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防止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产生,确保患者手术安全,提高手术切口愈合率,根据《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展手术的临床科室和相关人员。
三、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具体情况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2. 遵循药物经济学原则,选用性价比高、疗效确切的抗菌药物。
3. 遵循用药时间原则,尽量缩短用药时间,避免不必要的长时间用药。
4. 遵循用药途径原则,首选静脉途径给药,口服给药酌情考虑。
四、抗菌药物选择1. 清洁手术:一般不需要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除非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涉及重要脏器或免疫缺陷等高危因素。
2. 清洁-污染手术:根据手术部位和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一般选用一代头孢或氟喹诺酮类。
3. 污染手术:必须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根据手术部位和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一般选用三代头孢或氟喹诺酮类。
4. 特殊感染手术:根据感染病原体选择敏感的抗菌药物。
五、用药时机和持续时间1. 手术前0.5-2小时开始使用抗菌药物,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术中出血较多时,术中可追加一次剂量。
2. 手术结束后,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情况,一般术后24小时内停用抗菌药物。
六、用药记录和监测1. 医生应详细记录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时间等,并将其纳入病历。
2. 护士应严格按医嘱给药,并观察患者的药物反应。
3. 定期监测患者的感染情况和药物使用情况,对用药效果进行评估。
七、培训和宣传1. 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抗菌药物应用水平。
2. 加强抗菌药物知识的宣传,提高患者的用药意识和满意度。
八、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由医院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纳入绩效考核。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为了加强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原则1. 合理用药: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抗菌药物药效学及药动学特点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进行预防性应用。
2. 最小剂量:在达到预防感染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抗菌药物的剂量和使用时间。
3. 最佳时机:通常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药,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ml,术中可追加一次。
4. 短期用药:预防用药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1. 首选药物:一代头孢菌素类,如头孢唑啉、头孢呋辛等。
2. 替代药物:二代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替安、头孢曲松等。
3. 特殊情况下可选择:青霉素类(如氨苄西林、阿莫西林)、大环内酯类(如红霉素)、克林霉素等。
三、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适应症1. 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的手术。
2. 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的手术,如头、颈、胸、腹部手术等。
3. 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关节置换、人工心脏瓣膜植入等。
4. 高龄、免疫缺陷或严重基础疾病等高危人群的手术。
四、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1. 术前评估:由主管医师根据患者病情、手术类型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2. 用药申请:如需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由主管医师填写用药申请单,注明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时间等信息,经科室主任审批后执行。
3. 用药执行:按照用药申请单的要求,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予首次剂量,术中如需追加,由手术室护士执行。
4. 用药监测:术后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出现感染迹象,及时调整抗菌药物方案。
5. 用药记录:详细记录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名称、剂量、给药时间、停药时间等信息,并存档备查。
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引言手术是一项重要的医疗治疗措施,但手术过程中也容易导致感染的发生。
为了防止术后感染的发生,抗菌药物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然而,抗菌药物的不恰当使用可能导致抗菌耐药性的增加和药物副作用的发生。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手术疗效具有重要意义。
一、制度目标1.提高手术疗效: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有助于预防手术相关感染,提高手术疗效。
2.防止抗菌耐药性: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减少不必要的使用,可以减缓细菌产生耐药性的速度。
3.减少药物副作用: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合理选择并遵守药物的用药原则,可以减少药物副作用的发生。
二、制度的具体内容1.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1)设置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并明确该机构的职责;(2)制定并不断修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包括抗菌药物的选择、使用、安全监测等方面的内容。
2.抗菌药物选择原则:(1)根据病原菌的敏感性和耐药性状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2)根据手术部位、手术类型和术后感染风险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3)优先选择窄谱抗菌药物,避免不必要的广谱抗菌药物使用。
3.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按照临床需要的病原学检测结果指导抗菌药物的使用;(2)严格按照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用药剂量使用,避免滥用和过量使用;(3)避免抗菌药物的长期使用,特别是预防性使用;(4)遵循抗菌药物的药动学和药效学特征,合理调整用药方式和剂量。
4.抗菌药物安全监测:(1)建立抗菌药物应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2)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3)建立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报告和评价制度,及时研究和处理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
三、制度的实施与管理1.制度宣传与培训:(1)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宣传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认知水平和遵守制度的意识;(2)新进医务人员入职前进行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培训,提高其在实践中的遵循执行能力。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定义Ⅰ类切口手术:指手术部位无菌条件好,手术过程不易受到污染的手术。
主要包括头、颈、胸、腹、四肢等部位的手术。
抗菌药物:指用于预防、治疗细菌性感染或抑制细菌生长的药物。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不必要的预防用药。
2. 严格控制: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情况等因素,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
3. 规范操作: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
4. 全程监控: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其合理、安全、有效。
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1. 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污染机会多。
2. 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大血管手术等。
3. 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4. 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大于70岁)、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者等。
四、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1. 首选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如头孢唑林、头孢呋辛等。
2. 尽量避免联合用药,如需联合用药,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3. 用药起始时间:通常在手术前0.5-2小时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时,术中可追加一次。
