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辅导员人事代理制度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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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辅导员人员流失现象与对策分析

高校辅导员人员流失现象与对策分析

高校辅导员人员流失现象与对策分析摘要:本文从高校辅导员人员流失的原因、高校辅导员人员流失的负面影响、减少高校辅导员人员流失现象的对策分析三个方面探讨了这个问题,以期对高校辅导员制度的构建有所启示。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人员流失高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他们肩负着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

他们的身影伴随着高校学生的整个大学生涯,是高校学生接触最多的老师。

虽然我国的辅导员制度起源于革命战争时期,但是,长期以来,这支队伍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例如“队伍不稳定”、“专业化不强”、“结构不合理”等。

这些问题影响了这支队伍的建设,也使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开展遇到了一些瓶颈。

尤其是现在高校中,存在着辅导员人员流失严重的现象,有些大学生整个大学生活甚至要面对几任辅导员,这也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这个现象,越来越引起社会和学校的重视。

因此,如何减少高校辅导员人员的流失,保持高校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应成为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高校辅导员人员流失的原因:据报道,现在高校尤辅导员的流失率持续升高,尤其是独立学院的辅导员流失率,已经达到了20%。

这种现象不利于辅导员队伍的稳定和学校培养人才,引起了很多关注,我们从根源分析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可以大概概括为以下的几个:1“我是一名辅导员,有点类似勤务员,多少苦涩多少甜……”近日,武汉一个高校辅导员qq群里出现了这样一首顺口溜,引起不少辅导员的共鸣。

所有的学校的要求辅导员手机二十四小时不能关机,要随时预备处理学生的各种问题。

很多不了解情况的人会想当然地认为辅导员是大学教师,肯定待遇不错。

但是很多辅导员都是属于专职辅导员,并没有课题或者是课时费的收入,所以可谓是一份既辛苦又待遇不佳的工作。

虽然辅导员工作是一份很锻炼人的工作,但是这份辛苦与清贫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承受的,辅导员队伍中的不少人仍然向往一份收入稳定工作时间稳定的工作。

2很多辅导员都觉得处在高校,自己是身份很尴尬的一群人。

人事代理制度下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探究

人事代理制度下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探究
总第 2 5 1期 2 0 1 3 年8 月(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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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h e S c i e n c e Ed u c a t i o n Ar t i c l e C o l l e c t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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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 辅导 员的职 业化、专家化发展是 实现辅导 员
来, 人事代理制度在促进辅导 员队伍来源渠道多样化 、 增强
辅导员工作责任感 、调 动辅 导员工作积极性 等方面发挥 了
队伍可持续发展 的有效途径。作为一种新型人事管理 制度 ,
人 事代理 制度在促进 高校辅 导 员队伍 来源渠 道 多样 化 、 增 强辅 导员工作责任感 、调动辅 导员工作积极性 等方面发挥
展 的现 实 困境
高 校辅导员作 为高校 基层 学生管理 工作 的实施者 、 执
An I n q u i r y i n t o Co l l e g e Co u n s e l o r s Oc c up a t i o na l a n d
Pr o f e s s i o n a l De v e l o p me n t Un d e r t h e P e r s o n n e l Ag e n c y S y s t e m/ / Z h o uL i Ab s t r a c t T h e o c c u p a t i o n a l a n d p r o f e s s i o n a l d e v e l o p me n t o f c o l -
的人 事代 理制度 , 不可避免地对高校辅 导员职业化 、 专业化 发展 产生影响 ,采取必要 的措施 来消除这 些影 响 巳成为高

人事代理管理模式下高校辅导员聘用的思考

人事代理管理模式下高校辅导员聘用的思考

人事代理管理模式下高校辅导员聘用的思考摘要: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的推广,高校辅导员聘用逐步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制度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事制度,本文通过比较不同时期高校辅导员聘用模式,为人事代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提供参考,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人事代理;高校辅导员;队伍发展高校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成长的引路人、学业上的指导者、生活中的朋友。

截至2008年底,全国高校共有本专科生专职辅导员91808人,成为我国高校教育教学管理队伍中一个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人才配置的市场化。

