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要点通用版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前言本标准第 4 章的 4.1、4.2 a)、4.2 c)、4.6.2.6、4.7.1、4.7.2.3、4.7.2.4、4.7.2.7、4.7.3 a)、4.7.4.1、4.7.5、4.7.7.3、4.7.13、4.8.2、4.9.5、4.9.1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 288/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华瑞科力恒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本安仪表系统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关磊、刘骥、魏利军、马瑞岭、沈磊、董宇、任红军。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和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
其它行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8566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7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12504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 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AQ XXXX-XXXX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HG/T 20507 化工自控设计规定(一)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HG/T 21581 自控安装图册总说明、图形符号规定及材料库SH 3005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T 3104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及监控措施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及监控措施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大量的危险源逐渐涌现在人们周围。
如何管理这些危险源,避免或减少危险对人类的威胁,成为人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因此,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及监控措施,对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立法基础重大危险源是指规模大、风险高、危害大且难以控制的特殊危险源,如化工、石油、燃气、核电、矿山等。
为了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明确了危险源管理的总体要求、政府、企业和个人的管理责任等。
(二)基本要素1.危险源的分类和等级划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按照危险程度分级,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和标准。
根据所处的位置和环境,分为内部和外部环境;按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危险源的登记和备案建立危险源的档案,定期更新危险源信息,存档备查。
危险源的备案包括危险源所处的位置、类别、规模、安全措施等信息。
3.安全评估和应急预案对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危险源的危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同时制定应急预案,让企事业单位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实际行动能够快速响应。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以保证预案的可行性和效果。
4.危险源安全监控和管理危险源需要安装监控设备和传感器,对危险源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并将监控数据传输到中心控制室,实现远程监控和数据分析。
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对危险源进行巡检、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是保障安全的前提,主要的监控措施有:(一)实时监测安装传感器,实时监测重大危险源的各类指标,如温度、压力、气体浓度、液位等,及时发现异常现象,对危险预警和处理起到重要作用。
(二)图像监控通过视频监控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三)报警预警建立报警预警机制,设置多级警报,当危险源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预警,并给相关人员发送紧急通知。
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及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及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该制度旨在对企业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监控,以及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及环境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企业、建筑企业、化工企业等。
二、识别和评价1.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1.1 开展隐患排查,结合企业生产过程、设施设备、环境因素等因素,确定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1.2 进行专业技术评估,分析重大危险源的潜在风险和危害后果;1.3 利用经验教训和行业标准,辅助识别可能的重大危险源。
2.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企业应进行重大危险源的定性和定量评价,以便确定其对员工及环境的风险程度。
评价过程包括:2.1 初步定性评价,以确定危险源的类型和大致风险级别;2.2 详细定性评价,对初步确定的危险源进行更为详细的评价,确定危险源的具体风险等级;2.3 定量评价,通过定量分析危险源的可能危害程度、风险概率等因素,评估其具体风险值;2.4 风险管控建议,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风险管控建议。
三、监控和管理1. 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1 建立危险源监控台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日常、定期的监测和检查;1.2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并保障其有效性;1.3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重大危险源事故进行报告和调查。
2. 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2.1 设立相关岗位,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2.2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安全管理制度;2.3 设立安全监督机构,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4 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向企业报告安全隐患;2.5 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开展安全工作。
四、处罚和奖励为提高员工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处罚和奖励机制:1.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安全规定的人员,依照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罚;2. 对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提出有效改进意见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和表彰。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防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具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危险化学品销售特许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和使用单位,以及各类大中型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工作,包括特许经营物品的选择、派遣、安全责任分配、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通用技术规范。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机构应按照本规范执行技术服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管理工作,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公平客观地履行安全职责。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机构应持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确保安全技术服务技术水准,具备相应的鉴定能力和技术咨询服务能力,并为其服务负责。
