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讲义 第42讲_第五章(2)考情分析、纳税人和个人所得的种类、居民个人综合所得(1)
《经济法》——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2 、 概念 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 税目 适用税率

描写成年人对生活的无奈与艰辛的作文嘿,小伙伴们,你们有没有想过,那些穿着西装革履,每天匆匆忙忙的大人们,他们的世界里是不是也像我们一样,充满了彩色气球和甜蜜糖果呢?嘿,其实啊,大人的世界啊,更像是一盘五味杂陈的大餐,酸甜苦辣,啥味儿都有。
今天,就让我这个小侦探,带你们偷偷溜进大人的世界,瞧瞧他们那些藏在笑容背后的“小秘密”吧!想象一下,早晨的第一缕阳光还没完全爬上窗台,李叔叔就已经在厨房里忙活了。
他一边煮着咖啡,一边揉着惺忪的睡眼,嘴里还嘟囔着:“又是新的一天,加油!”可你知道吗?这杯咖啡里,不仅仅是提神那么简单,它还藏着李叔叔对生活的无奈——昨晚加班到深夜,项目还是没能按时完成。
但你看,他端起咖啡,深吸一口气,仿佛在说:“生活嘛,不就是这样,笑着面对!”再瞧瞧张阿姨,她是一位妈妈,也是一名职场女性。
每天下班回家,除了要照顾家里的“小祖宗”,还得忙着准备晚餐。
厨房里锅碗瓢盆的交响乐,听起来热闹,其实啊,张阿姨心里那个累,只有她自己知道。
有时候,孩子不听话,饭菜还糊了锅,她也会偷偷抹眼泪。
但一转身,又笑着对孩子说:“宝贝,来,妈妈做的爱心晚餐,尝尝看!”那份坚强和乐观,真是让人既心疼又敬佩。
还有王伯伯,他是个出租车司机。
每天起早贪黑,穿梭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有时候,遇到不讲理的乘客,或者遇上堵车,他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叹口气。
但每当有乘客下车时,一句简单的“谢谢师傅,您辛苦了”,就能让他的心里暖洋洋的。
王伯伯常说:“这城市啊,就像我的车,虽然路上偶尔会颠簸,但总有到达目的地的时候。
”看,大人们的生活,就是这样既艰辛又充满希望。
他们或许会被工作的压力压得喘不过气,会因为生活的琐碎而烦恼不已,但每一次跌倒后,他们总能拍拍身上的尘土,重新站起来,继续前行。
因为啊,他们知道,生活不仅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所以,当我们再看到那些忙碌的大人时,不妨多给他们一些理解和微笑吧。
因为,每个人的心中,都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英雄梦,他们正用自己的方式,勇敢地对抗着生活的无奈与艰辛,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计算方法征税对象等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计算方法征税对象等首先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范围。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常住地或者无住所、无常住地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但取得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适用税率和计税方法有一定的差异。
其次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主要有综合征税和分类征税两种方式。
综合征税是将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全部所得进行合并计算,按一定的税率征税。
而分类征税是按照不同类型的所得进行分别计算和征税。
在中国,目前采用的是分类征税方式,主要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
第三个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出售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
每个征税对象都有相应的税率和免税额。
此外,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特殊的税收政策和规定,如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和税务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指的是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部所得达到一定金额后,才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优惠政策包括一些减免税、减按税等政策,旨在减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负担。
总的来说,个人所得税是个体经济纳税人按照一定的税率和计算方法缴纳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范围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有综合征税和分类征税两种方式。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出售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
此外,还有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和税务优惠政策等特殊规定和政策。
个人所得税在国家税收体系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促进财富的公平分配和税收收入的增加。
个人所得税经济法必考知识点

个人所得税经济法必考知识点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是指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是指不在境内居住,或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2.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税率。
对于综合所得,如工资、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根据所得额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税率档次。
对于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实行比例税率,统一税率为20%。
3.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包括基本费用扣除、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基本费用扣除是指每月固定的扣除金额,如5000元。
专项扣除是指在取得某些特定收入时可以额外扣除的费用,如社保费用等。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的额外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
4.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于残疾人和孤老人员的所得、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等可以享受减税或免税的优惠。
5.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包括纳税申报、税务登记、税务检查等内容。
同时,对于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如偷税、逃税等,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6.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以及非居民个人的工资、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
7.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纳税人的所得额和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等扣除各项费用和税收优惠后的净所得。
8.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环节。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或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018年《经济法基础》预习第五章知识点:个人所得税

2018年《经济法基础》预习第五章知识点:个人所得税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虽然新版教材暂时还未发布,但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做好预习工作,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了帮助考生们更高效的学习,中华会计网校专门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人:划分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
2个标准(住所、居住时间)、纳税义务
(二)区分11个应税项目
(三)分类分项的个人所得税规定:
1.11个税目各自的费用扣除、税率、基本计算:
2.特殊扣除项目:公益捐赠
(四)熟悉税收优惠
(五)征收管理:代扣代缴与自行申报。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精讲讲义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部分税法部分——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深闺酒醇】佳人“八绝”以“酒”醉人。
正所谓“淡淡馨香微透光,杏花村外送芬芳”。
一如本章,初学时感觉轻松愉悦,细品时发现后劲十足。
只因企业所得税本就为“十八税”中底蕴最深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在进行综合所得税制改革后难度亦是有所提升,各类所得均有不同的计税规则,为便于考生理解,我们将按“个人所得项目”归类后,分别加以介绍。
本章在考试中所占分值18%,学习中务求“二税并重”,把握住基本概念和基本计算,是应对本章、保持“清醒”的关键,切勿“酒不醉人人自醉”。
2020年本章变化较大,其中企业所得税中较为重要的变化包括新增和调整多项费用扣除标准及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部分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进行了重大修订和调整,涉及细节较多,我们会在课程中具体介绍。
【章节框架】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考验:纳税人(★★)(一)纳税人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注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二)分类类型判定标准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非居民企业依据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注意】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三)纳税义务——属人+属地企业类型纳税义务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非居民企业设立机构、场所(1)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2)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未设立机构、场所(四)所得“来源”地所得来源销售货物交易活动或劳务发生地提供劳务转让财产不动产转让所得“不动产”所在地动产转让所得“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所在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个人的机构、场所所在地、住所地【例题·多选题】(2018年、2019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A.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B.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社会团体D.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正确答案』BCD【例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初级经济法 第五章-2 个人所得税

