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引言手术是一项重要的医疗治疗措施,但手术过程中也容易导致感染的发生。
为了防止术后感染的发生,抗菌药物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然而,抗菌药物的不恰当使用可能导致抗菌耐药性的增加和药物副作用的发生。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手术疗效具有重要意义。
一、制度目标1.提高手术疗效: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有助于预防手术相关感染,提高手术疗效。
2.防止抗菌耐药性: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减少不必要的使用,可以减缓细菌产生耐药性的速度。
3.减少药物副作用: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合理选择并遵守药物的用药原则,可以减少药物副作用的发生。
二、制度的具体内容1.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1)设置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并明确该机构的职责;(2)制定并不断修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包括抗菌药物的选择、使用、安全监测等方面的内容。
2.抗菌药物选择原则:(1)根据病原菌的敏感性和耐药性状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2)根据手术部位、手术类型和术后感染风险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3)优先选择窄谱抗菌药物,避免不必要的广谱抗菌药物使用。
3.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按照临床需要的病原学检测结果指导抗菌药物的使用;(2)严格按照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用药剂量使用,避免滥用和过量使用;(3)避免抗菌药物的长期使用,特别是预防性使用;(4)遵循抗菌药物的药动学和药效学特征,合理调整用药方式和剂量。
4.抗菌药物安全监测:(1)建立抗菌药物应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2)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3)建立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报告和评价制度,及时研究和处理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
三、制度的实施与管理1.制度宣传与培训:(1)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宣传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认知水平和遵守制度的意识;(2)新进医务人员入职前进行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培训,提高其在实践中的遵循执行能力。
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手术抗菌药物的应用,提高手术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手术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手术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感染控制科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医务部负责手术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药学部负责手术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技术支持。
第八条护理部负责手术抗菌药物的储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感染控制科负责手术抗菌药物的储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采购与储存第十条手术抗菌药物的采购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手术抗菌药物的储存应符合国家有关药品储存的规定,确保药物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使用与处方第十二条手术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国家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规定,确保药物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手术抗菌药物的处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并按照药物说明书和临床指南进行使用。
第十四条手术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国家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规定,确保药物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医务部负责手术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药学部负责手术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技术支持。
第十七条护理部负责手术抗菌药物的储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感染控制科负责手术抗菌药物的储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抗菌药物的工作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的工作管理制度抗菌药物是一类能够抑制或杀死细菌的药物,被广泛应用于医疗保健领域。
然而,由于抗菌药物的过度使用和不当管理,导致细菌产生耐药性,严重威胁人类健康。
为了有效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保护公众健康,建立科学合理的抗菌药物工作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相关法规政策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
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各国纷纷出台相关法规政策。
我国《抗菌药物管理办法》对抗菌药物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和个人使用者在抗菌药物的使用上要遵守相关规定。
此外,我国还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等文件,规范了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中的各项管理措施。
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流程1.处方管理:(1)确保处方合理有效: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细菌培养药敏结果等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严格遵守规定:处方必须规范填写,不能出现模糊不清的字迹或无效的内容。
2.采购管理:(1)建立采购审核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抗菌药物采购审核小组,对抗菌药物的采购进行审核和监督。
(2)建立供应商管理:与抗菌药物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库存管理:(1)建立定期清点制度:定期对库存的抗菌药物进行清点,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
(2)保证药品储存条件:抗菌药物的储存应符合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要求,避免药品受损。
4.使用管理:(1)定期开展培训: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水平。
(2)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建立医院内部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当使用行为。
5.废弃药品处理:(1)建立废弃药品回收制度:对过期、未使用完毕的抗菌药物进行集中回收和处理,确保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2)做好药品处置记录:对废弃药品的处置过程要做好记录,确保处置过程的合法合规。
三、抗菌药物管理的挑战与对策1. 抗菌药物滥用:挑战:在一些医疗机构和平民市场中,抗菌药物被滥用,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严重危害患者的治疗效果。
抗菌药物临床规章制度范本

抗菌药物临床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绪论一、为了提高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中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减少抗菌耐药性问题发生的危害,制定本规章。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医院各临床科室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一、根据抗菌药物的药理特点和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敏感的抗菌药物为宜。
二、禁止滥用广谱抗生素,特别是三代和四代头孢菌素、喹诺酮类和半合成青霉素类抗生素。
三、不应过度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长时间大量应用。
四、抗菌药物的选择要结合患者的具体病情和个体特点进行综合考虑。
第三章抗菌药物的使用注意事项一、医生必须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病原体情况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二、医生必须向患者进行抗菌药物的说明,包括用药方法、疗程、不良反应等。
三、医生必须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调整抗菌药物的用量和给药途径。
四、医生必须定期复查患者的病情和抗菌药物的疗效,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五、医生必须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禁忌症和注意事项,不得擅自使用。
六、医生必须定期参加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规范培训。
第四章抗菌药物的管理一、医院必须建立健全抗菌药物的采购、配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二、医院必须建立健全抗菌药物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储存和保管符合相关规定。
