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合集下载

第一章企业法

第一章企业法

小结




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2.投资人的规定 3.事务管理:内部权限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债务清偿 【思考】小王是即将毕业的高职生,准备自己设立一家饲料 加工厂,但不知应具备哪些条件,试分析下列哪些属于个人 独资企业设立的必备条件( ) 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投资人需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 C.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D.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 注册资本
合伙企 业
1、几个合伙 人共同出资 组成企业财 产 2、各合伙人 共同经营、 共享收益、 共担风险 3、各合伙人 对外承担责 任 —— 无 限 连带责任
股份有 限公司
1、向特定或不 特定的人发行股 票,募集资本。 2、企业拥有独 立的财产和组织
有限责 任公司
1、几个出 资人共同出 资组成企业 的财产 2、 企业拥有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或公司字样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须在
登记时明确)
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 件; 5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程序: 申请 :投资人或委托代理人 工商登记:15日内决定是否登记 企业以登记机关签发营业执照之日为成立日。
第二节:普通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 外资企业
第一节
案情思考
个人独资企业法
李某2003年1月独资开办了一家食品加工
厂,注册资金为4万元,由于原材料保存 不当,发生了腐烂,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 索赔16余万,食品加工厂被迫破产,其 破产财产只有7万元,于是消费者向法院 要求强行执行李某的个人财产及其家庭财 产。 思考:1、李某是否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为什么? 2、能否用家庭财产偿还?为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2020年整理).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2020年整理).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概述编辑1988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88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2第一章总则编辑第一条为保障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明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其合法权益,增强其活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经营单位。

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

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可以采取承包、租赁等经营责任制形式。

(本款删除)第三条企业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求,发展商品生产,创造财富,增加积累,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

第四条企业必须坚持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五条企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第六条企业必须有效地利用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实现资产增殖;依法缴纳税金、费用、利润。

第七条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中国共产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实行保证监督。

第九条国家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企业应当充分发挥青年职工、女职工和科学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实行经济责任制,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改造和发展。

企业法第6章(国有)

企业法第6章(国有)



国有企业法的调整对象是国有企业管理关系, 国有企业管理关系包括如下四个方面的社会关系: 国家与国有企业举办者、国有企业之间围绕 国有企业法律主体资格的取得、变更、行使、终 止所发生的具有命令和服从性质的管理关系; 国有企业内部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管理关系; 与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联系的企业内 部协作关系; 与管理国有企业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
6、有明确的经营范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设立国有企业,发起人应在政府或政府 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提交下列材料: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主管 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企业章程;资金 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材料;厂长 (经理)、副厂长(副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 证明;住所和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依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有企业即告 成立。
三、国有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 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 对国家授予其他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 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二条第二款 (二)按劳分配为基础的原则 “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 围内,企业可以采取其他分配方式。”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十三条



企业的运行机制表现为“他权制”;
国有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国有企业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国有企业法是调整国有企业管理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法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全民所有制工业小型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企 业 法

企 业 法
一、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种类
1.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2.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立法概况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 《乡镇企业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四节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法概述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三、有限合伙企业
四、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
(一)政府作为所有者代表的职责 (二)政府作为社会经济(行政)管理者的职责
五、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一)企业国有资产和国家出资企业的概念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权和责任 (四)国家出资企业的财产权及其对出资人的相关
责任
第三节 集体企业法(略讲)
二、我国企业法体系
1.改革开放初期,按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同分别立法 2.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努力与国际接轨,按组织和责
任形式不同分别立法 目前为双轨制
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企业设立的立法原则
1、自由主义 2、许可主义 3、准则主义 4、严格准则主义 5、特许主义
(二)企业设立的一般条件和程序 (三)企业变更的主要情形 (四)企业终止的主要情形
三、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体制
(一)厂长负责制
1.含义:国有企业的厂长对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全权负 责的一种企业内部领导制度。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 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 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2.厂长的任职条件及产生、任期 3.厂长的职权(共6项)
第二章 企业法
本章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企业法概述 国有企业法律制度 集体企业法律制度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第二章全民所有制企业法第一节企业法概述一、企业法概述(一)企业的概念及分类(1)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商品生产活动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社会经济组织。