高校辅导员聘用逐步从原有的行政模式管理向人事代理职员制管理转变。

1.高校辅导员聘用制度的演变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高校辅导员的聘用是套用国家行政模式,以身份管理为主,是封闭式静态的管理,属正式事业编制。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通过公务员交流制度,不少高校辅导员成为公务员队伍的有力补充,成为共和国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

然而,由于人才的使用权与所有权高度结合,实行按计划统一调配,是“铁饭碗”,存在“政府化”倾向,行政级别成为计划经济时代衡量一个人成绩、地位和待遇的唯一标准,人力资源难于优化配置,容易造成冗员过多,负担过重,竞争激励的用人机制无法建立和运行。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强化岗位聘任与管理,破除职务终身制,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从2001年开始,大多数高校对新进入的辅导员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模式。

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方式分层推进,逐步展开,走向社会化管理,实现了从“国家人”向“单位人”。

再到“社会人”的转变,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了岗位设置和竞争择业的平台。

学校与新入职的辅导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档案等关系交由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为管理的制度。

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打破了人员单位所有的禁锢,剥离了人与单位的依附关系。

学校成为独立的用人主体,享有人才的使用权,承担相应的按劳付酬、考核奖惩等义务,将原来由单位承担的社会责任从单位中分离出去。

浅析高校人事管理中实施人事代理制度

浅析高校人事管理中实施人事代理制度

浅析高校人事管理中实施人事代理制度摘要:近年来,高校一直在进行人事制度改革,而实施人事代理制度是高校在推行改革的过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

这一重大举措,对于深化高校改革、完善该校人事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将通过对高校人事管理中施行的人事代理制度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探讨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它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人事管理人事代理制度问题思考随着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传统高校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高校发展需要,渐渐退出了高校管理舞台。

新的高校管理模式慢慢代替了传统管理模式,不断推进和完善高校人事管理工作。

人事代理制度,作为高校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将会实现人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打破了传统的终身制,可以提高教职工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感,促进高校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1 实施人事代理制度的意义1.1 传统管理制度的弊端,不利于高校发展高校的传统管理模式是一种封闭式的静态管理模式,带有一些计划经济时期的特征,存在一些弊端,不利于现代高校的发展。

(1)员工所有权和使用权界限模糊,高校不能自主选择教师团队,教师也不能自主择业,不能完全发挥教育价值。

(2)因人设岗现象严重,存在很多资源浪费现象。

(3)“铁饭碗”导致教职工没有危机意识,致使教学质量难以提升。

(4)采用身份管理模式,难以衡量教职工的真正教学素质水平。

1.2 人事代理制度符合现阶段高校发展的需要人事代理制度的实施,将改变传统的高校聘用制度,采取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人员聘请。

这样的做法,实现了人才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简化了聘用手续,使高校能够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教职工聘请,可以为高校节约许多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1.3 人事代理制度可以对高校的员工进行合理编制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视高等教育的发展,现如今,高等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需要的人才也越来越多,现有的师资力量完全无法高校的需要。

但是高校又不能明确到底需要多少人员,而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让高校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通过人才服务机构聘请急需的人才,缓解高校因暂时的人员不足而产生的问题。

人事代理制下的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分析

人事代理制下的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分析

人事代理制下的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分析人事代理制下的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分析引导语:在人事代理制度下,高校人事档案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尽快形成与其相适应的人事档案管理的模式,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发挥人事档案代理制度的优势,使人事档案在高校培养人才、使用人才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人事代理制下的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分析,欢迎阅读!一、人事代理制下的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内涵人事代理制与高校人事档案:高校在适应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对新聘任教工的人事及档案关系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为管理,高校与个人建立聘用关系的一种人事制度,具有灵活多变的用人机制。

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在聘期内,高校依照聘用合同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解聘或不再续聘的转回人才服务机构,脱离与学校的关系。

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高校在聘任合同的约定下享有人才的使用权,承担相应的因使用人才而产生的按劳付酬、考核奖惩等义务,逐步使人才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把原来由单位承担的社会责任从本单位中分离出去,走向社会化管理。

