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意见建议-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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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服务不便整改措施有哪些

窗口服务不便整改措施有哪些

窗口服务不便整改措施有哪些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窗口服务作为政府机构和企业单位对外提供服务的重要渠道,其服务质量和效率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然而,一些窗口服务存在着不便的问题,如服务时间不合理、办理流程繁琐、服务态度不好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

因此,针对窗口服务不便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首先,要优化服务流程。

窗口服务的流程应该简化,避免繁琐的办理程序和重复的材料提交,减少用户的等待时间和办理时间。

同时,可以通过引入信息化技术,实现线上预约、线上办理等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和便利性。

其次,要加强人员培训。

窗口服务人员是直接面对用户的重要角色,他们的服务态度和专业技能直接影响着用户的满意度。

因此,要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用户提供高效、周到的服务。

再次,要合理安排服务时间。

窗口服务的时间安排应该符合用户的实际需求,避免出现用户需要办理业务时却无法找到开放的窗口。

可以根据用户的办理需求和窗口服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服务时间,保证用户能够在需要的时候得到及时的服务。

此外,要加强监督和评估。

对窗口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整改措施。

可以通过用户满意度调查、服务质量评估等方式,了解用户对窗口服务的评价和意见,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最后,要加强宣传和倡导。

通过各种渠道,向用户宣传窗口服务的改进措施和成效,增强用户对窗口服务的信心和满意度。

同时,也可以通过宣传和倡导,引导用户使用线上服务,减少窗口服务的压力和用户等待时间。

综上所述,针对窗口服务不便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加强监督和评估、加强宣传和倡导等举措,可以有效改善窗口服务的不便问题,提升用户满意度和社会效益。

希望各级政府和企业单位能够重视窗口服务的改进工作,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增进民生福祉意见建议

增进民生福祉意见建议

增进民生福祉意见建议
增进民生福祉是政府和社会的重要职责,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意见:
1. 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减少城乡、区域之间的教育资源差距。

2.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和效率,降低居民医疗费用。

3. 改善住房条件:实施多元化的住房供应策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4.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扩大覆盖范围。

5. 促进就业和创业:提供职业培训和再教育机会,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6.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公共交通、公园绿地、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7. 关注弱势群体: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支持和保护力度,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和权益。

8. 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益。

9. 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提供便民服务,增强社区凝聚力。

10.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打击腐败,确保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维护法律的公正执行。

11.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完善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意识,降低心理疾病的发生率。

12. 推动科技创新与普及:鼓励科技创新,推广科技应用,提高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

这些建议和意见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通过立法、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和社会动员等多种手段来实现。

推动高频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议

推动高频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议

推动高频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建

推动高频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议包括以下几点:筛选高频事项:首先需要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筛选出高频事项,确定哪些事项更贴近群众需求,更频繁地被群众所需要办理。

简化办事流程:对于筛选出来的高频事项,要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例如,可以推行“一窗通办”或“一网通办”,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

完善服务设施:便民服务中心应提供便捷、舒适的服务环境,如设置等候区、咨询台、自助服务区等。

同时,要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保证服务质量。

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能和优势,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并愿意前来办理业务。

可以通过媒体、社交平台、宣传单页等途径进行推广。

建立反馈机制:设立有效的反馈机制,收集群众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可以通过满意度调查、在线评价等方式收集反馈。

定期评估和优化:定期对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优化和改进。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更好地推动高频事项进驻便民服务
中心,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政府形象,增强政府公信力。

便民服务意见建议

便民服务意见建议

便民服务意见建议篇一为进一步提高公证服务效率和水平,增强和维护公证公信力,树立公证为民的良好形象,制定本意见。

一、实行一站式服务1、建立公证办证大厅,实行敞开式办公,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公证服务。

2、在办证大厅内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当事人自助查询公证法律法规及信息。

3、公开办证程序,在办证大厅,利用电子屏幕公布有关公证法律法规、办证程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

4、实行岗位公示制度,在办证大厅醒目位置公示公证员的职责、服务项目、服务承诺、监督投诉电话等。

二、提高办证服务水平5、制作公证告知书,坚持证前告知、证中告知、证后告知相结合,全面履行告知义务,适时进行风险提示。

6、开通悦铃服务,当事人拨通公证处任一电话都有语音提示,引导当事人咨询、办理公证事项。

7、免费为当事人提供继承、遗嘱等五种常见公证业务的简介彩页。

8、首次接待的公证员负责解答并办理申请人的公证事项。

9、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办理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办理,实行优先服务。

