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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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部个人计划(通用4篇)

就业服务部个人计划(通用4篇)

就业服务部个人计划(通用4篇)就业服务部个人计划篇1就业服务部:就业服务部是为促进就业,更好的为广大师生服务而开设的部门,为了更好的提高职师院的就业率,扩大职师院的影响力,就业服务部室毕业生与院团委老师沟通交流的桥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的部门。

一,部门宗旨:服务同学,乐于奉献,提升自我,提高我院就业率。

二,部门内部设置及分工:1,就业服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干事十名。

2,部长职责:配合院团委老师的工作,以及部门日常工作的安排,成为干事与院团委老师沟通的桥梁。

副部职责:负责文件的处理,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召开的……直接协助部长与老师做好本部门的工作。

3.,干事职责:我部于10月19号,经过个人申请,面试以及审核成为就业服务部干事。

部门干事负责组织参与部门日常工作以及部门活动,并要求积极提出具有建设性合理意义的建议。

4.部门1,招聘会:负责与招聘会相关的一切事情,将招聘会举办的非常圆满!2,就业信息的搜集与宣传,真诚的为毕业生服务,为他们提供有利的信息。

3,讲座:定期的为毕业班的同学举办关于就业方面的讲座。

4,活动的计划:活动前有有计划,活动中有图片,活动后有总结。

就业服务部全体成员将竭尽全力为同学服务,内部互相协调,提高团队工作能力,严格按照原则办事,确保计划圆满成功!以上是对部门预定的计划和工作计划,但是我感到很惭愧,这学期感觉自己没什么成就,与自己制定的计划相差挺大的,做的事情很细小。

以下是我自从当就业服务部部长以来做的事情:一·处理--届毕业班的就业文件(就业推荐表,职业测评,就业……),而且每份文件都是收收发发好几次,需要不断地修改,非常完美的上交至陈木森老师处。

(期间开了几次毕业班班长书记会议)二·11月10号校大礼堂郭为民同志举办了一场讲座,由我部负责派90个同学去听讲座,并且负责点名。

三·配合陈木森老师组织了院多场招聘会招聘单位如下:(略)四·11月27号的校招聘会,我主要陪同陈木森老师照看现场,满足招聘单位的相关需要,并且负责拍照片D:\招聘会相关照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4.22•【字号】鲁教师字〔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4号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统一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鲁教师发〔2013〕1号),现将201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认定范围2015年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

(二)2012-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员。

师范类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三)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并参加2015年山东省组织的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员。

二、认定条件(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

(二)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条件,按鲁教师发〔2013〕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函〔2010〕4号)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实际,经研究,对《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鲁教师发〔2013〕1号)部分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增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次数自2016年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年举办2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次,考试时间以国家公布的时间为准。

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报考。

二、将师范类毕业生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范围符合以下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参加相应类型的教师资格考试:(一)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6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二)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7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

毕业超过3年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按教育部规定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简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程序为方便考生报考,自2016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环节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面试和资格认定时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级认定机构不予认定。

2015年厦门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5年厦门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5年厦门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福建中公】温馨提示:2015年福建省教师招聘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2015年福建教师招聘考试面试时间是在5月-6月之间。

2015年福建省教师招聘考试相关考试资讯以及备考指导请登录福建中公教师考试官网查看!2015年厦门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你可以直接点击(/html/2014/ggxx_1224/6423.html)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厦门实际,现将2015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办法予以公布。

一、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和中职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硕士研究生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专业中选报一个。

硕士研究生应同时具备相应硕士学位。

4.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5年3月30日(含3月30日,下同)报名前取得。

2015届毕业生若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1)应提供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2015年3月30日前取得,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暂不要求)(2)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报考普通中学和中职岗位、幼儿园岗位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小学学科应在本文所附的学科专业范围内(详见附件8)。

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的暂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

5.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1)现役军人;(2)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关于做好我校2006年高校专业技术资格

关于做好我校2006年高校专业技术资格

关于做好我校2006年高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高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高科[2006]8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06年度高校专业技术资格(中、高级)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合格学历。

1971年前毕业的,合格学历为本科;1971年以后毕业的大学毕业生(含大学普通班毕业生),必须经过进修,确认已掌握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四至六门以上),可视为学历合格。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晋升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所学专业与毕业前后从事的专业对口(含相近、交叉);担任低一档专业技术职务的累计年限超过规定任职年限。

其中毕业后的年限,必须超过上述规定任职的一半。

(二)任职年限1、中级(含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获得硕士学位,工作三年(少数曾从事相近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后又进学校就读硕士的,获得学位前后的年限可以相加,但获得学位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必须有一年见习期,获得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必须满一年以上。