它具有以下特征:1、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是一定的人、财、物的结合。

2、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企业的社会基本职能就是创造物质财富;3、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4、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2)对于企业的分类依据其标准不同有所区别,主要掌握:1、按企业的生产资料性质:可以划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2、按企业财产责任形式:可以划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第三章私营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私营企业概述一、私营企业概述(一)私营企业的概念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赢利性的经济组织。

私营企业具有如下特征:1、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

2、私营企业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

3、私营企业是赢利性的经济组织。

(二)私营企业的种类我国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

1、私营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2、私营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

(三)私营企业的设立在主体上,农村村民、城镇待业人员、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者、辞职、退职人员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离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即除在职职工外的人员均可。

在经营条件上,私营企业不得从事军工、金融业的生产经营,不得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

同时法律规定设立私营企业要符合的条件有:1、具备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2、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措施;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国有企业法

国有企业法

国有企业的义务和经营责任
国有企业的经营责任
1、国有企业对外的民事责任; 国有企业对外的民事责任; 2、国有企业的经营责任; 国有企业的经营责任; 3、厂长和其他工作人员和职工的责任; 厂长和其他工作人员和职工的责任;
国有企业的义务和经营责任
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一、个人负责制;第二、集体负责制; 第一、个人负责制;第二、集体负责制;
2、具有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特殊性
(1) 资本构成全部或主要来自国家投资; ) 资本构成全部或主要来自国家投资; (2)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虽然也有营利目的,但也有非 )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虽然也有营利目的, 营利性目的,或者说它不以营利为唯一目的; 营利性目的,或者说它不以营利为唯一目的; (3)国有企业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经营管理 ) 制度;企业依据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授权, 制度;企业依据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授权,对本企业占有 的国家财产行使经营权, 的国家财产行使经营权,企业依据经营权而取得法人资 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债务只依投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格。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债务只依投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企业对外承担物质基础是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全部资 产。 (4)国有企业,无论其规模大小,由国家制定特别法 )国有企业,无论其规模大小, 律强制性规定一律具有法人资格。 律强制性规定一律具有法人资格。
三、国有企业的设立和组建
(一)国有公司的设立和组建
1、设立方式和组建途径 、 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2、组建途径的多元化 (1) 单独投资设立 ; (2)合股设立 ; (3)通过股权收购变民营企业为国有公司 ; (4)原有国有企业改建而设立。 原有国有企业改建而设立。
1、厂长(经理)负责制-----由国家委派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并报国家批准,厂长 厂长(经理)负责制-----由国家委派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并报国家批准, -----由国家委派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并报国家批准 (经理)对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全权负责的一种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经理)对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全权负责的一种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2.2的设立(了解)
2.2.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理解)
2.2.4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2.2.5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2.2.1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 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 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
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 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 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 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受托管理人依法不得实施的行为
2.3.2普通合伙企业
4.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 和义务
(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 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未约定或约 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 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目录
A B
2.1 企业法概述
2.2 个人独资企业法 2.3 合伙企业法
C
2.1 企业法概述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二、企业的分类
三、我国的企业法
企业法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并进行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概念
2.1.1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企业法