4. 用药持续时间:一般手术后24小时内停药,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程序1. 术前评估:术前对患者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2. 医嘱开具:根据评估结果,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医嘱。
3. 用药执行:护士按照医嘱执行用药,并做好用药记录。
4. 术后评估:术后对患者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继续使用抗菌药物。
5. 用药调整:根据术后评估结果,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调整用药。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管理,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合理性,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范围内I类切口手术的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三条 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二)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情况、抗菌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判断;(三)预防为主,合理用药;(四)加强监测,规范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药剂科负责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供应保障和用药咨询工作。
第七条医院各临床科室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第八条 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首选头孢一代或二代;(二)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情况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三)避免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和三代头孢菌素;(四)不推荐使用糖肽类、四环素类等特殊类型抗菌药物。
第九条 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0.5-2小时开始给药;(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术中可追加一次;(三)手术后无需继续用药的患者,应在手术后24小时内停药;(四)对于需继续用药的患者,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抗菌药物特点,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
第四章监测与评估第十条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定期对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一条监测内容包括:(一)抗菌药物使用品种、数量、费用等;(二)手术部位感染发生率;(三)患者用药安全性和耐药性。
第十二条评估内容包括:(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合理性;(二)手术部位感染预防效果;(三)患者用药满意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减少抗生素滥用和耐药菌的产生,保证手术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手术科室,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病房等。
三、定义1.围手术期:指手术预约的时间,手术开始的时间到手术结束后24小时的时间段。
2.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指在手术前、手术中或者手术后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应用。
四、抗菌药物选择1.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手术类型、手术部位、手术切口分类和感染危险度进行,遵循抗菌药物应用指南。
2.应避免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尽量选择窄谱抗菌药物。
在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时,需经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使用原则1.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开始,并在手术后继续应用24小时。
2.抗菌药物使用剂量应根据患者年龄、体重等个体差异进行调整。
3.应用抗菌药物的方法可以是口服、静脉注射或外用,具体方法根据患者情况和手术需要决定。
4.应遵循使用规范,避免超量或者错误使用抗菌药物。
5.应监测患者的临床症状、体温、感染标志物等指标,及时调整和终止抗菌药物的使用。
六、抗菌药物管理1.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2.医生应严格按照临床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开展抗菌药物的使用,并及时报备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3.抗菌药物应由医院药房统一采购,不得由医生私自购买和使用。
4.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库,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并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出库和使用流程。
5.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应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包括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疗效等信息。
七、教育和培训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的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水平。
2.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认识。
八、违规处理任何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医院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人员档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一、引言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的重要药物,但不合理使用会导致细菌耐药、药物不良反应增加等问题。
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监督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确保其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误用,降低细菌耐药的发生率。
3、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三、管理原则1、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原菌种类、药敏结果等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2、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指征,避免不必要的预防用药。
3、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不同级别的抗菌药物进行分类管理。
四、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1、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由医院领导、医务部门、药学部门、感染控制部门、临床科室负责人等组成,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医务部门职责负责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培训和考核,监督临床科室合理用药,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干预和处理。
3、药学部门职责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评估,为临床提供抗菌药物的药学信息和用药建议,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会诊工作。
4、感染控制部门职责负责医院感染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协助临床科室控制感染源,指导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5、临床科室职责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相关规定,落实本科室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接受管理小组的监督和检查。
五、抗菌药物分级管理1、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
