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公布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 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合集下载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结果数据检索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结果数据检索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结果数据检索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结果数据检索在我国,高等教育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而高等职业教育则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了确保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国实行专业设置的备案制度。

备案结果数据检索是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估的重要方式,通过检索备案结果数据可以了解各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情况,为学生选择合适的学习专业提供参考。

1.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主管部门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备案结果数据。

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查询教育主管部门网站上的信息,了解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情况。

通过以上几种方式和途径,学生和家长可以及时了解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备案结果数据,为选择合适的学习专业提供参考。

1.为教育主管部门监管和评估专业设置提供依据:备案结果数据检索可以帮助教育主管部门了解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专业设置,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促进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备案结果数据检索可以促进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教育质量,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篇示例: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为了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教育部在不久前出台了一项新政策,要求各高等职业学校按照规定设置专业,并进行备案。

这项政策的实施,将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是指各高等职业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政策要求,申报并备案各专业的设置情况。

这项工作的目的是规范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工作,确保专业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

针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的工作,教育部建立了专门的数据检索系统,方便各高等职业学校进行数据查询和备案申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辽教发〔2021〕19号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辽教发〔2021〕19号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的通知
正文:
----------------------------------------------------------------------------------------------------------------------------------------------------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省内有关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1〕1号)精神,现将经教育部同意备案和审批通过的本科专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本次省内地方普通高校新设置本科专业共86个,其中,新设置备案专业80个,新设置审批专业6个,二学位专业16个,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3个,撤销专业9个。

本次公布的新设本科专业可自2021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

新设专业在有一届毕业生之前,招生规模限制在一个班型以内。

本次公布的撤销专业自2021年起不得再招生。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新设专业建设,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导向、特色导向,落实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附件:2020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3月16日
——结束——。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10.22•【文号】教高[2004]4号•【施行日期】2004.10.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高[20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引导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尽快形成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管理的科学运行机制,我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

为了配合《目录》的使用,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我部高等教育司。

对《目录》的管理遵循“专业大类原则不变,专业类相对稳定,专业基本放开”的原则。

我部每两年对专业目录进行一次调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举办高职高专教育的专业类范围和每年新增专业的数量;学校可在核定的专业类内自主调整和设置专业。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以《目录》和《办法》为依据,及时对本地现有高职高专教育的专业设置情况开展调查并逐步进行必要的调整。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地所有高等学校现设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调整后的情况填写表格(见附件二),并将相应的电子表格(.XLS格式)一并于2005年1月31日前报送我部高等教育司。

高等教育司联系人:综合处:张庆国************高职高专处:李津石************E-Mail:**************.cn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2.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情况表教育部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二日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6月)一、为推进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进程,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促进高职高专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当前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状况,制订本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公布人工智能成第一热门备案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公布人工智能成第一热门备案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公布人工智能成第一热门备案专业作者:戴晨长谣来源:《留学》2020年第05期2020年3月3日,教育部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经申报、公示、审核等程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结果,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了同意设置的备案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新增目录外专业点名单。

本年度各高校新增备案专业1672个、审批专业181个(含130个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51个目录外新专业),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47个,撤销专业367个。

人工智能数据科学类专业成新兴热门专业在共1672个新增备案专业中,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制造工程等专业成为热门。

新增备案人工智能专业的学校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在内的180所大学,为最多大学备案的新增专业;新增备案数据科学大数据技术专业的学校包括华北电力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在内的138所大学;新增备案智能制造工程专业的学校包括华北电力大学、东北大学、东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湖南大学等在内的80所大学。

除去前三名新增备案数最多的专业外,新增备案数较多的专业方向也多与网络或智能制造相关。

如新增备案机器人工程专业的大学共有62所,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共有52所大学申请新增备案,而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则受到36所大学的青睐,被申请作为新增备案专业。