而在高校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下的人事档案管理,旨在减轻高校有关人事的事务性工作负担,消除新接收人员对单位的依赖,以实现高校用人的自主权,尤其可以帮助解决高校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编制、户籍挂靠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是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高校生机和活力,而实行的人事代理制度,也是高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代管的高校人事档案内涵:完善的代管档案主要有:干部履历和自传、鉴定和考核、学历和评聘职务、政审、党团、奖惩、工资、任免调动等十大类,根据用途分:如民主政治类:入团入党入伍,组织鉴定、考查考核,职务任免、奖励惩处、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学历学位类:履历、自传、学历、学位、学籍、出国访问、进修培训等;专业技术类:职称评定、论文奖励、成果专利、科研成果等;社会保障类:如工资晋升、福利待遇、选举评优、购房和住房公积金、合同与协议等;教育卫生类:如学籍学位、履历、自传、计划生育、保健医疗等;安居乐业类:如房屋权属、婚姻和户籍、家庭成员、社会关系、、弃档与出国等保障权益的档案;民主党派类:各类任命、出国访问、代表登记等等;它们与被代管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是在他们在不断成长中产生的新生资源。

新形势下高校人事代理制度的新发展

新形势下高校人事代理制度的新发展

新形势下高校人事代理制度的新发展[摘要]高校实施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拓宽用人渠道,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提高人才使用效益。

但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了体制法规不健全、人员自身发展受阻、个人归属感差及档案管理方面的种种问题。

近年来,国家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尤其是近期颁布的新政策,为合理的人才流动提供了条件。

在这种新形势下,高校应该借助当前形势大力推进全员聘任制,制定相关法律文件政策,规范高校人事代理制度。

高校的管理人员要提高自身修养,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使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档案有效管理,促进高校人事代理制度的发展。

[关键词]人事代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员聘任制;岗位管理[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2-0039-0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旧的人事制度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不断的人事制度改革中,人事代理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逐渐发展起来,可以说人事代理制度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

人事代理制度最初追溯到1995年12月,国家人事部明确提出要建立和推行人事代理制度,随后各个高校先后实施人事代理制度,人事代理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

人事代理制度是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依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对委托方的人事业务实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的一种人事管理方式。

这样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人员的人事管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的聘用,从而实现了人员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的分离。

人事代理制度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一、高校实施人事代理制度的意义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扩招成了一种趋势,继而带来教师规模的壮大,然而每个学校的编制是有限的,现有的编制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为拓宽用人渠道,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提高人才使用效益,高校逐渐引入人事代理制度。

地方高校人事代理制度浅议

地方高校人事代理制度浅议

2011年初,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事业单位改革开始推行。

该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取消高校的事业编制,但高校仍属于事业单位性质,未来高校将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到2020年,事业单位将按照新的机制运转。

如今,教育部、科技部等相继发布多份文件,以国家有关部门为首,推动这项改革继续坚定前进。

自2011年以来,高校取消事业编政策一直是人们讨论的热点,截至2021年,取消事业编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已经逐步在各高校分步展开,目前,一些“985”、“211”高校已经走在了改革的前列,“非升即走”制度已经普遍推行,青年教师如果在合同规定的年限内达不到学校的要求,到期后自动离职,重新进行职业选择。

在事业单位改革的大背景下,很多中西部地方高校在招聘硕士学位教师时,纷纷取消事业编制,采用人事代理制度。

不过,极少数地方高校为了吸引重点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仍然会提供编制,但是在招聘高学位人才时,仍会允诺事业编制。

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不仅有高层次需要,同时也有较低层次的需求。

中国是一个高不确定性规避指数的社会,人们对于“稳定”、“编制”、“铁饭碗”有着狂热的追求。

出于对稳定的渴求,硕士、博士学位人才在毕业后,倾向于选择稳定性较高的高校,但是高校取消事业编制,让很多原本准备进入高校的硕博人才心中忐忑。

与企业相比较,高校的优势在于稳定性较高,劣势也很明显,工资水平较低。

很多人调侃,高校教师是要坐得了“冷板凳”的。

高校取消事业编制,对硕博人才的吸引力还有那么大吗?非事业编制的高校教师工作积极性如何?在全国“双一流”建设的浪潮下,各大高校均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机。

