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责任(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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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借款的法律后果(3篇)

企业之间借款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借款行为成为企业间常见的一种融资方式。

然而,在借款过程中,若双方未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企业之间借款的法律关系、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借款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企业之间借款的法律关系1. 借款人:借款人是指需要资金支持的企业,通常以自身的名义向出借人借款。

2. 出借人:出借人是指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支持的企业,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企业之间借款的法律依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第三方担保:在借款过程中,为确保借款的安全,出借人可能要求借款企业提供第三方担保。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1. 借款金额:借款合同中应明确借款的具体金额,包括本金和利息。

2. 借款期限:借款合同中应规定借款的期限,包括借款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3. 利息计算:借款合同中应明确利息的计算方式,包括年利率、月利率等。

4. 还款方式:借款合同中应规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包括分期还款、一次性还款等。

5. 违约责任: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包括逾期还款、提前还款等。

6. 争议解决:借款合同中应规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诉讼等。

四、企业之间借款的法律后果1. 合同履行完毕:在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借人支付本金和利息。

2. 违约责任:若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3. 诉讼时效: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若借款人未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丧失胜诉权。

4. 担保责任:若借款合同中约定了第三方担保,担保人应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5. 民事责任:若借款人恶意欺诈、隐瞒事实,导致出借人遭受损失,借款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 刑事责任:在借款过程中,若借款人或出借人涉嫌犯罪,如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定

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定

企业之间资⾦拆借的法律规定企业向银⾏贷款时如果没有⾜够的资⾦还贷,往往会选择向其他公司拆借资⾦偿还贷款,偿还贷款后再贷款将资⾦返还给拆借资⾦的公司。

企业的这种操作具有很⼤的风险,那么关于企业之间资⾦拆借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企业之间资⾦拆借的法律规定从现有规定来看,限制或禁⽌企业间资⾦拆借相关规定:从我国⽬前相关规定来看,限制或禁⽌企业间资⾦拆借有如下规定:1.《贷款通则》(中国⼈民银⾏1996年6⽉28⽇)第⼆⼗⼀条规定,贷款⼈必须经中国⼈民银⾏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民银⾏颁发的《⾦融机构法⼈许可证》或《⾦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商⾏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六⼗⼀条规定,各级⾏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会和其他基⾦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融业务。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2.1996年9⽉23⽇,《最⾼⼈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融法规,属⽆效合同。

”“对⾃双⽅当事⼈约定的还款期满之⽇起,⾄法院判决确定借款⼈返还本⾦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当事⼈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贷款利率计算。

”3.1990年11⽉12⽇,《最⾼⼈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事业法⼈作为联营⼀⽅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效。

除本⾦可以返还外,对出资⽅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则应处以相当于银⾏利息的罚款。

”4.《中国⼈民银⾏关于对企业借贷问题的答复》(下简称《答复》)(银条法[1998]13号1998年3⽉16⽇)。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银⾏管理暂⾏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禁⽌⾮⾦融机构经营⾦融业务。

企业资金拆借法律后果(3篇)

企业资金拆借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间的资金往来日益频繁,资金拆借作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在企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资金拆借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企业在进行资金拆借时,若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

本文将围绕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后果展开论述。

二、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关系1. 拆借方与借款方的关系在资金拆借中,拆借方为出借方,借款方为借入方。

双方在资金拆借过程中,形成了一种借贷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贷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拆借方与借款方的担保关系在资金拆借中,为确保借款方按时归还借款,拆借方可能会要求借款方提供担保。

担保关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 拆借方与借款方的监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资金拆借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企业在进行资金拆借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监管。

三、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后果1. 违反合同约定企业在资金拆借过程中,若违反合同约定,如逾期还款、提前还款、违约金支付等,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1)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2. 违反担保法规定企业在资金拆借过程中,若违反担保法规定,如未依法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等,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1)担保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未依法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抵押权、质权不成立。

(2)承担法律责任:担保人因担保无效而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3. 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企业在资金拆借过程中,若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1)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企业拆借法律后果(3篇)

企业拆借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企业拆借,是指企业在资金短缺时,向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借款以解决资金需求的行为。

在我国,企业拆借作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在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企业拆借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就企业拆借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

二、企业拆借的法律性质企业拆借的法律性质,主要取决于拆借双方是否签订书面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企业拆借合同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一定数额的货币,贷款人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在拆借合同中,借款人即为拆借方,贷款人即为拆借方。

