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招拍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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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范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范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范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土地交易方式。

为了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相关政府部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规范,以规范和引导土地市场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范有更深入的了解。

首先,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规范包括了土地出让公告的发布、竞买人的资格条件、竞买方式、出让底价的确定、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交付、竞买行为的处罚等方面。

其中,土地出让公告的发布是保证信息公开和透明的重要环节。

根据相关规定,土地出让公告应当明确土地用途、面积、位置、招拍挂条件、竞价方式、竞买人资格条件等内容。

这样一来,各方参与者可以根据公告中提供的信息,明确自己是否满足条件以及决策是否参与竞买。

其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规范还规定了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这些条件一般包括注册资本、信誉记录、相关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设定这些条件,可以筛选掉一些没有实力或信誉较差的竞买人,从而保证招拍挂过程的良性竞争。

此外,在竞买方式上,规范也提供了多种选择,如单价竞拍、总价竞拍等。

竞买方式的多样性可以满足不同参与者的需求,也有利于土地出让底价的确定,从而避免过高或过低的出让底价导致不合理的土地流转。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规范还设定了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交付的要求。

竞买保证金是竞买人参与竞买的一种担保方式,也是表明竞买人诚意和实力的一种手段。

相关规范明确了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的程序和要求,以保证竞买保证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此外,规范还对竞买行为作出了一些限制和处罚措施,如出价出轨、串标等行为被规范明确为不合法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总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范的出台对于保障土地市场的健康和有序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通过明确相关环节的要求和程序,规范确保了土地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此外,规范还保护了各方的权益,提高了交易的风险可控性。

土地招拍挂制度

土地招拍挂制度

土地招拍挂制度土地招拍挂制度是指政府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交易的透明度和效率。

首先,土地招拍挂制度在土地出让方式上追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通过公众媒体广泛发布,确保信息透明,所有有购买意向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参与拍卖,并以竞拍的方式确定土地的最终出让价格,有效避免了政府任性定价和特权性分配的问题。

其次,土地招拍挂制度有效规范了土地市场的秩序。

通过公开竞拍,可以使土地交易的价格更加真实合理,避免因政府背景、关系网等因素而导致的地价虚高,促进了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该制度还规定了土地出让的目录和限制条件,使土地的利用符合规划和环保要求,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此外,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实施还可以有效地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由于土地供应量有限,土地竞拍的方式确保了土地出让价格的市场化,从而提高了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

这些财政收入可以用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的发展等方面,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增加公共福利。

最后,土地招拍挂制度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竞拍,土地使用权往往会被最具有能力并且意愿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的个人或单位获得,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同时,该制度还规定了土地的用途和开发条件,使土地资源得到科学有效的开发和保护,并为城市规划提供更有利的土地支撑。

综上所述,土地招拍挂制度是一种能够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增加政府收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重要制度。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在推行土地招拍挂制度时应该加强监管,确保公平竞争和透明度,并强调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我国招拍挂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我国招拍挂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我国招拍挂制度的经济学分析我国的招拍挂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促进土地利用和资源开发,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商引资,拍卖出部分国有土地或资源使用权,并将所得收益纳入国家财政。

这一制度对于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我国招拍挂制度的机制和实践,探讨其存在的局限性和改进方向。

一、招拍挂制度的机制我国的招拍挂制度主要通过行政招标、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矿业资源等资源的处置。

这一机制的核心是——将土地使用权等资源通过竞价方式出售,让市场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价格。

这为国家和企业都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好处。

一方面,国家可以通过这一方式获得较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将其收入国库,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竞拍这些资源,获得更多的土地使用权或矿业资源,从而扩大企业规模,提升经济效益。

二、招拍挂制度存在的问题虽然招拍挂制度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市场行情和资源类型的不同,一些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出现了高价的情况,导致企业投入资金过多,并面临着更大的风险。

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在招拍挂过程中存在着非理性投资、不规范管理等问题,导致不少企业在招拍挂中运作困难,效益低下。

