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与管理办法.
2024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

2024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摘要:1.2024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简介2.2024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流程3.2024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评审标准4.2024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项目5.2024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意义和影响正文:【2024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简介】2024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是北京市为了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而设立的一项基金。
该基金旨在资助优秀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促进自然科学领域的发展,推动科技进步,提高北京市的科技创新能力。
【2024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流程】申请2024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交项目申请书,申请书需要详细描述项目的研究内容、目标、方法、预期成果等。
然后,申请书会经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项目就会获得基金的资助。
【2024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评审标准】2024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评审标准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项目的学术价值,二是项目的实际应用价值。
在学术价值方面,基金主要考察项目的研究深度、创新性、科学性等。
在实际应用价值方面,基金主要考察项目的实用性、可行性、经济效益等。
【2024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项目】2024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项目涵盖了自然科学的各个领域,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地球科学等。
这些项目都是经过严格评审,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
【2024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意义和影响】2024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设立,对于促进我国自然科学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可以鼓励科学家们进行深入的基础研究,推动科学进步。
其次,它可以资助一些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项目,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2023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

2023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引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选取具有科学研究价值和创新性的项目,以推动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的发展。
本文将从项目评审的背景、目的、流程和标准等方面对2023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进行阐述。
一、背景: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是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
随着我国科技事业的迅速发展,科学研究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保证资金的有效分配和科研成果的质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应运而生。
二、目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的目的是优选出具有创新性和科研价值的项目,为科学研究提供资金支持。
通过评审,可以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的发展。
三、流程:1. 申请阶段:申请人撰写研究计划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应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方法、预期成果等内容。
2. 评审阶段: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主要从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和研究团队等方面进行评价。
3. 论证阶段:评审专家组召开论证会议,对评审结果进行讨论和确认。
在论证会上,申请人有机会对评审意见进行解释和回应。
4.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经过审核后,由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部门公示。
公示期内,申请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可以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
5. 资助通知:经过公示期后,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部门将向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发出资助通知书。
四、标准: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科学性:项目研究内容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符合科学研究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2. 创新性: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解决当前科学研究领域的重要问题,或提出新的理论、方法和观点。
3. 可行性:项目的研究目标和方法应具备可行性,研究进展和预期成果应有明确的逻辑关系和实现路径。
4. 研究团队:项目的负责人和研究团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经验,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2023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 指南

2023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指南2023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发布,该指南主要针对2023年度申请者,对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评审标准等进行详细介绍。
本文将简要介绍2023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主要内容。
一、申请条件2023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在北京从事自然科学相关研究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申请人应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科研工作经验,在国内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
3.申请人所申请的项目应围绕着自然科学领域的重要科学问题展开,并具有推动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潜力。
二、申请流程2023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相关附件,包括个人简历、科研项目计划、论文发表情况等。
2.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由申请人保存。
3.申请材料经过初审通过后,将进入评审阶段。
评审专家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价,并给予评审意见。
4.审核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考虑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资助。
5.获得资助的项目将进行公示,并签订合同。
三、评审标准2023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科学性:申请项目应具备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研究内容应紧跟科学前沿,有一定的创新性。
2.学术水平:申请人在科研领域的学术贡献和学术声誉将作为评审的重要指标之一。
3.研究计划:申请人所提交的研究计划应具备可行性,能够合理分配项目的研究内容和时间,并明确研究方法和数据分析方法。
4.管理能力: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科研管理能力,包括项目管理、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能力。
5.预期效益:申请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力,能够推动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进步。
综上所述,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指南为2023年度申请者提供了明确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和评审标准。
202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

202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摘要:一、引言1.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简介2.2023 年项目申报的背景和重要性3.文章目的和结构二、申报条件与要求1.申请人基本条件2.项目申报主题范围3.项目申报类别与资助强度4.项目执行期限三、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1.申报时间节点2.申报材料准备3.申报途径与方式4.注意事项四、申报材料及撰写要求1.项目申报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预算及经费使用计划4.其他辅助材料五、评审与资助1.评审标准与流程2.评审结果公示3.资助经费拨付与使用4.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六、项目申报与资助政策支持1.政策优势与扶持措施2.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其他资助项目的区别3.对青年科学家的成长与发展意义七、展望与建议1.对未来项目申报的建议2.对青年科学家的鼓励与期望正文:一、引言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是北京市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培养青年科技人才而设立的一项重要资助项目。
2023 年项目申报已经启动,这对于广大青年科学家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遇。
本文将对2023 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相关信息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申报条件、流程和要求,提高申报成功率。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1.申请人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年龄在40 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2.项目申报主题范围:应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领域和方向,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技术创新性和应用前景。
3.项目申报类别与资助强度: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强度从数十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4.项目执行期限:根据项目类别和特点,执行期限一般为2-4 年。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1.申报时间节点:2023 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 年3 月31 日。
2.申报材料准备:申请人需按照要求准备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及经费使用计划等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7.27•【字号】京科发[2012]422号•【施行日期】2012.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科发[2012]422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我们组织制定了《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经2012年第11次市科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工作,依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评审、立项、实施、验收等管理工作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主管自然科学基金工作,负责研究制订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政策,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负责编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审定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审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重大事项等工作。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承担基金委的日常工作,负责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申请第四条基金办应当在每年5月中旬发布申请通知和申报要求。
第五条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预探索项目等。
项目类型的调整应当经基金委审议通过。
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4年,主要资助:(一)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有望取得重要突破,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二)针对已有较好研究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相关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项目;(三)围绕本市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有望形成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
北京市自然基金项目申报

