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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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全)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全)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财会[2001]4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六条内部会计控制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一)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七条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

(二)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三)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四)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五)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成本费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防范成本费用挂念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基本规范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成本费用内部控制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成果费用内部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成本费用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成本费用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成本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成本费用支出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与审批;(二)成本费用支出的审批与执行;(三)成本费用支出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六条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成本费用业务。

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单位应当对成本费用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成本费用的授权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审批人应当根据成本费用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成本费用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成本费用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三章成本费用支出控制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成本费用预算制度,成本费用预算应当符合单位的发展目标和成本效益原则。

第十条单位应当根据成本费用预算内容,分解成本费用指标,落实成本费用责任主题,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制定奖惩措施,实行成本费用责任追究制度。

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的通知财会[200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后勤部,各中央直管企业:为了促进各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制定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上述规范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

现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从发布之日起试行。

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法规标题: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文号:财会[2001]41号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文日期:2001年6月22日实施日期:2001年6月22日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引言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公司为了保障资产安全、提高财务报告准确性和可靠性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措施。

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可以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行为,防范风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本文将介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重要性,并提供一些建议来制定和执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重要性1. 保护资产安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可以确保企业的资产得到妥善保护。

通过制定明确的流程和权限控制,可以防止内部和外部的欺诈、盗窃等行为对资产造成损害。

合理的风险管理措施能够帮助企业降低潜在的财务损失和业务中断。

2. 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可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通过建立严格的会计准则和流程,可以防止错误的数据录入和操纵报表的行为。

准确的财务报告能够提供给内外部利益相关者正确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维护公司的声誉和信任。

3. 防范风险和违规行为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可以帮助企业识别、评估和管理潜在的风险。

通过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控制,可以发现并纠正潜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降低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和罚款。

同时,规范的控制措施可以降低员工的不当行为和损失,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步骤1.明确目标和原则在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之前,公司需要明确制定这些规范的目标和原则。

例如,保护资产安全、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等。

明确的目标和原则可以为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提供指导。

2.识别和评估风险公司需要对内部和外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这包括操作风险、金融风险、合规风险、人为风险等。

通过分析和评估,可以确定对不同风险的控制重点,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制定控制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公司需要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审计程序、权限控制、信息系统安全、内部审计等。

控制措施应该明确、具体,并能够有效地预防、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问题。

4.执行和监督制定控制措施之后,公司需要确保这些措施得到全面执行。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5篇)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5篇)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会计资料正确可靠,防止会计差错及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便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公司各管理岗位的责任心,维护公司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订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二章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第一节现金内控制度第三条现金的收付由公司专职出纳负责,不得多人管理现金的收付,以免责任不清。

第四条现金的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五条不准以白条或借据抵库,任何人不经批准均不得借用现金。

第六条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七条严禁出纳员填制现金的收款、付款记账凭证。

第八条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组织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如发现帐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第九条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应经常不定期抽查出纳员的帐实是否相符。

第十条必须用保险柜保管现金。

严禁用木箱、木柜保管现金,或将现金置放在办公桌内。

第十一条遵守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和结算起点,超过起点的支出应使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领用备用金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续使用备用金,应及时收回销账。

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及时至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无法核销的,应说明理由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出差返程后长时间即不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又不说明理由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借款。

第十三条未经过批准,不得使用与借款内容相左的单据办理借款核销手续。

第十四条费用报销凭证应由出纳对金额进行二次审核,以减少差错。

第十五条付出现金应取得凭证,如收据、发票、费用单据等。

报销凭证必须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可报销。

购买货物凭证必须经公司仓库验收后,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能报销。

第二节银行存款内控制度第十六条银行预留印鉴至少由两人分管。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2篇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2篇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第一篇: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原则内部会计控制是企业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它主要通过建立一系列的规范和制度,以确保企业的财务信息能够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绩和财务状况。

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不仅能够保证企业的资产安全,还能有效预防和发现各类经济问题,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

本文将从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原则、制定与实施、监督与整改等方面进行细致的介绍。

一、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原则1. 权责一致原则: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制度应当根据不同部门及岗位的职能划分明确的权限与责任,并建立起相应的制度。