三、医院必须建立健全抗菌药物的使用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措施纠正。
四、医院必须建立健全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机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五、医院必须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五章抗菌药物的知识普及一、医院必须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临床用药水平。
二、医院必须开展对患者和家属的抗菌药物使用宣传,提高他们的用药合理性。
三、医院必须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的知识普及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抗菌药物使用意识。
第六章附则一、本规章由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
二、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三、对于违反本规章的医务人员,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精选10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篇1一医院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制定。
二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三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手术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手术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引言手术是现代医学中的一种重要治疗手段,而手术抗菌药物的应用则是保障手术成功和患者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规范手术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提高手术抗菌药物的应用质量,降低手术感染的风险,特制定本手术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二、手术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1. 手术抗菌药物的选择手术抗菌药物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根据手术类型、手术部位、手术切口类型及患者病情等因素综合考虑。
(2)选择具有良好抗菌谱、抗菌活性强、安全性和耐受性好的抗菌药物。
(3)考虑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确保药物在手术部位的浓度达到有效浓度。
(4)考虑患者的过敏史、药物耐受性和肝肾功能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
2. 手术抗菌药物的使用(1)术前预防性使用:在手术前给予抗菌药物,以预防手术部位感染。
通常在手术前1小时内给予首次剂量,术后根据手术时间及患者情况,必要时给予追加剂量。
(2)术后治疗性使用:对于已经发生感染的患者,应及时给予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感染情况,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并按照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和感染部位的药物浓度要求,制定合理的给药方案。
三、手术抗菌药物的监测与评估1. 监测手术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包括抗菌药物的种类、使用频率、使用剂量、使用时间等,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使用情况。
2. 定期评估手术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包括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率、感染控制效果等,以指导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3. 建立手术抗菌药物使用档案,记录手术抗菌药物的种类、使用时间、使用剂量、患者情况等信息,以便于对手术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追踪和评估。
四、手术抗菌药物管理的组织与责任1. 成立手术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手术抗菌药物的选药、使用、监测和评估等工作。
2. 手术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成员应包括临床医师、药师、感染控制专业人员等,共同参与手术抗菌药物的管理工作。
3. 手术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手术抗菌药物使用中的问题,制定和修订手术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xxx医院手术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手术(含介入诊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手术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的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其次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
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的,大多数是内源性的,即来自患者本身的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的细菌。
皮肤携带的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
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典型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还有厌氧菌(主要是脆弱类杆菌)。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相关的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确保本规定贯彻落实。
第六条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七条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医院相关部门、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照《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控制SOP》,做好感染预防控制工作。
第八条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一)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多者;(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颅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三)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腹股沟疝补片修补术不包括在内;(四)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高危因素包括:高龄、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白血病、使用细胞毒性药物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
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了规范手术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标准,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手术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
1.3 原则:手术抗菌药物应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二、组织管理2.1 成立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2 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监督实施情况,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三、药物选择和应用3.1 手术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感染风险、病原菌耐药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3.2 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等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3.3 污染手术和感染手术应根据患者感染情况和病原菌耐药情况,选择具有针对性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3.4 手术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给药方式应根据患者体重、肾功能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药物浓度达到有效水平。
3.5 手术抗菌药物的给药时机应根据手术开始时间、药物半衰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手术过程中药物浓度维持在有效水平。
四、用药监测和评估4.1 对使用手术抗菌药物的患者进行用药监测,包括药物浓度监测、不良反应监测等。
4.2 对使用手术抗菌药物的患者进行疗效评估,包括感染控制情况、手术切口愈合情况等。
4.3 对手术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包括药物选择、用药时机、用药剂量等,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五、培训和教育5.1 对医护人员进行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的能力。
5.2 对医护人员进行手术抗菌药物应用规范的培训,确保其按照规范进行用药。
5.3 对医护人员进行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依法用药的意识。
