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分析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分析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分析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分析

[摘要]:自1998年起,我国开始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随着形式的发展政府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也进行不断的调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为了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带有一定福利性质的政策,本文尝试着从教育政策分析方法进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价值分析,分析其积极作用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解决这些问题的策略。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作用,问题,对策思考

一、我国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背景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明确提出:“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学生上大学原则上均应缴费”,1993--1997年是“并轨”过渡期,1997年全国高等学校公费、自费普遍并轨,中国高等教育全面实行收学费制度。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在我国正是实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形成后,一方面中国高等教育得到了飞速发展,而另一方面,随着高等学校收费水平的逐年提高,学费占家庭支出的比重也在逐年增加,贫困大学生就学难的问题也越发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重大现实问题。我国政府庄严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贫困上不起大学。为了保障贫困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益,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需要建立与之相匹配的资助保障制度。1998年由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二、我国助学贷款政策的演变

1998年建立起了我国的助学贷款制度,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三部门制定了《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对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事项做出了具体的规定。2000年2月和8月,三部门又制定出台了《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补充意见》,在2月份的《意见》中,除原来规定的担保贷款形式外,增加了信用助学贷款,解决了部分学生因无法提供担保人而无法取得贷款的问题。8月份的《补充意见》,将国家助学贷款从8个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经办银行也由工商银行一家扩大到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大大拓宽了贷款渠道,受到在校大学生的普遍欢迎。2001年开始了第三次政策调整: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免征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让利于银行,提高其贷款积极性。2001年6月专门召开了全国国家贷款工作会议,为了进一步加大助学贷款力度,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发出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制订了“四定”、“三考核”的具体办法。2004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形成了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最终体制。与以往的政策相比,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1.财政贴息方式的改革。改变以前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补贴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

2.还贷年限的改变。改变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毕业l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的做法3.制定还贷激励方式。毕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的借款学生,经批准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

4.改革指定经办银行办法。改变目前由国家指定商业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做法,实行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5.对普通高校实行借款总额包干办法。普通高校每年的借款总额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总数2O%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

6.按照“风险分担”原则,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按隶属关系,由财政和高校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

三、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分析

(一)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积极作用分析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著名的教育家劳凯声、刘复兴认为,根据我国当代社会和教育发展状况、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追求及其所构成的相互关系的基本状况,我国教育政策应建立在“以人为本”、“教育平等”、“效益优化”等价值观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也正好体现了“以人为本”、“教育平等”、“效益优化”的价值观。另外本文还认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从实践结果看也取得了比较良好的效果。

1.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劳凯声、刘复兴认为,教育中的“一人为本”是指“以人的发展特别是作为教育对象的具体的个人的和谐发展为根本”,这里的“人”专指受教育者个人。从“以人为本”的立场来看,二位教授认为应该确立:教育是每一个人都应拥有的基本权利,应有助于每一个人探索和开拓新的生活;教育是人性不断自我完善的过程,不断塑造更美好的自我形象;教育是人们对比当下的自我更高、更完善、更美的东西的一种追求。

所以,本文认为接受高等教育也应该是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每一个人都应有探索和开拓新生活的权利,有不断完善自我和塑造新形象的权利,有追求更高、更完善和更美的权利,不应该有区别,不能让那些仅仅因为家庭困难的学生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正是基于这一理念,我国政府才庄严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贫困上不起大学”,同时制定并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2.渗透了追求教育平等的思想

劳、刘二位教授认为,由于差异的平等肯定每一个人都有其自身独特的价值和实现这种自我价值的权利,因此差异的平等而不是同质的平等观代表着真正的平等。差异的平等观下,教育开始被当作是个人的一种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教育应是面向所有个人的教育,而不是面向少数人的教育;是大众教育,而不是精英教育;为相同能力的人提供相同的教育和发展机会,并使不同能力的人在受教育的机会上达到适度平衡。

本文认为,而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渗透了追求教育平等这一思想,其出发点就是要保障公民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就是要让教育面向所有人,让高等教育大众化,而不是少数人,更不仅仅是有钱人;就是要让所有有能力接受高等教育的人能上大学、上得起大学。

3.有助于教育效益的提高

劳、刘二位教授认为教育效益优化的基本涵义是:教育资源配置应遵循“教育利益生产原则”,保证教育资源使用的最大效能,不断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追求教育效益最大化。而实现教育效益优化主要有三个途径:第一是降低政策代价;第二是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

置;第三是提高管理效能和教育实践主体的积极性。劳凯声、刘复兴指的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就是在教育内部按照恰当的原则和比例分配现有教育资源,以追求效益优化。

