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付汇核销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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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收付及核销管理制度

外汇收付及核销管理制度

外汇收付及核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外汇收付及核销管理,加强外汇管理,保障外汇资金安全,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汇收付管理1、外汇收款:(1)收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外汇账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收款账户信息。

(2)收款单位应当向付款单位提供准确的外汇账户信息和收款用途说明,确保收款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收款单位应当及时收款,不得拖延或拒收外汇款项。

如需延迟收款,应当及时向付款单位说明原因并取得同意。

2、外汇付款:(1)付款单位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外汇付款,不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2)付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付款时间和金额进行外汇付款,并及时向收款单位提供付款凭证和付款信息。

(3)付款单位应当保存好付款凭证和相关资料,以备日后核对和备查。

3、外汇收付核销:(1)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在收到外汇款项后应当及时进行外汇核销,以确保外汇款项的使用和流转情况清楚明确。

(2)外汇核销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确保核销记录真实完整。

(3)外汇核销记录应当保存好,以备日后查证和核对。

三、外汇使用管理1、外汇使用范围:(1)外汇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用于相关业务活动,不得挪用或私自使用。

(2)外汇资金使用范围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改变使用计划或用途。

2、外汇使用程序:(1)外汇使用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外汇使用计划,报请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外汇资金。

(2)外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外汇使用,不得违规操作或私自决定使用外汇资金。

3、外汇使用核销:(1)外汇使用单位在使用外汇资金后,应当及时进行外汇使用核销,确保外汇使用记录真实清晰。

(2)外汇使用核销记录应当保存好,以备日后查证和核对。

四、外汇账户管理1、外汇账户开立:(1)外汇账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开立,并提供真实、有效的开户资料。

(2)外汇账户的使用范围和权限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

2、外汇账户监管:(1)外汇账户应当由专人专岗管理,确保账户安全和稳定运行。

外汇核销流程及步骤

外汇核销流程及步骤

外汇核销流程及步骤
外汇核销听起来有点复杂,其实也没那么吓人啦。

一、什么是外汇核销。

简单说呢,就是国家对外汇进出进行管理的一种手段。

企业或者个人有外汇收支的时候,得按照规定把这些收支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核对,确保外汇的使用和来源都是合法合规的。

二、企业外汇核销流程。

1. 出口收汇核销。

2. 进口付汇核销。

进口企业在付汇之前,要先到外汇管理局去办理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这就像是给外汇管理局打个招呼,说我要付钱买东西啦。

然后企业向境外付汇后,要从银行拿到进口付汇核销单。

之后把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付汇核销单等相关资料整理好,再到外汇管理局去核销。

外汇管理局会检查你付的钱是不是真的用于进口货物了,要是对上了,那就核销成功。

三、个人外汇核销。

个人的外汇核销相对简单些。

如果是个人结汇或者购汇,在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银行会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和审核。

比如你出国旅游,要换点外汇,银行会问你用途之类的,然后在系统里做好记录,这其实也是一种简单的外汇核销形式啦。

外汇核销就是为了让外汇的管理更加有序,虽然手续看起来有点繁琐,但是只要按照规定来做,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啦。

就像我们遵守交通规则一样,虽然有时候觉得有点麻烦,但这是为了大家都能更好地在路上行驶呀。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出口收汇核销是指企业将出口货款由外国买主支付至企业银行账户后,通过银行核销出口货款到账。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流程,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它代表着企业已经成功完成了合同义务,并且能够获取货款。

下面是出口收汇核销的详细流程:一、开立信用证和签订合同出口企业与外国买主签订合同后,外国买主可以选择开立信用证来确保支付货款。

信用证是一份由国外银行开立的、确保付款的文件,它规定了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价格等要求,同时指定了开证行、受益人(出口企业)和开证行的行为。

双方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货物生产和交付,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出口。