各部门与岗位之间的协作应当明确、规范,避免责任的交叉与模糊。

2. 分工协作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划分各项职责和工作任务,并明确各个环节之间的协作关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条不紊地进行。

3. 风险防范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重点关注可能发生的风险和问题,并相应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企业应建立定期进行风险评估与内部审计的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损失发生。

4. 经济效益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合理安排资源和运作机制,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支出。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应当贴近企业的实际情况,避免形式主义。

5. 信息及时性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重视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当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对于重要信息的及时获取、报告和反馈,确保企业管理层能够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以上是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原则,企业在制定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时必须严格遵守。

下一篇我们将从制定与实施、监督与整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第二篇: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监督与整改在企业内部,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真实、准确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从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监督与整改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12项(全)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12项(全)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财会[2001]4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六条内部会计控制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一)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七条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

(二)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三)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四)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五)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概述202X年6月22日,财政部以财会202X]41X件公布了«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根本标准(试行) »和«内部会计操作标准---货币资金(试行) », 202X年12月23日财政部又以财会202X]21X件公布了«内部会计操作标准---采购与付款(试行) »和«内部会计操作标准---销售与收款(试行) ». 这四个标准的公布实施, 对于深刻贯彻«会计法», 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整顿和标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意义.本章主要内容:▲内部会计操作的概念▲内部会计操作标准▲内部会计操作的框架▲内部会计操作标准的特点及适用范围一.内部会计操作的概念1. 内部操作内部操作经历了内部牵制、治理操作与会计操作、内部操作结构和内部操作完整框架四个阶段.内部牵制机能的执行可分为: 实物牵制、机械牵制、体制牵制和簿记牵制, 主要是以过失防弊为目的, 以职务别离和相互核对为手法.美国会计师协会审计程序委员会下属的内部操作委员会1949年发表了题为«内部操作、协调系统诸要素及其对治理部门和注册会计师的重要性»的专题汇报, 对内部操作第—次作出权威性定义.上述定义对治理当局加强其治理工作来说,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但对注册会计师来说, 该定义似乎范围过于广泛了. 为此, 该委员会依据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要求, 将内部会计操作的四个目标一分为二: 前两个目标的操作为内部会计操作, 后两个的操作为内部治理操作. 于是1958年10月该委员会公布了«审计程序公告第29号», 对内部操作定义重新进行了表述.1988年4月,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55号», 规定从1990年1月起以该文告取代1972年公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1号». 该文告第—次以内部操作结构一词取代原有的〞内部操作〞, 其内容比以前更为实在, 条理更加清楚. 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操作与审计风险»根本上连续了这个定义. “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爱护资产的平安和完整, 预防、发觉、改正错误与舞弊,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X与程序. 内部操作包含操作环境、会计系统和操作程序.〞1992年,美国“反对虚伪财务汇报委员会〞所属的“内部操作特意研究委员会发起机构委员会〞(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简称COSO委员会),在进行特意研究后提出专题汇报:«内部操作—--整体架构», 也称COSO汇报. 经过两年的修改, 1994年COSO委员会提出对外汇报的修改篇, 扩大了内部操作涵盖的范围, 增加了与保证资产平安有关的操作, 得到了美国审计署的认可. 与此同时,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面接受COSO汇报的内容, 于1995年据以公布了«审计准则公告第78号», 并自1997年1月起取代了«审计准则公告第55号».2.. 内部会计操作«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根本标准(试行) »为内部会计操作下的定义: 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爱护资产的平安、完整,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实施的一系列操作方法、措施和程序.本质特征:①内部会计操作的范围主要限于单位中那些能够用价值形式, 即能够用货币计量的经济活动, 不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活动一般属于治理操作的范畴.②内部会计操作的根本手段是会计处理程序及其他会计操作标准, 而治理操作主要通过制度和方针X来实施.③内部会计操作的主要目的是保证经济业务的执行符合治理者的要求, 保证单位资产的平安、完整, 并向有关方面保证单位的工作目标或经营目标的完成.④从内部会计操作与审计的关系看, 财务审计中所要评审的主要是会计操作制度, 而在经营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中, 除了评审会计操作制度外, 还必须更多地评审治理操作制度.把内部操作分为会计操作和治理操作, 是为了按照公认审计标准来标准内部操作检查和评价的范围, 纯属注册会计师为明确审计责任造成的. 在学术研究上, 也逐渐发觉这两者往往是不可分割的, 不可识别的. 