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5.26•【文号】安监总政法[2011]81号•【施行日期】2011.05.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设立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奖励在安全生产领域取得创新工作成果或者对安全生产发展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议、综合评定、择优奖励的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应当重视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工业化、城镇化等快速发展阶段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探索新途径,采取新举措;积极申报或推荐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建立健全工作创新激励机制,调动和促进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第二章奖项设置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分为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和安全生产实践应用创新两类。
组织工作创新奖实施方案

组织工作创新奖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组织工作创新已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为了激励和表彰在组织工作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公司决定设立组织工作创新奖,以激励全体员工不断提升工作质量,推动企业发展。
二、奖项设置1. 最佳创新奖:表彰在工作中提出并实施创新方案,取得显著成效的员工。
2. 最佳团队奖:表彰在团队协作中,推动组织工作创新,取得显著成效的团队。
3. 最佳实践奖:表彰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取得显著成效的员工。
4. 最佳领导奖:表彰在领导岗位上推动组织工作创新,取得显著成效的领导者。
三、评选标准1. 创新性:提出的方案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能够带来新的工作方式或效益。
2. 实效性:创新方案是否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是否能够提升工作效率或质量。
3. 可持续性:创新方案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能够长期推动组织工作的创新发展。
4. 团队合作:团队奖评选将注重团队成员间的合作精神和团队协作效果。
5. 领导能力:领导奖评选将注重领导者在推动组织工作创新方面的领导能力和成效。
四、评选流程1. 提名阶段: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名自己或他人,提名需注明被提名人的创新方案及成效,并经被提名人确认。
2. 评审委员会评选:由公司设立评审委员会,对提名人员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
3. 颁奖仪式:公司将举行组织工作创新奖颁奖仪式,为获奖者颁发奖项并进行表彰。
五、奖励措施1. 获奖员工将获得奖金及荣誉证书,并有机会参加公司组织的学习交流活动。
2. 获奖团队将获得团队奖金及荣誉证书,并有机会获得团队建设经费支持。
3. 获奖员工及团队将被公司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享有相应的职业发展机会。
六、宣传推广公司将通过内部刊物、企业网站、企业微信等渠道,对获奖员工及团队进行宣传报道,以激励更多员工积极参与组织工作创新,推动企业发展。
七、总结组织工作创新奖的设立,旨在激励员工不断提升工作质量,推动企业发展,希望通过这一举措,能够营造出更加创新、活力的工作氛围,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年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年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和卓越表现,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质量和水平,规范和完善奖励管理制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印《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为了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和卓越表现,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质量,规范和完善奖励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的创新、卓越表现的奖励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管理、设备、教育及其他方面的安全生产创新成果。
第三条奖励类型为激励和表彰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创新成果,本企业设立以下奖励类型:(一)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奖:表彰在工作中发挥技术优势,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方式创新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员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奖:表彰在工作中大胆探索,革新管理方式,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率的员工。
(三)安全设备改进奖:表彰通过对安全生产设备的改进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员工。
(四)安全教育创新奖:表彰在安全教育工作中创新措施和方法,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的员工。
(五)安全生产贡献奖:表彰曾经做出重大安全生产贡献的员工。
第四条评选办法(一)推荐评选:单项推荐评选。
(二)初审:由评选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按照初审结果进行评选。
(三)现场答辩:按照评选结果进行现场答辩。
所推荐的参评者需经过一定时间的练习和准备,查找相关资料和数据,准备答辩材料并进行现场汇报。
(四)终审:由最终评审委员会根据所有评委的评审结果,综合比较需评选的结果,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五)公示、颁奖:公示评选结果及颁发奖金证书。
第五条奖励资金(一)奖金资金来源:企业自主拨付。
(二)预算来源:企业是否增加预算,由企业财务人员核对并汇总预算申请。
(三)奖金标准:获得奖励者按照不同的奖项分别获得不同的额度。
第六条附则本企业所有员工都应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意识,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稳定,为企业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关于实施组织工作创新奖励制度的意见