二、货物出口和报关当货物已经生产完成并且符合合同要求时,出口企业需要将货物交付给报关行,进行出口报关手续。

报关行将会根据合同要求办理出口货物报关手续,并向海关提交出口报关单。

一旦海关审核通过,出口企业就可以将货物运输至海关指定的口岸,准备进行出口。

三、货物运输和托运单据货物运输的方式通常有陆运、空运和海运等,出口企业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

同时,出口企业需要提供托运单据,例如提单、空运单和货物保险单等,以确保溯源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四、收到付款通知一旦货物抵达目的地并完成报关手续,外国买主将会通知出口企业货物已经收到,并且准备支付货款。

外国买主通常会提供相应的付款通知书,该通知书包括付款的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日期等。

五、信用证支付和银行之间的沟通出口企业根据付款通知书的要求,向银行提交请求支付信用证款项的申请。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需要与银行之间进行沟通,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银行根据信用证的条款要求对申请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银行将支付货款至出口企业的账户。

六、核销核销是指出口企业向银行指示将款项划到贸易账户,并提供相关单据证明货款已经到账。

为了完成核销,企业需要准备以下文件:《收汇核销业务申请表》、《商业发票》、《收款凭证》和《信用证或付款通知》等。

贸易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制度

贸易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制度

贸易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制度1. 简介贸易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为规范贸易出口业务中的收汇核销操作,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流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收汇核销工作合规、高效、准确,同时最大程度地保障公司的权益。

2. 收汇核销流程2.1 收款流程在贸易出口业务中,货物或服务的出口完成后,需要确保货款能够按时、正确地收到。

公司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收款操作:•(1)出口完成后,出口合同项下的货款应当依照约定方式和时间撮合付汇。

•(2)收款支持文件的准备:公司应当准备好收款所需的一系列支持文件,包括发票、装箱单、提单等,以便在收款过程中提供给收款方。

2.2 收汇核销流程一旦收到货款,公司需要及时对收汇进行核销,以保证贸易出口业务的流程能够顺利进行。

在核销过程中,公司应遵循以下步骤:•(1)验证收款信息:核对收款金额、收款人、付款方等信息是否与合同一致,确保核销的准确性。

•(2)出具核销凭证:核销凭证应包括核销日期、核销金额、核销人等信息,并由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3)登记核销信息:将核销凭证的相关信息登记到财务管理系统中,确保凭证可以被查询、复核和审计。

•(4)归档核销文件:核销凭证以及收款支持文件等应妥善归档,确保将来可以进行查阅和备案。

3. 收汇核销管理责任为了确保贸易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公司应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3.1 部门责任划分•财务部门:负责核对收款信息、出具核销凭证、登记核销信息,并保管相关文件。

•销售部门:负责与客户沟通确认收款事宜,并提供相关支持文件。

•合规部门:负责监督收汇核销流程的合规性,确保相关操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人员责任划分•财务人员:负责核对收款信息的准确性,出具核销凭证,并将相关信息登记到财务管理系统中。

•销售人员:负责与客户沟通确认收款事宜,并提供所需支持文件。

•合规人员:负责监督核销工作的合规性,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4. 内部控制和审计为了确保收汇核销工作的规范、透明和可追溯,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一、总则(一)目的和依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出口商品收汇核销的流程,保障资金安全,提高管理效率。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出口商品收汇核销的管理操作,涉及相关人员在收汇核销过程中的职责及操作流程。

二、收汇核销流程(一)委托收款1.销售人员应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明确付款方式为电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2.客户将货款电汇至公司指定账户后,销售人员及时将款项信息报告财务部门。

(二)核销操作1.财务部门收到电汇通知后,核对客户信息、收款金额等是否与销售合同一致。

2.财务部门进行银行对账核对,确保款项已到账,核销应收账款;3.财务部门填写收款凭证并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相关资料。

(三)报关核销1.销售人员将已核销的收款凭证提交给报关员进行报关核销操作;2.报关员按照核销信息完成报关手续,确保报关单金额与收款金额一致;3.报关员完成核销手续后,将相关文件归档并报告财务部门。

