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工作手册
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教工[2008]101号),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辅导员工作是高校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环节。
学校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从加强学校学生工作系统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用足、用好北京市有关政策和资源,充分尊重各学院意见并调动一线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补贴发放既要惠及全体辅导员,又要体现绩效导向。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代表、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部),负责制定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辅导员工作考核等有关辅导员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全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的开展。
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学校与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经费来源自2009年1月1日起,北京市为党的关系在北京市委的54所高校按年度发放辅导员岗位补贴。
中央在京高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在北京市与中央高校共建经费中列支,按年度拨到学校。
北京市按照每200个学生设立1个辅导员岗位,每个岗位每月500元的标准下拨辅导员岗位补贴。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及分配方案,在对辅导员进行学年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统筹发放至辅导员。
四、发放范围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有关辅导员岗位的界定并结合我校实际,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范围为:1、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生工作者,包括学院等基层单位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分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学生规模较大的学院还可包括从事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学生科工作人员、负责学生党员发展及党员日常管理的党务秘书;2、学校兼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包括党委组织部(学生党校)、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3、根据工作需要,由学院聘请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人员;4、经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认可备案,担任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职务的在校学生;5、工作业绩突出的班主任。
全员指导导师制工作手册

全员指导导师制工作手册目录1. 引言2. 导师的角色和职责3. 学员的权益和期望4. 导师-学员配对流程5. 学员评估和反馈6. 导师支持和发展7. 结语引言欢迎加入我们的全员指导导师制度!本手册旨在指导和支持我们的导师团队,确保高质量的学员导师关系。
全员指导导师制度是我们组织中重要的人力资源发展措施,旨在促进学员的个人和专业成长。
导师的角色和职责作为导师,您的角色是指导和辅导学员,帮助他们达到其个人和职业目标。
您的职责包括:- 提供学科和领域知识的支持- 分享经验和见解,为学员提供指导- 监督和评估学员的进步- 解答学员的问题和提供反馈- 帮助学员建立职业发展计划学员的权益和期望作为导师,您需要尊重学员的权益,并与他们保持真诚和互惠的关系。
学员的权益包括:- 得到符合学术要求的指导- 获得合理的时间和资源支持- 得到公平和公正的评估和反馈- 获得保密和隐私的保护学员期望导师能够:- 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倾听学员的需求和关切- 鼓励学员的个人和职业发展- 提供帮助解决问题和克服困难导师-学员配对流程为了确保导师-学员配对的成功,我们将按以下步骤进行:1. 学员提交申请,并提供个人信息和需求。
2. 导师团队根据学员背景和导师专业领域能力,进行合适的配对。
3. 导师和学员进行初步会面和介绍。
4. 导师和学员商定导师计划和目标。
5. 导师和学员定期安排会面和沟通。
学员评估和反馈学员的评估是导师支持学员发展的重要环节。
在导师制度中,我们鼓励导师提供以下类型的评估和反馈:- 及时和定期的进展评价- 针对学员项目或作品的反馈- 对学员职业发展计划的建议通过评估和反馈,导师可以促进学员的成长和进步,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目标。
导师支持和发展作为导师,在提供学员指导的同时,我们也致力于支持和发展您的能力和技能。
我们提供以下支持措施:- 导师培训和工作坊- 导师交流和经验分享会议- 导师资源和参考资料我们鼓励导师积极参与这些支持措施,不断提升自己的导师能力,为学员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辅导员的工作说明书模板

辅导员的工作说明书模板一、岗位概述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他们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二、岗位职责(一)思想政治教育1、组织开展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讲座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中的思想问题和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的稳定与和谐。
(二)党团和班级建设1、协助党组织做好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2、指导班级团支部开展工作,培养学生干部,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三)学业指导1、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2、组织开展各类学习交流活动,如学习经验分享会、学术讲座等,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日常事务管理1、做好学生的入学教育、军训、毕业教育等工作。
2、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
3、组织学生开展宿舍文化建设,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1、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2、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干预,及时转介需要专业帮助的学生。
(六)网络思想政治教育1、运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学生关切,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
(七)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1、帮助学生了解职业发展趋势和就业市场需求,开展职业规划教育。
2、组织开展就业指导活动,如简历制作指导、面试技巧培训等,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八)危机事件应对1、建立危机事件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危机事件进行提前预判和防范。