三、改进招拍挂制度的方向为解决以上问题,改进招拍挂制度成为了当下经济发展中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当前招拍挂中出现的土地使用权高价和投资风险大的问题,国家可以采取科学的政策引导,增加政府在行业中的有效引导,促进土地市场规范化发展,并通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来减少供过于求的现象。

对于地方政府在招拍挂中存在的问题,国家应明确政府职责,加强对招拍挂的监督,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管体系,确保市场公平、公正、公开运作。

另一方面,政府还可以在招拍挂中加大对权益受损者的保护力度,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竞价、拍卖等程序,促进招拍挂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设立实体承担责任,以维护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土地招拍改革实施方案

土地招拍改革实施方案

土地招拍改革实施方案土地招拍挂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社会公众的一种制度。

土地招拍挂改革是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改革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

而传统的政府指导价、行政划拨的土地出让方式已经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容易引发土地财政依赖、土地恶性竞争等问题。

因此,推进土地招拍挂改革,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目标。

1. 建立健全土地出让市场机制,实现土地供给方式从行政指导向市场化配置的转变;2. 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质量;3. 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土地恶性竞争,保障土地出让公平、公正、公开;4. 推动土地出让收益向农民、城市居民、财政等多方面均衡回馈,促进社会公平。

三、改革内容。

1. 完善土地出让市场机制,建立健全土地供给和需求信息发布、交易撮合、成交公示等制度;2. 推行土地出让挂牌价和竞买保证金制度,规范土地出让挂牌、竞买程序,防止土地恶性竞争;3. 加强土地出让资金监管,建立专户管理制度,确保土地出让收益专款专用;4. 完善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机制,将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民土地补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5. 加强对土地出让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违规处罚等制度,保障土地出让公平、公正、公开。

四、改革保障。

1. 建立健全土地出让改革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加强统筹协调;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出让市场准入条件、交易程序、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规定;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土地招拍挂改革的认识和支持度;4. 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土地出让市场监管和管理水平,确保土地出让市场秩序良好。

最新-国有土地招标、拍卖制度 精品

最新-国有土地招标、拍卖制度 精品

国有土地招标、拍卖制度1国有土地招标、拍卖制度一、国有土地招标、拍卖应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和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盘活现有建设用地,建立良好的土地供求关系。

除建设项目选址有特殊要求外,各项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凡有闲置土地可以利用的,一律不得新增加建设用地。

三、严格限定行政划拨供地的范围,除按《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可以行政划拨供地的以外,其他建设用地必须以有偿方式提供。

四、严格限制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除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企业(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改革中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及特殊用途等用地外,都不得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五、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出让底价和国家规定的最低价,协议出让结果和地价评估结果要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等经营性用地,都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拍卖出让:(一)以获取最高出让金为主要目标,以出价最高为条件确定受让人的;(二)对土地使用者资格没有特别限制,一般单位或个人均可能有受让意向;(一)土地用途无特别限制及要求。

对不具备拍卖条件,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公开招标出让:(一)除获取较高出让金外,还具有其他综合目标或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二)土地用途受严格限制,仅少数单位或个人可能有受让意向。

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前,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发出公告、公布竞投(买)的时间、地点、地块,并向要求用地者提供招标或拍卖地块的有关资料,接受咨询。

有关资料包括:(一)拟招标或拍卖土地的座落、四至范围、面积和地面现状;(二)土地规划用途;(三)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园林绿化比率等规划要求;(四)。

中国土地招拍挂制度

中国土地招拍挂制度

中国土地招拍挂制度本文通过对中国土地市场招拍挂制度发展过程进行回顾,通过分析招拍挂制度对中国土地市场发展的作用,针对目前招拍挂制度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目前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减少行政干预,提高政府对土地出让市场管理水平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土地市场招拍挂制度市场机制政府管理一.引言中国土地市场招牌挂制度建立及发展背景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是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行政划拨使用制度,这种土地制度所导致的土地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益低、土地浪费严重,产权关系混乱等问题严重的阻碍经济发展的弊端。