从内部操作及内部会计操作在我国近十年的开展来看, 无论是«会计法»的规定, 还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规定, 均未把内部操作和内部会计操作严格区分开来, 根本上统一称之为内部操作.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根本标准(试行) »和«内部会计操作标准---货币资金(试行) »中写道: “上述规定以单位内部会计操作为主, 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操作〞. 内部操作以会计操作为主是与新«会计法»想吻合的. 在单位建立完善内部操作体系过程中, 会计操作是根底, 应当从会计操作入手, 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操作. 比方, 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业务环节与会计操作都是紧密相关的, 应当加以标准.3. 实施内部会计操作的必要性①是加强会计核算, 抑制会计造假行为, 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必定要求财政部在一次对全国100家国有企业年报的抽查中发觉, 大多数的企业存在作假帐现象: 有81家存在资产不实的问题, 共虚列资产37.61亿元, 有83家存在全部者权益不实的问题, 共虚列全部者权益26.12亿元, 有89家存在损益不实的问题, 共虚列利润27.47亿元.②是中国参加“WTO〞, 参与全球性竞争的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和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会计操作, 与国际接轨, 不断提高经营治理效率和经济效益, 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在剧烈的全球性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③是从根本上治理腐败的一项制度安排④是吸取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客观要求“巴林银行倒闭案〞的主要教训之一就是内部会计操作的松散. 在巴林银行宣布破产之前, 该银行的高级主管人员对导致该银行破产的直接责任人, 该银行新加坡分部的经理兼交易负责人尼克·利森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 直到尼克·利森潜逃的那一天, 即2月23日. 据新加坡有关当局披露, 巴林银行在2月的前18天给新加坡国际货币交易所汇去了1.28亿美元, 作为垫付维持金, 在未通知英格兰银行的情况下, 擅自给新加坡分部汇去7.6亿英镑现金, 且又蔬于操作, 致使尼克·利森支配资金的权力超过了自己的权限. 此外, 美国法尔公司会计报表舞弊案﹑美国女王真空吸尘器公司会计报表舞弊案等, 我国证券市场上的“琼民源案〞﹑“银广厦事件〞等, 以及一些企业的破产, 究其原因, 大都是蔬于内部会计操作.⑤是我国深化企业改革,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提高单位经济效益的客观需要要使企业的产权关系清楚﹑权责明确﹑政企真正分开, 就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财产﹑物资的核算﹑监督﹑保管等内部治理制度, 处理好受托经济责任和利益分配关系. 科学治理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包含科学的领导制度和组织治理制度在内的企业内部治理制度, 其中必定包含科学的内部会计操作制度.4.内部会计操作的局限性①受制于制度建立的本钱效益原则②受串通舞弊的限制不相容职务的别离可以为预防一个人单独从事和隐瞒不合规的行为提供根本的保证, 但它并不能完全预防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和部门共同作弊行为的发生. 例如, 出纳与会计共同作弊, 财产保管与财产核对人员合伙造假, 采购部门与会计部门联合舞弊, 审计部门与会计部门合伙舞弊等.③受治理越权的限制各种操作程序都是治理的工具, 但任何操作程序都不能保证发觉和预防那些负责监督操作的治理人员滥用职权或不正当地行使职权.④受人为错误的限制内部会计操作系统发挥作用的关键是执行人员的实际运作水平, 我们不能期望这些人员在行使操作职能时始终精确无误. 执行人员的粗心大意﹑精力分散﹑身体不适﹑理解错误﹑推断失误﹑曲解指令等人为因素都会导致操作失效.⑤受制度滞后的限制单位内部会计操作一般都是针对经常而且重复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而设计的, 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如果出现各种不经常发生的或未估计的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 原有的操作就有可能失去操作力.二..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一).公布和实施《内部会计操作标准》的背景1.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 是深刻贯彻实施新«会计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①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并相互别离﹑相互制约;②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③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④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上述一系列的法律要求, 充分表达了内部会计操作的本质. 因此, 新«会计法»是财政部制定并公布《内部会计操作标准》的根本法律依据.2. 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操作标准》, 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预防经济X的一项制度安排.3. 重视和加强单位内部操作建设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二).制定《内部会计操作标准》的总体思路《内部会计操作标准》, 是以«会计法»为依据﹑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为中心﹑以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为重点, 研究制定的操作性强, 便于监督检查, 既借鉴国际惯例, 又符合我国实际的内部会计操作标准体系. 总体思路:1.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作为新«会计法»的重要配套规章, 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范畴, 由财政部制定并公布. 各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操作标准》, 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内部会计操作的规定, 建立合适本单位业务特点和治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操作制度, 并组织实施.2.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采取分批分步制定实施的方法. 针对当前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 先制定最迫切需要的《内部会计操作标准》, 如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环节的操作, 成熟一个公布一个.(三).《内部会计操作标准》的法律地位我国目前的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含三个层次:第—层次: 会计法律, 即«会计法». 由全国人大制定﹑国家主席公布. 是制定其他会计法律和法规的依据, 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X准则.第二层次: 会计行政法规. 经X批准后公布, 如: 202X年6月21日由X公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汇报条例》等.第三层次: 统一会计制度. 由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财政部就会计中某些方面的内容所制定的标准性文件, 或者财政部与X有关部委联合制定并公布的一些标准性文件. 包含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标准﹑会计治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就属于这一层次.