关于实施组织工作创新奖励制度的意见为进一步提高组织工作水平,推动全县组织工作再上新台阶,鼓励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和组工干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研究,决定设立“组织工作创新奖”,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引导广大组工干部牢固树立创新意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以改革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经验,进一步增强组织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推动全县组织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评选对象组织工作创新奖的参评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党组、党委、总支,本部各科室(中心)。
三、评选内容凡是组织工作中具有创新性的各项工作均可参加评比,具体包括六个方面内容:1、领导班子建设。
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作风、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等方面采取的新举措、新方法,创建的新制度、新机制。
2、干部队伍建设。
在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方面,特别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采取的新举措、新方法,创建的新制度、新机制。
3、人才队伍建设。
在培养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用好人才等方面采取的新举措、新方法,创建的新制度、新机制。
4、基层组织建设。
包括农村、机关、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社区等各基层党组织在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方面采取的新举措、新方法,创建的新制度、新机制。
5、党员队伍建设。
在党员发展、教育与管理和增强党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等方面采取的新举措、新方法,创建的新制度、新机制。
6、组工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包括组工干部的学习教育(特别是“讲党性、重品性、作表率”活动)、信息调研、党员信息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新举措、新办法,创建的新制度、新机制。
员工创新奖的通知

员工创新奖的通知
尊敬的全体员工: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付出。
为了激励员工的
创新能力和推动企业创新文化的建设,公司决定设立员工创新奖。
奖励内容
员工创新奖将每月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将有一位员工获得奖励。
奖励内容包括:
1. 奖金:获奖员工将获得高达2000元的现金奖励。
2. 认可和表彰:获奖员工将受到公司高层领导的认可和表彰,
并有机会参加公司举办的颁奖仪式。
评选标准
员工创新奖的评选标准主要考察员工在工作中展现的创新能力
和创造力。
具体评选标准包括:
1. 创新思维:员工能够提出独特而有实施性的创新思路和想法。
2. 创造成果:员工能够将创新思路转化为实际成果和效益。
3. 团队合作:员工能够与团队合作,积极分享和推动创新。
申请和评选流程
1. 每月初,员工可以通过公司内部系统提交申请,描述自己在
工作中的创新成果和亮点。
2. 经过初步筛选,进入评选环节。
由公司内部专业评审团队进
行评选,评选结果将作为最终决定依据。
3. 每月末,评选结果将公布在公司内部通知栏和公司网站上,
获奖员工将接到通知,并安排参加颁奖仪式。
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公司希望通过设立员工创新奖,激励员工的创新能力,促进企
业的创新发展。
我们期待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共同营造鼓励创新
的工作氛围。
谢谢!
公司管理团队
日期: [填写日期]。
2021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

中共街道工作委员会20 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为进一步加大党建工作创新力度,以问题为导向探索党建工作的新办法、新思路,在实践中总结提炼各基层单位在党建工作中的特色做法,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推动我办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党工委研究,特制定20 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各社区党组织、两新党组织。
二、评选内容“党建工作创新项目”主要指:各社区结合中心工作和自身实际,积极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党建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机制上已实施的创新做法,并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创新成果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基层组织建设。
各社区党组织在组织架构、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举措。
(二)作风纪律建设。
在深化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创新措施。
(三)干部队伍建设。
在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举措,重点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具体措施。
(四)党员队伍建设。
在增强党员队伍凝聚力、服务能力和党员发展、教育与管理方面的创新措施。
(五)宣传文化建设。
在文化宣传、文化团队、文体活动等社区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创新措施。
(六)其它工作。
在社区自身建设、重点工作推进、工作手段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措施。
三、评选要求各社区党组织要认真分析工作现状,以问题为导向设计项目,注重项目的创新性、操作性、实效性及推广性,将创新项目的实施作为推动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
四、评选程序1、申报。
各社区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的创新,注重工作成果的积累和提炼,每年月底前向党工委报送至少一项创新项目。
2、评估。
党工委对各社区党组织申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促和评估。
3、评选。
年底进行创新项目奖评选,由各申报单位介绍项目实施情况,各参评单位进行互评,并经社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最终评选结果。
中共街道工作委员会20 年月日。
“工作创新创优奖”评选办法

“工作创新创优奖”评选办法《工作创新创优奖》评选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鼓励企业员工在工作中积极创新、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特设立“工作创新创优奖”,旨在奖励那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
第二条:评选范围1. 所有企业员工均有资格参与评选,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
2. 个人奖项和团队奖项分别设立,个人奖项根据个人在工作中的创新和优化表现进行评选,团队奖项则根据团队整体工作的创新和优化表现进行评选。