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助于教育效益的提高,因为,其中有一项规定,如果学生大学毕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且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经批准可以给以奖学金的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通过激励毕业生到急需行业就业,使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才学有所用,使更多地人对口就业,不至于造成人才过于集中到热点地区、热点行业,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人才资源的浪费,一定程度上实现教育资源在全社会、国家范围内的合理配置的目标;另为,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机制,为贫困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可以让学生更加珍惜学习机会,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加努力、发奋学习。综合这两方面看,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助于教育效益的提高。

4.有助于实现教育公平

我们知道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收取学费的产物,收取学费可能将出身于贫困家庭、农村家庭或其他不利群体家庭的潜在生源排除在大学之外,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也正是为解决这一问题而制定、实施的。因为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是一种投资,是为了让自己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获得较高的收入,因此受益人至少应该分担部分成本。其实,无论学费是高、适中、低还是为零对于中等或中等以上家庭的学生的入学行为作用不大或不起什么作用,如果,不收学费或收很低的学费,就意味着财富转移支付给了中等或中等以上的富裕家庭,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实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收取学费的目的是为了公平,那么作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保障措施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因而也有助于实现教育公平。另外,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际上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公共政策,例如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补贴,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是由财政补贴等措施,以弥补低收入家庭父母在子女教育支出的不足,减轻学生的负担,让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自己、完善自己,让他们在将来有机会、有可能“脱贫致富”、进入上流社会,过上幸福的生活。

所以,结合上述两个方面看,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有助于实现教育公平的。

5.从结果分析,国家助学该款政策取得了比较好的结果

与奖学金政策、勤工俭学政策、特殊困难补助及减免学费政策、绿色通道政策等相比,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取得了比好的效果。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务司编印,《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实做好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2003年)

可以看到,救助金额最大的是国家助学贷款,对个体救助金额最大的也是国家助学贷款。因此,从效益上来说,比较好的是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从效率上来讲,考虑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国家助学贷款效率也较高。

(二)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存在的问题

1.贷款拖欠率高,目前我国贷款偿还拖欠现象比较严重。据工商银行披露,第一次进入还款期拖欠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几乎占贷款人数的10%,远远高于一般居民的千分之一。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李文长在其调查的24所高校中,有13所高校填写了欠费情况,可见高校贫困生欠费问题十分严重。

2.一定程度上存在“行政热、银行冷”、“学生贷不到、银行贷不出”的、越是贫困的地方越贷不到款、越贫困的学生越难贷到贷款等与国家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的现象,出现了行政驱动与商业运作的悖论。由于国家助学贷款,从一开始就是就被定义为商业性贷款,主要靠行政推动的运作方式,并且单笔贷款金额校而整体数量大,加之又没有担保,虽然国家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规避银行风险,但与普通贷款相比,银行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还是很大,且运营成本高,于是银行只有提高贷款的门槛,附加这种条件,消极防御风险,这就造成了“行政热、银行冷”、“学生贷不到、银行贷不出”的矛盾现象。

3.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仍显较短。新政策出台后,还款期被延长到6年。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还款期仍显较短,经济负担比较重,因为毕业后头几年正是他们经济上最拮据的时期,一方面,由于是刚参加工作,工资收入不会太高;另一方面,这几年正是他们花钱最多的时候,这两方面因素交织在一起,使大多数毕业生无力偿还贷款。

4.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没有一个量化标准。由于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条件比较优惠的贷款,因此.许多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差的学生也提出了申请,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在审核时遇到很大的困难;而且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存在着地域性差异。在东部发达地区和西部不发达地区的差异很大,这些都缺乏进一步的细化,也造成了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中的一些混乱。

5.现行贴息政策存在的矛盾。我国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中央部门所属院校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负责;地方院校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责。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因学生家境普遍较好从而对国家助学贷款相对需求较小,而地方财政实力较强,从而财政贴息压力较小;经济比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因学生家境普遍较差从而对国家助学贷款相对需求较大.然而地方财政实力却较弱。从而财政贴息压力反而较大。这种矛盾现象必然影响着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

四、对策建议

1.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建立全国联网的个人资信系统,提高失信成本

首先,学校要采取措施、改革教学方法,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其次,要立即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并纳入电子化系统管理,实现学校、银行、社会间联网;同时借助媒体,及时公布违约人的综合信息。

另外,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约束和惩罚机制。要解决信用问题,要让信用成为一种强有力的约束体系,要做到有借有还,关键还是要把信用制度化,要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提高其失信成本。只有让不讲诚信的人真正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社会诚信、个人诚信才能真正得以普遍确立。

