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高血压急症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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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急症的处理

高血压急症的处理

高血压急症(Hypertensive Emergency)
高血压急症是指原发性高血压或继发性高血压患 者,在某些诱因作用下,血压突然或显著升高( 一般超过180/120mmHg),同时伴有进行性心、 脑、肾等重要靶器官功能不全的表现。
高血压急症包括:
高血压脑病、颅内出血、脑梗死
急性心衰、肺水肿、急性冠脉综合征
拉贝洛尔的药代动力学
在血浆中与蛋白的结合率约50%。大多数药 物在肝中被代谢。
半衰期为6-8小时,其原形药物和代谢产物 由肾脏排出。
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均不易清除。
拉贝洛尔的适应症
各种类型高血压,尤其是高血压危象 伴有冠心病的高血压及伴有心绞痛或心衰史的高血压 外科手术前后控制血压 麻醉中控制性降压 嗜铬细胞瘤的降压治疗 妊娠高血压
同济医科大学心血管疾病研究所 张金枝、涂源淑 中华心血管病杂志 1986;1:28
拉贝洛尔和尼卡地平治疗主动脉夹层时高血压的疗效比较
两组治疗前后BP和心率的变化
180
160
140
120
A组SBP
B组SBP
100
A组DBP
80
B组DBP
A组心率
60
B组心率
40
20
A组:Lab组;
0
B组:尼卡地平组
用药前
到合理的口服治疗,
逐渐由强化治疗过渡到口
长期维持
服用药进行长期的二级预防
高血压急症静脉注射用降压药
药名
剂量
硝普钠 0.25-10ug/kg/min iv
起效 立即
持续 1-2分
硝酸甘油 5-100ug/min iv
2-5分 5-10分
酚妥拉明 2.5-5mg iv,

高血压急症的规范化处理

高血压急症的规范化处理

高血压急症脑血管损害
3、高血压脑病:是排除性诊断,需排除出血性和缺血性脑卒中及蛛网膜下腔出血。 灌注失衡轻,纠正血压为主 目 标 : 尽 快 降 压 。 在 2 - 4 h 内 将 D B P 降 至 1 0 0 - 11 0 m m H g , 或 将 D B P 降 低 1 0 - 1 5 m m H g o 药物:①降压:拉贝洛尔,尼卡地平、硝普钠
并把握降压的节奏和目标; 急性期的后续管理应去除可纠正原因或诱因,并定期评估靶器官,避免靶器官进行性损害。
治疗具体原则
1. 镇静:安定,监护。做好病情解释,缓和患者情绪,适当使用镇静剂、止痛药等对症处理 2. 体位:一般患者抬高床头30-40cm;伴脑出血者取侧卧位,头偏向一侧以免误吸;伴急性左心衰、
急性肺水肿
老年,女性,长期血压控制不佳 呼吸困难、大汗、不能平卧,烦躁、咯粉红色泡沫痰 听诊:双肺下部或大部闻及中小水泡音 心率加快,有时心尖部闻及舒张期奔马律 基础心脏病相应体征
高血压脑病
急性发作的剧烈头痛、恶心、呕吐 精神症状:意识模糊,嗜睡、抽搐、视力异常、昏迷 进展性视网膜病变:视乳头水肿、渗出、出血 暂时性偏瘫、失语:鉴别脑炎、脑肿瘤、中毒或代谢性昏迷(颅脑CT、急诊化验)
由于可能导致胎儿氰化物中毒应避免使用硝普钠
交感危象
药物: 1.避免单独应用B-Blocker,可致a受体激活缩血管致高压 2.尼卡地平,酚妥拉明 3.用硝普钠时补足血容量,防止低压
治疗流程
口服药
高血压合并症
心绞痛 心肌梗死 心力衰竭 室上性心动过速/房颤 糖尿病肾病 甲亢、围术期高血压 妊娠期高血压
高血压合并急性肾功能损害:22% 嗜铬细胞瘤(交感神经)危象 子痫:4.5% 其他

高血压急症抢救原则

高血压急症抢救原则

高血压急症抢救原则
高血压急症是指血压急剧升高,伴随有器官损害或危及生命的
情况。

抢救高血压急症的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诊断,首先要确认患者的症状是否与高血压急症相关,
包括头痛、恶心、呕吐、视力障碍、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