与“双一流”高校相比,地方高校差距显然很大。

但不可否认的是,地方高校也迎来了发展契机,全国各地的地方高校都在大力实施人才引进,在人才计划中,博士学位人才是主要引进对象,一些地方高校开出了十分诱人的待遇,尽管事业单位取消编制已经在很多地方开展,但在中西部很多地方高校,博士进高校,仍然是有编制的。

分析人事代理与高校用人制度改革

分析人事代理与高校用人制度改革

分析人事代理与高校用人制度改革人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核心力量,高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

在高校用人制度改革中,人事代理也成为了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从人事代理和高校用人制度改革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探讨它们的关系。

一、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指企业或机构通过代理公司,从代理公司招募一定数量的劳动者来为自己工作。

人事代理的出现主要是为了满足企业或机构在人才招聘上的需求。

人才市场竞争激烈,招聘成本高,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越来越多的企业或机构选择通过人事代理进行招聘。

在高校中,人事代理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高校中的教师、科研人员等岗位需要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人才担任。

而这些人才的争夺也非常激烈,人才市场的供需状况不平衡,高校短时间内难以满足需求。

因此,高校通过人事代理进行招聘,既能缓解人才短缺的问题,又能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效率。

然而,人事代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人才的稳定性和归属感较差。

人事代理与高校的聘用关系相对独立,一些人才可能难以融入高校文化,对高校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其次是代理公司的质量和管理不稳定。

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代理公司可能会存在一些不诚信、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对高校的用人制度造成负面影响。

二、高校用人制度改革高校用人制度改革是当前高校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高校用人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加强高校内部管理,提高高校管理效率、提高人才使用效率和提高人才选拔机制的公正性。

具体来说,高校用人制度改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大选拔干部的机会和渠道。

高校干部不能仅限于内部选拔,应该有更多的机会让优秀的人才得到选拔。

2、建立长期稳定的岗位制度。

一些高校缺乏稳定的人事管理制度,导致人才流失。

建立长期稳定的岗位制度,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才留在高校。

3、提高用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高校应该建立公正的、透明的人才选拔机制,这样才能激发更多人才的创新和创造力。

4、引导高校向多元化、国际化的环境变革。

高校应该适应社会的变化,引入新的观念、技术和模式,以更好地满足国家和社会对高校人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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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高校辅导员人事代理制度的负面影响摘要:人事代理制度是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目前在高等院校中广泛地实行。

在高校辅导员人事代理制度实施的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在高校推行辅导员人事代理制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提出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人事代理制度;负面影响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5-0259-02高等学校的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就业指导等等,都离不开辅导员的指导和帮助,他们是保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人事代理制度是伴随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而产生的一种新型人事管理制度。

自20世纪90年代末,国家颁布有关高校人事管理的制度以来,“人事代理”这一新型的用人管理模式在各地高校中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推广。

一、我国高校辅导员人事代理制度实施的现状(一)人事代理制度的内涵人事代理是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产生的一种新型的人事制度,按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在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的情况下,有关机构代理其相关人事业务,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即单位只管用人,而一些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比如档案管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由人才交流中心等机构代管,单位与个人的关系依靠合同来维持。

(二)高校辅导员人事代理制度实施的现状目前,我国高校实施的人事代理制度主要存在着有两种模式——在编人员聘用模式和非在编人员聘用模式,而在有些高校两种聘用模式共存。

高校对新引进的尖端、稀缺人才大多采用编内人员聘用模式,而对新招聘的普通教师尤其是辅导员,则采用编外人员聘用模式。

在编人员聘用模式采取聘用人员占有编制,除了人事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等机构代管以外,其他的一些人事关系如福利薪酬、职务晋升、考核奖惩等,同学校固定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该模式实质为“人事档案代管”,使得人事代理制度的诸多优势不能充分发挥,且流于形式,并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事代理。