从数据来看,人工智能、网络数据类及智能制造类专业将成为未来大学教育中不可忽视的热门专业。

撤销专业门类不同,专业内容重叠少在此次审批中,除了新增备案专业和审批专业外,还有367个专业被撤销,然而被较多大学撤销的专业中,每个专业的方向和种类均差距较大,难以总结出发展规律。

在撤销专业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为被最多大學撤销的专业,共有16所高校撤销了该专业,如华侨大学、天津商业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等;紧随其后的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和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专业,都被13所高校撤销;市场营销专业在10所高校中将不复存在;而经济统计学专业则是被8所高校撤销。

教育部关于公布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教发函[2005]71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教发函[2005]71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公布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教发函[2005]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备案问题的通知》(教发厅〔2001〕6号)的有关规定,现同意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的16所高等职业学校和更改名称的6所高等职业学校予以备案(名单见附件)。

附件:教育部同意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教育部二○○五年五月十三日附件:教育部同意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序号学校名称建校基础名称主管部门备注一、新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16所)1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天津铁路工程学校天津铁路分局职工培训中心(资源)天津市2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包钢职工大学内蒙古3辽宁美术职业学院辽宁欧美艺术设计专修学院(资源)辽宁省教育厅民办4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大连软件专修学院(资源)辽宁省教育厅民办5大连翻译职业学院大连翻译专修学院(资源)辽宁省教育厅民办6辽宁商贸职业学院辽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省教育厅民办7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新建辽宁省教育厅民办8哈尔滨现代公共关系职业学院黑龙江公共关系专修学院(资源)黑龙江省教育厅民办9苏州港大思培科技职业学院新建江苏省教育厅民办10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新建江苏省教育厅民办11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新建江苏省教育厅民办12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卫生学校南昌铁路卫生学校江西省13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筹)山东省14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新建广西区教育厅民办15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部分资源)重庆市16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社会大学重庆市教委民办二、更名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6所)1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天津河北职业学院天津市2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邯郸中原外国语职业学院河北省3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民办内蒙古丰州学院内蒙古教育厅民办4江西城市职业学院江西新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教育厅民办5武汉语言文化职业学院武汉光华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湖北省教育厅民办6潇湘职业学院娄底潇湘职业学院湖南省教育厅民办——结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的函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的函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4.27•【文号】教发厅函[2016]41号•【施行日期】2016.04.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的函教发厅函[2016]41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置的45所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2)。

专此函告。

附件:1.新设立的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37所)2.更名、合并、撤销的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8所)教育部办公厅2016年4月27日附件1新设立的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37所)序号学校名称建校基础主管部门学校标识码备注一、高等专科学校(6所)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河北省41130145861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源)长春幼儿师范学校2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吉林省3622000335长春特殊教育师范学校3 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江苏省3632000583盐城高等师范学校江苏省36320004664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阜宁高等师范学校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州师范广东省41440145875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分院(资源)湛江教育学院6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广东省4244050853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二、高等职业学校(31所)7 北京网络职业学院中国信息大学(资源)北京市教委4111014588 民办8 吉林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吉林省教育厅4122014567 民办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9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江苏省4132014589机电工程分院(资源)10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建江苏省4132014568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11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4133014492(筹)12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新建江西省413601456913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新建山东省教育厅4137014570 民办14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中铁大桥局集团职工培训中湖北省4142014590心(资源)15 荆门职业学院新建湖北省4142014571广州医科大学卫生职业技术16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4144014592学院(资源)17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广东省教育厅4144014572 民办广西自治区4145014573 民办18 玉柴职业技术学院新建教育厅广西自治区19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新建4145014574 民办教育厅20 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新建海南省414601457521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新建重庆市教委4150014576 民办22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新建贵州省415201457723 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贵州航空工业职工大学贵州省425205096324 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新建贵州省415201457825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新建贵州省教育厅4152014579 民办26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新建贵州省415201458027 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新建云南省415301458128 昭通卫生职业学院新建云南省415301458229 大理护理职业学院新建云南省415301458330 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新建云南省415301458431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陕西电子工业职工大学陕西省426105008432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兰州服装职工大学甘肃省4262051378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33 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甘肃省4162014593(筹)34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筹)甘肃省416201459435 平凉职业技术学院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筹)甘肃省416201459536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公司职工大学新疆自治区426505106037 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新建新疆自治区4165014585附件2更名、合并、撤销的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8所)序号学校名称建校基础主管部门学校标识码备注一、更名高等职业学校(4所)1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河北省41130130742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河南化工职业学院河南省41410143073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41430128464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4143014182二、合并高等职业学校(1所)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5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上海市4131012495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三、撤销高等职业学校(3所)6 撤销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市41110125697 撤销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41310142928 撤销云南热带作物职业学院云南省4153013755。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校本专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
校本专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4.06.17
•【文号】教高司函[2004]148号
•【施行日期】2004.06.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校本专
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4]14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你们申请增设或调整专业的请示收悉。