2.改革现有的风险补偿机制。不妨考虑风险补偿金全部由财政承担下来,因为这本来就是一种政策性亏损,由财政来承担理所应当,而由高校来承担却有点不太公平,这样可以保

证不挤占本来就十分紧张的高教经费,也可以保证风险补偿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因为,既然国家助学贷款的高风险与商业银行追求风险最小化之间存在着矛盾,既然国家政策性助学贷款让银行单方面承担风险是不合理的,不利于调动银行的积极性,政府理应在资助贫困生方面肩负起更多的责任,承担更多的贷款拖欠风险。这在美国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如果学生违约没有归还贷款,或者由于死亡、疾病而无法还贷,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将向银行赔付95%的拖欠贷款,现在美国四年制大学助学贷款的平均违约率仅为5.9%。

3.还贷制度要灵活可行,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以减轻学生负担。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看,一般都是毕业后l0年还清,建议参照其他国家的经验,统一延长为毕业后10年,或者按照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级别规定不同的还款期限,以缓解贷款学生的还款压力,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

4.制定合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标准。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贷的对象是经济困难学生,但应制定经济困难学生的标准,以供经办银行参照,实现把贷款贷给那些最需要贷款的贫困学生,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最终实现政府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目标。

5.改革现有的贴息机制。可考虑由中央财政将原由中西部地方财政承担的贷款贴息承担下来,而东部发达地区的贷款贴息则仍由东部地方财政负责,这样一是保证了财政贴息的及时、足额发放,二是也体现了国家对西部、中部开发的支持。

五、结束语

政府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一件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目的是要保障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权益,让他们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实现“决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贫困上不起大学”的目标。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显现了诸多积极作用,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虽然目前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政府应该继续摸索制定更加合理的政策、社会各界应该继续关注并积极参与,使之坚持实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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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lO月第1卷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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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文档

你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吗? 你了解征信、信用记录吗? 你未来的房贷、车贷以及就业、晋开都离不开信用记录,你知道吗? 使用国家助学贷款和信用卡,能帮你建立信用记录,你知道吗? 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成的全国统-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截至2010年底,已为全国1691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和7.77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现在,贷款买房、买车,或者是中请信用卡,商业银行都会查看申请人的信用档案,也就是信用报告,了解申请人的信用记录。 1.什么是个人作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您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它可以帮助您的交易伙伴了解您的信用状况,方便您达成经济金融交易。 .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时要提供明些资料? 个人信用信息售础数据库的网络服盖全国各地,无论在哪里,您都可以到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在询。查询信用报告。需要您本人亲自上门。届时,带上您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中复印件婴留给在询机构备查。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另外,在青询时,您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在询申请表。 3. 个人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日渐广泛 随着数据库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也将日益广泛,它已逐渐渗透到个人每一项重大的经济活动中,包括贷款买房、申请信用卡、买保险、租房、找工作等,成为每个人重要的“经济身份证”。此外,个人信用报告还被应用于部分领域的公务员录取、个人晋升、人事考核、人大代表的选举或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等方面,已日渐成为公众参与社会生活的“第二身份证”。 4.信用良好能带来什么优惠? (1) 可以节省商业银行的审贷时间,个人能更快地获得贷款; (2) 在贷款利率、期限、金额等方面可能会得到优惠: (3) 在求职、就业、创业等方面可能得到便利。 案例1:如今,是否按还款、有没有相关法院判决等信用信息成为企业选用大学生人才的重要标准。据了解,目前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个人信用报告已与毕业文凭一道成为用人单位招收大学毕业生的要件。近日,某大学应届毕业生康某向记者反映,他在找工作期间,多家单位都向他索要个人信用报告,要求其到银行开出能证明自己信用的材料。记者采访了解到,索要信用报告的单位多是一些外企和合资企业。对于索要原因,各公司表示,个人信用报告就是一份个人的“信用档案”,不但包括个人信用卡的信用信息、贷款信息,还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法院判决、欠债等内容。其内容可显示出个人的诚信度。一些大学应届毕业生向记者表示,要不是用人单位提出要此类证明,他们根本不清楚自己还有个人信用报告。 案例2:齐齐哈尔市某与校学生小李,20 07年毕业,后跟朋友结伴至到辽宁找工作。参加了好几个企业的招聘,均未获得成功。小李感到困惑,自己的笔试成绩不比别人差,面试关也过了,怎么没有被录用呢? 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拨通了最后应聘的那家企业的电话,该企业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告诉了小李没被录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三日)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现就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三)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一、管理体制 (四)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顺利实行,由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组成全国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以下简称:部际协调组)。教育部设立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作为部际协调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相应的协调组织和管理中心。 (五)部际协调组主要负责协调教育、财政、银行等部门及学校之间的关系,制定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定中央部委所属学校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其中:教育部主要负责根据国家教育