六、监督检查6.1 管理小组负责对手术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6.2 对违反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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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精选多篇)第一篇: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含介入诊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的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其次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
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的,大多数是内源性的,即来自患者本身的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的细菌。
皮肤携带的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
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典型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还有厌氧菌(主要是脆弱类杆菌)。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相关的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确保本规定贯彻落实。
第六条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七条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医院相关部门、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照《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控制SOP》,做好感染预防控制工作。
第八条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一)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多者;(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颅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三)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腹股沟疝补片修补术不包括在内;(四)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高危因素包括:高龄、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白血病、使用细胞毒性药物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
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操作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第九条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手术,上、下消化道手术,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导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药。
第十条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药。
第十一条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不属于预防用药范畴。
第十二条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或手术室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时,除应针对性预防用药外,还应积极调查和处理感染原因。
第十三条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的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与抗菌活性、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和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
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头孢菌素为首选,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见附表。
第十四条下消化道手术除预防用药外,术前一日要分次口服很少被吸收的肠道抗菌药物,并用口服泻剂或灌肠清洁肠道。
第十五条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第十六条在甲氧西林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检出率高时,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第十七条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一般应于切开皮肤(或粘膜)前0.5~2小时或麻醉诱导时在手术室开始给第1剂抗菌药物,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MIC90)。
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应在术前1~2小时给药,在麻醉诱导开始前滴完。
剖宫产术应在钳夹脐带后立即给药。
抗菌药物由科室于术前进行药物过敏试验, 确认过敏试验阴性后带药至手术室,由手术室负责执行给药。
第十八条预防用药宜静脉滴注,溶媒体积≤100ml,对没有禁忌症的患者,一般应30分钟滴完以达到有效浓度。
克林霉素、甲硝唑、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用法按药品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血清和组织内抗菌药物有效浓度必须能够覆盖手术全过程。
选择半衰期短的抗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3小时,或失血量≥1500ml,应补充一个剂量;选择半衰期长的抗菌药物(如头孢曲松)则无须补充给药。
第二十条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清洁手术如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术前给药一剂即可,总的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可延长至48小时。
清洁—污染手术的手术时预防用药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
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
手术中发现已存在细菌性感染,手术后应继续用药直至感染消除。
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新上市的、限制性使用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用于预防用药。
第二十二条对于有特殊病理、生理状况的患者,预防用药应参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术后如发生手术部位感染属治疗性用药,应及时采集标本送病原学检验,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敏感药物进行治疗。
病程记录中应注明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还是“治疗”,不能写成“对症”、“抗炎”等。
第二十四条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定期组织专家,结合细菌耐药监测情况,对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品种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耐药病原菌的分布及其耐药状况,调整预防用药的品种,及时通报。
第二十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定期对预防用药实施专项点评。
点评结果纳入质控简报下发,通报至相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由所在科室签收,科室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书面整改并持续改进。
第二十六条医院将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处罚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篇: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专题绵竹市第二中医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文件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外科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1 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用药比例不超过30%,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3.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2 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5. 经皮肤内窥镜的胃造瘘口术、内窥镜逆行胆胰管造影术有感染高危因素;经皮肤内窥镜的腹腔镜胆囊切除术者,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6. 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或手术室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时,除应针对性预防用药外,手术科室、感染科还应积极调查和处理感染原因。
四、药物的选择1.选择抗菌药物基本原则:应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
原则上应选择疗效肯定、安全、相对广谱、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头孢菌素为首选(见附表)。
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氟喹诺酮类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
2.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
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3.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用药。
经皮肤内窥镜的胃造瘘口术、腹腔镜胆囊切除术3 和内窥镜逆行胆胰管造影术是进入腹腔空腔脏器的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肠杆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
4.下消化道手术除预防用药外,术前一日要分次口服很少被吸收的肠道抗菌药物如庆大霉素,并用口服泻剂或灌肠清洁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