北京市自然基金项目申报
感谢您对北京市自然基金项目的关注。
以下是申报北京市自然基金项目的一般流程和要求:
1. 项目范围:北京市自然基金项目主要支持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相结合的项目。
2. 项目类别:北京市自然基金项目分为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两种类型,申请者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类别。
3. 申报时间:北京市自然基金项目每年会根据具体情况发布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上半年。
4. 申报材料:申请者需要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课题研究计划、研究团队人员情况、经费预算等内容。
具体的申报材料要求可在项目申报指南中找到。
5. 申报流程:申请者需要按照北京市自然基金项目的申报流程进行操作,包括在线注册、填写申请表格、上传申报材料等步骤。
6. 评审和资助:申请材料经过初审后,进入专业评审和决议环节,最终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获得资助。
以上是申报北京市自然基金项目的一般流程和要求,具体的申报细节请参考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官方网站或者咨询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8.08•【字号】京财科文〔2017〕1842号•【施行日期】2017.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科文〔2017〕1842号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各区财政局、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235号政府令),为深入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京办发〔2016〕3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7年8月8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235号政府令),为深入落实《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并加强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财政财务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经费,是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资助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其相关的环境条件促进活动的专项经费。
项目经费优先资助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战略性、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为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培育高精尖产业新增长点、推动新兴学科与优势学科发展提供知识、技术和人才储备。
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