改革开放后为了克服土地无偿使用带来的种种弊端,在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1988年4月12日,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从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后,《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确立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

通过一系列法律规定的制定实施,到90年代初,我国对城镇土地使用制度完成了改革,建立起土地有偿,有限期,可依法进行土地交易的有偿使用制度。

这种制度理顺了产权关系,使土地的资产特性得到体现,也体现了国家做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所有权。

然而这种以协议出让为主要形式的土地出让方式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首先,由于交易过程不公开,寻租行为普遍,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由于缺乏竞争、市场秩序不规范,导致出现了严重的价格扭曲和低价出让等现象。

为此,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5月发布第11号令,颁布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规定包括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用地的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2004年,国土资源部颁布第71令,<<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规定2004年8月31号以后所有经营性用地出让全部实行招拍挂制度,即所谓的”831”大限.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的实施对中国土地市场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一方面招拍挂制度规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行为,从长远上看有利于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城市土地市场;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土地市场的长期不完善,产权不清晰,长期未曾引入市场机制,市场上对招拍度的实施也存在种种疑虑.同时经营类用地的招拍挂制度自身也存在着种种不完善之处,各地在招拍挂出让土地的实践中也发现了各种问题,对于经营性用地的招拍挂制度研究有必要深入进行.二.中国土地市场招拍挂制度的具体含义及特点土地的交易的公开投标、拍卖和挂牌的共性是其交易的公开性,但其具体操作又有其差异性,针对不同性质的土地交易要采取不同的交易方式。

国有土地招拍挂流程规则

国有土地招拍挂流程规则

国有土地招拍挂流程规则1.引言国有土地招拍挂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对土地进行招标、竞拍和挂牌出让的一种制度,旨在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本文将围绕国有土地招拍挂的流程规则展开介绍。

2.招拍挂的意义国有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招拍挂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市场机制推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

通过竞争性招标、竞拍和挂牌出让,可以确保土地的公平竞争,提高土地出让价格,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3.招拍挂流程规则3.1项目筹备阶段在项目筹备阶段,相关部门需要进行以下工作:-制定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的规模、区域和用途,确定招拍挂的基本要求和流程。

-执行项目审核: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和审核,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制定项目公告:发布招拍挂公告,向社会公开项目信息,吸引潜在投资者参与。

3.2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参与者需要完成以下步骤:-资格预审:参与者申请资格预审,相关部门根据规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备案:符合条件的参与者进行报名备案,并按要求缴纳报名保证金。

-参与者资格审查:相关部门对报名参与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具备参与招拍挂资格的人员。

3.3竞价及谈判阶段在竞价及谈判阶段,参与者需要进行以下活动:-竞价登记:参与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竞价登记,提交竞价保证金。

-竞价活动:参与者通过竞价方式进行价格的竞争,确定出让土地的最高价。

-谈判环节:根据竞价结果,相关部门与最高竞价人进行进一步谈判,确定最终成交价和出让条件。

3.4合同签订阶段成交后,参与者需要完成以下步骤:-缔约过程:最高竞价人与相关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缴纳款项:最高竞价人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支付土地出让款项。

-过户手续:最高竞价人需按照规定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确保土地产权的正常转移。

4.结语国有土地的招拍挂流程规则是确保土地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环节。

通过遵循一系列的流程,可以保证土地的公平竞争,提高出让价格,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土地招拍挂制度

土地招拍挂制度

土地招拍挂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已经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田凤山(章)二○○二年五月九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第三条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第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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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招拍挂制度本文通过对中国土地市场招拍挂制度发展过程进行回顾,通过分析招拍挂制度对中国土地市场发展的作用,针对目前招拍挂制度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目前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减少行政干预,提高政府对土地出让市场管理水平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土地市场招拍挂制度市场机制政府管理一.引言中国土地市场招牌挂制度建立及发展背景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是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行政划拨使用制度,这种土地制度所导致的土地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益低、土地浪费严重,产权关系混乱等问题严重的阻碍经济发展的弊端。

