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高职院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案
二级管理实施方案

浙江职业技术学院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校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学校实行校院二级实体管理体制。
第二条校院二级实体管理体制是指各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分院,包括人文社科部)实行实体化运作,学校的管理重心由学校机关向分院下移。
学校主要通过制订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和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制度架构、任免干部、检查实施过程、考核绩效、筹措与分配经费以及提供服务保障等实施管理;分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承担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行使本单位人、财、物的支配权,对本单位的办学绩效负责,使之真正成为充满活力的办学实体。
第三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分院实行院长、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共同负责制;分院院长、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代表分院对学校负责。
学校对分院党政主要领导在任期内履行管理职责和分院工作绩效的情况进行考核。
第一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分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成员为分院正副院长、正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分院改革发展以及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区别不同事项由院长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主持。
第五条分院建立和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履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权。
在分院范围内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
分院要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分院财务情况。
第二章管理权限与责任第六条学校的主要权限与责任下述条款仅指学校与各分院责权划分相关的部分。
(一)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分院领导班子的任期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和颁布学校管理规定和办法。
(三)审定各分院确定的发展规划及有关重要建设计划,督促分院的民主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四)统筹专业建设,对学校的专业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和布局,协调组织重点专业的申报、评估与检查。
学校、院(系部)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部)两级管理实施办法(参考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精干高效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学校体制改革的要求,打破现行的集中管理模式,按照分层分工、重心下移、以事分权、以权定责的原则,实行学校与分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各级办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分院(系部)职能由教学型向办学型转变。
第三条学校工作以把握方向、统筹规划、宏观决策、协调监督为主,对分院(系部)实施宏观管理、制度管理和目标管理;分院(系部)工作以任务落实和过程管理为主,并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和财务支配等方面拥有相应的自主权。
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和工作制度第四条学校是独立法人,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由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第五条党委书记是学校党委的第一责任人,全面主持党委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
院长为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副职对正职负责,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参与集体决策。
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对事关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及相应议事规则,经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
遵循教育规律,尊重科学和民主,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学工作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和校内外专家作用,提高决策科学性。
第八条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对学校日常工作的管理、重要工作思路的提出、重大问题的具体实施,由个人分工负责,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第九条严守工作纪律。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第一篇: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关于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为强化学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校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履行各项教学管理的职能,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调控、督查指导。
院(系)全面负责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校、院(系)相应的规章制度。
同时,院(系)要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院(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
一、专业建设(一)教务处职责1.根据经济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校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2.负责制定学校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对各专业(含新建设专业)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3.负责校级特色专业、综合专业改革项目等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特色专业等的推荐工作。
(二)院(系)职责1.根据院(系)专业发展规划,制定院(系)专业建设规划;2.根据专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备和建设工作;3.组织院(系)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4.按照院(系)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
二、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一)教务处职责1.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并下达全校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编制的基本原则;2.组织审核院(系)制定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提交学校教授议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校长审批,负责培养方案变更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批;3.汇编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关于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为强化学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学校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履行各项教学管理的职能,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调控、督查指导。
院(系)全面负责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校、院(系)相应的规章制度。
同时,院(系)要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院(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