三、企业拆借的法律后果1. 违约责任企业拆借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包括:(1)逾期偿还本金:拆借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偿还本金,应向拆借方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逾期支付利息:拆借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利息,应向拆借方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违约金: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拆借方违约时,应向拆借方支付违约金。

2. 损害赔偿在企业拆借过程中,若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具体包括:(1)因违约导致对方损失:拆借方违约,导致拆借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

3. 违法责任企业拆借合同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若违反法律法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包括:(1)非法拆借:企业拆借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如违反《商业银行法》等,将被认定为非法拆借,双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虚假拆借:企业拆借合同存在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事实等行为,将被认定为虚假拆借,双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非法集资:企业拆借合同涉及非法集资行为,如以拆借为名,进行非法集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防范企业拆借法律风险的建议1. 依法签订合同:企业拆借双方应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以降低法律风险。

企业拆借资金法律规定

企业拆借资金法律规定

企业拆借资金法律规定企业资金拆借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企业拆借的行为会签订借贷合同,但该合同被认为是民间借贷合同。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企业拆借资金法律规定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企业拆借资金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企业拆借的程序企业如通过中介机构进行资金拆借,必须经过以下程序:1、交存拆借基金。

参加有组织的企业资金拆借活动,一般先要向“服务中心。

“调剂中心。

或“财务公司”等交存一定的“准备金”,作为企业的互助基金。

2、申请拆借。

在企业资金发生短缺而准备拆借时,必须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拆入资金申请书,注明所需金额、用途、时间等内容。

3、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书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查,认为符合有关规定的,才能批准拆借。

4、划转拆款。

申请书一经批准,“调剂中心”等即可根据拆入企业要求的时间向其拆款。

三、资金拆借的原则资金拆借的原则主要有四个:一是同业参与原则;二是平等互利原则;三是短期使用原则;四是按期归还原则。

1、同业参与原则作为资金拆借的市场,首先应坚持金融同业参与的原则,参与资金拆借的主体必须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2、平等互利的原则参加拆借的任何一方都必须遵循“平等互利、自主自愿、恪守信用、短期融通”的原则。

在交易中,融通双方都必须自愿协调、自主成交、互惠互利。

公司拆借资金法律规定(3篇)

公司拆借资金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司拆借资金,是指公司之间为了满足临时性资金需求,通过签订合同或协议,相互提供资金支持的行为。

在市场经济中,公司拆借资金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公司拆借资金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本文旨在分析公司拆借资金的法律规定,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二、公司拆借资金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规范公司拆借资金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拆借资金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素:(1)当事人:合同当事人为拆借资金的出借方和借款方。

(2)标的:拆借资金的金额。

(3)期限:拆借资金的期限。

(4)利率:拆借资金的利率。

(5)还款方式:拆借资金的还款方式。

(6)违约责任:双方违约时的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规定了公司拆借资金中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担保法对于保障拆借资金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公司拆借资金业务进行了规范,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拆借资金业务中的职责和风险控制要求。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股权转让等内容,为公司拆借资金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公司拆借资金的法律规定1. 合同签订公司拆借资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内容应当包括:(1)出借方和借款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2)拆借资金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3)担保方式及担保物;(4)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2. 拆借资金的期限公司拆借资金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如需延长期限,双方当事人应重新签订合同。

3. 利率拆借资金的利率应当遵循市场利率,并考虑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

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高贷款利率。

4. 还款方式公司拆借资金的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还款和分期还款。

企业拆借资金法律规定(3篇)

企业拆借资金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企业拆借资金,是指企业之间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通过签订合同,将资金从一方借给另一方使用的一种融资方式。

企业拆借资金作为一种便捷、灵活的融资手段,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企业拆借资金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且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对企业拆借资金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探讨。

二、企业拆借资金的法律性质1. 民事法律关系:企业拆借资金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

2. 金融法律关系:企业拆借资金涉及金融监管,部分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金融法律法规调整。

3. 刑事法律关系:企业拆借资金中存在非法集资、高利转贷等违法行为,涉及刑事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调整。

三、企业拆借资金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合同订立:企业拆借资金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书面合同。

(2)合同内容:合同应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3)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非法拆借资金业务。

(2)金融机构拆借资金,应当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非法集资罪:未经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公司不得从事非法拆借资金业务。

(2)公司拆借资金,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企业资金借款的法律规定(3篇)

企业资金借款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企业资金借款是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企业资金借款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为了规范企业资金借款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就企业资金借款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企业资金借款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对企业资金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内容、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主要规定了担保合同、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为担保借款提供了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对企业设立、公司治理、股权转让等事项进行了规定,其中涉及企业借款的相关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规定了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监督管理等,为企业借款提供了法律依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保障了企业借款的合法性。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对涉及企业借款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规定,为企业借款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企业资金借款的法律规定1.借款合同的订立(1)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条款。

