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证明

合集下载

民非法人材料填写说明

民非法人材料填写说明

民非(法人)网上申报。

一、登录“本书社会组织网”首页;二、在“用户登录”中选择“类型”:社会团体选择“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选择“民办非企业单位”;三、在“用户名”中输入社会组织全称;四、输入密码(初始密码123,登录后可修改)后点击“登录”;五、填写资料成立登记(民非法人登记)填写/查看说明"×"——表示从未填写过。

"?"——表示未录入,或者权限不够。

——表示已经填写过了,客户可以修改;——表示相关单位已经签署意见,可以查看,不能修改序号题名查看/填写打印1 登记申请书 (粘贴到word文档打印)2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四)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五)登记机关受理意见(六)(民政局填)?3 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一)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二)(打印后民非法人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填)?4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一)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意见(二)(打印后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局填)?5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按示范文本修改)6 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附件?7 验资报告附件?8 场所使用权证明?注:序号2中表(二)和(三)、(四)和(五)为正反两面打印一、申请书示范文本:登记申请书宜昌市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申请书应当包括:举办者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住所情况;举办资金情况;申请登记的理由。

)举办者签名或举办单位盖章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请各民非单位按示范文本修改)<说明>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手续需要提交的各种材料之一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手续需要提交的各种材料之一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手续需要提交的各种材料之一在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成立,非营利性质,自愿组织的社会组织。

为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依法开展活动,法律规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人登记备案手续。

本文将重点介绍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手续需要提交的各种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材料在进行法人登记备案手续之前,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准备一些基本情况材料,以便备案机关对其进行评估和审核。

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单位设立的依据,如社团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文化事业单位设立批文等;2. 单位的章程或者规约,包括单位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组织结构等内容;3. 单位的证书、证明文件,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学许可证等。

这些基本情况材料将构成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的依据和基础,需要确保其真实、合法、合规。

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作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手续中的重要一环。

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2. 单位负责人的个人履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3. 单位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如任职决定书、聘书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机关需要通过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确认其身份和资格,确保其具备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三、单位财务状况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与其合法性、稳定性直接相关,因此在法人登记备案手续中,需要提交一些与单位财务状况相关的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单位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2. 单位财务审计报告,由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3. 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明等。

这些财务状况材料将为法人登记备案机关提供有关单位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状况的信息,有助于评估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其他需要的材料除了上述所列的材料外,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法人登记备案手续中还需要提交一些其他需要的材料,这些材料的具体要求因地区和单位类型而有所不同。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规范指引》的通知-鄂民政规[2015]7号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规范指引》的通知-鄂民政规[2015]7号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规范指引》的通知正文:----------------------------------------------------------------------------------------------------------------------------------------------------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规范指引》的通知鄂民政规[2015]7号省直有关部门,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为规范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湖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规范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民政厅2015年9月29日湖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规范指引成立登记规范指引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定义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申请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1.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必须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制订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2.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除外)。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拥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

开办资金必须达到本行(事)业所规定的最低限额。

5.有必要的场所。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直接面向基层、社区开展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原则上在市州、县级民政部门登记。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需提交的材料(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核准时需提交的材料。

1. 设立申请书(附件一)。

民办非单位登记申请书范本

民办非单位登记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登记管理机关:我们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此向贵机关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

一、举办单位、举办者情况简介我们单位是由一批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士共同发起成立的,举办单位为XXX公司,举办者均为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我们公司一直以来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各种公益活动,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然而,我们发现现有的公益活动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因此我们决定成立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帮助有需要的人群。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一)名称:XXX民办非企业单位(二)住所:XXX市XXX区XXX路XXX号(三)业务范围:我们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致力于提供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包括但不限于为贫困学生提供奖学金、为贫困学校提供教学设备和教学资源、为贫困地区的教师提供培训等。

三、拟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我们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XXX,性别:男,民族:汉族,年龄:40岁。

