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3•【字号】益政办发[2010]40号•【施行日期】2010.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4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益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民政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提出福利彩票发行额度的职责。
(二)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成建制划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将市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四)增加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职责。
(五)加强社会救助,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
(三)贯彻执行国家的优抚政策,依法开展优抚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益政办发[2007]20号【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8.17【实施日期】2007.08.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07〕2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八月十七日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15次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益委纪〔2007〕13号)精神,保留益阳市规划局,该局是综合管理全市规划事业并直接管理市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划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与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负责全市县级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建制镇、集镇与村庄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查。
(三)具体负责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以及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交通、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消防设施、地下空间(含地下管线)、风景名胜区等专业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
(四)参与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选址定点,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小城镇建设。
(六)负责确认建设工程用地红线;负责实施和监督建筑工程放线和验线。
(七)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内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19•【字号】益政办发〔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6〕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19日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5〕2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5〕3号),设立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调整已由市政府公布予以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取消对县(市)和大通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垂直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工商行政管理规划、政策,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31•【字号】益政办发[2009]35号•【施行日期】200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09〕3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益阳市移民开发局机构规格的批复》(湘编办〔2008〕43号)精神,市移民开发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移民安置和移民开发工作的直属正处级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省移民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移民开发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探索开发性移民的新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抓好开发性移民工作。
(三)综合编制移民安置规划。
负责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的初审,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安置、开发计划;按规定管理由移民资金投资的移民开发工程项目,并组织督查与验收。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移民资金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移民资金,指导全市移民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移民开发有关的统计工作。
(五)负责协调处理三峡库区迁入我市的移民有关工作,指导其生活安置、生产和开发工作;负责移民的信访接待工作,协调、指导区县(市)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六)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移民工作业务指导与协调;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移民对口帮扶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2•【字号】益政办发[2010]25号•【施行日期】2010.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2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益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统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三)加强统计监督,加强对区县(市)、市直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省、市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区县(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区县(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区县(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

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01•【字号】益发[2010]5号•【施行日期】2010.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各区县(市)委,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
现将改革后的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32个)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益阳市教育局(中共益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益阳市教育局合署办公)益阳市科学技术局(挂益阳市知识产权局牌子)益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益阳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牌子)益阳市公安局益阳市监察局(与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市政府工作部门个数)益阳市民政局益阳市司法局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益阳市公务员局牌子)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益阳市环境保护局益阳市规划局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益阳市交通运输局益阳市水利局益阳市农业局益阳市林业局益阳市商务局益阳市文化局(挂益阳市新闻出版局、益阳市版权局牌子)益阳市卫生局益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益阳市审计局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挂益阳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益阳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牌子)益阳市统计局益阳市粮食局益阳市经济合作局益阳市物价局益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既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也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部门管理机构(2个)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处级,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益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处级,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三、其他(2个)益阳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与中共益阳市委农村工作部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市委工作机构序列。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8•【字号】益政办发[2011]7号•【施行日期】2011.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1〕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改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69号)和《2011年第10次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精神,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开发建设决策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简称市两型办),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按照“省统筹、市为主、市场化”的原则,市两型办负责全面统筹、谋划、协调全市“两型社会”建设中的规划编制、政策研究、项目策划、协调筹资、指导实施、监督考核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政策和措施,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编制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协调相关重大规划、专项改革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统筹管理重大改革试验项目,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三)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审查具有区域性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并对其规划选址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根据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分阶段制定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25•【字号】益政办发〔2015〕16号•【施行日期】2015.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5〕1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5日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5〕2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5〕3号),设立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职责。
(二)取消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组织指导《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
(二)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起草、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向省、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送备案市政府规章;负责承办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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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益政办发[2010]32号
【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19
【实施日期】2010.1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政办发〔2010〕3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包装业、包装装璜印刷业和室内装饰业行业管理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三)拟订全市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工作的责任,提出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的工作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全市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市场准则,承担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茧丝绸的协调工作和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和对原油、成品油、酒类产销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组织协调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编制并组织实施一般商品的进出口年度计划;负责出口商品基地建设的指导和出口品牌培育工作。
(七)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贸易促进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工作;研究促进市内企业进口的政策措施,做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配合国家和省商务部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在市内涉案企业的产业损害调查;配合、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补贴、反倾销、保障措施案件的调查应诉工作;承担全市范围内有关世贸组织知识的咨询、宣传和培训工作。
(九)承担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指导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协调和管理外经项目的设备出口;指导和管理全市对外援助和受援项目;负责承办进出口贸易、劳务输出、经济技术合作、技术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