(2)借款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具备合同成立的要件。

(3)借款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金融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借款合同的内容(1)借款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

(2)出借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

(3)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

(4)担保方式、担保物及其价值。

(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3.借款合同的效力(1)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

(2)借款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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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责任浅析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责任资金拆借是一种临时调剂性借贷业务,资金拆借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在经营过程中相互调剂头寸资金的信用活动。

在我国开展资金拆借的时间不长,主要是各金融机构同业之间开展同业拆借业务。

今天我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浅析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相关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浅析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责任全文如下:目前企业借贷纠纷在审判决实践中均以无效来认定合国效力,在现实经济交往中,企业之间的借贷纠纷比较普遍,借贷纠纷案件有上升趋势,而对企业借贷合同效力的如何认定,决定了合同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调整,本文拟借一案件的处理就企业借贷关系的效力作一探讨。

甲企业借给乙企业现金五百万元,借款由丙提供担保,期满未偿还,被诉至某法院,法院以合同无效判决企业偿还本金五百万元,丙因担保无效承担30%的赔偿责任,甲企业如果执行到位仅能获得五百万元,如果甲企业不能偿还,则只能向丙请求赔偿30%。

还需损失利息和承担的因无效而承担的诉讼费用。

那么企业之间的借贷是否一律无效呢?本文对此持否认态度。

《合同法》中,并未指出企业之间的借贷是否无效,企业之间的借贷,也并不必然会出现《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中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有关企业借贷是否无效的法规,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找到这样的说法: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借款是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而企业为了便捷快速融资,往往直接与其他企业发生借款业务。

企业间借款在社会上已是公开存在的民间经济行为,但其效力问题,却在法律界有着很大争议。

这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施行以后,对于无效合同的认定,与之前的司法解释以及金融规章之间存在冲突。

本文拟进行相关法理分析,以求教于大家。

一、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涵义企业间借款是指无金融经营权的两个企业之间互相拆借资金的民事行为。

本文中所指企业间拆借资金,其内容是非企业之间,通过书面的或口头的协议,由一方企业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借给另一方企业使用,另一方企业在约定期限届满后归还本金,支付利息的民事行为。

企业间借款可能存在多种形式,包括直接订立借款合同,形式联营或投资而实质进行的资金借贷等。

二、确定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依据首先,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司法解释中所指的有关金融法规,实际就是指《贷款通则》。

基于上述规定,司法实务中对企业间借款合同是一概否定其效力的,即认为企业间借款合同非法,应归于无效。

9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情形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具备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由于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合同行为,因此认定合同是否有效,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认定。

分析上述认定合同无效的五项规定,显然,第项和第项对企业间借款合同不能适用,而第项和第项,是否恶意串通、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在实践中都是很难认定的,而且从整个经济发展范围考察,企业间借贷资金后,能够进一步发展,增加社会财富,提高全民收入,因此无论是国家利益还是公共利益并没有受到损害。

最后也似只有第项规定可以适用,但目前为止并无任何法律或行政法规对企业间借款合同作出规定,虽然《贷款通则》有类似规定,但是《贷款通则》属于行政规章,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从《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这一行政规章所列的行为不包含企业借贷行为,因此,从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并不能当然地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相反,201X年1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的第一百四十九条第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从该强制性规定,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公司是可以在不违么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其中的他人,笔者认为在没有限制解释的前提下,一般解释应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那么根据该法律条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不违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其他公司或企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找到这样的说法: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该两司法解释中的联营、金融法规分别出自民法通则中有关联营一章的规定和《贷款通则》中的规定,与当时的经济、社会已变化甚大,有关联营制度已被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取而代之,私营企业,合伙企业等非公司性质的企业遍地都是,国家对合伙企业,私营企业等经营状况几乎没有监管,也无需监管,他们之间互相借贷行为有普遍性,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损害国家的金融体系,社会利益,相反,在金融危机中,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渡过危机起促进作用,这正是一些地方强烈呼吁开放民间资本市场的原因,企业之间的借贷或许损害了银行的经济利益,商业银行银行是市场经济的一分子,不需受到特殊保护.如保护其一人,损害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合同法、公司法对企业借贷行为未做禁止性的规定,应当适用合同法中有关借款合同的规定,最然上述两司法解释未明令废止,其不存在再适用的主体,故不能继续适用。