10、除疑难、复杂公证事项外,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公证事项,在提交材料真实、合法、齐全的情形下,10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开展文明服务11、公证员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热情周到为当事人及时解答、办理公证事项,避免当事人多次上门办理同一公证的现象发生。

四、提高公证质量12、配备身份证识别仪,加强审查力度,有效防止假身份证等质量事故的发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配备高清摄像机,为遗嘱、赠与等财产类公证进行现场录像,保存影像资料。

网络民意机制工作意见为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提高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针对性,更好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现就完善政府网站民意直通机制,制定本意见。

一、开通“科学发展、三问于民”互动专栏专栏设三个功能区:1、“问政于民”区:主要发布区委、区政府将要出台的涉及民生方面的政策规定等,以及区直部门、街道(园区)需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具体事项。

提升三办三服务的建议和措施

提升三办三服务的建议和措施

提升三办三服务的建议和措施提升三办三服务的建议和措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公共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我认为提升三办三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至关重要。

三办三服务是指办理行政许可、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和提供公共服务信息三个方面的服务。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提出建议和措施,希望对于提升三办三服务有所帮助。

一、强化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1. 培训和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于公共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增强其沟通和协商能力,以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2.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通过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激励公共服务人员主动提升服务品质,积极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3. 加强监督和管理。

设立监督机构,加强对于公共服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并及时处理投诉和意见,提高服务质量。

二、优化办理流程和服务渠道1. 简化办理流程。

政府部门应该通过优化业务流程,简化材料提交和审核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2. 创新服务渠道。

除了传统的柜台服务,政府部门应该加大互联网和移动应用的推广和应用,提供网上办事的便捷和高效服务,满足人们随时随地办理业务的需求。

3. 设立便民服务中心。

政府部门可以在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中心,集中提供各项办事服务,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业务,减少跑腿,提高效率。

三、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1. 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

政府部门应该将办事流程、服务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清楚了解办事流程和各项标准,提高服务的透明度。

2. 建立网上投诉平台。

政府部门可以建立网上投诉平台,让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反映问题和意见,政府可以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复,提高问题处理的效率。

3. 加强公众参与。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开展听证会、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集公众对于服务质量和改进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医院便民管理制度

医院便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服务水平,方便患者就医,确保医院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便民服务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患者满意。

2. 简化就诊流程,提高就诊效率。

3. 优化服务环境,营造温馨舒适的就医氛围。

4. 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便民服务措施1. 就诊流程优化(1)设立导医台,为患者提供咨询、指引、分诊等服务。

(2)简化挂号、缴费、取药等环节,实行一站式服务。

(3)设立预约挂号、预约检查、预约手术等服务,方便患者预约。

(4)设立无障碍设施,方便残障人士就医。

2. 就诊环境改善(1)优化医院布局,合理设置科室,方便患者就诊。

(2)改善医院环境卫生,保持室内整洁、舒适。

(3)加强医院绿化,营造优美的就医环境。

(4)设立母婴室、休息室等便民设施。

3. 医患沟通(1)加强医患沟通,倾听患者意见,及时解决患者疑问。

(2)设立投诉渠道,对患者的投诉及时处理,保障患者权益。

(3)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保健意识。

4. 信息化建设(1)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实现诊疗、收费、检查、住院等业务一体化。

(2)建立患者信息查询系统,方便患者查询个人病历、检查结果等。

(3)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平台,提供在线咨询、预约挂号、预约检查等服务。

四、职责分工1. 医院领导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便民服务工作。

2. 医务科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便民服务工作的开展。

3.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便民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4. 全体医护人员要积极参与便民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定期对便民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便民服务工作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问责。

3. 患者可通过医院投诉渠道对便民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具体措施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具体措施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具体措施1.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提供友好和高效的服务态度。

2. 便民服务中心应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南和流程说明,以方便用户了解办理程序。

3. 工作人员应及时回应用户的咨询和申请,减少等待时间。

4. 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办理窗口,避免排队等待过长时间。

5. 按规定时间提供业务办理服务,避免造成用户不必要的等待。

6. 提供多种办理途径,例如线上预约、电话咨询等,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7. 为用户提供充足的办理资料和表格,简化用户办理手续的流程。

8. 便民服务中心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总结用户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9. 定期开展服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10. 提供便民服务咨询热线和专门的投诉渠道,接受用户的反馈和投诉。

11. 在便民服务中心内设置清晰可见的办理指南和流程图,方便用户自行办理。

12. 提供便民服务指南手册,向用户介绍各项业务办理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13. 为残障人士提供特殊办事设施和服务,确保他们的办理权益。