发展状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如何利用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财政部主要负责筹措、拨付中央部委所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经费(含特困生贷款的还本资金),监督贴息经费使用情况;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审批有关办法,监督贷款执行情况;经办银行负责贷款的审批、发放与回收。 (六)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负责根据部际协调组确定的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接收、审核中央部委所属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经办银行总行;统一管理财政部拨付的中央部委所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接受国内外教育捐款,扩大贴息资金来源,并将贴息经费专户存入经办银行;根据经办银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和特困生贷款数量,按季向经办银行划转贴息经费;与经办银行总行签定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协议;向经办银行提供有关信息材料;协助经办银行监督、管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使用,协助经办银行按期回收和催收国家助学贷款;指导各地区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工作;办理部际协调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助学贷款协调组织,根据部际协调组确定的有关政策,领导本行政区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教育、财政、银行等部门及学校之间的关系;提出本行政区域所属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指导性计划。 (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为本行政区域内国家助学贷款协调组织的日常办事机构,根据本行政区域协调组织确定的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接收、审核所属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同级经办银行;统一管理地方财政拨付的贷款贴息经费及特困生贷款偿还所需经费,贴息经费专户存入经办银行;根据经办银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和特困生贷款数量,按季向经办银行划转贴息与当地有关经办银行签定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协议;向经办银行提供有关信息材料;协助经办银行监督、管理贷款的发放、使用和回收,并负责协助经办银行催收贷款;办理同级协调组织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九)各学校要指定专门机构统一管理本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按期向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报送全校年度贷款申请报告;根据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核准的贷款申请额度,将经初审的学生贷款申请报送经办银行;与经办银行签定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协议;协助经办银行组织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并负责协助经办银行催收贷款;及时统计并向上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

中国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一、消费 二、企业所得税

三、增值税 1、免征范围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4)应税服务起征点: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3、税率 (1)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进口货物,使用一般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4)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进项税额不得抵扣4、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四、关税 1、海淘税【财关税〔2016〕18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2、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可以免税。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保证合同精装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22785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保证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保证合同精 装版 合同编号: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_号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保证范围一、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__________依据借款合同向债务人__________所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小写)。如借款合同双方依据合同规定的条件减少贷款金额,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

高校辅导员案例分析题库(附答案)

高校辅导员应聘:案例分析系列 一、案例分析环节的方法及技巧 (一)明确作答步骤 在案例分析环节,作答步骤是基础。明确了作答步骤,案例分析的大框架便搭好了,其他就是在这个框架内充分发挥参赛选手的智慧和个性,把案例解说清楚、分析透彻。《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指出,案例分析环节由“参赛选手现场抽题,分别从案例背景、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实施办法、经验启示等5个方面进行阐述”。一般认为,学生工作案例分析的作答步骤主要如下。 1.简要介绍案例背景 由于评委和观众已经通过主持人介绍等途径获知了案例的内容,因此参赛选手无须再对案例本身进行详尽介绍,只是作为开场白一两句话简单介绍即可。这既避免了重复累赘,更是为选手充分阐释本人对于案例的理解争取了更多的时间。 2.研判问题关键点 关键点既是评委的给分点,又是后面“解决思路”和“实施办法”的发散点,正确找出工作案例的关键点,是准确把握分析案例的重中之重。 3.提出解决思路 解决思路是参赛选手针对案例关键点所设计的问题解决路径,解决思路既是对“问题关键点”的展开,又是“实施办法”的灵魂。4.阐述实施办法 在解决思路的指引下,充分结合案例实际特点,阐述具有可操作性的问题解决方法。 5.总结经验启示 一个学生工作案例的完满解决,总会给学生工作积累一定的经验。辅导员应该及时总结这些经验和启示,做到举一反三,有备无患,触类旁通。 (二)掌握作答原则 1.针对性 案例需要定性,即通过对案例内容的分析,明确案例的本质,如该案例是属于寝室人际关系相处问题,还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管理问题等。提供的案例既可能是单个问题,也可能是复合问题。只有细心审题,准确定位,才能有针对性地阐述分析,不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2.系统性 表达要有层次,即通过先后有序、主次分明的讲解,向评委和观众阐释对案例的原因、对策、启示等方面的看法;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来考察案例,会让我们的分析更加到位和透彻,避免出现武断的情况。 3.规范性 首先是程序规范。在比赛中,要让评委非常清晰地听到参赛选手的答题,选手最好按照案例背景、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实施办法、经验启示等5个方面进行阐述,并且要强调这5个方面的标题。其次是语言规范。在答题中,尽量使用规范、科学、学术语言,体现较为全面的知识储备。 4.操作性 要注重实际,即选手对于案例的分析和对策,一定要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案例分析不能仅停留在概念剖析,重要的是要“落地”、“接地气”,要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要防止纸上谈兵、夸夸其谈。 5.启示性 经验启示重点考察辅导员的工作视野和分析能力,要有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意识。将案例从多角度、多思维来考虑、分析、判断,得出更广泛的经验启示。启示部分要有些学理的思考,从点到面、从微观到宏观、从个案到共性,以前沿理念、最新研究、学术方法来答题阐述。 (三)厘清备赛思路 备赛思路是指选手在参加案例分析环节比赛时所采取的作答切入点和分析套路。清晰的备赛思路可以帮助选手应对各种类型的竞赛案例。针对案例所采取的实施办法是案例分析环节的重点。一般来说,备赛思路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组织支持系统