2、在危机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三、工作关系(一)内部关系1、与学校各职能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如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等,协调解决学生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辅导员工作手册

辅导员工作手册作为一名辅导员,你将承担着对学生的教育辅导工作,这项工作需要你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理念,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本手册将为你提供一些关于辅导员工作的指导和建议,帮助你更好地开展工作。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
1. 学生辅导,作为辅导员,你需要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帮助和指导。
2. 学生管理,负责学生的考勤管理、学籍管理、奖惩管理等工作,维护校园秩序。
3. 学生活动组织,组织和指导学生参与各类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部分,工作技巧。
1. 沟通能力,与学生、家长、教师等各方进行良好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2. 知识储备,不断学习和更新教育理论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3. 团队合作,与教师团队和学校管理团队密切合作,共同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部分,工作心得。
1. 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每个学生都是独特的个体,要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给予个性化的辅导和关怀。
2. 积极引导,在学生面临困难和挫折时,要给予积极的鼓励和引导,帮助他们克服困难。
3. 谦逊谨慎,做好辅导员工作需要一颗谦逊的心和一份谨慎的态度,不断反思和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第四部分,工作注意事项。
1. 保护学生隐私,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学生的隐私权,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2. 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作为学校的一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言行举止得体。
3. 不断学习进步,教育是一个不断学习和进步的过程,要保持学习的热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结语。
作为一名辅导员,你将承担着重要的教育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希望本手册能够帮助你更好地开展工作,成为一名优秀的辅导员,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力量。
祝你工作顺利!。
学生辅导员工作手册

学生辅导员工作手册一、介绍学生辅导员是高校教育管理的重要一员,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指导、生活、学业、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服务与支持,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手册旨在为学生辅导员提供一份全面的工作指南,既涵盖了基础知识和技能,也包括了应对常见问题的实用建议。
二、学生辅导员的角色1. 心理健康倾听师:学生辅导员要在学生遇到问题时给予积极倾听和专业指导,帮助他们缓解压力,解决内心困扰。
2. 学业规划导师:学生辅导员应协助学生制定个人学业规划,提供有效的学习技巧和指导,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任务。
3. 生活指导师:学生辅导员要关注学生的生活状态,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平衡学习与生活,增强适应能力。
三、基础知识要求1. 心理学基础:学生辅导员需要了解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对常见心理问题有一定的认知和处理能力。
2. 高校政策法规:学生辅导员要熟悉高校教育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学生权益保护和学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3. 学习指导:学生辅导员需要了解学习方法和技巧,能够为学生提供学习指导和策略。
四、技能培养1. 倾听与沟通:学生辅导员需要学会倾听、换位思考,理解学生内心的需求和困扰,进行有效沟通。
2. 心理测评:学生辅导员应掌握常见心理测评工具的使用和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
3. 危机干预:学生辅导员要具备危机干预的基本技能,能够及时辨识和处理学生的紧急情况,提供必要的危机救助。
五、工作实践1.个案辅导:学生辅导员要与学生建立互信、保密的关系,进行个案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维护他们的心理健康。
2.团体辅导:学生辅导员可以组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素质培训等团体辅导活动,提升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能力。
3.活动策划:学生辅导员可以组织各类主题活动和社交活动,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他们的社交能力。
六、组织开展1.团队合作:学生辅导员要与教务处、班主任、学生会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努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三)学历学位 用户维护辅导员学历学位信息,如下图所示:
需要注意的地方有: 1.添加:如上图所示,依次填写学历类型、毕业院校、学校类别(985、211 高校可勾选)、专业、毕业时间、学制、学位、学位授予时间、授予学校、授予 学校类别,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此时会在上部列表显示该条记录,多条信 息可按此方式依次添加。 2.修改:点击列表中【编辑】图标 ,该条记录信息会自动填充到下面明 细区域,此时【保存】按钮变为【修改】按钮。修改学历学位信息,点击【修改】 按钮,内容修改完毕。 3.删除:勾选列表中要删除信息的复选框(可一次选择多条),然后点击【删 除】按钮,可将该条记录删除,删除操作无法恢复,请谨慎操作。 4.其他标签如“学历学位”、“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等,操作与此方 式相同,不再赘述。
二、辅导员信息填写
辅导员通过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码及密码登录系统,点击【进入信息中心】, 即可登录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如下图所示:
提醒:各位辅导员老师,为了保证您的个人信息安全,请您登录系统后,先 点击上图右上角【修改密码】,重置您的个人密码信息。点击该按钮,进入如下 页面:
请输入原密码(初始默认“123456”),并重复输入两遍新密码,点击右上角 【保存】即可。
各高校管理员请点击该页面右上角【下载模板】,批量填写辅导员信息进行 数据上传。模板打开如下:
10
请按照模板的内容依次填写学校辅导员信息,包括姓名、密码(请设置初始 密码为“123456”)、身份证、工作单位、行政职务、手机号、邮箱等。
4
(四)行政职务 行政职务填写,请按担任职务的时间顺序填写,并注意逐条保存。目前担任 的行政职务,“结束时间”请点击【至今】选项即可。如下图所示:
(五)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填写,请按获得该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顺序填写,并注意逐条 保存。目前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束时间”请点击【至今】选项即可。如下 图所示:
高职学院辅导员工作手册