根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医药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国中医药办发〔2003〕4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有关本科院校的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公布同意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校本专科专业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本专科专业可以自2004年开始招生。

望你们充分利用高校现有的办学条件,加强新增专业的建设,切实保证教育质量。

附件:同意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校本专科专业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四年六月十七日附件:。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01.13•【文号】教职成函〔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我部对2020年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专业设置情况进行了汇总,并依法组织对2020年申请增设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进行审批。

现将备案结果和审批结果予以公布。

一、2020年,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非国家控制高职专业和我部审批同意新设的国家控制高职专业共计765个,专业点59111个。

其中,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非国家控制高职专业点58821个。

二、备案结果数据库已与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相衔接,数据共享,备案结果和审批结果均可在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查询(网址:)。

其中,专业名称、代码及修业年限以平台公布的内容为准。

三、截至2019年11月1日,我部共受理2020年拟新设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点申请449个。

经过专家评议和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2020年增设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点290个,自2020年起可以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等均以本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不同意2020年新设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点159个。

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教育部政府服务管理平台查询(网址:)。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本通知公布的备案结果和审批结果合理安排高职招生计划。

附件:2020年高校增设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审批结果教育部2020年1月13日。

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指导高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

其他各类高等学校及机构举办的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也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要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适应各地、各行业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职业人才成长规律。

第四条高等职业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可自主开设、调整和停办专业。

第五条教育部负责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宏观指导。

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负责本行业领域高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设置的指导工作。

第六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

第七条各地和高等职业学校应做好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和区域产业发展情况设置专业,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第二章专业目录第八条教育部负责制定、修订和发布《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是高等职业学校设置与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组织招生、指导就业,以及教育行政部门规划专业布局、安排招生计划、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学生选择就读专业、社会用人单位选用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重要参考。

高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应以《目录》为基本依据。

第九条《目录》分为专业大类、专业类和专业三级,其代码分别由两位、四位和六位数字表示。

部分专业设置专业(技术)方向,在专业名称后以括号形式标注。

第十条《目录》中的公安类、临床医学类、教育类等涉及国家安全、特殊行业的相关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14•【文号】教职成厅函〔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8.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业院校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和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健全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引导地方和学校更好地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灵活设置专业,系统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2020年工作要点,决定开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制)订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1.构建定位清晰、纵向贯通、系统配套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体系。

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专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明确和畅通职业教育人才成长通道。

2.更新专业目录内容。

积极应对新一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形势,科学定位、调整更新职业教育各层次专业目录内容。

3.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国家宏观管理、行业科学指导、地方优化调控、学校自主设置的专业设置管理工作机制,协同提高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对产业发展变化的适应度。

二、工作要求1.一体设计,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体系。

按照新时代和现代产业体系对技术技能人才结构的实际需求以及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需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职业分类大典及新职业目录等,系统设计《目录》专业大类、专业类划分,以现行高职(专科)目录框架为基础优化调整,总体保持目录结构相对稳定。

2.稳中求进,促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

对接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职业等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需求,以既有专业为基础,通过合并、取消、更名、增设、超前规划,进一步健全目录体系,其中,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重点面向实体经济领域适当设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