同时
要及时测量血压,确认是否达到高血压急症的标准。

2. 稳定患者病情,在抢救高血压急症时,首要任务是稳定患者
的病情,包括维持呼吸道通畅、保持循环稳定等。

如有必要,可给
予氧疗、静脉通路等支持治疗。

3. 降低血压,在抢救高血压急症时,需要迅速降低患者的血压,以减轻器官的损害。

一般采用静脉给药的方式,常用的药物包括硝
普钠、尼卡地平等,但在给药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血压和心率,避免出现过度降压。

4. 治疗并发症,高血压急症常伴随有多器官损害,如脑血管意外、心肌梗死、肾功能不全等。

在抢救过程中,需要及时处理这些
并发症,包括溶栓治疗、血运重建等。

5. 密切观察,在抢救高血压急症的过程中,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包括血压、心率、意识状态等,及时调整治疗方案,防止出现并发症。

总之,抢救高血压急症的原则是迅速、有效地降低血压,稳定患者病情,及时处理并发症,并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以减轻器官的损害,提高患者的生存率。

高血压急症的急救处理原则

高血压急症的急救处理原则

高血压急症的急救处理原则一、迅速降低血压对于高血压急症患者,首要任务是迅速降低血压,以防止发生脑出血、心力衰竭等严重并发症。

降压时要平稳,不宜过快,一般先将血压降低25%左右,然后再根据病情和治疗效果逐渐调整。

降压过程中要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处理。

二、控制情绪高血压急症患者常常处于紧张、焦虑的情绪状态中,这种情绪会使血压进一步升高,加重病情。

因此,在急救处理过程中,要给予患者心理安慰,缓解其紧张情绪,稳定其情绪状态,有助于降低血压。

三、保持呼吸道通畅保持呼吸道通畅是高血压急症急救处理的重要环节。

患者应取平卧位,头偏向一侧,避免呕吐物和分泌物误吸入呼吸道。

如患者有舌后坠情况,应将舌头牵出,以免影响呼吸。

必要时可给予吸氧。

四、镇静止痛高血压急症患者常常有头痛、眩晕等症状,如疼痛难以忍受,可适当给予镇静止痛药物。

但要注意避免使用可能升高血压的药物,如哌替啶等。

五、预防并发症高血压急症易并发心脑血管疾病,因此在急救处理过程中要密切监测患者的心率、心律、心电图等指标,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同时要注意防止发生肾功能不全、脑血管意外等严重并发症。

六、就地救治在遇到高血压急症患者时,应就地救治,不要随意搬动患者,以免加重病情。

如需转运患者,应尽量缩短转运时间,并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和安静状态。

七、及时转运如患者病情较重,需送往医院进一步治疗,应尽快联系救护车或直升机等交通工具,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转运。

在转运过程中要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和安静状态,并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八、病因治疗对于高血压急症患者,除了对症治疗外,还应积极寻找病因,针对病因进行治疗。

如患者是由于嗜铬细胞瘤等疾病引起的继发性高血压急症,应及时手术治疗或药物治疗等措施解除病因,以控制血压和预防复发。

同时要注意纠正不良生活习惯和行为因素,如戒烟限酒、低盐饮食等。

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处理原则

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处理原则

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处理原则
高血压危象是指严重的高血压急性并发症,包括高血压脑病、高血压心脏病和高血压肾脏病等,严重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

对于高血压危象的处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 紧急控制血压:在高血压危象发生时,应立刻采取控制血压的紧急措施,降低血压至较为安全的范围。

降压药物可以通过口服、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2. 评估并处理并发症:高血压危象常伴随有心、脑、肾等器官的并发症,如心肌梗塞、脑出血、肾功能衰竭等。

医生需要及时评估并处理这些并发症,以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

3. 观察病情变化:高血压危象处理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并对病情变化进行记录和反馈。

4. 积极预防复发:高血压危象的处理并不是一次性的,治疗后需要积极预防复发。

包括控制血压、改善生活方式、定期随访等措施,以降低再次发生高血压危象的风险。

综上所述,高血压危象的处理需要紧急控制血压、评估并处理并发症、观察病情变化和积极预防复发。

医生和患者应积极配合,共同完成高血压危象的治疗和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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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急症的应急处理与护理措施

高血压急症的应急处理与护理措施

高血压急症的应急处理与护理措施高血压急症的应急处理与护理措施一、急症定义高血压急症指血压急剧升高,并伴有靶器官损害或心脏、脑、肾等危及生命的病理改变。

二、处理原则1、快速降压:迅速减少血压,以预防或减轻器官损伤;2、保护靶器官:维护心、脑、肾等重要器官功能,预防并发症;3、平稳血流:维护全身血液循环稳定,防止血流动力学变化;4、密切观察:全程监测血压、心率、尿量等指标,及时调整处理措施。