三.内部会计操作的框架《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是由“根本标准〞和“具体标准〞两局部构成.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根本标准(试行) » 确立了各单位建立内部会计操作体系的根本框架和根本要求, 在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会计操作体系中起统驭作用, 是制定内部会计操作各项具体标准的依据.内部会计操作具体标准是以«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根本标准(试行) »为依据, 对单位的具体经济业务从内部会计操作的角度作出的标准, 主要包含:▲《内部会计操作标准----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操作标准----采购与付款》▲《内部会计操作标准----销售与收款》▲《内部会计操作标准----存货》▲《内部会计操作标准----固定资产》▲《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本钱费用》▲《内部会计操作标准----筹资》▲《内部会计操作标准----对外投资》▲《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担保》▲《内部会计操作标准----工程工程》▲《内部会计操作标准----经理人X期权》……..等四.内部会计操作标准的特点及适用范围主要特点:体系完整﹑范围广泛﹑立足单位﹑定位明确﹑起点较高﹑切合实务.1. 实施范围更广泛2. 以单位自身为出发点来标准单位的内部会计操作.3. 目标定位明确﹑具体.4. 内部会计操作的根本构成是直接以内容存在, 而不是以要素的形式存在.5. 内部会计操作条款有利于各单位以会计业务循环为根底.适用范围:按照财政部的要求,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根本标准(试行) »的适用范围是全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上述的试行, 不是指试点, 不应理解为一些单位执行, 一些单位可以不执行, 而是全部单位都必须无条件地执行.第二章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根本标准本章主要内容:▲内部会计操作的目标▲内部会计操作的原则▲内部会计操作的内容▲内部会计操作的方法▲内部会计操作的检查一. 内部会计操作的目标«内部会计操作标准---根本标准(试行) »中主要围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爱护财产安全完整和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规定了三项根本目标:1. 标准单位会计行为,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法»把“标准会计行为,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作为首要的立法宗旨, 并明确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内部会计操作标准》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 在其目标的制定上首先表达了«会计法»的立法宗旨.2. 堵塞漏洞﹑排除隐患, 预防并及时发觉﹑改正错误及舞弊行为, 爱护单位资产的平安﹑完整.3.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实行单位内部会计操作, 除了催促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操作制度以外, 还应催促单位建立健全与内部操作制度协调一致的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并确保这些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从上述内部会计操作目标的内容来看, 目前我国内部会计操作的目标定位与国际惯例还没有完全接轨, 与COSO汇报中对内部操作相对完整的目标定位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COSO 汇报中的内部操作的目标定位为: 财务汇报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效果以及法律法规的遵循性. 我国内部会计操作的目标定位主要局限于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性, 防弊纠错,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与平安﹑完整等方面. 这种目标定位的相对低调与我国的经济开展状况和企业的实际状况是根本吻合的.二.内部会计操作的原则1. 合法性和从实际出发(适用性) 的原则“内部会计操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会计操作标准》, 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 这一原则是每一个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操作的前提条件. 首要根本原则.2. 全员操作原则企业每一位员工既是内部会计操作的施控主体, 又是受控客体.3. 全面操作原则“内部会计操作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 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操作点, 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应等各个环节〞.4.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牵制原则)“内部会计操作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 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别离, 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清楚﹑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主要包含: 职责牵制﹑账簿牵制﹑实物牵制﹑程序牵制.5. 本钱效益原则“内部会计操作应当遵循本钱效益原则, 以合理的操作本钱到达最正确的操作效益〞.6. 适应性原则“内部会计操作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治理要求的提高, 不断修订和完善〞.三.内部会计操作的内容1. 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操作2. 实物资产的内部会计操作3. 对外投资的内部会计操作4. 工程工程的内部会计操作5. 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内部会计操作6. 筹资活动的内部会计操作7. 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会计操作8. 本钱费用的内部会计操作9. 担保业务的内部会计操作9. 经理人X期权的内部会计操作四.内部会计操作的方法1. 不相容职务相互别离操作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 明确其职责权限, 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 不相容职务主要包含: 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2. 授权批准操作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 单位内部的各级治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当责任, 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3. 会计系统操作4. 预算操作要求单位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治理, 明确预算工程, 制定预算标准, 标准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 及时分析和操作预算差异, 采取改良措施, 确保预算的执行. 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制度, 限额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制, 严格操作无预算的资金支出.5. 