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九、废弃物处置制度十、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十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十二、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十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清洗方法: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刮掉沾在餐饮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饮具表面。
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
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应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
.3、消毒方法:物理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 10分钟以上。
b、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
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 (又称250ppm)以上,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
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残留消毒剂。
4、保洁方法: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5、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6、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国家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的规定。
7、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8、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把好食品上市关,确保所售食品的消费安全。
二、经营者应当审验初次交易的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保存其复印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

11.1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内部监督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11.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11.3定期向高层管理人员汇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确保管理层的关注与支持。
十二、法律法规遵守与更新
12.1定期对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确保管理制度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18.2建立国际食品安全合规体系,对出口产品进行严格审查和认证。
18.3与国际食品安全组织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和采纳国际食品安全最佳实践。
十九、供应链风险管理
19.1建立供应链风险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控。
19.2实施供应链追溯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够迅速定位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十一、食品安全绩效评价
21.1建立食品安全绩效评价体系,包括定性和定量指标,全面评估食品安全管理效果。
21.2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绩效报告,向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展示食品安全管理成果。
21.3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食品安全管理策略,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十二、未来展望与战略规划
22.1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制定食品安全中长期战略规划。
2.2加强对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3定期对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三、食品储存管理
3.1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储存条件、储存期限和储存要求。
3.2定期对储存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3对过期、变质食品进行及时处理,防止不良食品流入市场。
(本方案仅展示前五分之一内容,以下内容省略。)
七、食品销售与配送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项一、食品采购与验收管理制度1.1 采购制度采购食品原料、辅料及相关物品时,必须选择具备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
对于进口食品,需查验进口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文件。
1.2 验收制度验收食品原料、辅料时,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感官、理化、微生物等方面的检验。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应拒绝接收并退回供应商。
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2.1 储存条件食品应按照不同类别、性质和储存要求,分别存放在适宜的环境中,确保食品质量不受影响。
2.2 储存设施储存食品的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具备防潮、防虫、防鼠等功能。
三、食品加工管理制度3.1 加工场所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加工设备、工具等应符合卫生要求。
3.2 加工过程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的温度、时间、加工工艺等,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四、食品卫生管理制度4.1 卫生管理加强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4.2 员工卫生食品加工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五、食品检验管理制度5.1 检验计划制定并实施食品检验计划,确保食品在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质量安全。
5.2 检验报告对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对不合格品进行追溯、隔离和处理。
六、食品销售与消费管理制度6.1 销售环节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的卫生管理,防止食品在销售过程中受到污染。
6.2 消费提示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正确食用食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七、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制度7.1 培训计划制定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7.2 教育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1 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流程等。
8.2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九、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9.1 追溯系统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记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相关信息。
十四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二、食品安全培训制度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 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等。
三、食品安全检查制度1. 定期对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
2. 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存档。
四、食品追溯制度1. 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 记录食品的采购、加工、销售等信息。
五、食品召回制度1. 一旦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2. 召回的食品应妥善处理,防止再次流入市场。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 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2. 建立添加剂使用记录,定期检查。
七、食品标签管理制度1. 食品标签应清晰、准确,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
2. 定期对标签内容进行审核。
八、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食品应按照规定条件储存,防止污染和变质。
2. 定期检查储存设施,确保其良好运行。
九、食品运输管理制度1. 食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2. 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妥善保护,避免损坏。
十、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
十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食品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应暂时调离食品工作岗位。
十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1. 制定详细的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 操作规程应包括原料处理、加工过程、成品包装等环节。
十三、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1. 将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包括食品来源、添加剂使用等。
2. 公示信息应真实、准确。
十四、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1. 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响应消费者反馈。
2. 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必要时采取改进措施。
以上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确保所有员工都能遵守执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项:
1. 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3. 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 制定严格的食品采购标准,确保所有采购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 规定食品储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存放方式等,防止食品变质。
5. 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 制定详细的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包括个人卫生、加工环境、工具清洁等。
6.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检,包括原料检查、加工过程检查、成品检查等。
7.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够迅速
有效地处理。
8. 食品追溯制度:
- 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从原料到成品的每一步都能被追踪。
9.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 将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向公众公开,包括食品来源、加工流程、检
测结果等。
10. 食品安全持续改进制度:
- 定期评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
要的改进。
以上十项制度构成了一个全面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旨在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性,保护消费者健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依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依据一、前言为确保我国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清单。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2.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自查。
(2)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3.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知识。
4.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确保食品来源合法。