三、急症护理1、患者安置:将患者平卧,解除紧绷的衣物,保持安静;2、辅助呼吸:辅助患者呼吸,保持通气道畅通;3、接触医生:迅速联系急诊医生,通知情况及患者相关信息;4、药物治疗:根据医嘱,及时给予降压药物,如硝酸甘油、尼卡地平等;5、密切监测:持续监护血压、心率、呼吸、尿量等指标,及时记录;6、功能维护:监测心电图、血氧饱和度等,辅助判断器官功能状态;7、心理护理:给予安慰和支持,缓解患者紧张情绪;8、定期复查:根据医生要求,定期复查血压、尿常规等指标;9、协助治疗:协助医生进行相关治疗,如血滤、血液透析等。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急症:指因疾病突发导致患者的生命受到威胁或器官功能受损的紧急情况;2、血压:指血液对血管壁施加的压力;3、靶器官损害:指长期高血压对心脏、脑、肾等器官造成的结构和功能改变;4、心脑肾:分别指心脏、脑部和肾脏这三个重要器官;5、血流动力学:指血液在血管系统中流动的力学规律;6、尿量:指单位时间内排出的尿液的量;7、降压药物:指用于降低血压的药物,包括硝酸甘油、尼卡地平等;8、心电图:通过电极记录心脏电活动,并转化为图形以进行评估;9、血氧饱和度:指血液中氧气与血红蛋白结合的程度,是评估组织氧供需平衡的重要指标;10、尿常规:通过尿液的理化检测,了解患者的肾功能、代谢状态等。

附件:无。

高血压常见急症及急救处理步骤

高血压常见急症及急救处理步骤

高血压常见急症及急救处理步骤一、高血压常见急症高血压急症的治疗原则主要是根据不同类型高血压急症有不同的发病机制而决定的,体现治疗的个体化原则:(1)高血压脑病:目的是快速降压以恢复脑血流量,减轻脑缺血,首选硝普钠或硝酸甘油静脉点滴,钙离子拮抗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舌下含服,禁用β受体阻滞剂和甲基多巴。

(2)脑出血:注意不宜快速大幅度降压,一般降低原有血压的20%为佳,并且只有在血压超过280/147千帕(210/110毫米汞柱)时才考虑降压,主要选用钙离子拮抗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3)蛛网膜下腔出血:快速降压能防止再出血,同时不能影响患者意识和脑血流量,首选钙离子拮抗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4)急性冠状动脉功能不全:在30分钟内将血压快速降至正常水平,首选硝酸甘油静脉点滴,钙离子拮抗剂和交感神经抑制剂可乐定舌下含服。

(5)急性左心衰竭:快速降压减轻左心室负荷,首选硝普钠、钙离子拮抗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禁用Β受体阻滞剂和直接血管扩张剂。

二、高血压急症的急救处理步骤1、病人突然心悸气短,呈端坐呼吸状态,口唇发绀,肢体活动失灵,伴咯粉红泡沫样痰时,要考虑有急性左心衰竭,应吩咐病人双腿下垂,采取坐位,如备有氧气袋,及时吸入氧气,并迅速通知急救中心120。

2、血压突然升高,伴有恶心、呕吐、剧烈头痛、心慌、尿频、甚至视线模糊,即已出现高血压脑病。

家人要安慰病人别紧张,卧床休息,并及时服用降压药,还可另服利尿剂、镇静剂等。

3、病人在劳累或兴奋后,发生心绞痛,甚至心肌梗塞或急性心力衰竭,心前区疼痛、胸闷,并延伸至颈部、左肩背或上肢,面色苍白、出冷汗,此时应叫病人安静休息,服一片硝酸甘油或一支亚硝酸戊酯,并吸入氧气。

4、高血压病人发病时,会伴有脑血管意外,除头痛、呕吐外,甚至意识障碍或肢体瘫痪,此时要让病人平卧,头偏向一侧,以免意识障碍,或剧烈呕吐时将呕吐物吸入气道,然后通知急救中心。