辅导员手册第一章总则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现就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
多年来,各地各高等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总体上看,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要像重视业务学术骨干一样重视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使他们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贡献。
二、认真做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选聘配备工作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配备工作,是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基础。
高等学校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和班主任。
专职辅导员总体上按1:200的比例配备,保证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
同时,每个班级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负有指导学生、关心学生的职责,要按照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高校稳定。
辅导员三进工作手册
辅导员三进工作手册
辅导员三进工作手册是指辅导员在工作中所需的三个进入点,即学生入学前、入学后和毕业后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以下是辅导员三进工作手册的内容:
1. 学生入学前
- 招生宣传:参与学校招生工作,宣传学校和专业特点,吸
引优秀学生入读。
- 新生培训:组织新生军训、开学典礼等活动,帮助学生顺
利适应大学生活。
- 家庭沟通:与新生的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解答他们的疑
虑和问题。
2. 学生入学后
- 辅导指导: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辅导和指导,帮助他们解
决学业、生活和心理问题。
- 课程管理:组织学生成绩评定、课程选修等工作,协助学
生合理安排课程,保证学业顺利进行。
- 学生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培
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 学生毕业后
- 就业指导: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帮助他们制
定就业计划,安排实习和面试等活动。
- 留学咨询:提供留学相关的咨询和申请指导,协助学生完
成留学申请和签证手续。
- 毕业典礼:组织学生毕业典礼和相关活动,为毕业生送别,
加强校友关系。
辅导员三进工作手册是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指南,对于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效率、促进学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在不同阶段的学生工作中的规范性要求,可以保障辅导员工作的质量和学生的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工作手册范本
中国人民大学深度辅导工作手册( - 学年)辅导员:所在学院:职工号:辅导学生数:学生工作部印制目录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2)关于辅导员开展深度辅导工作的说明 (7)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9)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指标 (12)工作计划 (13)深度辅导工作记录 (19)谈话记录 (19)会议纪要 (59)活动纪要 (79)其他情况记录 (94)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工作问卷调查表 (104)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表 (105)工作总结 (106)通讯录 (113)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教工[2008]101号),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辅导员工作是高校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环节。
学校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从加强学校学生工作系统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有关文件精神,用足、用好市有关政策和资源,充分尊重各学院意见并调动一线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补贴发放既要惠及全体辅导员,又要体现绩效导向。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代表、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部),负责制定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辅导员工作考核等有关辅导员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全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的开展。
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学校与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经费来源自2009年1月1日起,市为党的关系在市委的54所高校按年度发放辅导员岗位补贴。
辅导员工作手册范文
目录第一部分工作制度篇1、《XX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试行)2、《XX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个人自评量化表》(试行)3、辅导员例会制度4、辅导员与学生谈话制度5、辅导员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6、辅导员进宿舍工作实施细则7、辅导员安全教育制度8、辅导员就业工作职责第二部分基本信息篇9、辅导员基本情况表10、所带学生总体情况11、所带班级学生团干部一览表12、学生基本信息13、学生政治面貌情况一览表1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资助方案一览表15、学生获奖情况一览表(集体、个人)16、学生违纪情况一览表第三部分记录篇17、辅导员工作计划18、学生干部会议记录19、主题班会会议记录20、学生宿舍走访情况21、组织参加策划活动记录22、学生谈话记录23、辅导员例会记录(活页)24、困难家庭学生工作情况记录(活页)25、重大问题和事故处理记录(活页)26、安全教育记录(活页)27、就业工作记录(活页)28、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活页)29、学期工作总结(活页)30、辅导员素质提高记录(活页)31、其他应该记录的工作情况(活页)第一部分工作制度篇XX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和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湖北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鄂高工委[2007]11号)精神,切实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辅导员队伍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教育部党组和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不断优化辅导员队伍,为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保证。
