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汇编(终)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品保护工作,保障成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成品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加工业等。
第三条成品保护是指对已生产的成品进行妥善保护,以保障成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因运输、存放等环节导致成品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定,加强成品保护工作,保障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成品保护责任第五条企业应当明确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包括生产部门、仓储部门、物流部门等相关单位。
第六条生产部门应当加强生产过程中对成品的保护工作,确保成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七条仓储部门应当加强仓储管理,做好成品的存放和保护工作,确保成品在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八条物流部门应当加强对成品的运输管理,确保在运输过程中成品不受损坏。
第九条企业领导应当加强成品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成品保护责任,推动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三章成品保护措施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成品保护制度,制定成品保护规定和标准,明确成品保护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成品保护工作得到规范实施。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成品的包装工作,采取合理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确保成品在包装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成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成品的存放管理,采取防潮、防晒、防火等措施,确保成品在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成品保护档案,对成品的保护记录进行归档管理,便于随时查阅。
第四章成品保护培训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成品保护培训,培养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成品保护水平。
第十六条企业领导应当加强对成品保护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成品保护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五章成品保护检查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成品保护检查制度,定期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时应当制定检查计划和检查标准,确保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范文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范文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品保护工作,保护公司成品资源,保证公司经济效益,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成品保护工作。
第三条成品保护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第四条成品保护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协调各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领导以及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保护公司的成品资源。
第六条公司设立成品保护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成品保护工作。
第二章成品保护基本原则第七条成品保护原则是保护第一位,预防为主、综合施策。
第八条成品保护实行总体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成品保护实行自愿参与和强制执行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条成品保护实行责任明确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一条成品保护实行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章成品保护的主要内容和措施第十二条成品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物质资产保护、信息资产保护和人力资源保护。
第十三条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包括: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物理隔离措施、技术防范措施、安保人员培训等。
第十四条物质资产保护的措施包括:设立保管管理制度、加强存储管理、完善仓储设施等。
第十五条信息资产保护的措施包括: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存储和传输的安全防范等。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保护的措施包括:制定员工管理规定、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等。
第四章责任与权益第十七条公司领导及各级管理人员应对成品保护负有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各部门负责具体的成品保护工作,必须履行好成品保护职责。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制度要求,积极参与成品保护工作。
第二十条公司对参与成品保护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成品保护制度的员工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一条公司建立成品保护工作台账,及时记录成品保护工作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违反成品保护制度的员工,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对于严重违反成品保护制度的员工,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保护制度
1.1成品保护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本项目成品保护工作贵广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生产副经理分管,各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成品保护措施。
根据成品内容和施工范围,划分工班,划分责任段,落实责任制,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措施,确保成品质量。
1.2工程部派专人负责对成品的保护、保管,标识。
并保留检查记录,各级质量检查人员负责各项成品保护的检查监督。
1.3成品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如遇到外界因素或客观条件影响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4成品在储存、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或不适用时,看管人员必须予以记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1.5成品保护防护)的部位有:采购的物资及设备,已完工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砼预制构件等。
1.6容易碰撞的部位,容易堵塞的部位,易丢失部件,可能造成损坏难以采取措施补救的部位等防护难度较大的产成)品防护措施。
1.6.1加以标识。
1.6.2制定专项防护措施.
1.6.3设置专职人员实施专职防护,定点监护或责任区域内的巡回监护.
