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

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
会议提要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信用贷款
1、金融手段----信用贷款。
2、科教兴国战略,资助体系重要内容。
3、在校100%贴息,毕业偿还。
4、一次授信、每年申请、每年发放。
二、务实、认真
1、金融实务。
2、认真(具实填写证明、及时上交、填写信息、申请数据、参加会议、认真听讲、认真签合同、认真合成材料、按时上交学院、保护好银行卡、毕业时参加还款讲座、毕业后履行还款义务)。
3、生源地、校园地。
4、贷款额度6000-8000元。
三、贷款与交费
1、贷款就是交费(贷款不交费,交费不贷款)。
2、申请
6月准备-9月申请-10月填写合同-11月报送-12-3月放款。
3、放款→北京银行卡→学校帐号→财务处核对学费→余额退回→差额划收。
4、差额存入建设银行卡等待划收。
四、希望和要求
1、保护好银行卡。
2、合理使用贷款。
3、信用意识的培养。
4、通过贷款建立信用记录,提高综合素质。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文件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文件海师办〔2016〕42号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六个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生资助管理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规定》、《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规定》、《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海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暂行规定》等六个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2016年8月2日抄送:党群系统各部门。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6 年8月2日印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是为鼓励和支持地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加大对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财政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专项资助资金。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分为学生资助资金专项和学生资助工作经费。
第三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使用范围。
1.学生临时困难补助2.贫困学生生活补贴第四条学生资助工作经费使用范围。
1.与资助相关的办公设备配置、资助宣传、培训等工作2.走访贫困生家庭费用第五条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和《海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琼财教[2007]1286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
第二章奖励对象、标准与基本条件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在籍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公布日期】2016.04.05•【字号】教资助〔2016〕224号•【施行日期】2016.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的通知教资助〔2016〕22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中:为推动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6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79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68号)要求,现就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变更材料报送工作存在法人信息变更的市、县、区,需填写资助中心法人信息变更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它替换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15日前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替换材料包括:1.县级资助中心法人代表的任命文件复印件;2.县级资助中心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3.县级资助中心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4.公章印模和法人签字章印模(原件)。
有新增工作人员或者工作人员有变化的市、县、区需填写资助中心工作人员信息变更表(附件2),于6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资助中心公章)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贷前准备工作(一)开展高中预申请工作为减轻贷款办理期间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认定申请贷款学生资格的工作压力,提高资格认定的准确性,我省全面开展高中预申请工作。
1、预申请范围高中预申请的范围是户籍地与就学地相同且高三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助学贷款规程

2.贷款本金偿还
偿还日期即上述的贷款到期日,贷款学生应在偿还日期10日前将应偿 还的借款本金存入指定的还款账户上。
(三)利息的算法&还息
1.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按年计收,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借款最后一年 结息日为10月20日或9月20日),贷款毕业生需在结息日10日前,将 利息款项划入还款账号上。贷款计算利息天数按各期实际贷款天数计 算(根据贷款通则,按实际贷款额及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还款 本金和利息可以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下的“贷款及应还款查询” 功能查询,也可以通过计算得还款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日利息=贷款金额×当年贷款执行利率÷360(天) 还贷利息=日利息×天数(一年按360天算,一个月按30天算)
(二)还本时间:
1.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还款确认书》上表格中的“借款开始日期”到“借款 到期日期”。第一笔贷款的借款到期日期是指毕业第三年的10月20日,第 二笔的就是毕业第四年的10月20日,以此类推。比如2016届贷款毕业生在 校期间有3笔贷款,从毕业后的第三年即2019年10月20日还清第一笔贷款 本息,2020年10月20日还清第二笔贷款本息,2021年10月20日还清第三笔 贷款本息,2022年9月20日还清第四笔贷款本息。 注意:自2010年起贷款本金偿还日期改为每年的9月20日,贷款到期日期 的年份算法同以上相同,日期由10月20日改为9月20日。
贴息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 贴息,毕业后的本金和利息由借款学 生本人负担。
首次借贷:
申请审查
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前往各系辅导员办公室申请手续;
并且需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填写《国家开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出示贷款学生身份证
2016年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和攻略

2016年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2016年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是什么?我们知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
然而在申请贷款时,学生以及学生家庭都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是详细介绍。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无不良信用记录;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家庭;(3)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4)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的家庭;(5)遭受重大灾害,造成严重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6)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7)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8)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的家庭;2016年四川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攻略快快收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主要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
距离高考不到一个月,四川的同学们快快收藏201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攻略吧。
贷款资料:贷款流程:1.借款学生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就读高中学校或在读的普通高校)领取并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借款学生将《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送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送就读普通高校或高中学校初评后,交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规定进行初审后,借款学生将申请资料送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4.当地农村商业银行进行调查、审查及审批;5.经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当地农村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当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6.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到普通高校报到注册,并将普通高校盖章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确认函(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学生就读高校盖章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确认函(回执)》后,向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放款通知书》;8.当地农村商业银行收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放款通知书》后,根据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发放贷款和汇款。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16)【信息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浏览量: 4839|发布时间:2016-08-01】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2016年合浦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2016年合浦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一、贷款基本政策(一)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主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身份、曾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参考依据,并严格执行“八贷八不贷”: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将优先认定贷款资格(即“八贷”):(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将不予认定贷款资格(即八不贷”)(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的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
(8)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有能力在获得贷款第二年内就提前还清贷款者,不予办理贷款申请。
(二)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严格参照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最高不超过8000元,最低不少于1000元;年度实际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相加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等于学费和住宿费之和;年度实际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相加高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8000元确定。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的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助学贷款24000还款表16年

助学贷款24000还款表16年【最新版】目录1.助学贷款概述2.贷款金额与期限3.还款计划与方式4.提前还款与注意事项5.助学贷款的意义正文一、助学贷款概述助学贷款是我国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实施的一项优惠政策。
该政策旨在缓解学生的经济压力,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为我国的人才培养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本文将结合一份具体的助学贷款还款表,为大家详细介绍助学贷款的相关信息。
二、贷款金额与期限根据所提供的文本,我们可以知道该助学贷款的金额为 24000 元。
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学生需要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通常,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 16 年。
在这 16 年内,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地归还贷款。
三、还款计划与方式为了便于学生还款,我国规定了多种还款方式,如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在还款过程中,学生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柜台等多种渠道进行还款。
同时,学生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可以减少贷款利息的支出。
四、提前还款与注意事项助学贷款的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学生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但需要注意的是,提前还款需要提前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在银行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在还款过程中,学生还需要注意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按时足额还款,以免影响个人信用。
五、助学贷款的意义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对于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提高教育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助学贷款,许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以顺利完成学业,为我国的人才培养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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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
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不受休学、继续攻读学位等贴息情况的影响。
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
还本宽限期内学生仅需支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
即将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救助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变故、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
进一步落实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
鼓励地方高校毕业生到行政区域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就业,地方高校代偿资金原则上由省级财政承担,中央财政根据具体情况对西部省份予以奖补。
2016年河南省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攻略
据了解,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 家庭经济困难;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共居民身份证;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