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合集下载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学习要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学习要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学习要点1.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

2.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宗旨。

3.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内涵。

4.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

5.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基本任务。

6.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组织的设立。

7.中国共产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制度。

8.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干部的设立。

9.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机关的设立。

10.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十条原则。

11.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根本作风和方法。

12.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四个结合”。

13.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三个紧贴”和“一感三性”。

14.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15.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

16.党组织建设的主要内容。

17.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

18.共产主义青年团建设和青年工作的主要内容。

19.民主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20.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

21.保卫工作的主要内容。

22.军事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23.科学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

24.文化体育工作的主要内容。

25.群众工作的主要内容。

26.军人褒奖、福利和抚恤优待的主要内容。

27.经常性思想工作的主要内容。

28.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29.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30.战时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31.政治工作研究的主要内容。

32.党的各级委员会的任期和委员的党龄要求。

33.党的各级委员会的职责。

34.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坚持的制度和原则。

35.党的各级委员会对本单位实行统一领导的要求。

36.党的各级委员会坚持集体领导的要求。

37.军政首长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党委决定的要求。

38.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权利的要求。

39.党的委员会决策的要求。

40.党的各级委员会自身建设的要求。

41.党的各级机关委员会的职权。

42.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地位。

43.党的基层委员会选举的要求。

44.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增补的要求。

45.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党员大会的职权。

思想政治工作实施细则

思想政治工作实施细则

思想政治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创建新时期‎一流的企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进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实现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是公司始终‎不渝的工作‎方针和奋斗‎目标。

第三条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企业改‎革和经济建‎设的实际,服从服务于‎生产经营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第四条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调动和‎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改革‎开放、稳定发展,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管理上达到‎现代企业管‎理需求与国‎际接轨,效率与效益‎达到和赶超‎同行业一流‎水平,提供强大的‎政治保证和‎精神动力支‎持。

第五条思想政治工‎作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织部分‎,“以人为本”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特征。

继承和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借鉴和吸收‎国内外现代‎企业管理的‎科学成果,实现对人、对事、对物管理的‎一体化,是当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建设有自身‎特色企业文‎化的迫切任‎务和必然趋‎势。

第二章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原则第六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1、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

组织全体员‎工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员工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员工队‎伍的使命感‎。

《政治工作条例》

《政治工作条例》

《政治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

紧紧地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这支军队地唯一宗旨。

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始终不渝地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

第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担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任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指引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思想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做到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为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而奋斗。

第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其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是实现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根本保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生命线。

第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南。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引导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指针,也是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根本指针。

第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新时期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服务于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于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和人民军队的性质,保证以培养又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军人为目标的军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军队内部的团结和军政军民团结,保证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东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条例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生命线,对于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发挥重要作用。

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不但反映着一个单位精神风貌,而且也是一个单位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可靠保障。

市局(公司)在现行规章制度和现实做法基础上,结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制定本条例,作为东营烟草系统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运行机制。

第一章职工生活管理第一条关心职工生活是党、政、工、团和各级领导重要工作职责之一。

在企业这个“大家庭”里,职工是企业主体,他们冷暖要有人问,急难有人帮,生老病死有人管,呼声有人听,成绩有人赞。

机关每一个干部都要做到两个关心:时刻关心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时刻关心职工思想生活变化。

机关所有领导和部门都要推行“一岗双责”,即:既要做好业务工作,又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要积极创造安定团结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第二条职工结婚党、工、团、妇组织都要关心职工婚姻,乐做“红娘”,促成良缘。

职工结婚,机关工青妇群众组织要赠送由市局(公司)统一制作并署名贺匾或花瓶,以示祝贺。

单位领导在没有重要公务时,可视情况出席职工婚礼。

工会和职工所在部门要力所能及为职工提供便利条件。

对于职工父母不在本地,工会、人劳、政工部门应尽力提供帮助,做好职工“娘家人”。

第三条女工生育工会或女工委要及时掌握女职工生孕情况,主动及有身孕女工所在部门联系,做好女工孕期保健工作。

凡执行计划生育女工在分娩时剖腹产或分娩引起重症,工会或女工委要派人上门探望,协助解决一些困难问题,并经领导批准后赠送滋补品一份(价值X元左右)。

工会或女工委要按有关规定,组织好每年对机关女职工进行计划生育查体。

独生子女按规定要享受独生子女费。

第四条节日福利对春节、中秋等中华民族传统佳节,市局(公司)应尽力为职工发放过节费或者福利。

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XXXX有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条例1 目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促进公司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