三、责任分工(一)销售人员1.确保销售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2.及时将客户的货款信息报告财务部门。

(二)财务部门1.核对客户信息及收款金额是否一致;2.完成银行对账核对工作并进行核销;3.填写并签字确认收款凭证,并归档保存相关资料。

(三)报关员1.按照核销信息完成报关手续;2.确保报关单金额与收款金额一致;3.完成核销手续后,归档相关文件并向财务部门报告。

四、附则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执行,确保出口商品收汇核销工作的正常运转。

外汇核销制度

外汇核销制度

外汇核销制度一、核销定义外汇核销是指企业在出口收汇或进口付汇过程中,按照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对相应金额的外汇进行确认和注销的行为。

核销是外汇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进行国际贸易必须履行的义务。

二、核销对象外汇核销的对象包括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两个方面。

出口收汇是指企业出口商品后,按照合同约定收回的外汇款项;进口付汇是指企业进口商品后,支付的外汇款项。

这些外汇款项需要进行核销,以避免违规行为和保证国家外汇储备的安全。

三、核销程序1. 企业应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外汇登记证,并获得企业代码和核销密码。

2.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核销管理制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收汇和付汇,并记录每笔业务的核销单号、收汇金额、付汇金额等信息。

3. 企业应在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外汇管理局递交核销单和相关凭证进行核销。

核销单应与收汇金额或付汇金额相等,且凭证齐全、真实、有效。

4. 外汇管理局对企业的核销单和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核销操作。

5. 对于违规或不符合规定的核销,外汇管理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核销单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核销单管理制度,确保核销单的真实、完整、安全。

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核销单的保管、使用和登记工作,并建立核销单档案。

同时,企业应定期对核销单进行检查和清理,避免遗失或被盗用。

五、核销期限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企业应在收汇或付汇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核销。

具体核销期限根据不同贸易方式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企业应在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六、核销凭证核销凭证是指在核销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单据和证明文件。

具体包括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口付汇核销单、海关报关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据和文件。

这些凭证应真实、完整、有效,并按照规定进行保管和使用。

七、核销制度目的外汇核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外汇收支行为,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国际贸易健康发展。

通过核销制度,可以有效地监控外汇资金的流入和流出,防止违规操作和洗钱等不法活动,保障国家外汇储备的安全和稳定。

外汇核销流程(共五则)

外汇核销流程(共五则)

外汇核销流程(共五则)第一篇:外汇核销流程外汇核销程序简单操作如下:1.通过贵公司海关注册的中国电子口岸退税菜单下,申领核销单,然后到当地外汇管理局拿操作卡申领正本核销单。

即备案!2.然后等货物出口完,等海关把核销单,及报关单核销联退下来之后,附上退税核销联****及收汇水单到外汇管理局核销,但前提是在电子口岸网上上报核销信息,既要处于交单状态!收汇核销的流程:(1)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3)报关后,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

(4)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

(5)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有关核销单编号。

(6)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7)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

所需单据: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报关单,核销单,银行结汇水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流程出口核销单一共有三联:第一联存根,主要内容有:核销单编号,出口单位名称,单位代码,出口币种总价,收汇方式,预计收款日期,此单报关有效期。

-----该联出口方不需要填写。

第二联,主要内容有:核销单编号,出口单位名称,单位代码,银行签注栏(主要有,类别,币种金额,日期,盖章),海关签注栏,外汇局签注栏。

--出口方只需填写自己的单位名称和单位代码第三联,主要内容有:核销单编号,出口单位名称,单位代码,货物名称,数量,币种总价,报关单编号,外汇局签注,----出口方需要填写自己的单位名称,单位代码,货物名称,数量,币种总价。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图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图