高血压急症_急救学习

高血压急症_急救学习
肾动脉狭窄、嗜铬细胞瘤、急性 肾小球肾炎、主动脉缩窄合并动脉粥 样硬化的高血压更易突变成恶性高血 压
临床表现
本病多见于青年人和中年人
约80%患者年龄在30岁左右,男性居多, 多数在发展成恶性高血压前有良性高血 压史,以后血压逐渐增高,发展甚快。 约20%发病一开始即为恶性型高血压
血压显著升高
脑实质受损的表现 可出现一过性 或游走性局限性精神症状和体征, 如暂时性偏瘫、局限性抽搐、四肢 肌肉痉挛、失语和刺激过敏等,严 重者出现呼吸困难和循环衰竭
辅助检查
眼底检查 视网膜动脉呈弥漫性或局限性强烈痉 挛、硬化,可有出血渗出和视乳头水 肿
头部CT检查 无颅内出血及梗死灶
诊断
根据以上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特 征,特别是采取迅速降压、脱水、镇静 止痉治疗后上述症状在数小时或1~2天 内明显减轻或消失,不留任何脑损害后 遗症的特点,一般不难诊断
患者死亡,一周内有50%死亡
嗜铬细胞瘤
嗜铬细胞瘤是起源于肾上腺髓质和交感 神经组织的肿瘤。由于肿瘤细胞分泌过 量的儿茶酚胺类物质(主要是去甲肾上 腺素和肾上腺素),引起以血压持续或 阵发性升高为主要表现的综合征
临床表现
高血压常在应激时更高,如精神刺激、 过度劳累等。因体位改变或受到挤压等 原因使肿瘤突然分泌大量肾上腺素和去 甲肾上腺素,而使血压急剧升高,可达 200∼300/110∼180mmHg
高血压危象(hypertensive crisis)
高血压危象是指原发性和继发性高血压在 疾病发展过程中,在某些诱因的作用下, 血压急剧升高,病情急剧恶化,并引起心、 脑、肾等主要靶器官功能严重受损的并发 症
舒张压(DBP)在120mmHg~130mmHg 以上
DBP高于140mmHg~150mmHg和(或) 收缩压(SBP)高于220mmHg时,无论 有无症状亦应视为高血压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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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高血压急症的处理原则
郭艺芳河北省人民医院
高血压急症是临床常见急症,多数患者病情危重,若不及时有效处理,可能后果严重。

根据病因及合并症不同,高血压急症的处理策略也存在很大差异。

充分了解不同类型高血压急症的处理原则,对于改善患者预后具有重要意义。

高血压急症是临床常见急症,多数患者病情危重,若不及时有效处理,可能后果严重。

根据病因及合并症不同,高血压急症的处理策略也存在很大差异。

充分了解不同类型高血压急症的处理原则,对于改善患者预后具有重要意义。

定义
高血压急症是指原发性或继发性高血压患者血压突然和显著升高(一般≥180/120 mmHg),同时伴进行性心、脑、肾等靶器官功能不全的表现。

此类患者常伴高血压脑病、颅内出血、脑梗死、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肿、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主动脉夹层、子痫等。

因其病情危重,可危及生命,需紧急处理。

需强调高血压急症患者的血压水平与急性靶器官损害程度不一定成正比,并发急性肺水肿、主动脉夹层、心肌梗死者,即使血压仅为中度升高,也应视为高血压急症。

高血压亚急症是与之相应的是另外一种临床常见急症,是指血压显著升高但不伴靶器官损害。

患者可有血压明显升高所致的症状,如头痛、胸闷、鼻出血、烦躁不安等。

区别高血压急症与高血压亚急症的主要依据不是血压升高的程度,而是有无新近发生的急性进行性严重靶器官损害。

处理原则
由于不伴靶器官损害,高血压亚急症患者一般无需过于激进的降压治疗,血压下降速度过快或幅度过大对患者可能弊大于利。

一般情况下,可将高血压亚急症患者血压在24~48 h内缓慢降至160/100 mmHg。

多数患者可通过口服降压药控制,一般不需静脉用药。

此类患者的初始治疗可在门诊或急诊室进行,用药后观察5~6 h,待血压降至相对安全的水平后可以离院继续口服药物治疗,并进行门诊密切随诊。

2~3天后视具体情况调整口服降压药的剂量,使血压逐步达标。

对于血压较高但无并发症的患者,不宜过度治疗。

静脉或大剂量口服负荷量降压药可产生严重低血压或其他不良反应,对患者具有不利影响,故应避免。

目前我国临床实践中,应用硝苯地平舌下含服紧急降压的做法非常普遍,但这会导致血压迅速下降,且其速度与幅度无法控制,很容易导致低血压或因反射性兴奋交感神经而诱发急性心血管事件(对于并存心脑肾并发症的患者尤为如此),故不主张如此用药。