第三条辅导员是学院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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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深度辅导工作手册( - 学年)辅导员姓名:所在学院:职工号:辅导学生数:学生工作部印制目录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于辅导员开展深度辅导工作的说明. (7)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9)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指标 (12)工作计划 (13)深度辅导工作记录 (13)谈话记录 (13)会议纪要 (59)活动纪要 (79)其他情况记录 (34)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工作问卷调查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表. (36)工作总结 (37)通讯录 (37)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教工[2008]101号),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辅导员工作是高校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环节。
学校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从加强学校学生工作系统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用足、用好北京市有关政策和资源,充分尊重各学院意见并调动一线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补贴发放既要惠及全体辅导员,又要体现绩效导向.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代表、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部),负责制定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辅导员工作考核等有关辅导员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全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的开展。
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学校与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相关工作的实施.三、经费来源自2009年1月1日起,北京市为党的关系在北京市委的54所高校按年度发放辅导员岗位补贴。
中央在京高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在北京市与中央高校共建经费中列支,按年度拨到学校。
北京市按照每200个学生设立1个辅导员岗位,每个岗位每月500元的标准下拨辅导员岗位补贴。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及分配方案,在对辅导员进行学年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统筹发放至辅导员。
四、发放范围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有关辅导员岗位的界定并结合我校实际,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范围为:1、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生工作者,包括学院等基层单位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分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学生规模较大的学院还可包括从事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学生科工作人员、负责学生党员发展及党员日常管理的党务秘书;2、学校兼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包括党委组织部(学生党校)、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3、根据工作需要,由学院聘请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人员;4、经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认可备案,担任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职务的在校学生;5、工作业绩突出的班主任。
五、发放方式学校将每学年辅导员岗位补贴总额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辅导员岗位补贴,占当年度北京市下拨经费额度的70%;一部分为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业绩奖励,占当年度北京市下拨经费额度的30%。
(一)辅导员岗位补贴部分的发放方式为:1、学校根据各学院学生规模核定辅导员岗位数,按照每个岗位每月350元标准核拨辅导员岗位补贴;2、各学院根据学校核定的辅导员岗位数及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范围确定发放人选;3、学校制定辅导员工作职责及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根据上述办法由学院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辅导员岗位人员的考核,考核结果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4、为体现绩效导向,学院应根据学校关于辅导员岗位职责及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根据本学院学生工作实际,制定考核细则,并按不超过30%的比例确定考核优秀人员;5、学校有关部门辅导员岗位核算按照两个兼职岗位合一个专职岗位计算,按照每个岗位每月350元标准核拨辅导员岗位补贴;有关单位应根据学校关于辅导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岗位补贴发放细则,并按不超过30%的比例确定考核优秀人员.(二)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业绩奖励的发放方法为:1、在每年度北京市核拨的辅导员岗位补贴总额中提取30%,用于奖励当年度工作业绩突出的班主任、辅导员,以调动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
2、根据《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工作业绩突出的班主任、辅导员均可参评。
3、学校根据每学年实际情况,并以各学院学生规模及当学年辅导员考核情况为参考下拨“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业绩奖励”名额,各学院、有关部处根据名额向学校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学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学校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经公示无异议,一次性计发“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业绩奖励",每人每年2000元。
4、班主任奖励人选的推荐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机关部处工作人员担任班主任的,由所带班级的学院负责向学校推荐。
5、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业绩奖励工作与现行优秀班主任奖励工作合并,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实施。
六、工作流程辅导员岗位补贴部分发放工作流程如下:1、由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人事处共同核定我校各学院辅导员岗位数,并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建立全校辅导员数据库.2、由各学院核定本学年辅导员名单,并汇总至学生工作部。