企业税收政策的制度分析

企业税收政策的制度分析 本文试图寻找建立一种适当的征税制度,利用这种制度,政府可以有效控制和约束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运用“二人零和博弈理论”的相关知识,建立一个税务局-企业的博弈模型,在这个模型中,政府作为博弈规则的制定者,完全有能力通过制定相应的博弈规则,而使双方决策在纳什均衡时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我们用Mathematica4.1软件来帮助分析理解,寻找政府征税的最优决策,以期规避信息不对称、征税成本高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在不增加企业负担即不提高税率的情况下,分析给出政府征税的最优决策,以提高政府征税效率,增加税收收入。 中国目前企业的税负特别是名义税率是不轻的。但实际征收入库的税收收入却大大少于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计算的应征税额,税收流失严重。主要在于税收效率不高,企业偷税漏税现象严重,而国家征税成本又很高。据报道,2004年,南京市共检查各类纳税户2995户,共查补各项收入34708万元,比2003年增加了43%。移送至司法机关的涉税案件112件,查处50万元以上案件69件,其中查处100万元以上案件39件,比2003年同期增长了95%。仅南京华新瑞公司就虚开31份江苏省南京市工商企业通用发票,金额累计2847.9万元,非法抵扣进项税金284.79万元;另外,该公司还偷税、少交税款146.4万元[2]。如何才能有效控制企业偷税漏税行为,能否通过建立一种统一的征税“制度”来有效遏制这种行为,使得既能刺激经济发展,又能使税务部门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大的税收收入?下面我们将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与博弈论的相关知识分析企业偷税漏税的原因,最后建立一种适当的征税制度,利用这种制度,政府可以有效控制和约束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并且使得税收收益最大。 一、制度分析 什么是制度(institution)?新制度经济学的解释是:制度是由人制定的规则,它们抑制着人际交往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和机会主意行为,制度为一个共同体所共有,并总是依靠某种惩罚而得以贯彻。[3](p32) 为了更方便地分析企业税收政策,下面我们先举一个类似性质的例子,通过这个例子来分析论证制度运用于类似事例中的合理性,以及较之

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正 式版

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__ 甲方为解决完成学业所需资金,经甲方所在学校批准,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用途借款用于: 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_________其中:学费每年:_____________元;生活费每月: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 ________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 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 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第一笔贷款支用。 (二)以后各笔贷款,甲方委托乙方按下列时间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1.用于支付学杂费的贷款于每年

中国环保税收政策

中国环保税收政策 一、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税费政策现状 以下几个方面 (一)鼓励节约资源,防止污染的相关税收政策 1、资源税.我国现行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以及生产 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因自然资源和开采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 征收的一种税,具体税目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 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实行定额税率.即使2007年以来,焦煤资源税适用税额和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 都实行了上调,但长期以来我国的资源税仅仅针对部分不可再生资源 所获得的收益征收,一直都被作为一种调节级差收入的手段,在政策 制定执行过程中,其环境保护功能往往被忽略,过低的资源价格驱使 企业不重视资源开采使用的效率.同时,又因为资源税收人绝大多数归 地方,过度开发、资源浪费现象受到地方政府的默许,这反而加剧了 生态环境的恶化 2、消费税.我国消费税征收范围涉及五类消费品,其中对环境造成污 染的有鞭炮、焰火、汽油、柴油以及摩托车、小汽车等.2006年4月,国家对消费税作出重大调整,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征消费税,扩大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同时,将游艇、 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实木地板纳入征税范围.不过我们生活中对生态环境 有害的产品远不止这些,比如塑料袋及其它包装材料、化学溶剂、一 次性餐饮用品、洗涤用品,都会不同水准带来环境污染.所以,从抑制 对环境造成破坏的特定消费品消费角度讲,现行消费税征收范围有些 窄了 3、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近年来,国内各种交通车辆数目剧增, 排放的尾气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燃料能源.鉴 于此,我国对在境内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和挂车征