);本科毕业,任助理级四年以上;大专毕业(仅指实验系列),任助理级四年以上。

2、副高级(含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获得博士学位后,任中级二年以上;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任中级五年以上。

3、正高级(含教授、研究员)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任副高级五年以上。

任职年限未达到申报职务要求或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须破格晋升。

一般不搞越级申报和双破格晋升,任职年限破格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岗位培训要求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后入学毕业(含助教进修班、研究生主干课程结业)的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教师),1998年及以后新上岗的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必须参加高校教师的岗位培训。

岗位培训(教育理论)的合格成绩作为转正、定级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四)、外语要求(详见《宁波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浙人专[2004]237号文件的通知》)(甬人专〔2004〕100号)(五)、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详见《关于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甬人专〔2006〕39号)(六)、论文、论著和科研成果要求此三项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

玉溪师范学院教师资格证通知

玉溪师范学院教师资格证通知

关于玉溪师范学院2014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网络报名及报送材料的通知各学院:根据玉溪市教育局玉教人【2014】11号《关于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网络申请及信息确认1、2014年4月16日—3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窗口,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络报名;2、于5月5日—12日到本学院辅导员处进行个人申报信息确认。

二、申请人提供材料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直接从网上打印后制成A3双面);2.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一份(A4),若身份证遗失的,请到相关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3.学业成绩单;4.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A4),证明一律无效;5.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非师范专业);6. 教育教学能力(1)师范类:教育教学能力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A4)(2)非师范类: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单原件(由学工部装档)7. 《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一份(由学工部装档);8. 除以上相关表格内粘贴相应尺寸照片外,另上交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以班为单位上交(用信封装好);9.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一份(A4),各学院填写盖章;以上材料(2)—(6)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均需各学院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并加盖各学院公章。

三、报送及审查材料时间学院名称时间音乐学院5月5日上午8:00—10:00商学院5月5日上午10:00—11:30文学院5月5日下午高职学院5月6日上午8:00—9:20美术学院5月6日上午9:30—11:30理学院5月7日上午政法学院5月8日上午8:00—9:40体育学院5月8日上午10:00—11:30资环学院5月9日上午外语学院5月12日上午教育学院5月13日上午8:00—10:00 信息工程学院5月13日上午10:00—11:30 以上安排若有变动,以变更时间为准。

教师资格证认定说明

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要求和事项说明点击数:89 【字体:小大】【收藏】【打印文章】一、申请教师资格的条件教师资格条件分为共同条件和各种教师资格特有的条件两部分。

共同条件: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特定条件:《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同的教师资格规定了六个方面的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要求(3)身体条件(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专业技术要求(5)普通话水平要求(6)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

1.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师可以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幼师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高中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含函授、自考、电大、远程等国民教育系列)及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测试,且须合格。

3.体格检查合格。

4.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6.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有与申请资格种类层次相一致的《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合格证》,或参加“国考”的人员须具有《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受理范围平湖市教育局受理:1.具有平湖户籍或平湖工作且人事关系在平湖的申请人(提供有效证明)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种类。

申请认定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由嘉兴市教育局受理,具体时间与要求,请登录嘉兴教育网,查看嘉兴教育人事栏“最新公告”。

三、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平湖市户籍的申请人员需递交本人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非平湖籍的申请人员需递交在平湖工作的人事关系证明书(证明书须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平湖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咸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咸阳师范学院教务处教务〔2012〕 16 号关于做好2012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院系:根据咸阳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一、网报安排1.网报时间:2012年5月29日上午8点—2012年6月4日下午17点2.网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3.网报入口:点击网页右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根据提示一步一步操作。

4.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6月6日—2012年6月13日,确认地点我校一号教学楼108室。

确认时需带本人普通话考试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

5.注意事项:我校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咸阳市教育局,初中以下认定机构为渭城区教育局。

所有学科现场确认点均为咸阳师范学院。

申请学生应按照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近学科申报,选择所学专业时应确保与标准专业名称一致,我校应届毕业专业标准名称见附件1。

申报信息应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体检安排1.体检地点:咸阳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联盟三路与惠民巷交汇丁字路口西侧(23路直达)。

2.体检时间:2012年6月1日—2012年6月13日。

3.体检费用:130元/人,各院系以班为单位收齐后交体检中心。

4.体检安排:各院系负责同志在教务科领取体检表后发给学生。

学生以班为单位每天早8点在实验楼前集中前往。

具体安排见下表。

三、申请认定材料准备材料准备应严格按照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证件装订册目录中的要求准备。