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引言: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是北京市政府为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该基金的设立旨在支持北京市内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开展原创性和创新性的自然科学研究,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本文将围绕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展开介绍与分析。
一、基金背景与目标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是北京市政府为促进科技创新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该基金旨在支持北京市内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进行原创性和创新性的自然科学研究,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二、基金申请与评审1. 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具备北京市内的科研单位或高校的职称,并且具备扎实的科研基础和研究计划。
2. 申请流程:申请人需按照基金指南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研究计划、预算等。
3. 评审标准:基金评审将根据申请人的研究计划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预期成果的重要性和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基金资助范围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基础研究:支持理论研究、实验研究等基础科学领域的研究项目。
2. 应用研究:支持将基础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生产和社会发展的研究项目。
3. 技术创新:支持科技创新和技术突破的研究项目。
4. 人才培养: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科研项目的开展。
四、基金成果与影响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将产生以下几方面的成果与影响:1. 科研成果: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将产生一系列原创性和创新性的科研成果,推动学术界的进步和发展。
2. 技术创新:基金资助将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突破,为北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3. 人才培养:基金资助将培养和培养青年科技人才,为北京市科技创新和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4. 学术交流与合作:基金资助将促进学术界内外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北京市的科研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五、基金管理与监督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与监督将采取以下措施:1. 严格评审:基金评审将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与管理办法二000年十一月十四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三届五次全体会议通过)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管理,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基金委员会)章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为加强和发展北京市的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的技术基础研究和部分基础研究(以下简称基础性研究)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主要资助北京市属和中央在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基础性研究工作。
从事基础性研究的科研人员可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第三条市基金鼓励跨学科、跨行业、跨单位的联合研究,鼓励中央在京单位与市属单位的合作研究,鼓励国际科技合作,鼓励有条件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研究。
资助类别第四条市基金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预探索项目。
市基金委员会定期发布《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每年发布《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优先资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选题》。
第五条重大项目是指紧密结合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实行多学科交叉、综合,有重要的创新性和基础性研究内容,已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带动作用大、应用前景好、覆盖面广、延伸性强,利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或利于首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研究项目。
重大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第六条重点项目是指紧密结合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创新性和实用性强,已经预研或已有初步研究成果,需进一步深化研究(包括配套关键技术),预期成果将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基础性研究项目。
重点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七条面上项目是指按《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自由申请的基础性研究项目。
面上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八条预探索项目是指围绕首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运用新构思、新方法、新观点和新途径,进行预研性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性研究项目。
预探索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1.5年。
第九条市基金优先资助以下基础性研究:1.科学意义重大、应用前景明确,对首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2.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热点、难点、关键性科技问题的基础性研究; 3.促进首都新兴技术发展与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生长点的基础性研究;4.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能促进首都新兴学科和优势学科发展的基础性研究。
申请与评审第十条申请市基金资助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市基金的资助范围;2.申请人(即申请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不具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3.申请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申请(含参加)的项目数,连同在研的市基金项目数不超过两项,且一个年度只能申请一项;4.申请手续必须完备,申报资料必须齐全;5.申请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所在单位应能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6.申请人承担的市基金在研项目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应结题的市基金资助项目已按期完成。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项目申请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在读研究生(不包括在职博士生);—已离、退休的科研人员;—申请单位的兼职科研人员。
第十二条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自签名,不得代签。
填报内容应真实,经费预算应合理。
第十三条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就《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工作条件的保障等签署实质性意见,加盖公章。
合作者所在单位也须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将《申请书》(一式七份)统一送交市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同时送交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和含《申请书》简表内容的计算机软盘,并按规定交纳项目评审费。
申报期为每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市基金委员会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遴选项目。
坚持回避和保密原则,确保项目评审的公正性。
市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同行评议专家、学科评审组专家及市基金委员会委员、顾问应遵守评审纪律及回避制度,并对评审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评审结果统一由市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在评审结束后书面通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
第十六条市基金项目的评审按初审、同行评议、学科评审组评审和市基金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市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申请项目的初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初审未通过:1.不符合市基金资助范围;2.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不符合要求;3.申请项目人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4.已有同类研究成果或已列入其他科技计划;5.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6.申请经费过多,市基金无力支持。
第十八条市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函请不少于3位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
评议专家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被评议项目的科学意义、学术水平、研究目标、技术路线、基础性、创新性、研究条件、经费概算及申请书的真实性等提出具体的意见,做出实事求是的评议。
市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将同行评议意见进行整理、分析归纳、综合平衡,提出各学科拟资助项目的数量与经费限额建议,经市基金委员会常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各学科评审组。
第十九条市基金委员会聘请学术水平高、学术思想活跃、学风严谨、办事公道、热心基金工作的专家,成立学科评审组。
学科评审组对通过同行评议的申请项目,进行集体评审。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在学科评审组上答辩。
学科评审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资助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预探索项目;提出重大项目、需要市基金委员会审定的重点项目和备选项目的建议;填写《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评审意见书》。
学科评审组专家一年一聘。
第二十条市基金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对资助项目的审定,采取全面、全过程审核的方式:1.听取项目申请情况及评审工作汇报;2.审阅申报材料、同行评议意见和学科评审组意见及建议;3.认定学科评审组确定资助的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预探索项目,审定学科评审组建议的备选项目;4.听取学科评审组建议的重大项目和需市基金委员会审定的重点项目申请人的报告和答辩;5.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审定资助重大项目和需由市基金委员会审定资助的重点项目。
第二十一条市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市基金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审定,将评审结果书面通知各申报单位及申请人。
实施与管理第二十二条资助项目申请人接到批准通知后,须按照审定意见,编制《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任务书》,不得擅自缩改研究内容。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还须与市基金委员会签定《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同》。
项目承担各方须签定合作协议。
上述材料须在规定期限内送交市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无故逾期不交作自动放弃处理。
第二十三条获准资助项目须认真开展研究。
每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项目负责人须向市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收支年度报表》(各一式两份)。
第二十四条获准资助项目的经费,应列入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
须单独建帐,专款专用。
市基金资助项目的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年度拨款,其管理规定见《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获准资助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承担单位须有不低于资助经费1/3的匹配资金。
第二十五条获准资助项目承担单位应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对研究进展情况予以检查、监督,并定期对本单位承担市基金资助项目的年度执行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填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于每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送市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对项目人员变动和研究计划、方案等重大修改,须事先征得市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同意意见。
第二十六条资助项目按计划实施后,项目负责人因故(出国、重病、工作调动等)一年以上不参加研究工作,按项目终止或撤销资助处理。
承担单位如有能力继续完成资助项目计划,须书面提交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申请,经市基金会委员办公室书面同意后,继续予以资助。
第二十七条市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和有关管理人员对资助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估。
凡有以下情况者,承担单位应退还已获资助的基金:1.项目负责人在获得资助后,因出国或其他原因使研究工作不能按合同进行的;2.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的;3.擅自改变或停止研究计划的;4.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
属3、4情况者,除须退还获得资助基金外,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不得申请市基金。
验收与成果管理第二十八条市基金资助项目按计划完成后两个月内均须办理验收。
经与市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协商,可采取会议验收、函审验收、成果鉴定等方式。
成果鉴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市基金资助项目验收须向市基金委员会办公室送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1.《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申请表》;2.《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4.科技研究报告(包括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创新性、突破点、研究内容及结果、总体研究水平、与国内外同类研究水平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首都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5.已发表和待发表的论文、论著。
第三十条市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收到项目验收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给予回复。
第三十一条市基金资助项目发表的论文、著作或成果评议鉴定,应标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批准号,并向市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论文、著作和成果文件各一份(复印件)。
第三十二条市基金资助项目结束后三年内,项目负责人应将于已验收项目有关的新发表的专著、论文及引用、成果鉴定、获得的后续支持及成果推广情况送交市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第三十三条成果的建档和保密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二000年十一月十四日起执行。
一九九八年一月发布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和管理办法》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和后期管理细则》同时废止。
市基金委员会以往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