与高血压亚急症不同,高血压急症患者病情更为危重,应在急诊抢救室或重症监护室治疗,并持续监测血压。

接诊患者后,需详尽采集病史,进行体格检查与实验室检查,评估靶器官功能受累情况,尽快明确是否为高血压急症。

与此同时,需及时应用降压药,不应因为
对患者整体评价过程而延迟治疗。

此类患者多伴焦虑情绪,而焦虑紧张会使血压进一步升高,故可酌情使用镇静药。

与此同时,还应针对靶器官损害给予相应的处理。

处理高血压急症时,首先需明确用药种类、途径、血压目标水平和降压速度等。

制定治疗决策时,需考虑药物的药理学/药代动力学作用、对心排出量、全身血管阻力和靶器官灌注等血液动力学的影响及其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理想的药物应能预期降压的强度和速度,便于根据患者血压控制情况及时调整降压强度。

因此,应首选静脉途径的短效降压药物,常用的静脉途径降压药物如附表所示。

同样,高血压急症患者也不可应用舌下含服硝苯地平来降压。

在高血压急症患者的降压治疗过程中,需密切监测尿量、生命体征、靶器官功能状况(如神经系统症状/体征变化及胸痛程度等)。

由于已经存在靶器官的损害,过快或过度降压容易导致组织灌注压降低,诱发缺血事件,故初始降压目标不宜降至正常。

合理的做法是,首先将血压降至相对安全的水平,最大程度地防止或减轻心、脑、肾等靶器官损害。

一般情况下,可遵照以下原则控制血压下降的幅度与速度:1 h内平均动脉压降至≤治疗前的25%,随后2~6 h内降至<160/100 mmHg。

如患者能耐受,且临床情况稳定,可在24~48 h 内逐步将血压降至正常水平。

几种特殊类型高血压急症的治疗
急性卒中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在发病24 h内一般不予降压药治物疗。

若血压≥180/110 mmHg或伴有严重心功能不全、主动脉夹层、高血压脑病,可在密切监护下谨慎使用降压药物,24 h内的血压降幅控制在15%左右。

有高血压病史且正在服用降压药者,如神经功能稳定,可于24 h后逐渐恢复降压药治疗。

若准备溶栓治疗,应将血压控制在<185/110 mmHg。

急性脑出血患者若收缩压>200 mmHg或平均动脉压>150 mmHg,应考虑采用持续静脉用药降压。

若收缩压>180 mmHg或平均动脉压>130 mm Hg,并有疑似颅内压升高的证据,则要考虑监测颅内压并静脉用药降压。

如无颅内压升高,可适度降压。

目标血压为160/90 mmHg或平均动脉压110 mmHg。

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对于伴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的高血压急症患者,需要在1 h之内将血压降至正常水平以降低心脏后负荷、减少心肌耗氧量、缓解心肌缺血、防止缺血性损伤进一步加重。

此类患者宜首选降压疗效肯定且有助于改善心脏供血的静脉途径药物,如硝酸甘油、艾司洛尔、地尔硫卓、尼卡地平等。

主动脉夹层高血压急症伴主动脉夹层患者的病情凶险,易突然发生夹层破裂而致命,也需尽快控制血压。

此类患者应在30分钟之内将收缩压降低至120 mmHg以下,宜
首选静脉途径的β-受体阻滞剂,必要时可联合使用血管扩张剂。

子痫子痫是妊娠高血压疾病的严重类型,处理不当可对母婴产生严重危害,显著增加围产期严重不良事件的风险。

此类患者的治疗原则是止痉、降压,必要时可终止妊娠。

肌肉注射或静脉输入硫酸镁可通过抑制神经肌肉活动、止抽搐、扩张血管发挥降压作用,故常作为首选药物。

若单用硫酸镁不能有效控制血压,可加用肼苯哒嗪、拉贝洛尔或尼卡地平。

该类患者的初步血压控制目标为<160/110 mmHg。

总之,因患者血压水平及伴随的靶器官损害不同,高血压急症患者的降压治疗原则也不同。

在临床实践中,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不顾患者实际情况,一味追求血压的迅速达标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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