财产保全操作要求单位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 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 确保各种财产的平安﹑完整.6. 风险操作树立风险意识, 针对各个风险操作点, 建立有效的风险治理系统. 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操作.7. 内部汇报操作增强单位内部治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8. 电子信息技术操作要求单位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内部会计操作系统, 减少和排除人为操作因素, 确保内部会计操作的有效实施;同时还要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平安等方面的操作.五. 内部会计操作的检查由特意机构或指定特意人员具体负责内部会计操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确保内部会计操作的贯彻实施. 主要职责是:1. 对内部会计操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2. 写出检查汇报, 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个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操作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良建议.3. 对执行内部会计操作成效显著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 对违反内部会计操作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第三章内部会计操作标准----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是指单位在生产经营和组织经济业务中, 处于货币形态的资产, 具体表现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单位的收支﹑偿债和一般业务等需要保证肯定的货币资金存量. 但货币资金的存量过多又意味着资金的闲置和潜在效益的损失.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的货币资金内部操作制度, 对货币资金实施严密的治理, 以预防不必要的损失.本章主要内容:▲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操作的目标▲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操作的根本原则▲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操作的内容▲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操作制度的建立▲货币资金的监督检查一. 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操作的目标1. 保证货币资金业务会计核算资料精确可靠2. 保证货币资金平安完整3. 保证货币资金业务合规合法4. 保证货币资金结算及时精确二. 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操作的根本原则1. 岗位分工和职务别离原则岗位分工和职务别离制度是指对于单位内部的不相容职务必须进行分工负责, 不能同时由一人兼任.①涉及货币资金经济业务的执行要与经济业务的记录相别离②货币资金的保管要与货币资金的记录相别离③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的分工要明确④保管支票簿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和调整银行存款账⑤核对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的人员应与负责银行存款账﹑现金账﹑应收款﹑应付款的人员别离.⑥货币资金支出的审批人员应同出纳员﹑支票保管员和记账员别离.⑦对涉及货币资金治理和操作的业务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⑧单位内部批准支付的人员应当与编制支付的人员相别离.⑨银行存款的审批人同出纳﹑支票保管人员和记账员职责相别离, 负责调整银行往来账的人员同现金收付﹑负责应收和应付款的人员职责别离.2. 授权批准操作原则两种情况: 一般授权﹑特别授权.注意: 必须严格操作.3. 交易分开原则现金支出业务和现金收入业务分开处理, 预防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4. 内部稽核原则建立内部稽核制度, 设置内部稽核岗位和人员, 以加强对货币资金治理的监督.5. 凭证制度原则保证发票﹑收据编号的连续性, 核对收到的货币资金与发票﹑收据金额是否一致, 确保收到的货币资金的全部入帐.6. 定期轮岗的原则通过轮换岗位, 减少货币资金治理和操作中产生舞弊的可能性.三. 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操作的内容对货币资金进行操作, 必须从货币资金的收支程序开始, 熟悉货币资金处理单证和会计记录, 进而掌握货币资金处理的常见错误, 并由此建立货币资金的关键操作点.(一) 货币资金收支程序一般的收支程序:行核算.1.现金的收支程序现金业务主要由会计部门负责. 同时还涉及单位治理﹑采购﹑销售等部门.⑴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如: 单位向银行提取现金时, 必须签发觉金支票, 以支票存根作为提取现金的书面证明.⑵签审凭证如: 单位向银行提取现金时, 必须由出纳人员在现金支票上注明款项用途并签章, 会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加盖会计专用章等.⑶审核凭证如: 会计主管人员审核一张支票时, 发觉用途不合理, 当即不予受理, 并将其退回.⑷编制收付款凭证分管会计人员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收款或付款凭证, 签章后由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付事项.⑸收付现金出纳人员对收付原始凭证进行复核, 按照凭证所开列的金额收付现金. 同时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⑹复核凭证由稽核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查收款或付款记账凭证, 审查合格后在凭证上签盖并进行传递.⑺登记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依据经过复核的收付记账凭证, 按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 逐笔登记.⑻登记明细账分管会计人员依据审签合格的收付相关业务凭证登记有关的明细账.⑼记总帐总帐会计按照规定的核算形式登记现金总帐.⑽清点现金出纳人员在每天业务终了时, 结出“现金日记账〞的收支发生额和余额, 清点库存的现金实有数, 并进行相互核对.⑾送存银行对于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 由出纳人员登记现金交款单, 连同现金及时送存银行, 经银行盖章后将现金交款单的回单联作为登记入帐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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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会计控制规——基本规(试行)财会[2001]4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各单位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所称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三条本规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部会计控制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结合部门或系统的部会计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六条部会计控制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一)规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七条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