改革开放后为了克服土地无偿使用带来的种种弊端,在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1988年4月12日,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从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后,《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确立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

通过一系列法律规定的制定实施,到90年代初,我国对城镇土地使用制度完成了改革,建立起土地有偿,有限期,可依法进行土地交易的有偿使用制度。

这种制度理顺了产权关系,使土地的资产特性得到体现,也体现了国家做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所有权。

然而这种以协议出让为主要形式的土地出让方式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首先,由于交易过程不公开,寻租行为普遍,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由于缺乏竞争、市场秩序不规范,导致出现了严重的价格扭曲和低价出让等现象。

为此,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5月发布第11号令,颁布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规定包括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用地的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2004年,国土资源部颁布第71令,<<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规定2004年8月31号以后所有经营性用地出让全部实行招拍挂制度,即所谓的”831”大限.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的实施对中国土地市场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一方面招拍挂制度规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行为,从长远上看有利于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城市土地市场;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土地市场的长期不完善,产权不清晰,长期未曾引入市场机制,市场上对招拍度的实施也存在种种疑虑.同时经营类用地的招拍挂制度自身也存在着种种不完善之处,各地在招拍挂出让土地的实践中也发现了各种问题,对于经营性用地的招拍挂制度研究有必要深入进行.二.中国土地市场招拍挂制度的具体含义及特点土地的交易的公开投标、拍卖和挂牌的共性是其交易的公开性,但其具体操作又有其差异性,针对不同性质的土地交易要采取不同的交易方式。

(一)土地招标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在招标出让中土地主管部门要根据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并实施投标的登记,投标人在登记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交营业执照的副本,法人代表人证明等文件。

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

经由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对企业提交后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在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则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按照招标文件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公开招标的投标单位不能少于三家,如果少于三家则招标人应当停止开标。

在公开招标中投标企业投标的价格是重要的评标因素,但评标委员会为了防止土地开发的后续资金无法到位,出现土地闲置浪费现象,开发商的从业经验和实力也是评标委员们重点关注的要点。

(二)土地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的主管部门根据被拍卖土地的特征编制拍卖文件,竟买人在竟买申请截止日期前提出竟买申请,交纳不少于拍卖文件规定的保证金,并同样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信证明。

竟买人通过审查后,得到印有编号的竟买标志牌,拍卖会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

参加的竟买人同样不能少于三人,否则应终止拍卖。

在拍卖中最终的成交价格必须高于拍卖方所制定的底价,否则也需终止拍卖。

拍卖成交后,竟得人按照《拍卖成交书》规定的时间和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拍卖中最重要的原则是“价高者得”,与其他形式的拍卖原理相同。

(三)土地挂牌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编制挂牌文件,竞买人在规定日期前提出竟买申请,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信证明后提交竞买申请书。

在挂牌文件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期,挂牌人应该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等内容,在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公布,符合条件的竟买人应定按照文件的要求填写竟买报价单,在挂牌期限内竟买人可多次报价。

如果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竟买人,且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并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挂牌成交;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挂牌交易的挂牌期限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竞买人确定后.挂牌人应当向竞买人发出《挂牌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应该根据《挂牌成交确认书》所约定的时间与市国土房管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挂牌同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不同之处在于不是现场报价.由于挂牌是以书面的形式报价,所引发的关注程度及暴光不如招标与拍卖。

三.实施土地招拍挂制度的优点(一)实施土地招拍挂制度,有利于规范土地市场,公平竞争。

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制度的推行,以及与之配套的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使土地供应的信息公开化,土地出让规划的科学化,杜绝了以往通过行政命令协议出让土地中存在的盲目性,防止了由于土地市场不规范导致的国有资产的流失以及由于规划不当造成的宝贵土地资源的浪费。

政府通过招拍挂的方式推出地块,以城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为基础,制定详尽、科学的土地出让计划。