2 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3.1 公司党组3.1.1 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3.1.2 主持制定和实施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规章制度。

3.2 公司直属党委负责根据公司党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并认真做好检查、落实和总结表彰工作。

3.3 政工部(工会办)负责公司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具体的督促、检查、协调工作。

3.4 各单位党委(支部)负责本企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事宜。

4 工作内容4.1 深入开展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为核心的政治理论教育。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

4.2 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围绕公司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引导员工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积极投身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4.3 抓好集体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

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腐蚀思想的侵蚀;教育员工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企业和国家利益。

4.4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坚持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教育员工成为社会的好公民、企业的好员工、家庭的好成员。

4.5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

加强党纪国法的教育,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员工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遵章守纪。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德育是学校教育工作者依据社会要求的品德规范培养学生一定的品德(包括思想品质、政治品质、道德品质)的一种教育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德育工作的管理,提高我校德育工作的实效,以适应上海、青浦经济和社会进一步改革、开放对学校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中等专业学校德育大纲》反映了党和国家对中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的基本要求,我校德育工作必须以此为依据,健全三线(思想政治课教育、班团活动、社会实践)、二方面(发挥其它各学科、各项教育活动的德育功能)的德育工作体系,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的中专毕业生。

具体要使学生朝如下目标努力:1、思想政治方面:(1)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形势,拥护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民族自尊心。

(2)初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志向,有振兴中华、建设家乡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能够把个人前途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结合起来。

(3)初步树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改革,开放意识和价值观。

(4)初步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社会现象。

2、道德行为方面:(1)具有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2)树立劳动观点,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有勤劳朴实、艰苦奋斗的作风。

(3)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助人为乐,诚实、正直,有文明行为习惯,懂得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交往礼仪,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

3、个性心理素质与能力方面:(1)形成自尊自强、坚毅勇敢、不怕困难、不怕挫折的意志品质,具有探索、创造、开拓、进取的精神。

(2)具有一定的道德判断能力,并具有一定的自我教育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三条德育工作必须坚持贯彻以下基本原则:1、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方向性原则。

政治工作条例(2010新版)

政治工作条例(2010新版)
第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是,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贯彻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锦涛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着眼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落实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发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加快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强军事斗争准备,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为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为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而奋斗。
第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其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是构成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军队履行职能使命的根本保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生命线。
(十五)军人褒奖、福利和抚恤优待。建立健全军人褒奖、福利政策和法规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军人实施褒扬奖励。督促检查军人福利待遇的落实。会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抚恤优待政策和法规制度,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和残疾军人进行抚恤,对军人及其家属实施优待。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推荐文章山东省信访条例范文热度:关于巡视工作条例热度: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实施规定热度: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热度:我国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热度:经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颁布。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欢迎阅读!!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颁布实施经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政工条例》)日前颁布施行。

《政工条例》集中规范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原则、根本制度和组织体制,是我军政治工作的基本法规。

2003年颁布的《政工条例》,对于规范和指导军队政治工作,加强部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推进政治工作创新发展,增强部队战斗力和保证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修订《政工条例》,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加牢固地确立科学发展观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重要指导方针地位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政治工作的必然要求。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充分体现党的创新理论对军队政治工作的新要求,总结吸收军队政治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回答和解决政治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新形势下我军的使命任务、建设目标和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工作原则、根本作风、主要内容以及党的领导制度、政治机关的主要职责等方面的规定,作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到我军的性质、任务和政治工作的原则要求、主要内容等各个方面,并对军队各级党委、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充分体现了胡锦涛同志关于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思想政治建设“三个确保”时代课题、思想政治工作“三个紧贴”要求、增强思想政治建设的科学性、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和提高军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等重要思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思想政治教育是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和灵魂,在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中起着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

第三条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方略;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全社会共同来做。

第四条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新的特点和规律,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努力进行创新和改进,不断开辟新途径、探索新方法、创造新经验、建立新机制,不断提高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第二章目标与任务第五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产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以理想信念为核心,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科学精神的教育。

引导师生树立远大理想,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努力奋斗。

掌握科学方法,增强识别和抵制各种唯心主义及伪科学的能力。

第七条进行形势与任务、民主与法制、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引导师生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第八条进行国家主权、国家利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教育,引导师生关心国家安全,支持国防建设。