(二)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三)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四)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五)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六)部会计控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三章部会计控制的容第八条部会计控制的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第九条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应当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规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通过实行重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实施、投资处置等环节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规的工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工程项目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招投标、质量管理等环节的会计控制,防决策失误及工程发包、承包、施工、验收等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筹资活动的会计控制,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筹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防和控制财务风险,确保筹措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在制定商品或劳务等的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时,充分发挥会计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成本费用标准,分解成本费用指标,控制成本费用差异,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落实奖罚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担保行为,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容,加强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防潜在风险,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四章部会计控制的方法第十八条部会计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

第十九条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第二十条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容,单位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围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围办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单位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第二十二条预算控制要求单位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预算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

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

第二十三条财产保全控制要求单位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四条风险控制要求单位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和控制。

第二十五条部报告控制要求单位建立和完善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第二十六条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要求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部会计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部会计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时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第五章部会计控制的检查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重视部会计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部会计控制的贯彻实施。

部会计控制检查的主要职责是:(一)对部会计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二)写出检查报告,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部机构和岗位在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三)对执行部会计控制成效显著的部机构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反部会计控制的部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八条单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进行评价,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应当对委托单位部会计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

第二十九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会计法》和本规,对本行政区域各单位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本规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会计控制规──货币资金(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货币资金的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和《部会计控制规──基本规》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规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货币资金部控制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结合部门或系统的货币资金部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单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八条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围和工作要求。

第九条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围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围,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十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

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

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一条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十二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四条单位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围。

不属于现金开支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五条单位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第十六条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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