1.7竣工交付前的防护。
对已竣工尚未交付的工程设专人进行监护,成品防护工作延续到单位工作交付给顾客为止。
成品保护措施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品保护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建工程及临时设施的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
第三条成品保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责任明确,分工协作;(三)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四)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四条成品保护工作应实行责任制,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职责,确保成品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成立成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成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各岗位应设立成品保护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岗位的成品保护工作。
第八条成品保护责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成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具备一定的工程管理经验;(三)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三章成品保护措施第九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成品保护方案,明确保护措施、责任人和实施时间。
第十条成品保护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施工部位等;(二)施工材料:选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材料,确保成品质量;(三)施工设备:使用先进的施工设备,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对成品的损害;(四)施工人员:加强施工人员培训,提高成品保护意识;(五)施工环境: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减少对成品的污染;(六)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严格遵守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成品不受损害;(三)做好施工记录,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跟踪;(四)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成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成品验收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查,确保成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成品保护责任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承担以下责任:(一)编制并实施成品保护方案;(二)对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培训;(三)对施工人员进行考核;(四)对成品进行自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五)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记录。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文件编号:GC-0509制订部门:工程管理中心制订日期:2013年 11月2日修订日期:年月日版本:A/0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加强项目质量管理意识,更好的服务于业主方的质量需求,使项目实体工程品质得到有效的控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项目成品保护管理第二条项目成品保护管理,包含保温及涂料施工管理项目。
第三条项目成品保护管理主要工作内容,即在我方施工前,对在建项目的已完工各参建单位的成品进行保护的措施,以避免对其造成污染,导致经济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项目成品保护管理执行、管理、统筹部门为工程管理中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有监督成品保护制度执行的相关义务。
第三章项目成品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项目成品保护管理主要分为人工费和材料费;一、在签订劳务班组合同前,劳务班组现场踏勘后的技术交底中,项目经理应对成品保护要求及标准进行明确交底;二、造价采购中心成控部在劳务报价时,应明确告知报价中应包含成品保护费用;班组报价及合同内容中,该部分费用应单独列项。
三、项目成品保护涉及主要材料为:成品保护膜及粘胶带(宽度以项目实际情况定),由公司造价采购中心成控部统一进行采购和监管。
四、成品保护材料由劳务班组在施工员处签名登记领取,费用在班组劳务进度款中扣除。
第六条项目成品保护部位及管理一、项目成品保护部位主要为:阳台栏杆、门窗边、玻璃、落水管、百叶、石材、文化砖、成品地面、飘窗台、成品陶板、成品装饰构件及其他涉及交叉污染的成品。
二、项目成品保护所涉及的材料(成品保护膜及粘胶带等),有材料员的由项目材料员负责管理,无材料员的项目由施工员进行管理;每月30日前将领取记录交造价采购中心成控部登记备案,严禁杜绝成品保护材料的浪费、丢失、恶意损坏,一经发现,公司将对该项目部进行300元/次罚款。
第七条成品保护膜及粘胶带的采购量,由公司造价采购中心预算部进行工程量计算;成品保护膜及粘胶带的尺寸、规格、种类,由工程管理中心进行确定;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管理办法由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有效保护各类成品在生产、运输、存储、安装和交付等过程中的质量和完整性,减少因成品受损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特制定本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中的各类成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机电设备、管道线路、智能化系统等。
三、成品保护的原则1、谁施工谁保护原则各施工班组或个人对自己施工完成的成品负有保护责任,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成品受到损坏。
2、先防护后施工原则在进行后续施工前,必须先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防护,避免施工过程中对其造成破坏。
