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招拍挂流程

合集下载

土地拍卖流程及法律规定(3篇)

土地拍卖流程及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拍卖是我国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拍卖程序,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土地拍卖不仅关系到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本文将从土地拍卖的流程及法律规定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二、土地拍卖流程1. 确定拍卖标的土地拍卖前,土地管理部门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确定拍卖的标的。

拍卖标的应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土地使用权年限等。

2. 发布拍卖公告土地管理部门在确定拍卖标的后,应向社会公开发布拍卖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拍卖时间、地点、标的物、竞买条件、竞买保证金数额等。

3. 竞买人报名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报名材料,包括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土地管理部门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4. 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人报名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用于确保竞买人履行拍卖成交后的合同义务。

5. 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拍卖师宣读拍卖规则,介绍拍卖标的,竞买人进行报价。

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可以自由出价,但不得低于起拍价。

6. 确定成交价拍卖过程中,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价时,拍卖师宣布停止报价。

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成交的竞买人成为土地受让人。

7. 签订成交合同成交后,土地管理部门与受让人签订成交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 土地使用权登记受让人在签订成交合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土地拍卖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土地权利的取得、变更、终止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了拍卖的基本原则、拍卖机构的设立、拍卖程序、拍卖合同等内容,为土地拍卖提供了法律依据。

土地招拍挂流程

土地招拍挂流程

土地招拍挂流程1.土地供应环节目标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

各地级市实行土地集中统一管理,垄断建设用地供应一级市场,建立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供应、开发的运营机制,加强土地资产监管。

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

凡商业、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其它建设用地,都必须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

4.2土地供应环节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

土地招拍挂详细流程梳理(收藏)

土地招拍挂详细流程梳理(收藏)

土地招拍挂详细流程梳理土地招拍挂是国有经营性土地出让的三种方式,即招标、拍卖与挂牌。

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招拍挂制度可使土地交易更加公开、透明,土地成交价格更加合理,减少人为干扰因素,也杜绝腐败产生。

土地招拍挂的共性是公开性,但具体操作又存在着差异性,时常让人混淆不清。

对这三个土地出让方式进行以下详细的说明。

招拍挂流程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1、国土局发布拟挂牌地块信息;2、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保证金为竞买底价的10%-20%.3、竞买人竞得后,按照合同要求缴纳拆迁款,国土局负责拆迁;4、拆迁完毕,缴纳土地出让金;5、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

注:对于联合竞买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办到所有联合竞买人名下,对于该块土地的开发,在不违犯政府对该地块整体规划的情况下,由联合竞买人自行协议决定。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程序1、拟订招标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规划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2、报批报市政府批准招标出让方案;3、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出让公告、投标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中标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等。

4、成立评标小组由市国土资源局代表、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名单保密。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开始前至少20日在当地主要媒体发布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2)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资格的办法;(4)索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5)招标时间、地点、投标方式;(6)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方式;(7)履约保证金;(8)其他事项。

6、申请投标人报名并索取拍卖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投标事宜的决议(附全体董事签字)及董事会签署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文件(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拟建项目说明书、资质资格证明、投标人基本状况等)。

土地拍卖与挂牌程序

土地拍卖与挂牌程序

土地拍卖与挂牌程序土地拍卖会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主持人点算竞买人;(二)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三)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

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四)主持人报出起叫价;(五)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六)主持人确认该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七)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者报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A)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者报价者为竞得人。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者报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拍卖主持人在拍卖中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拍卖增价幅度。

挂牌依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二)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三)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四)挂牌主持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Bo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

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土地招拍挂标准流程

土地招拍挂标准流程

土地招标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示,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旳公民、法人和其她组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成果拟定土地使用者旳行为。

在招标出让中土地主管部门要根据出让土地旳具体状况编制招标文献,并实行投标旳登记,投标人在登记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交营业执照旳副本,法人代表人证明等文献。

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献旳规定编制标书后,在规定旳时间内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

经由专家构成旳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原则对公司提交后投标文献进行评审后,在规定旳时间地点开标。

在中标人拟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告知书》,中标人则在《中标告知书》商定旳时间,按照招标文献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公开招标旳投标单位不能少于三家,如果少于三家则招标人应当停止开标。

在公开招标中投标公司投标旳价格是重要旳评标因素,但评标委员会为了避免土地开发旳后续资金无法到位,浮现土地闲置挥霍现象,开发商旳从业经验和实力也是评标委员们重点关注旳要点。

土地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示,由竞买人在指定期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成果拟定土地使用者旳行为。