企业法

第 六 节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 资企业法》第8条规定,设立个人 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第 六 节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法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 产经营条件;
3.对合伙人权利的限制
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 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 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 业进行交易。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 利益的活动。
4、合伙企业损益分配和承担: 协议、协商、实际出资比例、 平均分配。 注意:不得将损益分给部分人。
第 五 节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特征: 1).契约式企业
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按合作企业 合同约定
2).法人或非法人企业 3).外国合作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4).经营管理方式多样化
企业 不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有限 责任公司,各方以投资比 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以现金、实物、土地使用 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 等折成股金,货币形式示 现各方投资比例 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型企业 各方区别不同情况对公司承担 责任 除以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 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还可 以其他财产权作为出资,也无 需折成股金计算各方投资比例 依据各方的合同约定确定 允许外方依法在合作期限内先 行收回投资
3、私营企业是赢利性的经济组织。
第 四 节 私 营 制 企 业 法
分类:
1.私营独资企业 2.私营合伙企业 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第 四 节 私 营 制 企 业 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案例分析2-1
某市一钢铁厂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1998 年初,李某经厂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管工 业局批准,担任厂长。同年4月,该市举办文 化节,主管工业局要求该钢铁厂提供部分非 广告性赞助,李某代表厂方予以拒绝。同年8 月,主管工业局又要求钢铁厂出资承担其办 公用房的装修费用,又被拒绝。主管工业局 看到李某几次不听从上级指示,研究决定免 去李某厂长职务。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请 分析: (1) 李某拒绝提供赞助,拒绝承担主管部门办 公用房装修费用的行为是否合法? (2) 工业局免去李某厂长职务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概念
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 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 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的特点
1、经营权是所有权的派生权利,与所有权的 概念不同。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只包括占 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不包括收益权 利。 2、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的主体只能是全民 所有制企业,而不能是国家,也不能是集体 单位,更不能是个人。 3、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的客体是国家授权 其经营管理的财产。 4、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是一种企业管理综 合权利
(三)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的内容
1 、 生 产 经 营 决 策权 2 、 产 品 劳 务 定 价权 3、产品销售权 4、物资采购权 5、进出口权 6、投资决策权 7、留用资金支配 权 8、资产处置权 9、联营、兼并 权 10、劳动用工权 11、人事管理权 12、工资、奖金 分配权 13、内部机构设 置权 14 、 拒绝摊派 权
三、我பைடு நூலகம்企业法律形态(8种)
(一)国有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企业: 乡村集体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 (三)乡镇企业: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 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这 里的“投资为主”,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 者农民投资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虽不足百分 之五十,但能起到控股或者实际支配作用。 乡 镇企业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企业法 人资格。
(三)企业的分类
1、按企业的经济性质,可将企业分为全民所 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混 合所有制企业。 2、按出资者的不同,可将企业划分为内资企 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 业等。 3、按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可将企业划分为 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注意二者的主要区别: 经济管理实践中法律地位辨识和债务责任 的差异
三、我国企业法律形态(8种)
(四)私营企业: 私营独资、合伙、有限责任公司 (五)外商投资企业: 合资、合作、独资、合资股份 (六)个人独资企业 (七)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企业) (八)公司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 司(普通的和一人公司和国有 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与非上 市的) (九)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设立的条件 1、产品为社会所需要。 2、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 3、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5、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6、有明确的经营范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 的概念和特点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概念 及设立条件
(一)概念: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国有企业,是 指以生产资料全民所有为基础的、依法自主经 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生产和经营单位。 基本法律法规: 1、《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 全国人大 1988.8.1施行) 2、《全民所有制 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国务院1992.7.23施行) 3、《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 (1998.7.3施行,2008年被代替) 4、《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国务院2000.3.15施行)
经济法章节学习思路
基本知识 重点制度规则 案例分析
2、0 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二、我国企业法的体系 三、我国企业法律形态(8种)
2、0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 一)企业的概念: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 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 经济组织。 (二)企业的特征: 1、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 2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的社会经济组织。 3、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 4、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第二章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了解)
• 2.2.1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 2.2.2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权 • 2.2.3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组织机构 掌握 • 2.2.4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政府的关系 • 2.2.5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监督机构
重点了解的法律问题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概念和设立条件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权 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组织机构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监督机构
二、我国企业法的体系
(一)企业法: 是指规范企业的设立、组织结构、明确 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我国的企业法体系 主要由以下法律、法规构成:《公司 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个人 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几十个法 律、法规
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组织机构
(一)厂长负责制 (二)职工代表大会
(一)厂长负责制
1、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的地位 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 制,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对企业的精神 文明和物质文明负有全面责任 对外:法定代表人
2、厂长的产生方式
1)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 2)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注意: 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的厂长人选,须 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厂长, 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的厂长,由政府主管部门 免职或者解聘,并须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企业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的厂长,由职工代表大会罢免,并须报 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