第九条进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革命传统、中国近现代史和国家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国情,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第十条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大力倡导“这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努力提高师生道德素质。

第三章途径与方法第十一条坚持把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放到素质教育的首位,形成小学、中学、大学纵向衔接,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互渗透,课堂教学、党团建设、日常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相互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横向沟通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

第十二条加强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

学校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以下简称“两课”)是学生的必修课程。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两课”作为重点课程来建设,把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两课”教育的核心内容,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时数和教材管理等方面按规定予以保证。

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学生的思想特点,进行教学内容、方法和考核等方面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三条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寓于各学科教学之中,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

学校各类学科都要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学校的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第十四条拓宽思想政治工作渠道,促进思想政治工作进网络、进社团、进社区、进家庭,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协助和配合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认真实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严格校纪。

开设法律课,加强对学生的法律法规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深刻认识“黄、赌、毒”的危害,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第十五条加强以党团员为骨干的学生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入团、入党。

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

第十六条加强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各教育阶段新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新生尽快完成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的转变;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导师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重视研究生自我教育;加强贫困家庭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地进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教育;按照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七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多种形式和途径。

学校要将社会实践活动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大中城市要统筹规划,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农村中小学要从实际出发,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生产劳动。

社会各界都要积极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各级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部队、农村要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条件。

第十八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等活动,坚决抵制消极、腐朽思想和不良文化的渗透和影响。

美化校园环境,加强校区综合治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第十九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主理素质,促进学生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

学校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设心理教育课或举办专题讲座、报告,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心理辅导或咨询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第二十条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努力使之成为先进思想的传播者、科学技术的开拓者、“四有”公民的培育者和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者。

加强青年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重视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加强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使他们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第二十一条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养育观、人才观,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积极配合和参与学校的教育工作。

发挥各级共青团、妇联和关工委等群团组织以及青少年教育组织的作用,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学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四章体制与职责第二十二条学校党组织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按规定建立健全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机构。

学校党组织要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三条学校校长和行政部门要对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负责,要结合教学、科研、管理抓好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任务,开展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活动,把广大师生员工吸引到自己周围,成为团结教育师生员工的重要纽带。

第二十五条学校要保证思想政治工作必需经费的投入,并随着办学经费的增长而逐步增加,不断优化工作手段,改善工作条件。

第二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德育研究会等学术团体的作用。

第五章阵地与队伍第二十七条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和校长要强化阵地意识,加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用马克思主义占领课堂等教育阵地,坚决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二十八条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双百”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研究重点。

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划清政治问题和学术问题的界限。

加强对社团、讲座、论坛的管理,对未经批准的非法社团组织,要依法取缔。

第二十九条加强校园网络建设,建立网上宣传队伍,完善网络管理制度,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正面宣传。

加强对师生员工上网的教育和引导,增强其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防止有害信息对师生员工思想的侵蚀。

第三十条各级政府要重视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城市建设规划中要注意安排学生校外教育设施,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和对社会不良文化现象的治理,重点抓好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坚决制止封建迷信等对学生的影响和侵蚀。

各地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青少年之家等体育、文化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对学生有组织的参观活动实行减免收费。

影(剧)院、广播电台、电视台要播映和演出适合学生的影片和节目。

第三十一条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专家、教授、特级教师和理论家、学科带头人。

第三十二条学校要建立思想政治工作干部与其他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定期培训制度,坚持并不断完善青年教师担(兼)任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制度。

新进的教师,一般都要从事一届以上专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并将其工作实绩作为晋职、评优的重要条件。

第三十三条学校党组织和校长要关心和爱护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干部要热爱本职工作,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三十四条考核内容: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执行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阵地建设情况。

第三十五条考核方法: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由学校主管部门进行考核,教师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由学校考核。

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的职务评聘,着重考核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绩和能力。

兼职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的职务评聘,要科学合是地折算工作量,并将兼职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绩人为评聘的条件。

教师要把履行职业道德的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和职务评聘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六条建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和督导评估制度。

省、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建立督导评估制度。

学校干部主管部门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考核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和能力的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学校领导干部要把抓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接受教职员工的评价、监督。

第三十七条树立和宣传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典型,定期表彰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对不履行思想政治工作职责的干部和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

对忽视、放松思想政治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教师的责任。

对在校内散布违背党的基本路线言论的干部和教师,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调离教师队伍。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教育机构。

各地、各高校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由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