一、专业建设(一)教务处职责1.根据经济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校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2.负责制定学校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对各专业(含新建设专业)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3.负责校级特色专业、综合专业改革项目等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特色专业等的推荐工作.(二)院(系)职责1.根据院(系)专业发展规划,制定院(系)专业建设规划;2.根据专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备和建设工作;3.组织院(系)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4.按照院(系)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
二、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一)教务处职责1.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并下达全校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编制的基本原则;2.组织审核院(系)制定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提交学校教授议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校长审批,负责培养方案变更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批;3.汇编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一、前言高校教学管理是高校教学质量的保证,其核心是对学生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学籍管理、教学进程管理、成绩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
本文将从校院系二级管理的角度出发,结合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实践,提出一些可行的管理方案,以提高校院系教学管理水平。
二、校院系二级管理的职能校院系是高校教学管理的基本单位,其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本系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明确本系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及其违纪处分规定,健全学生管理制度。
2、组织本系的教学工作。
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考试组织和管理、学生学籍的管理、教师教学质量监控等。
3、对本系学生的学籍管理。
包括学生的入学、注册、休、退、转等全过程的管理。
4、教育引导本系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科学的思维方式。
5、搭建校内、外交流平台,组织本系学生参加科技竞赛和学术活动。
三、校院系二级管理的制度建设(一)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1、明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经学院或学校审查属实者,给予相应的处分,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的撤销优秀学生评定、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2、明确学生评定方法。
对学生的进步情况达到一定标准的,要评定优秀学生,对优越学生评定优秀学生称号;对学生的不认真学习、治安违法行为严重,要进行评警告、留校察看等处理。
3、明确留学生管理规定。
针对留学生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留学生的管理制度和考核体系,规范管理行为。
4、建立毕业生管理制度。
管理毕业生的在校表现,包括综合测评、通过论文答辩、申请毕业、领取毕业证书等内容,并将毕业生信息录入信息平台。
5、明确实习生管理规定。
实习生管理应做好考核制度的建立,对实习生的管理要树立容错思想、因材施教并优化管理方式。
(二)教学计划的制定1、按照中国高等教育的目标安排课程并编写教材。
开展课程改革,将单一教学形式变革为多元化教学形式,提高课程质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建立学分制,制定课程和教学计划。
高职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办法

高职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学院发展需要,建立完善院系两级管理与运行机制,推进学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推进学院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一)学院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完善管理机制,理顺院系的责、权、利关系,重心下移,实现分级负责。
(三)各系在学院统一领导和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和发展,为实施目标管理奠定基础。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实现学院管理的民主化与公开化原则。
(二)坚持实现责、权、利相均衡的原则,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三)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权力结构,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第四条总体思路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学院主要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以及经费筹措与分配、监督检查与评估、强化服务等对各系工作实施宏观调控管理。
各系在学院的总体规划和管理下承担本系的发展建设和管理,有一定的经济自主权。
第二章管理职责范围第五条学院的主要职责范围(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院的整体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和分解学院阶段性事业规划和发展目标并监督实施;保证依法办学。
(二)制定和颁布学院的各项宏观政策和管理规定。
(三)决定学院及各系的机构设置、人员总量、各类岗位职数比例;负责学院所有中层干部的考核和任免;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并实施。
(四)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为各系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五)组织建设和管理全院性公用教育资源及超越各系层次的综合性核心课程和跨专业的研究机构。
(六)统筹规划全院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党建思政、学生管理、招生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公共关系、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七)对全院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实施监控与评估。
第六条各系的职责范围(一)根据学院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系实际,制定工作措施,积极谋求高质量发展,努力做强做优做精。
学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为实现学院发展整体规划,深化教学体制改革,强化学院教学管理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实行院系、XX中心二级管理,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二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我院教育教学管理实行院系、XX中心二级管理,教务处作为院级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对教学过程实施监督,对教学质量实施评价,及时汇编全院性教学信息,进行宏观管理调控、检查指导。
各系、XX中心全面负责本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院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各系、XX中心要根据学院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本系、XX中心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本系的教学管理工作,一、专业申报与建设(一)教务处职责1.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发展规划。
2.负责每学年学院新设专业的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
3.负责组织省级、国家级专业评估。
4.负责院级重点专业和院级精品专业的立项、检查、验收工作。
5.负责新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的经费审核拨发。
(二)系、XX中心职责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组织教师进行专业调研,制定本系、XX 中心专业建设规划。
2.根据规划,负责组织拟新设专业的论证和申报材料整理,以及申报专业的教学计划、师资、实验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方面的筹建工作。
3.负责新专业的初评工作以及本系、XX中心专业建设工作,负责本系、XX中心院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组织实施工作。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一)教务处职责1.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负责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总则和各年度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