14. 增加服务窗口的数量,缩短用户的等候时间。

15. 便民服务中心应提供清晰的业务办理指南和流程图,帮助用户了解办理程序。

16. 为用户提供专业的业务咨询,解答相关问题并提供帮助。

17. 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简化用户的办理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18. 便民服务中心应提供清晰的办理时限,避免用户等待过久。

19. 组织用户满意度调查,了解用户对服务的满意度和不满意的地方,改进服务质量。

20. 完善业务办理的信息公开,让用户了解业务办理的各项细节和条件。

21. 提供便捷的缴费途径,为用户提供多种缴费选择,方便办理手续。

22. 为用户提供在线查询和办理业务的服务平台,方便用户随时随地办理业务。

23. 提供办理进度查询服务,让用户了解自己的业务办理进展。

24. 为用户提供专门的信息公开栏,公布业务办理政策和流程。

25. 提供网上业务预约和办理服务,方便用户随时办理业务。

聚焦便民服务窗口、城市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聚焦便民服务窗口、城市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聚焦便民服务窗口、城市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直接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承担着大量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是全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群众对这项活动感受最直观、最深切的方面。

广大群众往往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变化,来评判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让创先争优活动在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得到展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实实在在好处。

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创先争优。

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心设计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优质、高效完成本地本单位的中心任务中创先争优,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强的动力。

要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游移、促进发展不动摇,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热情、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建设“徐州领先、江苏争先、全国一流”现代化城区的伟大实践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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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意见建议便民就是便利群众,那么关于便民服务你有什么意见吗?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便民服务意见建议,供大家参考!便民服务意见建议范文篇一为进一步提高公证服务效率和水平,增强和维护公证公信力,树立公证为民的良好形象,制定本意见。

一、实行一站式服务1、建立公证办证大厅,实行敞开式办公,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公证服务。

、在办证大厅内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当事人自助查询公证法律法规及信息。

、公开办证程序,在办证大厅,利用电子屏幕公布有关公证法律法规、办证程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

、实行岗位公示制度,在办证大厅醒目位置公示公证员的职责、服务项目、服务承诺、监督投诉电话等。

二、提高办证服务水平、制作公证告知书,坚持证前告知、证中告知、证后告知相结合,全面履行告知义务,适时进行风险提示。

、开通悦铃服务,当事人拨通公证处任一电话都有语音提示,引导当事人咨询、办理公证事项。

、免费为当事人提供继承、遗嘱等五种常见公证业务的简介彩页。

、首次接待的公证员负责解答并办理申请人的公证事项。

、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办理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办理,实行优先服务。

10、除疑难、复杂公证事项外,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公证事项,在提交材料真实、合法、齐全的情形下,10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开展文明服务11、公证员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热情周到为当事人及时解答、办理公证事项,避免当事人多次上门办理同一公证的现象发生。

四、提高公证质量12、配备身份证识别仪,加强审查力度,有效防止假身份证等质量事故的发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配备高清摄像机,为遗嘱、赠与等财产类公证进行现场录像,保存影像资料。

网络民意机制工作意见为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提高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针对性,更好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现就完善政府网站民意直通机制,制定本意见。

一、开通“科学发展、三问于民”互动专栏专栏设三个功能区:1、“问政于民”区:主要发布区委、区政府将要出台的涉及民生方面的政策规定等,以及区直部门、街道(园区)需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具体事项。

(1)区委、区政府需要征求意见的事项分别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提供,其他事项由各部门各单位提供,区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负责在网上发布。

发布时间由提交部门和单位自行确定。

(2)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天查看网上民意情况。

发布结束后,由事项提供部门或单位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报告,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问需于民”区:为群众反映最迫切的需要和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一个直通平台。

由区网宣办定期统计分析;需要落实的,报有关领导批示后,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

、“问计于民”区:面向全社会征求促进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由区网宣办负责整理分析;对具有一定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转交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在“问计于民”区提交的意见和建议一经采纳,视价值大小对建议人实行物质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宣传部负责另行制定。

同时,设立年度最有价值建议奖,由网民投票和评委评选产生。

二、扩大“网上民声”栏目对话部门范围、为进一步完善“网上民声”栏目功能,更加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增加栏目对话部门和单位。

(1)区直部门(7个)信访局(与“网上信访”链接)、审计局、统计局、老干局、档案局、科协、新居办(2)驻区单位(10个)市公安局分局、市工商局分局、市规划局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国税局、市地税局分局、公路局、烟草专卖局(3)街道园区(13个)三、健全公众参与栏目事项办理督导考核机制、“书记信箱”事项由区委办公室督办,“区长信箱”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督办,“网上信访”由区信访局督办,“科学发展、三问于民”及“网上民声”事项由区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督办。