助学贷款论文

增强还贷意愿和能力,全面完善资助管理体系 ——浅谈大学生助学贷款拖欠问题 摘要:在我国新的资助政策与措施中,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惠及面最大、资助力度最大的主体性资助形式。在助学贷款在惠及万千贫寒学子的同时,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率已经逐渐成为制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发展的瓶颈问题。本文通过对大学生拖欠贷款问题的调查分析,阐述对此问题的原因分析和解决方案。 主题词:大学生助学贷款拖欠偿还能力偿还意识资助管理 正文: 在我国新的资助政策与措施中,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惠及面最大、资助力度最大的主体性资助形式。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随着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持续开展和获贷大学生数量的不断增加,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率已经逐渐成为制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发展的瓶颈问题。如何减小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提高学生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成为了影响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的关键性问题。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于2001年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先后与工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工商银行南京军管支行、中国银行南京玄武支行合作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截至2007年10月,我校学生已有4684人获得新机制国家助学贷款,合同金额累计达7790.29万元。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的运行以来,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迅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得到了极大的解决,平均获贷率达到96%以上,新机制实行以来的放贷人数是老机制实行时的7倍,放贷金额是25倍。在实践中,我校积极探索助学贷款质量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实施助学贷款系统化管理,注重对各个环节的过程控制,我校学生每年的逾期违约率控制在5%以内,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助学贷款管理与服务工作受到了贷款经办银行的赞誉和学生的好评。

国家助学贷款知识问答

国家助学贷款知识问答 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国务院批准实行、无需经济担保、由中央或地方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开办的信用贷款。其目的是帮助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2、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是什么? 国家助学贷款性质属于商业性贷款,纳入银行正常的贷款业务管理。 3、为什么说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不需任何经济担保和抵押,是建立在大学生的诚实守信基础上的商业性贷款。申请贷款时,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只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即可。 4、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帮助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公平、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举措。 5、目前高校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有哪几种形式的助学贷款? 主要有三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6、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的“XX模式”?

2004年后,在我国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指导下,由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XX 省教育厅和全省各高校共同探索创建的由开发银行提供信贷资金、代理行(农行)提供结算业务,在合理的风险共担和约束激励机制下,XX省教育主管部门和全省各高校全面参与管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新模式。 7“XX模式”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1)确定了14%风险补偿金的比例,风险金由开发银行设专户进行管理; (2)高校全面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贷后管理难的问题; (3)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高校是助学贷款管理的主体,如果管理得好,助学贷款违约额低于14%的风险补偿金,其剩余部分全部奖励给高校;如果管理得不好,助学贷款违约额超过14%的风险补偿金,学校不仅要如数缴出风险补偿金,而且还要承担高出部分的50%); (4)建立了“两个平台”和“一个系统”。(即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全省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以各高校助学贷款管理机构为操作平台,全面管理对学生的贷款受理、审核、汇总、合同签订、贷款本息催收、贷款信息管理等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具体事宜。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不仅要满足银行业务管理的要求,又要满足国家助学贷款信息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教育部等有关部门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的衔接); 8、新调整后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以往有何明显不同? (1)财政贴息方式不同:改变以往在整个贷款期限内,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贴息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做法; (2)还贷年限延长:改变以前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

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精)

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地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加大对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决定对国家助学贷款专款实行奖补结合的分配方式(以下简称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坚持客观、公正、规范的分配原则。财政部根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考核情况,采用“因素法”计算分配地方奖补专项资金的数额。 第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根据以下因素及权重进行分配: 一是实际开办助学贷款学校占应开办学校的比重。此项因素权重为0.2,侧重反映各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学校面。 二是实际发放学生数占20%在校生数的比重。此项因素权重为0.2,侧重反映各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受益学生面。 三是银行实际发放贷款的金额。此项因素权重为0.4,侧重反映各省国家助学贷款的实际发放规模。 四是中央对各省工作的整体评价。此项因素权重为0.2,主要是综合评价各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成绩。 第四条根据以上规定,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核名次。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较好的省份予以奖励;对工作努力且财政压力较大的省份予以适当补助。 第五条财政部将于每年11月底前,下达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预算。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应全部用于本地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可适当向资助工作开展较好的高校倾斜,但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各地要在次年6月底前将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上报财政部。 第七条财政部对地方上报数据资料、奖补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各地不得编报虚假信息骗取中央奖补资金,不得截留、挪用中央奖补资金。否则,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享受奖补政策的资格。 第八条计划单列市所属的地方高校进入所在省统一核算。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不纳入奖补资金分配范围。 第九条为体现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的分配因素及权重,可根据每年工作重点及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情况,在不同年度之间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保证合同完整版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保 证合同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保证合同完 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合同编号: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_号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分析(1)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分析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与公司制企业相比,这两种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性质不同,在适用税收政策上尤其是所得税纳税义务方面也存在明显差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与公司制企业相比,这两种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性质不同,在适用税收政策上尤其是所得税纳税义务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别。但是,由于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在我国诞生时间较短,相关的配套政策也不尽完善。本文试以有限合伙企业为主,比较其与公司制企业的所得税政策差异,并分析和探讨其中亟需解决的政策问题。 一、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组建时的会计与税收问题 (一)有限合伙人投资后的会计核算方法 有限合伙人投资于有限合伙企业后,即按占伙比例在合伙企业占有相应份额,此时,有限合伙人在账面上如何进行财务处理我国《》和会计制度中未作明确规定。如果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显然不妥,因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股份和“股权”问题。记入“长期应收款”等作为普通债权性资产也属不当,因为《》中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为此,笔者建议增设“长期投资”科目,用于核算有限合伙人的投资资产。投资以后,对于投资的核算方法存在权益法与成本法之间的选择问题,笔者