(2)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索取食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4)记录购进食品的相关信息,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5.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设立食品存储仓库(区域),确保通风良好、符合食品存储要求。
(2)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分类、分架摆放整齐。
(3)定期检查食品储存状况,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6.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1)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明显标记,并单独存放。
(2)及时分析不合格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3)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记录处理情况。
7.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8. 散装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内容(1)散装食品应在专设的销售区域销售。
(2)销售前对散装食品进行清洗、消毒。
食品生产安全十三项制度

一、引言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
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生产安全十三项制度1. 食品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食品生产者的名称、地址、生产范围、生产条件、生产设备等信息。
2. 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合法、安全、合格。
采购原料时,应当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产品检验报告等。
3. 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过程控制制度,确保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主要包括:(1)生产环境控制:保持生产场所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2)生产设备维护: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生产工艺控制: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质量。
4. 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滥用。
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确保食品添加剂的来源、使用量、使用方法符合规定。
5. 食品包装、标签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食品进行包装、标签标识。
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标签标识应当清晰、真实、准确。
6. 食品检验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验制度,对生产、流通、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质量。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
7. 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及时召回,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8.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食品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全过程可追溯。
9.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 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确保所有进货渠道合法、合规。
2. 对进货的食品进行严格查验,包括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3. 对查验合格的食品进行登记,记录相关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
4. 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质量。
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对不同类型的食品进行分类储存,生食和熟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2. 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避免食品受潮、霉变。
3. 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使用。
4. 定期检查储存环境及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食品加工制作制度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且经过专业培训。
2.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 对加工制作工具、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4. 控制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温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食品熟透。
四、食品留样制度1. 对每批次加工制作的食品进行留样,确保食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2. 留样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保存,并标注留样日期、名称、数量等信息。
3. 留样时间不得少于保质期,且不少于48小时。
4. 定期对留样食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小组,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评估。
2. 自查内容包括食品进货、储存、加工制作、留样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无死角。
3.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落实。
4. 定期对自查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 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 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
3. 培训方式可以采用授课、实操、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4.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对未达标的人员进行补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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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九、废弃物处置制度十、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十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十二、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十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
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
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
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三、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常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第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二条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按《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目录》制定本单位档案;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第四条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第六条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九条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
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2.炒、烧食品要勤翻动。
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5.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6.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7.食品需要造型时必须使用经消毒的工用具,食品容器应放入专用保洁柜内,不落地存放。
8.制作凉拌菜、烧卤熟肉、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9.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10.备餐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
备餐间(台)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
分碟小菜、调味品应存放在专用柜内。
11.待用烧卤熟肉、点心必须存放在凉冻间(柜),凉冻间(柜)内不能存放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私人用品。
12.加工场所“三防”、更衣和排污设施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应符合相关要求,废弃油脂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13.运输成品要有专用带盖的运输车(箱),运输车(箱)要进行清洗、消毒,禁止露空运输。
14.配制集体餐的单位应设与配送餐最大限量相适应的专用备餐存放间,设有可消毒大型运输或盛装食品的容器的消毒设施及专用的洁净容器存放间。
15.烹调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餐厅经营者应了解回收公司的资质及废油回收后的用途,并应与该回收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做好每次清理工作的记录和签收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清洗方法: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刮掉沾在餐饮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饮具表面。
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
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应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
3、消毒方法:物理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b、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
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又称250ppm)以上,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
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残留消毒剂。
4、保洁方法: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5、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6、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国家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的规定。
7、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8、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把好食品上市关,确保所售食品的消费安全。
二、经营者应当审验初次交易的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保存其复印件。
验明后每年复核不少于一次。
三、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查验其食品与标识是否真实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1)有食品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2)定型包装食品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质期等内容;(3)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加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4)国家和省对食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按其执行。
四、食品经营者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产品生产批次向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五、食品经营者不得从经营资格不合法或不明的生产者或供货商处购进食品,不得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
六、食品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制度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