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传媒方式进行公示,保证了信息的公开性。

政府通过招拍挂转让方式中严格的评标拍卖制度,保证了房地产开发商的机会均等,保证了土地市场的公平性。

开发商在同一时间获得信息,并可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标书、现场踏勘、集中答疑,避免了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不公平竞争。

(二)实施土地招拍挂制度,有利于杜绝腐败现象,提高政府对城市土地的管理能力土地是全社会宝贵的公共资源,要达到最优利用必须通过市场手段进行配置,而且配置过程必须受到全社会监督。

实行土地招拍挂制度,正是建立土地市场的竞争机制方式,完善土地出让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建立真正的土地市场,才能真正的引入竞争机制。

通过市场竞争,使土地的真实价格得到体现,从源头上有效的遏制以往采取行政手段配置土地资源中政府官员出现的腐败寻租等现象。

土地招拍挂制度并不是简单的土地交易手段,政府必须进行一系列相关工作以保证土地出让的科学性,土地交易市场的完善性,在此过程中政府对土地的管理能力必然大大提高。

首先,政府要运用宏观调控手段,提供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土地供应量,对于每年土地市场的各类土地供给、征用数量进行总体规划,并建立相应的土地储备制度,避免土地市场中的投机行为,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

制定和公布土地出让计划是完善城市土地供应的基础,将有助于提高城市土地管理的科学性,促进城市土地市场的规范和完善。

其次,政府在招标出让前必须对土地进行前期规划和开发,逐步推进“熟地”招标出让,并要制定一系列的出让计划、招标程序和管理制度。

政府要真正实现调控市场的能力,就必须对拟出让土地进行详细的分析规划,确定最佳的土地利用方式,针对土地特点灵活选择招标办法和方式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等。

最后,要体现土地的使用价值,政府必须对土地进行正确的评估,采用合理的评标办法,公正地评出中标单位。

通过以上行为政府对城市土地的综合运用管理能必将大大加强。

(三)实施土地招拍挂制度,有利于房产开发商综合实力的提高,促进房地产企业的整合。

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等方式进行出让,不但有利于市场的竞争性,消除行业的垄断性,而且还使那些没有足够实力,只靠寻租等不正当方式拿到“一手地”的开发商逐渐淡出市场,使那些有实力、有竞争力的企业能够更加合理地获取土地,得到更好的发展。

同时,由于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出让,开发商可以从市场上通过竞争拿到“熟地”直接开发,缩短了开发周期,简化了开发程序和环节,从而降低了开发风险。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取消的只是过去少数开发商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超额利润”,而由于市场的的规范,开发商的合理利润可以得到更好的保证。

新制度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房地产业将进入资本实力和品牌竞争的时代。

没有实力的、靠关系运作项目的公司将逐步被淘汰出局。

能够进行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把土地价值发挥最大化的房地产开发商将成为市场的主流,促进了房地产企业的优胜劣汰,真正通过的市场的力量对房地产商进行整合。

同时,实行招拍挂的土地交易方式有利于打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地域限制。

对外地开发商来说,由于可计算成本,有了平等进入的机会,进入目标城市市场就相对比较容易,为跨地域经营的房地产商提供了机会,这必将促使全国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

(四)实施土地招拍挂制度,促进房地分离,有利于提高土地开发效率。

目前的土地招拍挂的供应方式,有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和总体规划。

由于政府将逐步把生地转化为熟地后再行招标,动拆迁问题已妥善解决、土地的开发工作基本完成、周边的市政建设逐步完善、水电煤等市政配套都有计划地分配到位,开发商只要按规划要求有计划地做好设计图纸并得到许可后就可顺利开工了,大大缩短了房产开发周期,有效控制了开发成本。

因此,土地利用的高效率成为必然。

(五) 实施土地招拍挂制度,有利于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外资。

我国的土地供应从划拨、协议出让到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的转变,透明化程度越来越高,这是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进步的一种表现,也是大势所趋。

这标志着我们在土地市场上正在逐步与国外发达国家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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