认为基于合伙企业的特性及谨慎原则,应采用成本法。这种核算方法也贴近《》中规定的控制权、管理权条款: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二)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时的视同销售问题 投资人对被投资企业投资,既可以采用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采用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但是,投资于公司制企业时,不得以劳务出资。《》第六十四条也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但是,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不同的投资方式下,相应产生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视同销售问题,以及接受投资资产的计税基础问题。 1.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视同销售问题。《》(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除符合条件的整体资产对外投资外,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非货币性资产以及按资产公允价值对外投资两项业务处理。相应地,接受投资的企业,其资产入账价值和计税基础也为公允价值。新《》实施后,原规定的计税原理和办法在新税法中得以延续。对于有限合伙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于合伙企业,依照新《》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视同销售的规定精神,其资产增值部分也应作视同销售处理。另一方面,依据《》(财税[2000]91号)、《)》(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合伙企业接受投资资产计税基础应为公允价值。由此可见,当投资人是公司制企业时,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于另一公司制企业或有限合伙企业时的有关税收政策是一致的。 下面再来分析投资人是自然人时的情形。《》(国税函[2005]319号)规定:“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和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

三峡大学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暂行)

三峡大学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暂行) (暂行) 为了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有效化解国家助学 贷款偿还风险,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良性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1、学校设立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全校国 家助学贷款的各项日常工作。 2、各学院学工办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 学校的统一部署,处理本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日常工作。 1、各学院要建立和完善借款学生的详细个人档案,每年对已借 款学生档案要及时录入,对发生变动者要对其信息随时补充、删除、 修改,确保借款学生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借款学生个人档案内容: (1)学生个人基本资料:姓名、学号、个人有效身份证号,家庭 父母的姓名及详细居住地址,所在学院、专业、担任职务、学籍异动 情况、学习成绩、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情况; (2)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人口及人均收入、父母职业、经济 来源情况; (3)学生在校受资助情况:学生每年所获得的资助项目及金额、 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报酬等; (4)学生在校期间的品行记录:包括各种奖励、处分等;(5)学习情况:学年中有无不及格课程等;(6)学籍异动情况:休学、退学、开除等其它异动;(7)学生就业信息:就业后的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及邮编、

有效联系方式、家人或朋友有效联系方式(至少提供一位);继续攻读研究生所在学校名称、详细地址及邮编、个人或就读学校有效联系方式。 1、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活动,营造 学校良好的诚信氛围,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和个人借款风险意识; 2、积极配合经办银行,定期组织对借款学生进行提前还款、个 1 人付息、按期还款等常识性问题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借款学生的责任意识和还款意识; 3、有针对性地对贷款学生进行贷前和贷后教育,指导和监督学 生合理使用国家助学贷款; 4、学院对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品德等方面每学年 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汇总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报经办银行。 1、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应重新拟定还款计划 并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签署《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凡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者,学校将不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2、学院每年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借款毕业生第一次 就业的有效联系地址、本人有效联系方式、毕业后固定联系人;对于尚未就业的借款毕业生,应提供其家庭有效联系地址,由学生处汇总后提供给经办银行; 3、若借款学生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必须及时凭贷款合同、硕 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向经办银行提出继续攻读研究生的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国家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

2016年税收政策汇编

2016年税收政策汇编 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6]1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0号 消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双喜(喜百年)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2016]18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金圣(软瑞香)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2016]2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玉溪(细支庄园)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2016]3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40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娇子(宽窄自在)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2016]41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黄山(硬天都)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2016]53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4号 增值税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六批)的公告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013-72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完 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借款人(甲方):____ 学号: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住所:____ 邮政编码:____ 住所电话:_____ 首次就业单位:____ 邮政编码:____ 联系电话:_____ 手机号码:____ 常用邮箱:_________ 原籍地址:____ 原籍邮编:____ 原籍电话:_____ 联系人:____ 有效证件名称:____ 号码:_____ 住所:____ 固定电话:____ 与借款人关系:_____ 工作单位:____ 单位邮编:____ 手机号码:

