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教师生活补贴标准2017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6.03.07•【字号】云政发[1996]45号•【施行日期】1996.04.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云政发〔1996〕45号1996年3月7日)省直各委、办、厅、局:根据财政部财文字〔1996〕2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重新制定的《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规定自1996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
第三条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一)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费的等级标准(见下表)---------------------------------------|项|||||住宿费标准||等目|||||----------||级||||其他|省外|省内||职标|火车|轮船|飞机|交通|-----|----||||||工具|||地州|市||准|||||一般|特殊|市及|( ||务|||||地区|地区|开放|县|||||||||地区|) ||--------------|--|--|--|--|--|--|--|-||省政府副省长,以及相当职务|软席|一等|一等|按实||||||人员|车|舱位|舱位|报销|100 |140 |80|70||--------------|--|--|--|--|--|--|--|-||省级正副厅(局)长及其相当职||||||||||务的人员。
关于原民代幼教师最新文件

关于原民代幼教师最新文件(两份)国家对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政策调整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出《关于持续推进中小学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问题解决工作的通知》指出,自三部门于2017年7月3日联合印发《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3日)以来,各地认真贯彻《方案》精神,积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大力宣传解释政策,严肃审核认定纪律,推动了全省审核登记工作的扎实开展和2017年年满60周岁人员养老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顺利实施。
目前,我省中小学原民办代课教师养老生活补助制度已经建立,为全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我省《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确定的利好政策措施包括:一是提高退养原民办教师生活费补助标准。
按照青教普字〔1989〕185号文件规定办理了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连续教龄满25年的,每人每月调高至1600元满20年不满25年的,每人每月调高至1000元;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调高至800元。
二是建立被辞退民办教师和被辞退代课教师养老生活补助制度。
具有我省户籍的被辞退民办教师和被辞退代课教师,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的,根据在我省任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教龄,按每满1年月补助20元标准增发养老生活补助费。
任教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在两个以上中小学校担任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合并计算教龄。
实施方案明确: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审核认定程序包括申请、初审、审核公示、登记备案等环节。
实施方案强调:在审核认定过程中有违法乱纪、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资格并如数追缴已发放补助。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从2018年起,要对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防止虚报冒领。
(西宁晚报)代课教师是指在公立学校中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
云南省曲靖市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

1
88
14 300 27 674 40
2
100
15
325
28
707
41
3
112
16
349
29
740
4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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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375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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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38
18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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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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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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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
45
7
166
20
459
33
879
46
8
182
21
487
34
917
47
9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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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35
956
48
10
217
标准表
单位:元/月
工资标准 890 928 967 1007
单位:元/月
薪级工资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1
77
13 239 25 501 37
2
88
14 255 26 526 38
3
99
15 273 27 554 39
4
111 16 290 28 583 40
5
123 17 310 29 612
6
136 18 330 30 644
中小学校教师、提高10%基本工资标准表
岗位工资
岗位
工资标准
正高
四级
1562
五级 1298
副高
六级
1144
七级 1023
八级
858
2017教师工资标准一览表

2017教师工资标准一览表2017教师工资标准一览表发布时间:2016-12-12 编辑:j; 手机版教师工资一直是社会上关注的热点,那么2017年教师的工资有什么改革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教师工资标准一览表,欢迎参考!温馨提醒:2017年的相关内容暂未公布,先沿用2016年的资讯。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国务院已经下发了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的三个方案。
具体来看,本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普涨,重点是向基层倾斜。
像公务员中最低级别的办事员,基本工资标准提至1320元;事业单位中最低级别的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分别由610元、630元、3150元,提升至1280元、1320元、6940元。
中小学教师、医院护士的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
此外,不同级别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费也都有提高。
教师希望涨薪的诉求具有合理性从现实需要看,广大教师希望涨薪的诉求具有合理性,该涨。
但是条例规定的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只是一个大的原则性规定,要真正让教师薪酬见涨还需要耐心等待。
在当下,用半梦半醒来形容也许是比较恰当的——我国教师群体的薪酬不高,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较大,且不少地区教师的薪酬并未达到《教师法》(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明文规定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譬如,资料显示,北京市在“十一五”之前,教师的工资水平还没有达到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其他地区就更不用说了。
因此,广大教师希望涨薪是一种合理的诉求,也一个最抵近现实生活需要的梦想。
教师薪酬制度是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结构体系中的一部分从制度变革看,教师薪酬制度只是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结构体系中的一部分,教育部不可能单独就教师是否涨薪作出规定,人社部也不可能专门为教师涨薪作出单独变革。
总的看,对教师是否涨薪的问题,我们应当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的总趋势来看,要看得复杂一些才更符合现实。
2017年退休教师工资新规定