第二章技术服务第一节选择特许经营物品第五条对于要求特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国安全监督检查总局统一制定《危险化学品特许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特许经营登记表》,并及时登记危险化学品特许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特许经营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特许经营单位应按照登记表内容,严格履行许可证、合同义务,遵守公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内容销售登记的特许经营物品,并保证其质量。
第六条勘查特许经营物品的可行性,应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机构具体审查,并将结果记入危险化学品特许经营登记表中,对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物品不予勘查。
第七条销售特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应安装实时监控系统,可随时检测库存数量和温湿度情况,并建立应急计划,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八条对于不用于特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要定期审核其质量,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并保证其安全性。
第二节监督派遣第九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机构应结合当地政府相关职责部门的监督工作,对特许经营派遣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启用和任期不少于两年,以提高派遣人员的技能熟练程度、责任感和客观性,并对其服务质量和有效性负责。
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及要求1、工程部平安组积极做好新工人的入场前三级平安教育和老工人的复岗、转岗教育。
要经常性加强对工人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和各项平安生产操作规程的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平安意识。
2、工程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高处作业、“四口〞、“五临边〞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平安监视和检查,实现全面控制。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 59—99、"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假设干规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平安技术规"JGJ 80—91,在每天工人入场前都必须实现班前平安活动和技术交底,完善签字手续。
在施工人员作业前必须配置足够平安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满足于工程施工要求。
3、工程部要对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和天气情况作出正确判断,对平安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平安防护用品情况进展检查。
对整过工程施工实现全过程监控,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和专职平安管理人员跟踪检查,实现施工现场监视管理,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暂停施工整顿。
并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 59—99,确保施工平安。
4、工程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和悬挑脚手架的管理,按照JGJ130-2001[2002版]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平安技术规要求编制施工方案。
工程部技术负责人要对施工人员进展平安技术交底,按照方案要求进展实施。
有效地控制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存在平安隐患。
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
5、工程部平安组、机械设备组要加强对大小型机械设备的检查和验收,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平安技术规程"JGJ 33—2001、"塔式起重机平安规程"GB5144—94、"起重机械平安规程"GB6067—85、"施工升降机平安规则"GB10055—96和公司各项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平安组、机械设备组必须实现施工现场平安监视管理,排除平安隐患,确保大小型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前言本标准第4章的4。
1、4。
2 a)、4.2 c)、4。
6。
2。
6、4.7.1、4.7。
2。
3、4。
7。
2。
4、4。
7。
2.7、4。
7。
3 a)、4。
7。
4。
1、4。
7。
5、4.7。
7。
3、4.7.13、4。
8。
2、4。
9。
5、4。
9.1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 288/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华瑞科力恒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本安仪表系统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关磊、刘骥、魏利军、马瑞岭、沈磊、董宇、任红军。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和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其它行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8566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7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12504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 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AQ XXXX-XXXX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HG/T 20507 化工自控设计规定(一)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HG/T 21581 自控安装图册总说明、图形符号规定及材料库SH 3005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T 3104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范本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范本第一章介绍1.1 背景安全监控是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特别对于重大危险源来说,安全监控更是必不可少的。
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将直接危及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对企业乃至整个社会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机制,对于防范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减轻事故带来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1.2 目的本范本旨在提供一个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的基本框架,明确监控目标和监控内容,制定监控计划和应急预案,建立统一的安全监控体系,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安全监控目标2.1 提高危险源的安全等级,降低事故风险;2.2 及时发现和预警重大危险源的异常情况,防范事故的发生;2.3 及时处理和应对重大危险源的突发事件,减轻事故带来的损失;2.4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第三章安全监控内容3.1 设备监控3.1.1 安全防护装置的运行情况监控3.1.2 设备的温度、压力、液位等工艺参数监控3.1.3 设备的设备状态监控3.1.4 重大危险源设备故障预警和检修计划制定3.2 环境监控3.2.1 气体、液体和固体浓度的实时监测3.2.2 温度、湿度、风速等环境参数的监控3.2.3 环境污染源的排放监控3.2.4 环境申报和监测数据报送3.3 人员监控3.3.1 不安全行为的监控3.3.2 