进口核销业务操作指南项目内容提供材料“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管理尚未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进口企业:1、加盖单位公章的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2、商务主管部门的批件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已经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进口企业:1、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相关证明及复印件;3、银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证明及复印件。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1、申请书;2、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正本及复印件;3、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执业证明(副本)及复印件;4、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复印件;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7、中国电子口岸IC卡;8、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黑名单”管理1、进口单位有下列违规行为的,应列入"黑名单":(1)向外汇局或外汇指定银行报审伪造、假冒、涂改、重复使用等进口货物报关单(核销联)或其它凭证的;(2)付汇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其它到货证明的;(3)需凭备案表付汇而没有备案表;(4)漏报、瞒报等不按规定向外汇局报送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或丢失有关核销单证的;(5)违反《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暂行办法》其他规定的。

2、"黑名单"经核实后公布;3、"黑名单"有效期最低为自公布之日起六个月;4、"黑名单"撤销需“名单”内的企业提出撤销申请,外汇局考察其整改情况。

5、对“黑名单”内的企业不予办理:异地付汇、90天以上的远期信用证和先支后收项下转口贸易付汇的备案。

异地付汇项下贸易进口付汇备案管理进口单位办理异地开证、付汇时,外汇局需审核进口单位的备案申请函、进口合同、代理协议(委托代理项下需提供),并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审核相应的材料及复印件:1、信用证:开证申请书;2、托收:托收通知书;3、预付货款:商业发票或形式发票;4、货到汇款:商业发票、中国电子口岸IC卡、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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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第一步,出口单位到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第二步,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第三步,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核销备案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出口单位办理核销备案登记时,应当向外汇局提供下列材料:①单位介绍信、申请书;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⑤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⑥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如果出口单位出口登记的信息变更或不再经营出口业务,应在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步,出口单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第五步,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核销单;第六步,出口单位报关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口岸备案;第七步,出口单位出口报关;第八步,出口单位报关出口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第九步,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①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②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③报关后,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

④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

⑤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有关核销单编号。

⑥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⑦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

所需单据: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报关单,核销单,银行结汇水单.外汇核销流程细节首先,我们与外商洽谈好一笔交易,到了发货前,我们要出具一份外销合同,并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表,然后带上工厂的出口专用章及有关印鉴去当地的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申领工作。

核销单领回之后,我们要缮制售货确认书、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货物明细表、报关单、出口报关委托书和商检委托书等有关资料,连同核销单一并交给货代公司办理报关、商检和订舱等手续。

货物出关后,我们就会从货代那儿拿到货代或船公司签发的提单,然后通过L/C或T/T等方式向客户收取货款,货款到帐后,银行一般会出具两份出口收汇通知书,一份用于单位的财务记账,一份就用于出口核销。

一般在货物出关四个星期后,海关会重新就该项货物出具三份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一份用于外汇核销,黄色的一份用于办理出口退税,还有一份没有加注的报关单一般用于企业备份。

货代一般在四个星期后会去海关办理退单手续,这时货代会从海关那儿拿到上述三份报关单以及加有海关印鉴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在确定工厂与货代没有欠费后,货代会主动将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并送交工厂。

我们在收到货代送来的单据后,会填写出口收汇情况表,并缮制一份商业发票,连同用于核销的报关单以及“出口收汇核销单”一起去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外管局在确认各项单据无误的情况下,会收下所有的单据,然后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第三联加注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金额,并在其上盖上用于出口退税的专用章。

我们再缮制一份商业发票,连同“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退税联以及黄色的报关联去税务局涉外分局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至此,有关“出口收汇核销单”就算结束了出口代理运作流程出口委托方(甲方):出口代理方(乙方):深圳市国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出口项目建立代理关系,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出口代理行为。

双方签订框架性《委托出口代理销售合同》,允许分批出口,分批结算。

2、乙方为甲方选派专职客户服务主任,具体负责上述合同的跟单物流配送,报关报检,信息沟通,资金往来结算,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贴身优质服务。

3、甲方在每批具体产品出口前按合同、订单规定向乙方提供本批《委托出口确认单》,列明每批出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厂商品牌、数量、质量标准、出口价格条款、收汇方式、原产地、包装装箱情况、预计交货期装运口岸、等内容。

