童营养相关工作。

2. 建立儿童营养管理专业队伍,包括营养师、医生、护士等,负责儿童营养监测、评估和干预工作。

3. 制定儿童营养管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儿童营养性疾病预防与处理健康宣教

儿童营养性疾病预防与处理健康宣教
制定合理膳食计划
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 身体状况等因素,制定合 理的膳食计划,确保孩子
获得全面均衡的营养。
培养良好饮食习惯
鼓励孩子多吃蔬菜水果、 全谷类食物,适量摄入蛋 白质食物,控制糖分和脂
肪摄入量。
关注孩子生长状况
定期监测孩子的身高、体 重等指标,及时发现生长 迟缓、营养不良等问题,
并采取措施加以改善。
加强家校互动
关注重点人群
定期开展家长座谈会、健康讲座等活动, 加强家校之间的沟通与互动,共同推动儿 童营养性疾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针对贫困地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制 定有针对性的宣教策略和措施,提高他们 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谢谢您的聆听
THANKS
04
处理方法与技巧
家庭护理要点
均衡饮食
确保孩子获得全面均衡的营养,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 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鼓励孩子多食用新鲜水果、蔬 菜、全谷类食物和优质蛋白质来源。
规律作息
建立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度的运动,有 助于孩子的生长发育和免疫力提升。
注意卫生
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不随便摸脸、不随 地吐痰等。保持家庭环境的清洁和通风。
发病原因及危险因素
发病原因
儿童营养性疾病的发病原因主要 包括摄入不足、吸收不良、代谢 障碍和需要量增加等。
危险因素
导致儿童营养性疾病的危险因素 包括不合理的饮食习惯、偏食或 挑食、消化系统疾病、慢性疾病 消耗等。
临床表现与诊断方法
临床表现
儿童营养性疾病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包括生长发育迟缓、 消瘦或肥胖、面色苍白或萎黄、毛发稀疏或脱落、皮下脂肪 减少或堆积等。此外,还可出现维生素缺乏症特有的症状, 如夜盲症、口角炎、佝偻病等。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一、目的通过健康教育、喂养指导和药物治疗等干预措施,对患有营养性疾病的儿童进行管理,及时矫正其营养偏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二、管理对象辖区内0~6岁(7岁以下)健康检查筛查出的患营养性疾病的儿童。

三、管理内容(一)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1.评估及分类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年龄、身长(身高)/年龄和体重/身长(身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和分类,测量值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为低体重、生长迟缓和消瘦。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评估及分类指标测量值标准差法评价体重/年龄M-3SD~M-2SD 中度低体重﹤M-3SD 重度低体重身长(身高)/年龄M-3SD~M-2SD 中度生长迟缓﹤M-3SD 重度生长迟缓体重/身长(身高)M-3SD~M-2SD 中度消瘦﹤M-3SD 重度消瘦2.查找病因(1)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或小于胎龄儿。

(2)喂养不当,如乳类摄入量不足、未适时或适当地进行食物转换、偏食和挑食等。

(3)反复呼吸道感染和腹泻,消化道畸形,内分泌、遗传代谢性疾病及影响生长发育的其他慢性疾病。

3.干预(1)喂养指导进行喂养咨询和膳食调查分析,根据病因、评估分类和膳食分析结果,指导家长为儿童提供满足其恢复正常生长需要的膳食,使能量摄入逐渐达到推荐摄入量(RNI)的85%以上,蛋白质和矿物质、维生素摄入达到RNI的80%以上。

(2)管理1)随访:每月进行营养监测、生长发育评估和指导,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2)转诊: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2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营养改善3~6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良者,需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

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出院后及时纳入专案管理,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的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3)结案:一般情况好,体重/年龄或身长(身高)/年龄或体重/身长(身高)≥M-2SD即可结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常规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超重及肥胖。

一、管理对象辖区内0~6岁(7岁以下)健康检查筛查出的患营养性疾病的儿童。

二、管理内容(一)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1.评估及分类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年龄、身长(身高)/年龄和体重/身长(身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和分类,测量值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为低体重、生长迟缓和消瘦。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评估及分类指标测量值标准差法评价体重/年龄M-3SD~M-2SD 中度低体重﹤M-3SD 重度低体重身长(身高)/年龄M-3SD~M-2SD 中度生长迟缓﹤M-3SD 重度生长迟缓体重/身长(身高)M-3SD~M-2SD 中度消瘦﹤M-3SD 重度消瘦2.管理1)随访:每月进行营养监测、生长发育评估和指导,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2)转诊:中重度营养不良儿童需及时转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专案管理。

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2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营养改善3~6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良者,需及时转市级或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

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的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3)结案:一般情况好,体重/年龄或身长(身高)/年龄或体重/身长(身高)≥M-2SD即可结案。