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 (以上学生本人必填) 学院研究生或本科生就业负责人确认(签名、学院公章) 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 联系电话:____ 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本协议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约定的从属协议,用以明确甲方向乙方归还国家助学贷款计划。经甲、乙两方协商同意后,订立如下还款协议: 一、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从乙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 二、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原因,正式离开____(所在学校)。甲方承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归还贷款本金。 三、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方式按月□季□分

建档立卡资助典型案列(贫困大学生资助案例)

铭记党恩回报社会 ×××大学优秀贫困生×××成长案例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通过一系列惠民政策切实加大了对农村贫困家庭的帮扶,让这些家庭看到了希望,在“脱贫”的路上迈开了坚实的步伐。特别是农村贫困学生在各项资助政策的帮扶下,免除了升上高一级学校求学的后顾之忧,实现了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崇高理想。这些受助贫困学生在感恩党和国家政策的同时,也更加努力地学习,心系国家,感恩社会,怀着创造美好未来的理想而努力奋斗着。 成功资助案例: ×××镇地处川南边陲,是典型的边远农村贫困地区。×××镇×××村5组的×××,就是这样一位“家贫志坚”,在国家扶贫政策资助下努力学习,不忘回报社会的优秀大学生。 ×××来自一个农村单亲家庭,父亲务农,家徒四壁,还要以为微薄的收入供她读书。至孝明义,心怀感恩的×××没有辜负年迈多病的父亲的希望,为了减轻父亲的负担,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即使身在大学校园里,她也心怀忐忑,父亲年过六旬,体弱多病,也无力供她上学。×××局已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每年5000元,仅够学费和书本费。 2016年,×××镇人民政府在实地了解她家里的情况后,当即把她家被列为建档立卡户。根据国家和政府相关政策,×××当年就享受了四川省大学生本专科学校建档立卡户每学年的4000元贫困资助。2017年12月,×××再次享受到了×××教育局资助本地贫困学生生活费3000元的资助金。在就读学校评比国家助学金时,她以建档立卡户家庭和品学兼优的表现得到了学校优先考

虑。 这些资助对她的帮助非常大,让她看到了完成学业,学成归来回报社会的希望。在基本的求学物质条件得到满足后,她努力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始终保持着乐观的心态,在求学路上更加积极上进,她时刻告诫自己不能因家庭条件不好而自卑气馁,相反,要把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和压力当作一种动力和挑战。在校园里,每一个勤奋上进的学子背后都有一个不平凡的故事,多数是因为贫穷,因为感恩,因为要回报社会,他们在求学的道路上如饥似渴,永远坚持着不忘初心,坚持始终的人生信念。 正如她所说,有党和国家给予的呵护与关爱,更加坚定了她与贫穷作斗争的坚强意志和毅力,使她更加有力量去跨过每一道坎,越过每一次沟,不断战胜自己,不断超越自己。在爱的路上让她深感风雨无阻,永不服输,贫穷终将成为过去,沐浴在党的恩泽里,她再也不畏惧贫困所带来的生活压力,她认为自己只有继续努力学习,将来才能用所学得的知识回报社会,回报家乡,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案例分析: 在我国综合国力日益发展壮大,经济逐渐转型的历史时期,农村贫困家庭致贫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更多的还是因为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的贫困。“×××”类的贫困学生,亲历农村生活的艰辛,深知农村贫困的根源,从小怀着改变命运的理想,更能激发出他们去努力改变农村现状的潜能。党和国家把他们作为扶贫重点对象,通过学校教育的正确引导,假以时日,在他们学成后,更具有扎根贫困地区的能力,适应边远贫困地区的工作和生活,必将成为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为我国新农村建设作出卓越的贡献。 个人信息: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负责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国办发〔1999〕58号)和中国工商银行制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试行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执行,教育部设立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全国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以下简称:部际协调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全面管理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以下简称: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的工作加以指导。学校指定专门机构管理本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制定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批、发放和回收等工作。 第四条国家助学贷款的目的是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以完成学业。 第五条本操作规程中所指借款人是指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贷款人是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工商银行分支机构。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贷款对象为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七条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成绩较好; (四)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五)诚实守信; (六)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计划的确定 第八条学校于每年九月十五日前,根据学生的贷款申请,将学校贷款申请报告(包括学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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