2017年退休教师工资新规定在2017年,对于退休教师工资方面,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新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进一步保障退休教师的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7年退休教师工资新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工资调整政策根据新规定,退休教师的工资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以反映通货膨胀和物价水平的变动。
具体而言,每年一月底前,根据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数据,综合计算退休教师工资增长率。
根据增长率,适度提高退休教师基本工资和津贴标准。
这一政策将有效保障退休教师的收入不受通胀影响。
二、福利待遇提升为进一步提高退休教师的福利待遇,新规定还规定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退休教师将享受更长的休假期,每年可享受至少15天的带薪休假,以缓解他们长期从事教育工作所带来的劳累压力。
其次,退休教师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障将得到加强。
养老金将根据工作年限和职称等因素进行调整,以提高其替代率。
医疗保障方面,退休教师将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更广泛的保险范围,以保障他们的健康权益。
此外,新规定还规定了退休教师丧偶抚恤、医疗救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全面提升退休教师的福利待遇。
三、退休教育培训为了提高退休教师的继续学习和专业发展能力,新规定规定了退休教育培训的要求。
退休教师可以选择参加相关培训班,学习最新的教育理论和技能,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
此外,退休教师还可以利用这一机会与其他退休教师进行交流,分享经验,形成学习共同体。
四、荣誉表彰为了鼓励退休教师为教育事业做出的贡献,新规定将设立一系列荣誉表彰的机制。
退休教师在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将获得相关荣誉称号和奖励。
这一机制将激励退休教师积极参与教育事业,同时也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声望。
总之,2017年的退休教师工资新规定在维护退休教师权益和提高其福利待遇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工资调整政策、福利待遇提升、退休教育培训和荣誉表彰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了退休教师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得到有效保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11•【文号】教师厅函[2016]26号•【施行日期】2016.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26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掌握各地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情况,核拨综合奖补资金,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153号)要求,请报送2016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内容(一)工作总结与计划1.2016年中央综合奖补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2.2016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情况:一是补助总体情况,包括已发布政策、实施县数、补助校数、补助教师数、补助标准、补助资金,与2015年相比,补助政策及实施工作的变化情况等;二是公开公示及宣传监督等情况,包括实名制管理,各地公示、宣传渠道和方式,监督管理办法等;三是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包括乡村教师留任率,县城教师到乡村任教情况,地方、学校和教师对补助政策的反映等;四是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关意见建议。
3.2017年实施计划。
(二)基础数据各地实施情况的详细数据,数据截止日期至2016年12月31日,表格详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信息报送平台”(网址为)。
(三)其他材料1.政策依据。
省、市、县已经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正式文件扫描件(与上一年相比,政策没有变化的,可不提供)。
无正式文件依据的,相关数据不予认可。
2.宣传材料。
各地在教育部门网站开设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专栏网址;有关实施情况的宣传材料和乡村教师对该政策的反响等材料(图片、新闻报道、视频等)。
二、报送方式各省份通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信息报送平台”报送上述材料,其中工作总结与计划和附表4《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分县实施情况汇总表》需打印盖章扫描后发送至我部教师工作司邮箱(*******************.cn)。
2017教师工资标准表

2017教师工资标准表教师是国家培养人才、传播知识、培育未来的重要力量,其工资标准直接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生活水平。
2017年,教师工资标准表作为教育领域的重要文件,对教师工资的核定和调整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2017年教师工资标准表的相关内容。
首先,2017年教师工资标准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将教师工资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等部分。
其中,基本工资是教师工资的基础部分,绩效工资是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成绩来确定的,津贴和补贴是根据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情况来发放的。
其次,2017年教师工资标准表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类型的不同情况,对教师工资标准进行了细化和调整。
一般来说,大城市的教师工资标准要高于小城市,高中和中学的教师工资标准要高于小学,特岗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的工资标准也有所不同。
再次,2017年教师工资标准表还对教师的工龄、学历、职称等因素进行了考虑和计算。
一般来说,教师工龄越长、学历越高、职称越高,其工资标准也会相应提高。
最后,2017年教师工资标准表的出台,对于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制定和调整教师工资标准,可以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2017年教师工资标准表是教育领域的重要文件,其出台对于教师工资的核定和调整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过合理制定和调整教师工资标准,可以更好地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教师工资标准,确保教师的劳动成果得到公正回报,为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17年教师退休工资待遇新规定