(二)营养性缺铁性贫血1.评估及分度(1)评估指标1)血红蛋白(Hb)降低:6月龄~6岁 110 g/L。

2)外周血红细胞呈小细胞低色素性改变:平均红细胞容积(MCV) <80 fl,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MCH)<27 pg,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310 g/L。

(2)贫血程度判断:Hb值90~109g/L为轻度,60~89 g/L为中度,<60 g/L 为重度。

2.管理1)随访:轻度贫血儿童补充铁剂后2~4周复查Hb,观察疗效。

2)转诊:中重度贫血儿童需及时转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专案管理。

重度贫血儿童,中度贫血儿童经铁剂正规治疗1个月后无改善或进行性加重者,应及时转市级或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会诊或治疗。

3)结案:治疗满疗程后Hb值达正常即可结案。

(三)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1.评估与分期(1)早期:多见于6月龄内,特别是3月龄内的婴儿。

可有多汗、易激惹、夜惊等非特异性神经精神症状,此期常无骨骼病变。

血钙、血磷正常或稍低,碱性磷酸酶(AKP)正常或稍高,血25-(OH)D降低。

骨X线片无异常或长骨干骺端临时钙化带模糊。

(2)活动期:小于6月龄婴儿可有颅骨软化;大于6月龄婴儿可见方颅、手(足)镯、肋骨串珠、肋软骨沟、鸡胸、O型腿、X形腿等。

血钙正常低值或降低,血磷明显下降,血AKP增高,血25-(OH)D显著降低。

骨X线片长骨干骺端临时钙化带消失,干骺端增宽,呈毛刷状或杯口状,骨骺软骨盘加宽>2 mm。

(3)恢复期:早期或活动期患儿可经日光照射或治疗后逐渐减轻或消失。

血钙、血磷、AKP、25-(OH)D逐渐恢复正常。

骨X线片长骨干骺端临时钙化带重现、增宽、密度增加,骨骺软骨盘<2 mm。

(4)后遗症期:严重佝偻病治愈后遗留不同程度的骨骼畸形。

2.管理1)随访:活动期佝偻病每月复查1次,恢复期佝偻病2个月复查1次,至痊愈。

2)转诊:乡镇、街道妇幼保健机构对疑似活动期佝偻病的儿童需及时转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进一步确诊,对确诊为活动期佝偻病的儿童由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专案管理,经治疗进入恢复期后由乡镇、街道妇幼保健机构进行随访管理。

若活动期佝偻病经VitD治疗1个月后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无改善,应考虑其他非VitD缺乏性佝偻病(如肾性骨营养障碍、肾小管性酸中毒、低血磷抗VitD性佝偻病、范可尼综合征)、内分泌、骨代谢性疾病(如甲状腺功能减低、软骨发育不全、黏多糖病)等,应转市级或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明确诊断。

3)结案:活动期佝偻病症状消失1~3个月,体征减轻或恢复正常后观察 2~3个月无变化者,即可结案。

(四)超重/肥胖1. 评估与分度(1)超重:体重/身长(身高)≥M+1SD。

(2)肥胖:体重/身长(身高)≥M+2SD。

2. 管理对筛查出的肥胖儿童采用体重/身长(身高)曲线图或BMI曲线图进行生长监测。

每月监测体重,酌情进行相关辅助检查。

对怀疑有病理性因素、存在合并症或经过干预肥胖程度持续增加的肥胖儿童,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一步诊治。

三、管理方法(1)登记管理对低体重、生长迟缓、消瘦、肥胖、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及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干预,记录转归。

(2)专案管理对中重度营养不良,中重度营养性缺铁性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儿童应建专案进行管理。

(3)会诊与转诊乡镇、街道妇幼保健机构对筛查出的中重度营养不良、中重度营养性缺铁性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儿童,及时填写“绍兴市儿童营养性疾病转诊单”,转诊单分为三联,其中第一联做存根保存,第二联由家长携带到转诊单位。

上级医疗机构对转诊来的儿童要做好接诊登记,作进一步的检查和确诊,就诊时医生留下转诊单第二联,将结果和处理意见记录于“绍兴市儿童营养性疾病回执单”(第三联),反馈给乡镇、街道妇幼保健机构。

乡镇、街道妇幼保健机构应将“回执单”贴于“转诊单”的存根上,若转出15天后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与上级门诊负责人和儿童家长联系,督促家长带孩子到上级门诊进一步检查。