第三条:评选依据1. 个人奖项:评选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创新思维:在工作中提出新的创意和想法,解决问题、改善工作流程。
b. 工作成果:通过创新和优化所取得的实际成果和效益。
c. 自我提升:通过学习和不断进步,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
2. 团队奖项:评选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团队协作: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默契、沟通和互助。
b. 工作成果:团队通过创新和优化取得的实际成果和效益。
c. 领导能力:团队负责人的领导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
第四条:评选程序1. 报名阶段:企业员工按照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申请,填写个人或团队的工作创新和优化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评选初审:评选委员会对所有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出具有创新性和优化效果的申请。
3. 评选复审:评选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进行深入评估和评议,选出最具创新和优化效果的个人和团队。
4. 公示环节:公示评选结果,接受员工对评选结果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5. 颁奖仪式:举行庄重的颁奖仪式,表彰获奖个人和团队,激励全体员工继续努力创新和优化工作。
第五条: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评审和决定获奖名单。
第六条:奖项设置1. 个人奖项:设立创新奖、优化奖等不同类别的个人奖项。
2. 团队奖项:设立创新团队奖、优化团队奖等不同类别的团队奖项。
3. 获奖个人和团队将获得奖金、证书和荣誉称号等奖励。
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

黔江区“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修订)(2013年3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营造创新创造环境,激励全区各级各部门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推动我区追赶发展、加快发展,确保如期建成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率先在渝东南实现全面小康,区委、区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区开展“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并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内容。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区重点、难点问题及本行业、本单位各项工作,以创新的思维,在发展模式、管理制度、体制改革、方式方法等方面创立特色,受到上级肯定和基层群众认可,具有全局性、推广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明显推动作用的工作创新成果,均可申报“工作创新奖”。
本办法不包括产品、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成果。
第三条评选范围。
各街道镇乡、区级部门、人民团体、区内各种所有制企业,中央、市在黔单位,均可参加评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四条申报黔江区“工作创新奖”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特征:(一)率先性。
申报项目必须属全国、全市首创或率先,借鉴和推广外地经验的必须是经再完善、再创造并充分体现本地区、本行业工作特色的新做法、新机制、新模式。
(二)实效性。
申报项目必须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具有明显的推动意义,被事实充分证明能够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能够创造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且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且具有经济性特征的项目。
(三)公认性。
申报项目必须是本年度已经在实际工作中获得各级肯定、被媒体宣传和活动对象充分认可,在全区乃至更大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且被推广运用,对宣传黔江和提高黔江知名度、美誉度产生重要而积极影响的项目。
第五条评审原则:(一)实事求是。
注重调查研究,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开展评选,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二)公开透明。
公开评选内容和程序,实行民主评选,做到“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重实效。
不单一看重工作创新项目的形式,将工作创新项目的实际效果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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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工作“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
推进工作创新是市局党组的一贯要求,事关全市地税事业发展大局。
为进一步深化全系统创新工作,全面贯彻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引导和激励全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努力开创地税工作新局面,不断推动地税事业卓越发展、和谐发展新进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三优两促进”、“三基三支撑”和市局重点工作为创新内容,坚持以巩固、深化、提升为主线,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创新引领,大力倡导首创精神,营造创新氛围,转化创新成果,以工作创新带动地税事业在新起点上开创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广大地税干部职工创新意识显著增强,创新思维的能力显著提高,创新潜能充分发挥,在全系统培育和推出一批“全省领先、彰显特色、切实可行、卓有成效”的创新精品项目,选树和推广一批工作创新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切实将地税干部职工的智力成果转化为现实战斗力,创造出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的工作创新成果,进一步提高“地税”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三、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指导、推动工作创新全面开展。
组长由杜治民局长担任,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兼任主任,由市局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创新奖”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工作。