3、全过程保护原则成品保护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从原材料进场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四、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1、成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各专业工程师、施工班组长为成员,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计划、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协调解决成品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成品保护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2)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成品保护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施工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班组施工人员落实成品保护措施,对本班组施工范围内的成品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
(4)质量检查员:负责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成品保护措施提出整改意见。
五、成品保护的一般措施1、防护针对成品可能受到的损伤,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覆盖、包裹、封闭等。
例如,对建筑结构的阳角可以用木板进行包裹防护,对门窗可以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防护。
2、标识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标识,标明成品的名称、施工班组、完成时间、保护责任人等信息,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3、隔离对于易受污染、损坏的成品,应设置隔离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例如,在精装修区域设置隔离带,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穿行。
4、搬运和储存在成品的搬运和储存过程中,应采取妥善的措施,避免碰撞、挤压、受潮等情况的发生。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背景工程施工中,成品保护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良好的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不仅可以确保施工成品的完好无损,还能提高整体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风险。
二、管理目的保护工程成品,确保成品完好无损提高工程施工质量降低成品损坏风险三、责任部门1. 工程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成品保护计划和管理措施2. 施工队伍负责具体执行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四、管理内容1. 成品分类:对不同类型的成品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2. 成品保护设施:明确成品保护需要的设施,如防护罩、封闭设施等。
3. 保护措施:制定不同成品的保护措施,包括灰尘、湿气、阳光等因素的防护。
4. 专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成品保护,确保保护措施的执行。
5. 定期检查:制定定期检查成品保护效果的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6. 保护记录:做好成品保护的记录,包括成品情况、保护措施、检查结果等信息。
五、管理流程1. 成品到场验收,按照分类确定保护措施。
2. 制定成品保护计划,包括设施准备、保护措施、专人管理等。
3. 实施成品保护措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 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调整保护措施。
5. 工程完工时进行成品保护验收,确保成品完好无损。
六、管理要点1. 【要点1】分类保护:根据成品的特性和易损性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2. 【要点2】规范管理: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工作要求。
3. 【要点3】定期检查:按照计划对成品保护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要点4】专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成品保护管理,做到专人专责。
七、总结与展望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降低工程风险,提高工程质量。
未来,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成品的安全和完好。
成品防护管理制度

成品防护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为了加强企业成品保护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成品的安全和质量,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企业的成品保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则一、成品是企业的重要财产,涉及产品质量和安全,必须得到合适的保护。
二、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品保护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第三章组织机构一、企业应建立成品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1.1、成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1.2、成品保护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成品保护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责任。
1.3、生产部、质量部、物流部等相关部门:各自负责本部门的成品保护工作。
第四章保护措施一、成品保护工作涉及以下方面:1.1、存放:成品应存放在有关部门指定的专门场所,确保安全和干净。
1.2、运输:成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和丢失。
1.3、包装:成品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保护成品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一、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成品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日常检查制度。