2.审核各系、XX中心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汇编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审批各系、XX中心提出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意见。
2023年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2023年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学校改革的需要,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应当紧密结合学校的发展定位和学科特色,具体制定出各种管理措施,以促进学校院系的良好运作和发展。
以下是我对2023年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的建议,共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学科专业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是校院系的核心任务之一。
二级管理方案应该明确培养目标和专业方向,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并提供学术资源和人才培养支持。
要保持紧跟行业发展的教学内容和理论知识,增强学科前沿性。
此外,还可以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学生参与实践项目和科研活动。
2.人才队伍建设优秀的人才队伍是校院系发展的保障。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选拔机制,吸引和培养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者。
同时,要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激励教师深入教学和科研工作,促进他们的学术成果和教学质量。
3.教学质量保证教学质量是校院系的核心竞争力。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评估和监控机制,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级管理方案可以通过增加师生互动、开展教学评估和督导等方式,提高教学效果。
另外,可以鼓励教师参加教学培训和教学研究,分享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
4.学生发展支持学生是校院系的未来和希望。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关怀和支持,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体系,提供适合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和成长机会。
二级管理方案可以提供学生奖学金、实习机会、国际交流等资源,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5.与社会的联系和服务校院系应积极与社会联系,满足社会的需求。
二级管理方案可以建立行业就业信息平台,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指导服务,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
另外,还可以加强与企业、政府部门的合作,开展科研项目和技术转移,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总结: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是学校发展的重要保障。
通过学科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发展支持和与社会的联系和服务,可以提升校院系的整体实力和学科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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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院系两级管理办法目录1. 高职院校院系两级管理办法(试行) (1)2. 细则一:院系两级党群工作实施细则 (6)3. 细则二:院系两级人事管理实施细则 (9)4. 细则三:院系两级系(院、部)管理实施细则 (12)5. 细则四:院系两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16)6. 细则五: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19)7. 细则六:院系两级科研管理实施细则 (25)8. 细则七:院系两级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28)9. 细则八: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32)10.细则九:院系两级管理后勤管理实施细则 (39)11.细则十: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 (44)高职院校院系两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学院和系(院、部)的责权利关系,充分调动系(院、部)工作的创新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院两级管理遵循规范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有利于调动和激发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决策、监督、咨询、执行协调一致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通过制订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筹措与分配办学经费、监督评估和提供服务等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实施宏观管理;系(院、部)在学院总体调控和监督下承担本单位的发展建设和管理,实行经费包干,成为集行政、教学、科研工作于一体的组织机构。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系(院、部)是学院的二级组织机构,在学院统一领导下,接受学院的指导、协调、审核、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系(院、部)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系(院、部)的管理和决策机构为党政联席会。
系(院、部)重要的规章制度、计划以及重要人事、财务、行政事务由党政联席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决定并依法公开。
党政联席会议由主任(院长)或书记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提议召开并主持,副主任(副院长)、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参加。
第六条系(院、部)管理机构由管理决策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两部分组成。
管理决策机构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
系(院、部)可根据需要设立学术委员会等咨询与督导机构。
系(院、部)有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师资培养、学术活动等方面的重要决策须充分听取和吸收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并接受其监督。
第三章管理责任与权限第七条学院的责任与权限1.重要决策。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制定学院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决定学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2. 党建思政。
决定关于加强学院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德育、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要工作。
3.人事管理。
对系(院、部)党政负责人的选拔、任免和奖惩事宜提出建议,负责讨论决定科级干部的选拔、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等事宜。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学院内设科室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聘免。
审批系(院、部)年度人才招聘和教师培训计划,办理人员录用手续。
4.财务管理。
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按年度下达系(院、部)的包干经费,为系(院、部)的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5.教学与专业建设管理。
制定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规划、要求、管理方法,对实施过程进行协调和管理。
对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实施监督、评估与宏观调控。
6.科研管理。
制定科研管理规划、方法,对实施过程进行协调和管理。
建立、完善科研评价体系,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7. 资产管理。
制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对资产进行清查、统计,对各系(院、部)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统筹学院资产的调配与处置。
8.学生管理。
制定党政思政、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的总体规划、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领导全院学生工作,对各系(院、部)开展的上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9. 严格执行院务公开制度。
第八条系(院、部)的职责与权限1.重要事项。
制订系(院、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党建思政、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学生管理、招生就业指导等各项工作。