目前他在我公司担任总经理一职,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四、开办资金、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我们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由我公司提供。

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由我公司提供,位于XXX市XXX区XXX路XXX号,总面积为500平方米。

五、申请登记的理由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我们认为我们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已经具备登记条件。

我们的举办单位、举办者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我们的业务范围明确,拟任法定代表人具备相应的条件,开办资金和办公场所已准备好。

因此,我们特申请成立登记,请予批准。

六、承诺我们承诺,一旦我们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我们的章程进行运营管理,切实履行我们的社会责任,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敬请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审查,并希望能获得批准。

此致敬礼申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已经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五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

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辖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第七条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8号)解读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8号)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8号现发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多吉才让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三种。

个人出资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两人或两人以上举办且具备法人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或由上述组织与个人共同举办的,应当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第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登记的程序是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

(一受理。

申请登记的举办者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齐全、有效后,方可受理。

(二审查。

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申请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

(三核准。

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四发证。

对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别颁发有关证书,并办理领证签字手续。

(五公告。

对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发布公告。

第四条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照下列所属行(事业申请登记:(一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二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健康、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三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四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五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六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七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八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九法律服务业;(十其他。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提交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提交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提交材料第一篇: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提交材料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所需材料咨询通过。

打印签字盖章,提交以下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3、业务主管单位批复文件,许可证类的需提供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4、章程5、场所使用权证明原件或复印件6、验资报告原件7、申请书8、安全责任制度9、理(董)事会决议10、法定代表人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为符合京组发2014-6号条件人员,请按要求由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上一级组织部门出具,加盖党组织公章的同意在本社会组织任职书面材料。

11、其他材料: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承诺书、海淀区社会组织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海淀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海淀区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表、理事会成员基本情况表、真实性--承诺书。

第二篇:民办非企业单位换证提交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换证提交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到期换证须经民办非企业单位决策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在登记证书有效期限截止前30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申请换发登记证书。

需提交的材料:1、民办非企业单位换证申请(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2、民办非企业单位决策机构会议决议(理事、董事或管委会成员签字、公章);3、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执业许可证及复印件;4、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5、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换证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三篇: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一)登记申请书(包括举办者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住所情况,开办资金情况,申请登记理由等,原件1份;另需附举办单位登记成立的证书复印件或举办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三)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有许可证的交复印件1份,验原件);(四)场所使用权证明(须有产权证明或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

22年版中级社工师-第11章-第2节-民办非企业管理法规与政策考点总结精选全文

22年版中级社工师-第11章-第2节-民办非企业管理法规与政策考点总结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2022版第十一章我国社会组织法规与政策第二节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法规与政策考点总结第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一)分类1.行业分类(1)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2)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3)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4)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5)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体育场、馆、社、学校等;(6)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7)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养老机构(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婚姻介绍所、社工机构(社工事务所)等;(8)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人才交流中心等;(9)法律服务业如律师事务所;(10)其他;2.民事责任分类(1)个体个人出资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2)合伙2人或2人以上合伙举办;(○3)法人2人或2人以上,法人出资举办参与举办的必须登记成法人;(○二)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高频考点)1.有规范的名称(1)地方民非要有行政区划、字号、行业业务领域、组织形式,不得使用“总”字;(2)不得含有下列文字和内容①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②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带有封建迷信色彩文字;③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④政党、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宗教界寺观教堂名称;⑤已被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不能再用;⑥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3)不能重复○2.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1)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以上;(2)开办资金必须达到本行业或事业所规定的最低限额;(三)登记程序1.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申请包括4类(1)行业协会商会;(2)科技;(3)公益慈善;(4)社区服务类;2.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后登记(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举办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①登记申请书;②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③场所使用权证明;④验资报告;⑤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3)审批登记申请法定期限内决定;(4)进行登记并颁发证书3.不予登记的法定情形同社团(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有损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3)在同一行政去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4)拟任负责人正在或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