非在编人员聘用模式采取编外人员不占单位编制,一般来说工资待遇较低,没有医疗保障,职务晋升慢,培训进修机会相对比较少,合同期满后,代理人员的去留取决于学校的实际工作需要和其本人是否愿意续签合同。

二、我国高校辅导员人事代理制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一)人事代理辅导员的地位不被认可一些高校在人事制度上对辅导员实行“双轨制”,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也就是说对新招聘的辅导员实行人事代理,已经在学校任职的辅导员则属于在编的人员。

但是由于受传统的高校管理模式的影响,大部分教职工对“身份制”、“终身制”的旧观念根深蒂固,“人事代理”这一词在他们观念里则显示出不安全的信息,他们或多或少、或明显或隐藏着以“合同工”,甚至是“临时工”的眼光看待自己的同事——人事代理辅导员,这往往很容易使一部分代理人员产生了思想波动,认为自己真的就低人一等,有些人甚至还表现出一些不良情绪,从而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并且由于人事代理辅导员的人事关系存在于人才服务机构中,因此,他们与高校之间存在的只是合同上的劳动关系,这类人员时常认为自己与正式编制的人员有本质上的区别(事实上也确实有区别),认为自己是临时工,工作不稳定,同时缺乏对高校的文化认同和主人翁的意识,不会积极投身到学校的各项改革和发展之中。

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力。

徐玮伶等人的研究发现:相较于具体的荣誉和实惠而言,中国人更加看重组织生活下的归属感。

长期的“体制”生活模式,让很多人适应不了脱离“体制”、“组织”而工作和生活,在组织中能感觉到“家”的氛围。

一直以来,国家、学校教育也是以一种集体教育意识在宣传,来调动每个人的工作、学习积极性。

然而,高校推行辅导员人事代理制度,对那些编制外的人员来说,却是一场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的身份“革命”,尤其是对一些观念尚未转变的人员来说,这意味着随时会失去这份工作,自然对学校也不会有很强的归属感。

人事关系不直接由高校管理,而是由人事代理机构管理,还将导致他们在与同事的交往之中产生本不必要的矛盾,可能他们会觉得自己正在或将会遭受那些编制内人员的排挤,没有被组织真正接纳等等,这也弱化了他们对组织的归属感和与组织保持一致性的可能性[4]。

另外,在许多人看来,辅导员所从事的工作是谁都可以干的琐碎事务,层次不高,可有可无,辅导员职业也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和尊重,职业荣誉感不强,辅导员对自我的认可度一般也不高。

高校改革实行的人事代理制度让辅导员的地位和认可度更加难以得到提高,不仅社会、学校,院系内的其他在编教职工,甚至代理辅导员自己本身也不会对自己的工作有很大的认可。

更何况辅导员工作见效慢,反馈周期长。

(二)人事代理辅导员的待遇不公平问题突出在高校中实施辅导员人事代理制度以后,除了在在编职工和不在编职工存在着认同感的缺乏以外,两者之间的不公平现象也非常明显,比如职员之间的培训晋升、工资等福利待遇等等。

特别是作为弱势群体的高校人事代理辅导员,学校的决策权几乎都被那些在编人员所掌握,非在编人员几乎没有话语权。

而且在职务晋升、薪资待遇、培训学习等方面,人事代理辅导员很难被考虑在内。

这种同工不同酬的做法,也严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热情。

而且既然还存在编制,为什么有些辅导员能够进入编制,有些却又不能够,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为什么在编和不在编的待遇相差会如此之大,以至于这么多人想尽办法也要进入编制内,除了没有组织的认同感以外,工作待遇更加优越也是一个很大的因素。

另外,由于国家没有明确的规章法制对人事代理制度的实施进行约束,这导致很多高校在引进人才是否给予编制没有明确的标准,也就是选聘人才这一环节不够公平。

这也是现代社会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热门的一个缘由,大家竞相挤进编制内,而对于无编制的辅导员职位却缺乏兴致。

长此以往,人事代理人辅导员在与别人作比较的同时,容易产生心理不平衡的现象,他们也会想方设法争取进入可以给予编制的单位任职。

(三)辅导员队伍不稳定问题严重辅导员队伍是高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和学生发展指导的基础力量。