四、考核指标(一)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专案管理率=(辖区内中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专案管理人数/辖区内中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人数)×100%(二)营养性缺铁性贫血1.轻度贫血儿童登记管理率=(辖区内轻度贫血儿童登记管理人数/辖区内轻度贫血儿童人数)×100%2.中重度贫血儿童专案管理率=(辖区内中重度贫血儿童专案管理人数/辖区内中重度贫血儿童人数)×100%(三)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活动期佝偻病儿童专案管理率=(辖区内活动期佝偻病儿童专案管理人数/辖区内活动期佝偻病儿童人数)×100%(四)肥胖0~6岁肥胖儿童登记管理率=(辖区内0~6岁肥胖儿童登记管理人数/辖区内0~6岁肥胖儿童人数)×100%绍兴市高危儿管理常规高危儿是指在胎儿期、分娩期、新生儿期和婴幼儿期存在对生长发育(尤其是大脑发育)和机体发育有高度危险因素的儿童。

为更好地对高危儿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使高危儿能在行为发育上得到改善并赶上正常儿童,促进他们的身心发育,制订本常规。

一、高危儿的诊断及分类(一)诊断1.早产儿(胎龄<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2500克)。

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3.高胆红素血症。

4.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性代谢性疾病。

6.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二)分类1.Ⅰ类高危儿(1)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2)高胆红素血症。

(3)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4)早产儿(36周≤胎龄<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2000克≤出生体重<2500克)。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性代谢性疾病。

2.Ⅱ类高危儿(1)早产儿(32周≤胎龄<36周)或低出生体重儿(1500克≤出生体重<2000克)。

(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3.Ⅲ类高危儿早产儿(胎龄<32周)或极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1500克)。

二、高危儿管理程序(一)登记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儿保医生在新生儿访视及婴幼儿健康管理期间应认真对照标准,筛查出高危儿并认真登记,加强管理。

(二)分类管理Ⅰ类高危儿管理:由乡镇、街道妇幼保健机构筛查后进行管理。

Ⅱ类高危儿管理:由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专案管理,乡镇、街道妇幼保健机构筛查后填写“绍兴市高危儿转诊单”,转诊单分为三联,其中第一联做存根保存,第二联由家长携带到上一级妇幼保健机构。

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对转诊来的儿童要做好接诊登记,作进一步的检查,就诊时医生留下转诊单第二联,将结果和处理意见记录于“绍兴市高危儿回执单”(第三联),反馈给乡镇、街道妇幼保健机构。

Ⅲ类高危儿管理:由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乡镇、街道妇幼保健机构筛查后转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专案管理。

(转诊单同前)三、高危儿随访1.6个月内每个月检查一次;2.6个月后每2-3个月检查一次;3.12个月后每3个月检查一次;4.视发育情况可适当增减检查次数。

四、结案Ⅰ类高危儿随访至6个月生长发育无异常表现的可结案转正常儿童系统管理。

Ⅱ类高危儿出生后6个月进行一次发育评估,对不伴有体格、神经精神、运动等发育异常的高危儿,按高危儿系管至12个月后转乡镇、街道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正常儿童系统管理,对伴有体格、神经精神、运动等发育异常的高危儿,转诊至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进一步就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会诊意见做好追踪随访管理工作。

Ⅲ类高危儿出生后6个月、12个月各进行一次发育评估,对不伴有体格、神经精神、运动等发育异常的高危儿,反馈给乡镇、街道妇幼保健机构转为正常儿童进行系统管理随访观察,对确诊需要进行早期干预的高危儿轻者在门诊进行干预治疗,重者转康复专科或同等级以上专科、综合医院进行早期干预,同时定期随访。

在随访管理中如发现有附表中异常临床表现者应及时转县/市级医疗机构进行发育评估。

附:各种影响脑发育的高危因素可以通过不同途径,造成脑结构或脑功能异常,婴幼儿在不同程度上表现出中枢性发育落后,肌张力和姿势异常及感知觉障碍等症状体征。

有下列临床表现的应转至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高危儿门诊进行发育评估:(一)中枢性运动功能障碍(1)下列表现提示有大运动功能障碍2个月:不能短暂竖头。

3-4个月:仰卧位拉起时头明显后垂。

4-5月:俯卧位不能支撑,胸部不离床面。

6-7个月:不能从俯卧位翻身。

9个月:不能从仰卧位翻身。

10个月:不能独坐。

12个月:不能扶站,扶走。

(2)下列表现提示有精细运动功能障碍3个月:手不能达到躯干中线,不能将手放到口中。

4个月:紧握拳,拇指紧贴手掌。

5-6个月:不能伸手抓玩具。

7-9个月:不能两手抓两物。

10-12个月:不会用拇示指对向夹取小丸。

(二)肌张力异常:肌张力增高、降低、紊乱(三)姿势异常常见的有头背屈、头低臀高位、紧握拳、拇指内收、上肢硬性后伸、上肢内收内旋、两下肢硬性伸直和交叉、角弓反张、扭转痉挛等(四)异常神经反射常见的有踝阵挛、腱反射亢进或消失、原始反射延迟或消失后有重新出现、视听反应异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