3、由各学院根据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对全院辅导员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合格者上报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汇总考核结果,拟定发放岗位补贴人员名单。
4、学生工作部将拟发放辅导员岗位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5、公示期结束,拟发放岗位补贴的辅导员名单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学生工作部报财务处,由财务处将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至辅导员个人。
辅导员岗位补贴按学年分2次计发。
6、学生工作部将本学年辅导员补贴发放结果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备案。
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业绩奖励的发放流程参见第五条“发放方式"第(二)款.七、公示和监督为确保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公开、公正、公平,本办法由学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小组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制定,经学校研究通过后,以学校文件形式公布.岗位补贴发放的每个工作环节在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进行,每学年发放结果向全校公示。
学生工作部设专人、专线接待、处理有关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的投诉和建议。
八、其它事项本办法仅用于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有关编制、职务、职级、职称等问题执行学校现有组织人事制度和政策。
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2009年6月1日关于辅导员开展深度辅导工作的说明为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号文件,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京发[2005]1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教工[2008]101号)等文件精神,市委教育工委将深入学校开展“北京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督查工作”。
督查工作目标是:“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广度、深度、精度方面取得新进展,以辅导员工作为抓手,形成学生全面覆盖、重点精细处理的工作网络,确保每名学生每年都能得到至少一次有针对性的深度辅导,为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提供良好服务”。
北京市向全体辅导员发放《北京高校辅导员深度辅导工作手册》,用于辅导员记录开展工作的情况,同时也作为工作检查的内容.我校贯彻落实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深度辅导工作的基本原则如下:1、深度辅导主要形式是面对面的交流、谈话,其他交流方式作为辅助;2、深度辅导要覆盖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每年至少能得到一次深度辅导,避免“抓两头,放中间”的做法;3、深度辅导要有针对性、要贴近学生的实际需求,切实帮助解决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深度辅导应有工作记录,应认真填写辅导员深度辅导工作手册。
5、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班主任也应承担深度辅导工作任务。
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学生的深度辅导工作,不断推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发展。
党委学生工作部2009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评价制度,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客观评价辅导员工作的态度、能力和业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学年重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部门考核与学生满意度测评相结合、考核结果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标准,体现客观性、公正性、民主性、公开性和全面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参照执行。
二、组织实施第四条辅导员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学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小组结合学校现行的干部考核办法,细化对辅导员工作的要求,各学院可成立相应的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或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工作流程完成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以学年为单位,在每学年末进行。
第五条考核采取辅导员个人总结和自评、学生满意度测评、学院考核、职能部门考核的办法综合进行。
考核总分为 100分,其中辅导员自评占20%、学生满意度测评占40%、学院考核占40%。
三、考核内容及程序第六条考核内容及程序:(一)辅导员自评在各学院党委领导下,由辅导员本人围绕辅导员工作职责对一学年工作进行总结并自我评议,撰写工作总结交学院党委.同时根据《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考核指标》(附件1)填写《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表》(附件2)相应栏目.(二)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各学院组织辅导员所服务的学生或学生代表,填写《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问卷》(附件 3,仅供参考)。
测评学生须具有代表性,能客观公正地反映辅导员工作成效。
重在考察辅导员深入学生和指导学生成长成才工作情况。
由学院党委汇总测评结果,填写该辅导员《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表》相应栏目。
(三)学院考核由学院党委依据辅导员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开展辅导员工作考核,填写《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表》相应栏目.重在考察辅导员开展具体工作时的表现,含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学院党委完成辅导员考核后,将辅导员工作总结和绩效考核表统一报至学生工作部。
(四)小组审核学生工作部汇总辅导员考核结果,并报学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小组审核。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第七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80(含)至90分为良好,60(含)至80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第八条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奖惩、攻读学位、进修培训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因素.(一)学校在每学年考核优秀的辅导员中评选校级优秀辅导员并予以物质奖励,工作特别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北京市、教育部优秀辅导员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