二、对违反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紧急处理一、发生成品损坏、丢失等紧急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解决,避免扩大损失。
二、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七章审核评估一、定期对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进行审核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
二、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绩效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章法律责任一、违反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其他一、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由企业负责重新发布。
二、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以上为企业成品防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和支持,共同维护企业的成品安全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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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制度一、目的1、加强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规范各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对有可能发生的工程成品被破坏现象进行有效追溯,确保工程成品得到有效保护,以确保工程质量。
2、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工程产品、完工的单位工程得到有效防护,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交付给顾客。
二、适用范围1、适用于本公司各个施工项目的工程产品防护工作。
2、本制度中的“成品”是指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所有设备、设施、材料以及工程产品。
三、单位职责1、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及工程监理部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及违反制度的处罚。
2、工程总包单位为成品保护主要责任单位,并需要协助、配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及监理部对专业分包进行管理,并履行总包职责。
总包项目经理对工程产品防护工作负直接组织领导责任。
总包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工程产品防护措施,特别要注重工序的优化。
施工工长负责在施工作业人员技术交底中明确该道工序产品保护的办法和要求,对正在进行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产品和上道分部分项工程产品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做好交底和检查记录。
3、未施工完毕的施工项目成品,由本单位负责保护。
4、已施工完并已交接的施工项目成品由接收单位负责保护。
5、各单位技术人员负责成品保护具体措施的细化编制,做好预防预控工作。
6、各单位成品被破坏时,应提供证明破坏者的有效证据(照片、视频等),否则由各单位自行负责修复。
(破坏痕迹明显无疑除外)四、管理程序1、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都有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都有对成品保护进行监督的责任和义务。
2、各施工单位应该对本单位的成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3、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对由于本单位的施工有可能破坏其他单位的成品采取防护措施。
4、各单位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应该对成品保护需采取的措施提出具体的、明确的要求。
各单位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对现场新出现的成品及时要求施工人员采取有效的保护或防护措施。
5、各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及时对发现的成品破坏向甲方工程部以及工程监理部进行举报。
6、关于破坏劳动成果(1)必须破坏他人劳动成果时,申请破坏成果的单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向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和监理部备案。
(2)工程监理部协调涉及单位,破坏单位应在限定期限内将劳动成果复原,或承担复原费用。
(3)凡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即破坏他人劳动成果的,除由责任单位承担修理费用外,在未造成事故时,也要给以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时,加重处罚。
7、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工程监理部负责对成品保护过程中发生的责任纠纷,组织各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确认、仲裁,对发生的违反《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行为和未办理成品破坏申请而造成成品破坏的进行处罚,对《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负有最终的解释权。
五、工作流程(一)原材料半成品的防护1、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在进场后根据现场平面布置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有特殊要求如防潮、防火的材料场地按材料的使用说明书,由材料员负责交底和现场监督。
2、堆放场地要求:地面平整、干净、稳固、干燥、排水畅通、通风良好、无污染、并满足消防防火安全需要。
(二)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产品防护1、绑扎成型的钢筋产品防护1.1 钢筋按图纸绑扎成型完工后,应将多余的钢筋扎丝及垃圾清理干净。
1.2 木工支模及安装预留、预埋、砼浇筑时,不得随意弯曲、拆除和移动钢筋,砼振捣时不得随意碰撞钢筋和在钢筋上振捣。
1.3 梁、板、楼梯绑扎成型完工的钢筋上部,后续工种施工作业人员不能任意踩踏或堆放重物,以免钢筋弯曲变形或移位。
1.4 木工支模在钢筋绑扎成型完工后,作业面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