甲方应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出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知识产权等有关信息与货物的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4、出口发货期前3个工作日将外商合同订单、发票、装箱单、质检合格证、外包装证明、原产地证明等文件单证交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出口报关的准备工作。

5、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外签约、租车订船、收汇核销,以双抬头方式出口报关、口岸报检。

在执行出口合同过程中,随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并会同甲方及时采取对策;乙方将货物从海关报关放行后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外商接货,大宗出口项目客户可通过电脑网络在乙方网站上凭双方合同编号及乙方提供的密码,准确、直观、实时地查询了解其委托出口的物流及资金动态情况。

6、出口代理费率按出口货物海关确认总价或出口收汇总值(二者取高值)每一美元:元人民币的比例计算,出口代理费由甲方在货物到达深圳海关前将乙方出口代理综合费支付给乙方,供乙方办理报、清关手续及支付其他海关杂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按月向乙方支付或在收汇款中扣除),单次出口代理费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至于代理出口过程发生的货物装卸、仓储、运输、单证、保险、检验检疫、海关查验、银行费用等有关规费则凭实际发生的单据由甲方报销或从结汇货款中扣除。

7、代理出口货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甲方不用向乙方开具货物销售增值税发票和出口专用缴款书。

8、出口商检由生产厂家所在地国家商品检验检疫局到场检验,合格后交乙方在出口口岸办理出口商检放行,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报检的相关手续。

9、甲方负责在货物出口后连带保证外商按约足额支付外汇货款至乙方收汇核销(一般在30天内,远期收汇项目须经外管局同意),逾期收汇须按每天0.5%向甲方计收利息,乙方应在货物报关完毕,单证齐全,收汇核销后,按结汇当日银行实际结汇水单金额扣除代理手续费及合同规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汇至甲方帐号,甲方向乙方开据收款收据。

10、乙方在出口货物正常收汇核销后,由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退税分局开具双抬头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甲方可凭此正本原件按国家对出口货物规定的退税率100%全额直接由财务自行办理出口免、抵、退。

这样一来,甲方既可正常表现其自身的出口业绩,又可快捷享受国家对出口退税的全部优惠,且不必占压出口退税款和增值税发票的开票税金,一举多得!11、乙方出口收货时,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的,乙方按原厂外包装标示及原厂装箱清单交货: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的,甲方可拒收或双方开箱清点,照实验收;在原厂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甲方外商收货验收时发现异常的,甲方应直接与境外供应商交涉并承担一切后果,乙方愿提供协助。

12、甲方收到货物出口结汇款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正本,至此一单货物的出口代理过程完结,乙方定期与甲方对帐,由乙方客服部编制业务结算单,做到服务公平公开。

附:甲方企业要求是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生产型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外汇核销详细流程及单证注意事项一、作为一家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应办理哪些涉税事宜?(一)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1、登记时限出口企业必须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一个月内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附送的资料(1) 进出口经营权批文及其复印件;(2) 企业章程;(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4)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6)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其复印件;(7)银行开户证明。

(二)出口企业退税办税员培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第12条规定:出口企业应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以下简称办税员),经税务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办税员证》。

没有《办税员证》的人员不得办理出口退税业务。

企业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注销原《办税员证》。

凡未及时通知的,原办税员在被更换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一切退税活动和责任仍由企业负责。

二、货物已报关出口,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1、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专用联);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4、出口货物专用发票;5、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6、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三、货物已报关出口,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1、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专用联);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3、出口货物专用发票;4、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5、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6、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复印件);7、运保费单据(复印件);8、如果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还需附送《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四、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如何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在申请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以下凭证资料:(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方开具并经主管其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后,由受托方交委托方。

(二)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委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复印件。

(三)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代理出口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收汇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受托方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销售给外商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四)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五)销售帐。

五、如何办理代理出口证明?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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