人事代理制度在辅导员聘任上的实行,更加剧了辅导员队伍的不稳定。

目前,高校辅导员的分流大都朝着行政职务和高校教师编制方向发展,导致辅导员自身形成了一种晋升的发展潜理念,很多人都是将辅导员工作作为职业规划的一块跳板,或者是职业生涯的一段经历。

人事代理辅导员在面对身份认同不明确、工作待遇不公平的情况下,对辅导员的工作更是视为实现入编或者转岗的条件,这就造成人员流动过快,难以形成合力的骨干队伍。

学生在面对频繁更换的辅导员也会不知所措,更何况一个新辅导员在几百人的学生面前,这种辅导员队伍的不稳定给学校、学生的学习带来了不可预测的影响。

辅导员本身既是教育者又是管理者,这种特殊身份给他们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他们未来的发展方向变得更加迷茫和增加了不确定的因素。

尤其是人事代理辅导员,他们既没有专业教师的教学优势,又没有行政管理人员明确的发展定位。

另外,通过人事代理招聘的辅导员,在体制上与高校的关系十分单一,且脆弱,由于受传统的意识和社会主流观念的影响,没有编制使他们缺乏归属感和稳定感,与任职的学校之间在心理上也是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意识,一旦发生工作收入、人际关系等方面的矛盾,可能会立刻发生跳槽行为,因此对高校来说,也不利于建立相对长期、稳定的辅导员人才队伍。

三、对高校人事代理辅导员制度的一些思考与建议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和维护高校教学工作的稳定,以及落实高校辅导员人事代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大部分高校对新聘用的辅导员实行的是人事代理制度,这也是高校人事管理与社会发展接轨的一种积极实践和探索,也是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种新型思考与尝试。

但是,也不能否认,由于这种制度的不完善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已有的基础上,更好地完善这种制度,使之朝着更科学、更合理的方向发展。

1.转变旧观念,宣传新观念高校辅导员人事代理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从制度的制定到实施,有一个从质疑到认同、从探索到完善的曲折发展过程。

大多数的单位和个人对人事代理制度还很陌生,或是一知半解,也存留着很多疑虑,这是正常的现象。

因此,作为文化传承和发扬的重地——高校,应责无旁贷地采取多种途径对教职工、学生,甚至是面向社会,广泛的宣传人事改革的内容和推行人事代理制度的重要意义,进而引导人们更新观念。

破除对高校的终身依赖关系,支持并鼓励人事代理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只有大多数人在认识这种制度,并接受这种制度以后,人事代理辅导员的工作才能更加顺利地开展,他们的工作能够得到更多人的认可。

2.健全人事代理制度,维护非在编人员正当权益在当前人事代理制度尚未完全成熟的状态下,高校在人事管理上的“双轨制”现象非常普遍,在一定程度上束缚和影响了高校人事代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因此,既需要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理念,对人事代理辅导员与在编人员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使他们的正常权益得到保障;也要在高等院校中,逐步对教职员工全面推行人事代理制度。

通过统一教职工的身份,高校员工不再有“编制内与编制外”的身份差异的观念。

他们都只具备“高等学校工作人员”这唯一的工作身份,使全体辅导员获得更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有效促进高校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辅导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3.建立职业化、专业化的辅导员队伍辅导员工作是致力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集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为一体的工作,是一种专门的职业,应该有明确的职业要求和准入门径。

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应有相应的职业培养机构和职业标准保障制度,有其自身不可替代的职业要求和职业特点,应具备专业化、专职性、稳定性的基本特征,有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

因此,既然高校辅导员人事代理制度势在必行的情况下,所有辅导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辅导员队伍保证学校辅导员队伍的稳定。

参考文献:[1]李婉婷.关于高校辅导员人事代理制度的若干思考[j].林区教学,2011,(1).[2]赖传珍,李明.高校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探讨[j].湖北社会科学,2009,(6).[3]徐玮伶,郑伯埙.组织认同:理论与本质之初步探索分析[j].台湾中山管理评论,2002,(1).[4]罗艺荣.组织认同视域下的高校人事代理制度初探[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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