1.5模板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发现污染应及时清理干净。
1.6 水平砼运输管道应按方案铺设,不得直接搁置在钢筋面上。
2、模板防护2.1 模板支模成形后,应及时将全部多余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
2.2 安装预留,预埋应在支模同时配合进行,不得任意拆除模板,也不得用重锤敲打模板和支撑。
2.3 模板侧模不得堆靠钢筋、钢管等重物,以免倾斜、偏位。
2.4 禁止平台模板面上部集中堆放重物。
2.5 砼浇筑时,模板上部不得倾倒堆积过多砼,振捣时不能碰撞模板,以免模板受压变形。
2.6 水平砼运输管道,不得直接搁置在侧面模板上。
2.7 模板安装形成后,浇筑砼过程中,应安排专业工人看护模板进行保护,进行检查、校正,防止砼浆渗漏,以确保模板的最终安装质量及砼表面观感质量。
3、砼产品防护3.1砼浇筑完成后应将散落在作业面上多余的砼清理干净,并按方案要求进行防护。
冬雨期施工成活的砼产品,应按冬雨期要求进行覆盖保护。
3.2砼在初凝至终凝前,不得在上面作业。
达到设计和规范规定的施工强度后方可进入一道工序的作业,同时应按方案规定确保养护期,做好砼的养护工作。
3.3砼楼层面应按作业程序分批进场施工作业材料,并尽量分散均匀轻放,不准集中超重堆放。
3.4砼浇捣成型后,不得随意开槽打洞,不得重锤重物敲击砼面;安装应在砼浇筑前做好预留、预埋。
3.5对易造成砼面层污染的油漆或其它酸类物品材料,应用桶装放置,施工操作时,应对砼面进行覆盖保护。
3.6砼面上部临时安置施工设备应加垫板,满足分散承压的要求,并应做好防机油污染的覆盖措施。
(三)砌体工程产品防护1、需预留、预埋的管道、铁件、门窗洞口应同砌体有机配合,做好预留,预埋工作。
2、在已施工的砌体上不得随意开槽打洞,也不得随意用重物、重锤敲击。
3、砌体完成后应及时将表面杂物清理干净,保证外观质量。
4、如有特殊要求(如冬雨期施工悬挑拱结构砌体施工),按施工方案进行防护。
(四)楼地面工程产品防护1、水泥砂浆和现浇水磨石及块料面层的楼地面,应设置保护围栏或防护标志,产品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除标识。
2、在水磨石地面、地砖等板块楼地面上,不许直接放带棱角硬质材料及油漆、酸、水泥等物料。
3、下道工序进场施工,应对作业范围内的楼地面进行覆盖保护。
4、冬雨期施工按要求做好防冻、防雨措施,以确保楼地面质量。
(五)门窗工程产品防护1、木门框安装后,应按规定设置拉档,以免门框变形。
2、运输车道进出口的门框下部应采取防护措施,以免碰撞门框。
3、门窗塑料保护膜要保护完好,不得随意拆除。
4、不得利用门框的框和帽头作架子横档使用。
5、从窗口进出材料、墙面油漆涂料施工,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等工作,凡可能对门窗造成损坏或污染的,需有必要的保护措施。
6、不得随意在门窗上敲击、涂写或钉钉、挂物。
7、门窗开启或关闭,应扣好风钩、门碰或上好插销、锁头。
(六)装饰工程产品防护1、所有室内外、楼上、楼下、厅堂、房间等,每一分项装饰成活后,均应清理干净,进行产品质量的防护工作。
2、进入装饰阶段室内作业严禁动火,如必须动火,须办理动火申请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3、防止在装饰品上涂写、敲击、刻画、钉钉等损坏、污染装饰品的不良行为。
4、交叉作业时,作业架子拆除时应注意防止碰撞、擦伤装饰物。
5、门窗及时开启、关闭、保持室内通风干燥;风雨天门窗应关严,防止雨水霉变污染装饰品。
6、对室外厅堂、花池、假山、堆放装饰品设置围栏防护。
(七)屋面工程产品防护1、屋面施工完后,应及时清理,做到屋面干净,排水畅通。
2、不得在屋面使用明火,不得在屋面堆放材料杂物、机具。
3、确因收尾工作需要在屋面上作业,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八)安装工程产品防护1、进场材料堆放1.1通用堆码材料a)金属管道及型钢---分类摆放、堆放场地平整、稳固、通风良好、无污染b)塑料管---堆放在平整地面或采用货架堆放,以防止变形,其表面塑料保护膜不宜拆除,表面清洁,远离火源或腐蚀性物质,避免阳光曝晒。
c)电线应分类堆放于室内清洁干燥通风处,避免接近热源或阳光曝晒,电缆头始终包裹完好,防止渗水。
d)保温材料堆放在室内清洁、干燥通风处,并有防水保护,带保护层的保温材料外包装在保管运输过程中不应拆除。
1.2成品半成品堆放保护a)电器成品应分类堆放并注意防水保护。
b)母线槽两头塑料膜不得拆除,以防受潮,配电柜、配电箱开箱检查后其包装应恢复,电缆桥架架空堆放,保持平整,外包装完好以防变形、污染。
c)灯具分类堆码后上部不得再压重物。
d)卫生器具堆放时应保持包装完好。
e)仪器仪表等贵重物品根据其说明书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保护。
2、施工过程中产品保护2.1预埋电线管将其管口封堵,以防砂浆杂物堵塞。
2.2开关盒、插座盒固定牢固,盒内宜用硬质泡沫块或专用盖板封盖保护。
2.3管道安装中途间歇期间,应将管口临时封堵,管道上原有的保护膜宜在交工前取掉。
2.4镀锌管丝接口处的外露丝口处及时刷漆保护,焊接钢管及焊接口、支架应及时刷防锈漆保护。
2.5大型设备如整体锅炉、冷水机组、发电机等,在就位后如果有其他工种交叉施工,应对本体进行保护。
必要时可在设备本体四周及上部搭设钢管架或其他架体,架体顶部加盖夹板或使用厚度不小于5cm 的木板全封闭,夹板上铺一层帆布,帆布上铺设厚度为3mm左右的钢板,架体四周用纺织布维护。
设备机房集水坑内设潜水泵,保障机房通风干燥,必要时设置桶装生石灰吸潮。
2.6浴缸、坐便器、面盆、小便斗等卫生洁具,安装就位后为防止其他工种交叉作业损坏污染,宜用纸板、塑料薄膜外架钢筋防护罩保护。
2.7风机盘管可用合适的塑料薄膜覆盖,用绳索绑扎牢固。
2.8灯具、开关、插座、消防器材、电扇、通风、空调设施等宜,在工程完工后安装,防止交叉污染。
(九)对于完工的工序产品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有关规范要求进行保护,对主要的工序须设立维护的标识牌,注明维护日期、责任人员。
(十)本规定前述产品防护保护措施,应在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中作出明确规定,做好交底记录;本规定未明确的工程产品防护措施由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组织编制工程产品防护规定并实施。
(十一)交工前产品防护1、为确保工程质量完好,达到用户满意,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在建筑、安装分区分层完工后,组织专门人员负责产品质量保护。
2、产品保护人员,按项目经理指定的保护区楼层范围,进行值班保护工作。
3、产品保护人员交接班时,应填写《工程产品保护交接班记录》(附表),并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备案检查。
4、值班时,如有损坏工程产品的情况发生,产品保护人员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
5、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原则上不得在工程内使用房间、设备及其它一切设施。
6、产品防护工作一直进行到交付验收,办理移交手六、处罚细则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工程监理部及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工程特点结合实际编制具体处罚制度及相应细则。
七、责任划分1、发生成品被破坏时,责任者明确的,执行本制度“处罚细则”之规定。
2、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得对本单位、本人导致的成品破坏隐瞒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