学历证书复印件、《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学能力测试表》我校学生暂时不用准备。

其他表格各院系在教务科领取后认真组织学生填写。

按照学生真实成绩填写。

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见附件2。

附件:1. 应届毕业生专业标准名称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教务处2012-5-29主题词: 2012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发:各院系印 16份咸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2年5月29日印发附件1:应届毕业生专业标准名称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以中学为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是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归档材料,必须由本人填写,要字迹工整,文字规范,使用碳素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本表一式两份,每份表需贴照片(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不能复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按以下要求填写:1、工作单位:咸阳师范学院XXX学院(系)。

师范类专业认证

师范类专业认证学习材料(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级认证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5〕1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教师教育实际和评估工作规范,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构建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全面保障和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为加快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贡献。

二、认证理念认证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

学生中心,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师范生为中心配置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产出导向,强调以师范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强调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推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认证原则1.突出以生为本导向。

坚持育人为本,强化学生中心,把学生发展作为专业建设和专业认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和教学原则,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评价,不断提高师范生专业素养和能力。

2.强化高校主体责任。

强化高校专业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明确高校在质量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

引导学校全面落实师范类专业培养质量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自主管理,促进学校主动实施自我发展、自我监控、自我评价、自我改进。

3.助力保障机制建设。

积极推动学校健全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持续改进。

充分发挥专业认证外部质量监控的作用,促进学校规范办学、增加投入,保障师范类专业健康发展。

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证注册盖章、存档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证注册盖章、存档工作的通知
镇属各小学:
根据越城区教体局的通知,要求完成所有在编教师的教师资格证首次注册工作的证书注册盖章、存档任务(网上注册,前期已完成),请各校将教师资格证(原件)收齐后,统一交到镇小党政办陈海明老师处。

镇小将组织人员在由局排定的时间内到区教体局三楼大会议室加盖注册章,并将教师资格证注册申请表存放入教师个人档案。

烦请各校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

注:
1、教师资格证(原件)上交到镇小时间:5月13日前;
2、上交资格证对象:灵芝镇中心小学在编教师。

灵芝镇中心小学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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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毕教办发…2015‟39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的2015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办理工作现已开始,为确保工作按时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我校2015届毕业生
二、我校毕业生可申请资格种类应具备的相应学历及其他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记载,无违法行为。

我校毕业生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我校学前教育本科班学生能申请此类(且只能申请此类),如取得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者,可以申报小学教师资格。

2.申报小学教师资格:我校小学教育本科班毕业生只能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如取得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的,可以申报初中教师资格。

3.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我校除了学前教育及小学教育专业外其它师范类专业均可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我校师范本科班毕业生(除了学前教育及小学教育专业外)均可申报。

非师范专业的本科班毕业生如取得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等,也可参与以上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申报。

(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等级须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体检由校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与毕业体检同步进行。

三、网上报名流程
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认定工作。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3月30日——5月17日(根据安排,我校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间为3月30日—5月1日,过时不能补报。

)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按如下流程操作:
进入网站后点击右侧“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

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
师资格类别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申请高中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机构为“毕节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毕节学院教务处”。

申请初中及小学和幼儿园的认定机构为“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毕节学院”。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 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 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两份。

四、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后,符合申报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须携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参加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5月17日-5月21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地点:另行通知。

(二)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 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并贴好照片,第二面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身体和健康状况、普通话水平、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填写实习成绩)由班主任填写并加盖各学院公章,本页其它栏目由资格认定评议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一份。

5.《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有统一格式,必须使用此格式打印,此表内第4—11栏由班主任如实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
6. 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一式一份)
7. 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一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

(亦可附印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二上)
8. 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体检表内相片一致)。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2、3、4、5、6、7项材料均应依序装订成册(第1、8项材料单独交报,装订中4、5、7项用原件,2、3、6项用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档案袋现场确认时领取。

(三)凭个人身份证到学生所在学院领取教师资格证书(6月下旬)。

五、现场确认程序
各班分别于现场认定的时间内在认定现场统一购臵档案袋(安排见附件1),现场填写,然后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连同照片(背面写上身份证号)统一现场提交。

六、申请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填写注意事项
1.填表前,务必认真阅读此注意事项,并按照本要求规范填写。

2.填表一律要求用黑色签字笔,字迹必须端正、清楚。

3.档案袋封面的“户籍所在地”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户籍所在地”都必须填“贵州省毕节市”。

4.档案袋封面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都必须填毕业后仍然能联系到的地址和电话。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封面上的“工作单位”填:“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生)”
2.“申请任教学科”只能填所学专业相对应的一门课程,不能多填。

3.“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普通话测试水平、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填写实习成绩)”必须由班主任如实填写并分别加盖各学院公章),这页的其他栏目不能填写。

七、重要提示: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3.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现场确认时交的照片必须一致。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于3月30日前报一名教师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具体信息见附件2.
附件1:2015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附件2: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15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证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2015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说明: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15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证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教务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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