【章节讲义】16年《经济法基础》考点整理,持续更新!知识点:个人所得税一、纳说人个人所得税的纳说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以及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个人或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所得税税目按应纳税所得的来源划分,现行个人所得税共分为11个应税项目【计税方法】【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常用级数】(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应税率(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四)稿酬适用适用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其中,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得来源的确定】【特殊规定】工资、薪酬所得1、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收入(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2、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3、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4、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被确定为工资、薪金税目5、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属于“工资、薪金所得”6、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7、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认知、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本税目计税2、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劳务报酬所得1、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其营销成绩突出的非雇员,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所得税2、在校生参与勤工俭学所得,按照“劳务报酬”征税稿酬所得1、除专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对于作者将自己的作品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按本科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取得的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得3、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本科目征收【每次收入的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5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考点01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其自然人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o ( 2020年)A.个人独资企业B.合伙企业C.个体工商户D.股份有限公司【答案】D [解析】选项C :个体工商户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1)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 )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按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表5 - 1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表5 - 2非居民企业[例题1-判断题】居民企业无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 年)【答案】x(例题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非居民企业的下列所得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是()。
(2020年)A.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B.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所设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答案】D3.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5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5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考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单选题】(2020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事业单位B.民办非企业单位C.个人独资企业D.社会团体『正确答案』C 『解析』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多选题】(2019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B.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社会团体D.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正确答案』BCD『解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选项A缴纳个人所得税。
考点:适用税率与征税对象(☆)考点:所得来源地的确认(☆)【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确定来源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活动发生地确定D.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正确答案』C『解析』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考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多选题】(2019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货币形式的有()。
A.债务的豁免B.现金C.应收账款D.存货『正确答案』ABC『解析』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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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2)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考情分析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在每套考卷中的分值约为9分,在2019年14个批次的考试中,有5个批次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大题。
最近3年典型考卷题型题量分析表2017年2018年2019年卷1卷2卷1卷2卷1卷2单项选择题3分 1.5分-6分-6分多项选择题-2分2分2分2分2分判断题1分1分1分---不定项选择题8分-8分-6分-合计12分 4.5分11分8分8分8分2019年“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重新编写,2020年“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继续根据一系列新文件进行了重新编写,纳入考查范围的新文件主要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单元框架第1单元纳税人和个人所得的种类单元考点框架考点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等。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或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类型判定标准纳税义务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就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提示1】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界定有两个标准:①住所地标准;②居住时间标准。
二者符合其一即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二者均不符合则为非居民纳税人。
【提示2】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提示3】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提示4】“累计满183天”应当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计算。
例如,外籍个人甲2018年9月1日受邀来华工作,2019年3月15日结束在华工作离境,虽然从入境到离境持续计算已满183天,但在2019纳税年度内,甲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的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5日)不满183天,不属于居民个人。
【提示5】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
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2020年新增)3.所得来源地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4)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5)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经典考题1·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合伙企业中的自然人合伙人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个体工商户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个人【答案】B【解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人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典考题2·判断题】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
()【答案】√【经典考题3·判断题】外籍人员约翰2018年2月24日受邀来中国工作,2019年2月15日结束在中国的工作,约翰在2019年纳税年度内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
()【答案】×【解析】约翰住所地不在中国,且2019纳税年度在华居住时间仅一个多月,远远不满183天,不属于居民个人。
【经典考题4·判断题】中国居民张某,在境外工作,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虽然在境外工作,但张某(住所地在中国)仍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应当就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向中国政府履行全面纳税义务。
【经典考题5·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有()。
A.转让境内房产取得的所得B.许可专利权在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C.因任职在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D.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答案】ABCD考点2:个人所得(★★★)1.个人所得的种类(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5)经营所得,是指:①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②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③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④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综合征收还是分类征收所得类型纳税人类型征收制度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综合征收非居民个人分类征收⑤经营所得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⑦财产租赁所得⑧财产转让所得⑨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分类征收非居民个人分类征收【经典考题6·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A.国债利息所得B.出租闲置住房取得的所得C.参加商场有奖销售活动中奖取得的所得D.单位全勤奖【答案】D【解析】(1)选项A: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并享受免税的优惠;(2)选项B:属于财产租赁所得;(3)选项C:属于偶然所得。
【经典考题7·判断题】个人出版画作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出版、发表”画作,应按“稿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的形式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1)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2)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3)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3.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依法计算纳税。
单元考点回顾框架第2单元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单元考点框架考点3:什么是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入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提示】非居民个人取得上述4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经典考题8·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属于综合所得的有()。
A.工资薪金所得B.财产租赁所得C.劳务报酬所得D.财产转让所得【答案】AC考点4: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征收管理规定(★★)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2.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1)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4)纳税人申请退税。
考点5: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即:(1)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收入×(1-20%)(2)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收入×(1-20%)×70%3.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36000元的3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经典考题10·不定项选择题(节选)】中国公民陈某为国内某大学教授……2019年……相关情况如下:(1)工资、薪金所得190000元,专项扣除40000元。
(2)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稿酬所得5000元。
已知:……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减除费用600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