最后,从法理层面分析,借款行为是一种合同行为,借贷关系实为合同关系。

企业间借款仍应属于私法调整的范畴,而私法自治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法律标准。

因此,既然企业间借款属于民事主体之间的私人行为,只要企业之间是完全自愿地相互拆借,且款项来源合法,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国家金融市场只有利而无害,笔者认为,企业间借款合同宜认定为有效。

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项规定解析《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项规定的违反强制性规定,又称违反强行性规范,从法律类别看,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的强行性规范,不应做任何扩大解释。

所谓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对,是指直接规范人们的意思表示或者事实行为,不允许人们依其意思加以变更或者排除其适用,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的法律规范。

包括为避免产生严重的不公平后果或为满足社会要求而对意思自治予以限制的规范; 规定意思自治的规范等。

强制一词的意义在于这些规范总是适用,而不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何。

强制性规范分为两类,一类是效力性的强制规范;另一类是管理性的强制规范,一般认为,违反效力性的强制规范,合同无效,因为该类合同行为的效力后果上是以私法的方式给予制裁的强制性规范;违反管理性的强制规范,合同不一定无效,因为管理性的强制规范着重违反行为之事实行为价值,以禁止其行为为目的。

所以违反管理性的强制规范的合同,存在有效、无效和效力待定三种情形,需要视具体合同内容具体分析。

企业间借款合同形式上违反的是国家金融政策,因此,可以理解为违反管理性的强制规范,从这个视野来分析,企业间借款合同也并非当然无效。

故一般情况下,企业间借款合同可以认定为有效;但对于因高利贷、欺诈、胁迫等如果不认定该合同无效,就有可能损害社会利益均衡的情况下,不妨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项的规定,甚至适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原则,认定合同无效。

四、结论企业间借款合同现象极其复杂,在现实生活中又相当普遍,且纠纷时有发生,原有的司法解释与其后的施行的《合同法》、《公司法》产生着冲突,现实的司法理念、社会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原有司法解释已经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

笔者认为,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根据上述分析,企业间的借款合同在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有效。

当然,上述的法律冲突最终仍然需要立法的修改或完善,以及司法解释来解决。

附送:浅析小型蒸发器的代表性浅析小型蒸发器的代表性浅析小型蒸发器的代表性蒸发是地气间水份循环的主要环节之一,它不仅以水汽的形式输入大气,而且还在地面与大气间传递热量。

自然界中蒸发现象颇为复杂,它受制于气象条件,还受制地理环境的影响。

在静止大气中,蒸发速率仅依赖于分子扩散。

道尔顿定律给出了蒸发速率:W=AP该定律表明蒸发速率W与饱和差及分子扩散系数(A)成正比,与气压(P)成反比。

实验证明,蒸发速率取决于蒸发面的性质、大小,蒸发面上空气的相对湿度、风速、气压,蒸发体的温度及水中所含杂质的多少等。

因此要测定自然状态下的蒸发是十分复杂而困难的。

目前气象台站多用小型蒸发器测量蒸发量。

小型蒸发器为口径20m,高约10m的金属圆盆,口缘镶有内直外斜的刀刃形铜圈,器旁有一倒水小嘴。

为防止鸟兽饮水,器口附有一个上端向外张开成喇叭状的金属丝网圈。

安装在观测场内距地面高度为70m的圆柱上。

70厘米高的小型蒸发器的观测记录代表性怎样呢?一、蒸发器口径的大小:根据专家研究,通常用蒸发器测得的蒸发量随器口直径的增大而减小。

在条件一定时,现用的口径20厘米的蒸发器测得的蒸发量超过实际水面蒸发接近1倍。

二、蒸发器的安置:由于气象要素在近地层随高度变化剧烈。

因此,在同一时间内,在不同高度上同样的仪器所测得的蒸发量是不同的,这是风速的垂直分布起了主要作用。

高度高,风速大,则蒸发也大;反之,高度低,则蒸发也小。

湿度随高度迅速减小,也影响蒸发随高度增大。

而事实上,自然水面一般不会高于地面以上。

因此,70厘米处测得的蒸发量比实际水面的蒸发量大。

三、蒸发器内的水温:现用小型蒸发器器身全部暴露在外面,在阳光的照射下水温不断升高,加速了蒸发。

而水温的升高又与蒸发器内水量多少有关,蒸发器越小,器内水量越少,则与实际蒸发差异越大。

四、雨水溅失:在降水时,雨滴落入器内,有时会使部分水溅出器外,从而使所测的数值偏大.而且雨下得越大,器内水面越高,蒸发器口面积越小,外溅的水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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