2017年教师退休工资待遇新规定学习啦【法律知识】编辑:显钤发布时间:2017-02-10做好思想品德工作,使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是教师的重要职责之一。
这一职责首先是教育目的的要求。
无论在什么社会制度下,都不可能有无目的的教育,那么教师退休后的工资多少呢?很多老师都不清楚,以下就是学习啦小编做的整理,希望对你们有用。
教师退休工资标准规定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和调整政策的制工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用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按本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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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老师服务乡村有补助
我省计划扩大乡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紧缺学科教师,确保特岗教师与在职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和支持各地自主实施以补充乡村幼儿园教师为主的当地“特岗计划”。
《计划》提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乡村学校任教满3年的,按照我省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鼓励县及县以上所属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自愿到乡村学校任教,到乡村学校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含2年)的,从到乡村学校服务之日起,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岗位补贴。
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
鼓励乡村学校联合聘用或单独招聘符合条件的音体美专业社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
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计划》提出,将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
生活补助政策,实行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村小及教学点倾斜。
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关心教师健康,每年为乡镇及以下学校教职工提供1次免费常规体检。
加快实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并优先向乡村女教师倾斜。
把改善乡村教师住宿、食堂、办公条件与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工程相结合,因地制宜,整体推进。
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专业培训全体乡村教师
《计划》提出,到2020年,对全体乡村教师和校(园)长进行不少于360学时的专业化培训。
完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统筹各级各类培训项目,加大送培下乡、乡村教师访名校、教师工作坊、信息技术能力应用等培训模式实施力度,着力提升乡村教师学科教学能力。
立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面实
施“名校(园)长名师工作室建设工程”,建立50个省级名校(园)长工作室和200个省级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优秀校(园)长和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实施“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工程”,推动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向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其在县域教师队伍专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基地建设工程”,鼓励各地遴选建设一批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基地学校。
引导乡村学校根据教师个体专业发展需要,实施校本研修模式改革。
完善乡村教师激励机制
从教超20年将颁荣誉证书
《计划》提出,建立师德、能力、业绩、贡献并重的乡村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将“教得好”作为乡村教师获得表彰的重要指标。
省人民政府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任教、贡献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2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1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给予鼓励。
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对乡村学校、乡村教师予以倾斜。
完善基础教育领域云岭教学名师、各级学科带头人、各级骨干教师梯级培养、选拔和管理办法,对乡村教师给予计划单列。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相关新闻
全国29省区市公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记者从教育部网站了解到,自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通知以来,除北京、广东、浙江外,全国其余29个省(区、市)都已出台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5年底前,将本省(区、市)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最早出台实施办法的是湖北省,于2015年9月2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贵州、重庆也分别于2015年9月16日、18日印发相关文件,成为较早出台实施办法的省市。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提出了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等八项举措,明确要求各地制订实施办法,把准支持重点,因地制宜提出符合乡村
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
“每个月3元、5元最多10元的教师教龄津贴已经实施了30余年,是时候修改教龄津贴了。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主委马秀珍建议,适当提高教龄津贴,让长期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在待遇上吃亏。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出台了《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开始对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发放教龄补贴。
马秀珍说:“当时的补贴标准是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
3到10元的津贴在当时平均月薪只有几十元的教师来说,起到了改善待遇的很大作用。
但30年过去了,如今转正定级的师范本科生月薪一般是2000元以上,现在几元钱的津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
一、教师教龄津贴执行范围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二、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三、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
教龄计算办法:
1.上述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
2.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3.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4.曾在冤假错案间断教育工作,现已平反纠正,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心计算为教龄。
5.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教育工作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6.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
近几年来云南省通过出台系列优惠、补贴政策,加大财
政投入力度,提高乡村教师工资水平,着力实现优秀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记者近日从云南省财政厅了解到,近几年来云南省通过出台系列优惠、补贴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乡村教师工资水平,着力实现优秀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为让优秀教师“下得去”,云南省财政厅及时下达2016年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专项资金5.8亿元,切实保障特岗教师能够享受到我省相关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为特岗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高学历人才到农村从事义务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地区师资力量薄弱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为让优秀教师“留得住”,自2014年,云南省实施了每人每月500元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所有乡村教师都纳入了政策实施范围。
2015年,云南省共有359438名乡村教师享受了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涉及学校15362所,支出资金达19.27亿元,年人均补助5360元。
日前,经云南省政府同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要求在今年内实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全覆盖。
自今年1月1日起,全省85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全面实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年内实现政策到县、乡村学校、乡村教师“三个全覆盖”。
由各州(市)根据乡村学校的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合理划分补助的档次及标准,重点向教学点、村小和条件艰苦地区倾斜。
差别化政策实施的范围、对象、档次及标准等具体办法,由各州市、县区自行确定,最低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500元。
在3年服务期内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也在政策实施范围内。
各地不得将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充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同时,云南省级财政统筹安排中央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对落实差别化政策较好的集中连片特困县予以综合奖补。
为让乡村教师“教得好”,云南省财政专门下达了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经费11200万元和省级培训经费500万元,“国培”和“省培”资金80%以上用于乡村教师,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
此外,云南省财政还下达了2016年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基地省级专项资金220万元,鼓励考核合格的幼儿园
继续承担培训任务,切实整体提升全省学前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