2、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3、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物。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合理规范抗菌药物使用,保护公众健康,维护抗菌药物的疗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其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宣传,增强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意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对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医生进行审批,并记录该医生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因、剂量、疗程等信息。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与评估,定期制作抗菌药物使用报告,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提出合理使用的建议。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追踪制度,对特殊病情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并进行处方的审核与指导。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召开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会议,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和交流,推广优秀经验。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加强与药店的联动管理,共同提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水平,设立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员,负责药店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导与培训。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的储存、配送和销毁规程,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配备临床药学专业人员,负责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指导和监测工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制定抗菌药物使用奖惩制度,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问责。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宣传教育机制,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注:本范文仅为参考,具体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科学、安全地使用抗菌药物,保护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和改进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使用效果,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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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含介入诊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的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
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其次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
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的,大多数是内源性的,即来自患者本身的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的细菌。
皮肤携带的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
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典型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还有厌氧菌(主要是脆弱类杆菌)。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相关的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确保本规定贯彻落实。
第六条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七条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医院相关部门、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照《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控制SOP》,做好感染预防控制工作。
第八条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多者;
(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颅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
(三)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腹股沟疝补片修补术不包括在内;
(四)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高危因素包括:高龄、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白血病、使用细胞毒性药物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
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操作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第九条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手术,上、下消化道手术,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导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药。
第十条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药。
第十一条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不属于预防用药范畴。
第十二条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或手术室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时,除应针对性预防用药外,还应积极调查和处理感染原因。
第十三条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的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与抗菌活性、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和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
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头孢菌素为首选,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见附表。
第十四条下消化道手术除预防用药外,术前一日要分次口服很少被吸收的肠道抗菌药物,并用口服泻剂或灌肠清洁肠道。
第十五条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第十六条在甲氧西林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检出率高时,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第十七条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一般应于切开皮肤(或粘膜)前0.5~2小时或麻醉诱导时在手术室开始给第1剂抗菌药物,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MIC90)。
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应在术前1~2小时给药,在麻醉诱导开始前滴完。
剖宫产术应在钳夹脐带后立即给药。
抗菌药物由科室于术前进行药物过敏试验, 确认过敏试验阴性后带药至手术室,由手术室负责执行给药。
第十八条预防用药宜静脉滴注,溶媒体积≤100ml,对没有禁忌症的患者,一般应30分钟滴完以达到有效浓度。
克林霉素、甲硝唑、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用法按药品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血清和组织内抗菌药物有效浓度必须能够覆盖手术全过程。
选择半衰期短的抗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3小时,或失血量≥1500ml,应补充一个剂量;选择半衰期长的抗菌药物(如头孢曲松)则无须补充给药。
第二十条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清洁手术如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术前给药一剂即可,总的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可延长至48小时。
清洁—污染手术的手术时预防用药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
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
手术中发现已存在细菌性感染,手术后应继续用药直至感染消除。
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新上市的、限制性使用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用于预防用药。
第二十二条对于有特殊病理、生理状况的患者,预防用药应参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术后如发生手术部位感染属治疗性用药,应及时采
集标本送病原学检验,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敏感药物进行治疗。
病程记录中应注明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还是“治疗”,不能写成“对症”、“抗炎”等。
第二十四条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定期组织专家,结合细菌耐药监测情况,对围手术期
预防用抗菌药物品种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耐药病原菌的分布及其耐药状况,调整预防用药的品种,及时通报。
第二十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定期对预防用药实施专项点评。
点评结果纳入质控简报下发,通报至相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由所在科室签收,科室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书面整改并持续改进。
第二十六条医院将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处罚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