四、创新原则
“创新奖”评选将紧紧围绕地税重点工作,以是否能在全省、进位领先,能否真正促进税收工作开展作为标准。
具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体现前瞻性。
主要是实施的创新项目在建立新制度、新机制上取得突破,符合“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新要求;符合税收工作客观发展规律;符合“三优两促进”总体思路和“三基三支撑”根本保障的新方向;符合“务实创新、追求卓越”新时期地税精神。
对确定的创新工作要高站位坐标,高标准谋划,真正提升创新工作的品位。
2.突出首创性。
主要是实施的创新项目必须围绕第一责任、第一要务、第一标准,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独创性,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首创或率先。
借鉴外地经验的必须是充分体现本单位特色的再完善、再创造,使其在同类型项目中处于领先地位。
3.具备操作性。
主要是必须切合税收中心实际,措施
具体,目标明确,成果易于考量、检验、推广,比较容易实施,或通过努力能够付诸实施,使之发挥最大效益的。
4.富有影响性。
主要是在提高收入质量、增加收入、规范管理、提高质效、激发活力等方面,切实产生了积极作用,收到了明显效果,得到各级的认可。
或在省级以上媒体重点刊发,产生一定影响的。
5.具有推广性。
主要是能够结合当地工作实际,通过模式复制、经验借鉴提升,形成了规范化制度或典型做法,具有适度的示范效应和推广意义,进而促进创新成果的深度转化与成果扩大,为沟通交流、总结验证和全面推广提供依据的。
五、创新内容
创新内容主要是指在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纳税服务、班子队伍建设、廉政建设、机关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地税文化等涉及各个方面的思想观念创新、制度体系创新、方式方法创新、科技手段创新。
市局鼓励机关各处室(中心)与各县(市、区)局上下结合,联袂申报,通力攻关,发挥互补优势,推进并实施工作创新。
具体包括:(一)在组织收入方面。
围绕优质税收,进一步深化税收分析与纳税评估,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零散税源管理,开展主辅分离,增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加强税收政策管理,查处大
案要案,以及加强社保费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
(二)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
围绕优质服务和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进一步支持企业转型,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纳税服务,开展国地税协作,减轻纳税人负担,取得明显成效的。
(三)在税收执法方面。
围绕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完善岗位责任追究,提升稽查执法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
(四)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围绕优秀团队和“三强两好”,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地税文化建设,提升干部队伍工作活力和综合素质,取得明显成效的。
(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围绕廉洁护税,进一步推进廉政教育、监督、制度建设,构建惩防体系,推进廉洁自律,取得明显成效的。
(六)在工作的其他方面。
围绕“三基三支撑”根本保障和重点工作,各单位要大力开展群众性创新活动,在其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
六、评选奖项
工作“创新奖”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若干,以上奖项据实评定,均可空缺。
一等奖:在工作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方法措施或技
术手段等方面有较大突破,取得突出成效,得到广泛公认,并被国家税务总局等国家有关部门,或省委、省政府和省局肯定或推广的(包括书面发言)。
二等奖:在工作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方法措施或技术手段等方面有突破,取得显著成效,并被省局或市委、市政府肯定或推广的(包括书面发言),或纳入领导决策以及总体工作部署的。
三等奖:在工作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方法措施或技术手段等方面有创新,取得明显成效的,并被市委、市政府和市局,或地方党委政府肯定或推广的(包括书面发言)。
鼓励奖:创新经验被市局、地方党委政府部门现场会推广,或被市局、地方党委政府以文件、通报形式转发;创新信息、经验被市局、地方党委政府《工作简报》刊发的,或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的。
七、评选程序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坚持公开性、创新性、效益性原则,市局每年度评选一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申报阶段。
每年11月份,由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提前下发评选通知,各单位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择优申报。
(二)初审阶段。
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申报范围、参评资格、申报条件和立项登记情况,对所有申报成果进行审核,
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成果。
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成果,依据创新原则、评选办法进行认定打分,以不超过当年申报成果总数70%的比例提出候选项目名单,并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成果参加评选。
(三)初评阶段。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评项目进行登记、初评,确定预选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
(四)复评阶段。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审核后的预选奖项,由各位评委采取实地查验或召开评议会的方式进行评选,并依照规定的评选方法、条件和创新成果的质量、层次,对创新项目进行打分排序。
(五)评定阶段。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表彰项目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呈市局领导审定,最后提交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八、成果运用
市局将评选结果列入年终对各单位班子考核范围,获奖创新项目作为加分项目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对评选出的获奖创新项目下发评选结果通报予以表彰。
并以创新补助经费形式拨付获奖单位。
同时,条件成熟的,将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在全系统推广、宣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工作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