土地旳主管部门根据被拍卖土地旳特性编制拍卖文献,竟买人在竟买申请截止日期前提出竟买申请,交纳不少于拍卖文献规定旳保证金,并同样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信证明。

竟买人通过审查后,得到印有编号旳竟买标志牌,拍卖会在拍卖公示规定旳时间、地点进行。

参与旳竟买人同样不能少于三人,否则应终结拍卖。

在拍卖中最后旳成交价格必须高于拍卖方所制定旳底价,否则也需终结拍卖。

拍卖成交后,竟得人按照《拍卖成交书》规定旳时间和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拍卖中最重要旳原则是“价高者得”,与其她形式旳拍卖原理相似。

土地挂牌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示,按公示规定旳期限将拟出让宗地旳交易条件在指定旳土地交易场合挂牌发布,接受竟买人旳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旳出价成果拟定土地使用者旳行为。

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办事指南

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办事指南

BSZN-0483-2015/01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发布2015-01-01发布 2015-01-01实施办事指南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事项代码:0483三、办理依据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通过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3、地方法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现有建设用地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除应由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向市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4、政府规章: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上海市人1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房地资源局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试行办法》的通知。

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土局)具体实施](二)办理权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规土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1.城市规划确定的本市重要地区和重要道路两侧的建设用地:(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核发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审批)2.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3.跨区(县)的建设项目;4.其他需要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

土地挂牌流程

土地挂牌流程

土地挂牌流程土地挂牌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利用权挂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一种方式,是土地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之一。

土地挂牌的流程一般包括土地出让公告、挂牌出让、竞买登记、竞买报价、竞买结果公示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土地挂牌的具体流程。

首先,土地挂牌的流程始于土地出让公告的发布。

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会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确定需要出让的土地资源,并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公告内容一般包括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出让条件、挂牌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时间等相关信息。

接下来是挂牌出让阶段。

在挂牌时间内,有意向参与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到规定的报名地点领取挂牌文件,并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报名资料一般包括单位或个人的身份证明、资质证明、资金证明等。

经过资格审核合格后,参与挂牌出让。

随后是竞买登记环节。

在挂牌出让结束后,参与挂牌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到规定的地点进行竞买登记,领取竞买号牌,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一般以银行汇款的形式缴纳,缴纳金额根据土地出让公告中的规定执行。

然后是竞买报价阶段。

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挂牌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按照土地出让公告的要求提交竞买报价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

报价文件一般包括报价表和相关资料,竞买报价的形式一般为密封报价,确保报价的公平公正。

最后是竞买结果公示环节。

竞买报价结束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会对竞买报价文件进行公开审查,公示竞买结果。

公示内容一般包括竞买人姓名(单位)、报价金额、竞买结果等。

公示结果经过法定期限后,如果没有异议,将确定竞买结果并进行土地出让合同的签订。

总的来说,土地挂牌流程包括土地出让公告、挂牌出让、竞买登记、竞买报价、竞买结果公示等环节,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才能保证土地出让的公平公正,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最大化的经济效益。

土地招拍挂流程

土地招拍挂流程

土地招拍挂流程1.土地供应环节目标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各地级市实行土地集中统一管理,垄断建设用地供应一级市场,建立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供应、开发的运营机制,加强土地资产监管;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凡商业、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其它建设用地,都必须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4.2土地供应环节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七条“出让人应当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投标或者竞买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第八条“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 20 日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第九条“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二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三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四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五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六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七投标、竞买保证金;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第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确定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的起叫价、起始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应当实行集体决策;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第四十三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或入股等,必须经有土地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土地资产评估,报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3土地供应环节流程4.4土地供应环节说明土地形成供应,是土地储备的结点;此环节是根据土地报批、用地意向、供地情况,依托国土资源局将地块交由市土地交易中心出让;具体步骤如下:a.提交红线图、设计要点、勘测定界图及技术报告至土地中介单位出具地灾报告、压矿报告、土地评估报告,红线图面积应小于14公顷;b.拟定土地出让申请至城投盖章;c.提供红线图、设计要点、勘测定界图、地灾报告、压矿报告、土地评估报告、征地协议至市国土局征地事务所办理土地出让申请的函发至用地科;d.用地科将绿线图、设计要点、勘测定界图、地灾报告、压矿报告、土地评估报告、区政府征地补偿说明、城投出具的土地出让申请、拆迁协议、宗地权属说明组卷,出具会签单至行政审批科审查并流转会签至各科室及主管局长、市长签字,回转到用地科,并委托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土地市场交易;e.土地交易中心根据土地资料,完成土地出让文件编制,进行出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