各督办部门要跟踪督导、落实到位,对责任单位办理情况做好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公众参与栏目事项办理情况纳入群众工作考核。

由网宣办根据各责任单位的承办量、回复率、办结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并根据各督办部门提供的相关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排出名次。

便民服务意见建议范文篇二各市(州)公安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户籍管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人口信息管理等工作,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更好地服务“两个加快”,推进我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的安排部署和厅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户政管理,提高公安机关便民利民服务质量提出以下意见:一、把握好当前户政管理基本原则鉴于当前我省经济建设特别是灾后重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治安户政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制意识,按照“既要开拓创新,又要积极稳妥;既要方便群众,又要把握政策”的原则,创造性地加强和改进各项户政管理工作,通过拓展一站式办理、上门或预约服务、开通短信服务平台、畅通回应群众呼声渠道等多种方式,全力构建新型户政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便民利民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二、正确处理好有关户政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一)户政管理方面。

1、出生登记问题。

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亲属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手续齐备的一日内办结。

户口登记机关应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

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对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无计划生育证明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仍必须办理入户手续,并于当月内向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通报情况。

、未落常住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1)对未落常住户口,尚未成年或虽已成年尚无独立生活能力仍需由父母供养的,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常住户口,一岁以下作出生登记,一岁以上作补录户口办理审批。

对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按其现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

(2)根据民政部、公安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五部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8〕132号)的有关要求,2009年4月1日之前公民私自收养子女不符合《收养法》规定、但确已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事实收养关系且未落户的人员,因故难以办理《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的,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予以落户(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与收养人的关系登记为“非亲属”关系。

(3)对持过期迁移证件或迁入地址发生变更,符合现行迁移政策的,迁入地应准予落户,不符合现行迁移政策的,原迁出地应予恢复户口;对遗失迁移证件的,原证件签发机关应按原证件内容予以补发,并注明该证件系“遗失补发”;对刑释解教人员遗失释放证明、退伍军人遗失退伍证明的,原籍户口登记机关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予以恢复户口(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现居住地与原籍地不一致的,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现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凭原籍未落户证明和调查核实材料予以落户。

(4)对因长期外出等原因户口被注销,经原籍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应在原籍恢复户口,符合迁移条件的,应先在原籍恢复户口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关于大、中专学生办理户口问题。

户口保留在原籍的农村籍学生申请办理城镇户口的,原籍户口登记机关凭《录取通知书》直接办理城镇居民登记手续,单独立户并颁发居民户口簿,其住址登记为原住址。

对就学期间户口保留在原籍的成年子女,其父母户籍发生迁移时,可一并随迁。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已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随迁的政策。

、关于城镇居民要求转为农村居民的问题。

在政府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之前,城镇居民一律不予批准转为农村居民。

目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的有关规定,允许2003年以后(含200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1年以上的(含1年),经原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

“从事农业生产”是指“有土地耕种,并实际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父母投靠问题。

放宽父母投靠子女的限制。

需要到城镇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

户籍地在农村的父母或城镇退休人员投靠城镇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成都市除外)、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户口迁移问题。

对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其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的,准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户口迁移问题。

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休、退休的人员,在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的住所,需要返回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应准予落户。

对国有企业下岗人员下岗后与父母或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凭下岗证明、街道、乡镇(村、居民委员会)证明材料,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调查核实时间为20日),允许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关于成年人变更姓名更改年龄问题。

成年人原则上不予变更姓名、更改年龄,确有特殊原因,必须持本人申请,出具乡镇或单位的证明,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批准变更、更改;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公安部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以前,一律不予变更姓名、更改年龄;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的有关规定,干部一律不予更改年龄。

、死亡人员户口注销问题。

公民死亡,一个月以内,由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上述关系人未在此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户口的,经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确认并出具死亡证明,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后,应强制予以注销户口。

(二)居民身份证方面。

1、严格执行居民身份证领证时限规定。

受理证件申领的公安机关应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的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方,最多可再延长30日。

、认真开展异地办证便民服务工作。

出省务工人员通过人像信息异地采集模式采集人像信息后,委托同一家庭户内成员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符合条件的,应当场受理;因人口信息系统无人像信息无法确定是否本人的,应告知群众经村、居民委员委会确认签章后即行受理。

广州、深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代办点受理的居民身份证信息,各地应认真审核受理,于20日内处理完毕。

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向省厅上传受理信息,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认真填写不合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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