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状况监控3.3.3 培训和教育情况监控3.3.4 人员应急预案的有效性监控3.4 应急预案监控3.4.1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监控3.4.2 应急演练的组织和效果监控3.4.3 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控3.4.4 应急预案改进和提升的监控第四章监控计划制定4.1 安全监控目标的确定4.2 监控内容的明确4.3 监控方法和手段的选择4.4 监控频率和周期的制定4.5 监控负责人和责任人的确定第五章应急预案制定5.1 应急预案制定的流程和要点5.2 应急预案的修订和验证5.3 应急预案的备案和发布5.4 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第六章安全监控体系建立6.1 安全监控组织架构的设计6.2 监控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和配置6.3 监控设备安装和调试6.4 监控设备维护和保养6.5 监控设备故障处理和技术支持第七章数据分析和处理7.1 监控数据的采集和存储7.2 监控数据的分析和处理7.3 异常情况的预警和处理7.4 监控数据报告的编制和发布第八章安全监控的改进和提升8.1 根据监控数据和分析结果进行改进和提升8.2 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技术进行改进和提升8.3 组织安全监控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8.4 不断完善和更新安全监控体系第九章总结和展望9.1 总结安全监控的效果和经验9.2 展望安全监控的未来发展方向9.3 提出安全监控的改进和提升建议结语:本范本是一个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的基本框架,可以作为企业安全监控体系的参考。
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要点

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要点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各种工业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针对这些危险源,建立一套完整的监控体系是非常必要的,这样能够有效保障工业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安全要点,帮助企业和工厂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危险源监控的关键技术和要点。
什么是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是指那些对环境、生命和财产安全有着巨大潜在危害的生产设施。
通常包括以下几类:1.化学工业危险源:如化工厂、石化厂等,这些设施通常处理高危化学品和气体。
2.水坝和水库:水坝和水库是巨大的水利设施,一旦出现危险往往会引发巨大的灾难。
3.核能设施:如核电站和核燃料加工厂等,任何不当的操作或设备故障都有可能造成核泄漏和辐射泄漏等严重后果。
4.广场舞集体:这并不是开玩笑,广场舞集体也是一种特殊的聚集危险源,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或人流聚集的地方,如不加管理和监控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安全要点1. 建立完整的监管机制针对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完整的监管机制,确保各工业生产环节如设备安全、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等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管和管理。
实际上,这应当属于国家级别的检验和监管体系,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建立完整的管理机制。
2. 确定合适的监控方法针对重大危险源,应当根据其特点和风险程度,采用不同的监控方法。
例如,对于气体、液体等具有较高挥发性的危险源,可以采用实时检测监控,对设备和现场进行全面监测;对于其他重大危险源,应当配备紧急控制设施,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
3. 检测和分析对于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应当能够检测和分析设施运行中的各项指标,如温度、压力、振动等等。
监管人员需要掌握这些指标的变化趋势,能够对异常情况进行快速的判断和处理,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 建立应急管理制度针对重大危险源,要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制度。
当出现危险时,需要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处理和应对,尽可能降低危险源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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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要点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要点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并对重大危险源实施24h实时有效监控。
2.对于储罐区(储罐)、库区(库)、生产场所三类重大危险源,因监控对象不同,所需要的安全监控预警参数有所不同。
主要可分为:
(1)储罐以及生产装置内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阀位等可能直接引发安全事故的关键工艺参数。
(2)当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为气态、液态或气液两相时,应监测现场的可燃/有毒气体浓度。
(3)气温、湿度、风速、风向等环境参数。
(4)音视频信号和人员出入情况。
(5)明火和烟气。
(6)避雷针、防静电装置的接地电阻以及供电状况。
3.罐区监测预警项目一般包括罐内介质的液位、温度、压力,罐区内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明火、环境参数以及音视频信号和其他危险因素等。
4.库区(库)监测预警项目一般包括库区室内的温度、湿度、烟气以及室内外的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明火、音视频信号以及人员出入情况和其他危险因素等。
5.生产场所监测预警项目一般包括温度、压力、液位、阀位、流量以及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明火和音视频信号和其他危险因素等。
6.重大危险源(储罐区、库区和生产场所)必须设有独立的安全监控预警系统,安全监控预警参数的现场探测仪器的数据必须直接接入到系统控制器中,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安全场所。
7.重大危险源应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8.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应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9.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10.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
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两套)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11.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释放源同时存在的场所,应同时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仪。
12.可燃的有毒气体释放源存在的场所,可只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仪。
13.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混合释放的场所,一旦释放,当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25%LEL,而有毒气体不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如果一旦释放,当空气中有毒气体可能达到最高容许值,而可燃气体浓度不能达到25%LEL时,应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仪。
14.配备检漏、防漏和堵漏装备和工具器材,泄漏报警时,可及时控制泄漏。
15.针对罐区物料的种类和性质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泄漏时用于应急防护。
16.罐区应设置物料的应急排放设备和场所,以备急用。
17.储罐着火后,由于高温和有毒等不易靠近灭火的罐区、罐组,应设置远程灭火系统,灭火介质应依危险物料性质而定。
18.在储罐着火后会引起相邻的储罐受高温辐射影响而
产生次生灾害的罐区,应设置远程水喷淋控制系统,并要求水源充足,能及时快捷喷淋降温。
19.摄像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应可实现与危险参数监控报警的联动。
有防爆要求的应使用防爆摄像机或采取防爆措施。
摄像头的安装高度应确保可以有效监控到储罐顶部。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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