根据学院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阶段性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党建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系(院、部)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各项制度、决定的贯彻执行。
支持本系(院、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负责本系(院、部)教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实施本系(院、部)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教育发展计划;负责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3.人事管理在学院指导下,设置和调整系(院、部)内部行政、教学、科研、实验等机构,报学院核备。
研究确定系(院、部)中层管理干部、专业技术职务、外聘教师、客座教授、工勤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中层管理干部的任免报学院核备)。
研究制定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教师的考察、选拔、培养、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方案。
研究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和实施方法。
对教职员工进行考核奖惩管理;奖惩报学院备案。
负责本单位教师的课时津贴的计算核发、业务培训管理工作。
按学院管理规定,审批教职员工的请假事宜。
4.财务管理编制系(院、部)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学院批准后执行。
各系(院、部)按学院财务管理规定和学院批复的年度预算,使用管理各项经费。
各系(院、部)管理的经费包括:人员经费、教学经费、科研经费、学生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
系(院、部)创收经费的可支配部分,用于教学业务建设和教职员工福利。
负责制定经费管理、使用细则,对各项经费专款专用,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财务管理。
5.与教学管理制订与实施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标准;制订教学规章制度,拟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及调整、优化意见。
负责本系(院、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及实施工作。
负责本系(院、部)各专业课程标准和教学标准的编制、修改。
负责本系(院、部)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实施师德建设、师资培训和人才引进计划;负责教师岗位聘任和职称评定的申报工作。
负责对教学活动过程的组织、监管,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教学纪律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管、考核,确保教学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负责制订本系(院、部)实践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质量管理体制,组织实施实践教学工作。
负责本系(院、部)校内外实训基地、实验(训)室的建设与管理。
负责本系(院、部)各类教学改革和建设项目的立项、初审及过程管理,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教改活动。
负责组织督导本系(院、部)学生的教学、实践、实训和实习。
负责本系(院、部)教学档案的整理和保存。
6.科研管理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系(院、部)科研工作规划。
7.资产管理负责本系(院、部)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及其他资产的监督、使用、管理等工作,确保资产安全。
负责制定系(院、部)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8.学生管理负责本系(院、部)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并制定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细则。
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毕业生就业、学生资助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组织开展系(院、部)招生宣传、入学教育、军训、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学生评先、推优、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的评定和推选工作。
研究提出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意见,学生处分由系(院、部)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履行处理手续。
建立本系(院)学生档案库,对学生的学籍、成绩、考核等资料进行管理。
组建本系(院、部)内各级学生管理队伍,负责学生管理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本系(院、部)学管、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负责对本系(院、部)学生社团的组建和管理。
9.除本章各条所列规定外,系(院、部)还需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管理过程与监督第九条系(院、部)的一切活动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院规章制度范围内进行,必须有利于学院整体办学目标的实现和办学质量、效益的提高。
第十条系(院、部)的工作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接受学院的审核、调控、评估和监督。
系(院、部)的规章制度、计划、规划、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及事关系(院、部)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分配方案)须经系(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经系(院、部)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严格执行系(院、部)公开制度,并接受学院的指导与监督。
第十一条在院系两级管理体制下,学院以目标管理为主,系(院、部)以过程管理为主。
第十二条学院通过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系(院、部)整体工作及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教学系(院、部),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精神,拟定继续教育学院目标管理办法,由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第十四条具体细则由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开始试行,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细则一院系两级党群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深化学院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学院与系(院、部)党群工作管理职责,加强党群组织建设,着力营造团结奉献、实干争先的浓厚氛围,推动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职责(一)学院党群部门主要职责与权限1.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贯彻方案、落实措施和制度性文件,并向上级机关、党组织汇报。
2.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理论学习、培训和考察。
3.学院宣传部负责制定全院宣传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拟定教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文件和通知,组织全院开展教职员工主题教育活动。
4.学院组织部负责制定全院党员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党员发展与党员教育工作,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借转、党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
5.学院工会负责领导和支持各级工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发挥教代会在学院管理中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
6.学院团委负责领导和支持团学组织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在学院发展中的青年突击队和桥梁纽带作用。
7.思想政治教学部负责做好两课教育活动,制定德育工作规划,实施两课改革和建设。
(二)系(院、部)党群工作主要职责与权限1.贯彻落实学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各种方案、措施和制度性文件。
2.组织本系(院、部)开展学习活动和培训考察活动。
3.组织本系(院、部)教职员工开展包括形势和任务教育、共产主义理想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师德教育等在内的主题教育活动。
4.配合学院党群系统各部门做好学生主题教育活动。
5.按照学院党委要求开展本系(院、部)党员发展与教育工作。
6.领导和支持同级工会、团学组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