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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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校内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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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校内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精品关于实施校内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改变过去相对集中的内部管理体制,充分激发与大力增强校内基层教学科研单位的办学活力,学校决定实施校、院(含系、部、所,以下简称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

现提出推进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总体方案。

一、推进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与现代大学的办学规律,增强院系的办学与学术自主权,改变学校管理权限与责任过度集中于校部的现象,形成院系权责利相统一,资源配置合理、机制运行畅通、民主监督管理的办学体制,激发院系办学活力,加快学科专业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实现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坚持以增强院系管理权限与责任为重点,适度下放人、财、物和事权及其责任,推行学校与院系的两级管理,实现校内分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学术管理,扩大民主管理。

――初步形成科学规范的院系领导决策、民主管理、制约监督的体制与机制,扩大院系的办学自主权,使之成为有资源、有权力、有能力、有活力的相对独立的准办学实体。

――同步推进职能部门的管理转型和制度完善,逐步将学校管理职能转向宏观调控、政策导向和目标管理,最大限度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学校整体办学实力。

(三)基本原则―― 坚持权、责、利相统一,监督、考核、激励相配套的原则。

科学合理地界定与划分院系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使学校分解到院系的工作目标、承担的责任与学校赋予的权力、可支配的资源相统一。

建立与二级管理决策权限相配套的考核激励机制与监督约束机制,保证学术管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保障院系管理目标的实现。

―― 坚持分层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根据校、院两级所承担的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学校分成校部与院系两级管理层次,厘清工作关系,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和扁平化管理。

同时,学校将根据各院系性质的不同、学科专业的不同、承担任务的不同等方面情况综合分类,兼顾共性及差异,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指导。

山西工商学院校院两级的管理体制实施办法

山西工商学院校院两级的管理体制实施办法

山西工商学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学校将稳步推行校院两级实体管理体制。

第二条校院两级实体管理体制是指各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行实体化运作,学校的管理重心由学校职能部门移至学院。

学校主要通过制订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制度架构、任免干部、检查实施过程、考核绩效、筹措与分配经费以及提供服务保障等实施管理;学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承担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行使本单位人、财、物的支配权,对本学院的办学绩效负责,使之真正成为充满活力的办学实体。

第三条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代表学院对学校负责;学院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在学院的执行,保障学院的安全稳定。

学校对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在年度内履职情况及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学院实行实体化管理应建立相应的决策、执行、咨询和民主监督机构,学院管理机构组成如下:决策机构:党政联席会;日常管理机构:学院办公室;咨询机构:院教授委员会;民主监督机构:院教职工大会。

学院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制订上述机构的议事规则,报学校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成员为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及办公室主任。

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可以列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学院改革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党建思政、学生管理和招生就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区别不同事项由院长或党总支书记主持。

第六条学院办公室为学院的日常管理机构。

学院按周召开日常工作例会,由院长主持,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办公室主任及各教研室主任参加。

第七条院教授委员会从本学院教授团聘请的教授、副教授中选聘产生,由 3—5名委员组成,其中教授一般不少于70%。

院教授委员会主任人选由教授委员会从其成员中推荐,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担任教授委员会主任。

2024年院科两级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院科两级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院科两级管理制度根据院科二级管理职责要求,医院和科室按职责条款认真完成职能工作,做到工作明确,责任清晰。

一、目标完成市卫生局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各项目标任务及我院制定的年度目标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我院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挖掘潜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广大患者的健康服务。

二、院科两级管理1、实行院长责任制,院长对卫生局负责,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相应的工作。

2、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保证工作,负责全院的政治思想工作、医德医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3、加强各科室的管理,实行独立核算,充分发挥科室作用,院对科室每季度考核一次,科室对个人每月考核一次。

4、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根据“专科医院”和“等级医院”管理标准和要求,及科室人员岗位职责,严格科室管理,对本科室的医德医风、政治思想、医护质量、操作规范、经济指标、奖金分配、奖惩等全面管理。

5、加强医院管理,积极做好医院等级评审工作。

6、健全各科室规章制度,依法执业,制定各科室奖惩的细则规定。

7、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禁止收受红包回扣,保证廉洁行医。

8、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的各项活动精神,积极参与医院建设,支持各项公益活动的开展。

三、完善自我约束机制1、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医技操作规程。

3、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规范化培训制度,进行相关专业知识进修、学习,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四、方法与措施1、有收入的科室纳入核算,纳入核算的科室有门诊部、住院部、化验室,其他科室以工作职能、业务量来考核计算。

2、各部门、科室在职权范围内,参照责任书标准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

3、各科室应定期分析汇报工作情况,为医院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各部门、科室要完成医院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宜。

5、医疗科室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6、医技科室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学院发展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依法治校,推进学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院决定建立“统一领导、院系二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经研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一) 学院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 完善管理机制,理顺院系的责、权、利关系,重心下移,实现分级负责。

(三) 为实施目标管理奠定基础。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 实现学院管理的民主化与公开化原则。

(二) 坚持实现责、权、利相均衡的原则,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三) 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权力结构,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第四条总体思路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学院主要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以及经费筹措与分配、监督检查与评估、强化服务等对学院工作实施宏观调控管理。

各系部在学院的总体规划和管理下承担本部门的发展建设和管理,有一定的经济自主权。

根据学院人力、财力的实际情况,院系两级管理将逐步推开。

第二章管理职责范围第五条学院的主要职责范围(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院的整体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和分解学院阶段性事业计划和发展目标并监督实施;保证依法办学。

(二)制定和颁布学院的各项宏观政策与管理规定。

(三)决定学院系部的机构设置、人员总量、各类岗位职数比例;负责学院所有中层干部的考核和聘免;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并对其实施负责。

(四)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为系部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五)组织建设和管理全院性公用教育资源及超越系部层次的综合性核心课程和跨专业的研究机构。

(六)统筹规划全院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党建思政、师德师风、学生管理、招生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公共关系、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关于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关于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关于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制度的意见一、背景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是指在教育机构中,学校属于上级管理机构,院系属于下级被管理机构,学校对院系进行管理与监督。

尽管校院两级管理制度在部分教育机构中有效运行,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为了推进学校管理制度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完善。

二、问题分析1.缺乏独立性:目前,许多院系在决策和行政事务方面仍依赖学校的指导和批准。

这种依赖性不仅减缓了决策的速度,还阻碍了院系的创新能力的发挥。

2.信息不对称:学校与院系之间的信息共享不足,学校缺乏对院系运行状况的全面了解,从而难以做出准确的决策。

而院系也很难获取到学校的决策信息,无法充分了解学校的发展方向。

3.资源管理不当:学校对于资源的划分和分配不够灵活,往往无视不同院系的实际需求。

这导致了部分院系在经费、师资和设备等方面处于不公平的状况,影响了院系的正常运行。

三、建议1.强调独立性:为了提高院系的独立性,应该鼓励院系在行政事务和日常决策上能够自主进行。

学校应制定规定,明确院系能够独立决策的范围和权限,同时落实分权分责的原则,给予院系更大的决策自主权。

2.加强信息共享: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学校应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的机制。

学校应向院系提供更多的决策信息,以便院系能够更好地了解学校的发展方向。

同时,院系也应主动向学校提供自身的运行情况和需求,以便学校能够更好地为院系提供支持和指导。

3.创新资源管理模式:学校应该制定灵活的资源管理制度,根据院系的实际需求,合理分配各种资源。

不同院系的特点和优势应被充分考虑,以实现公平和效率的资源配置。

此外,学校还应鼓励院系自主筹措和管理资金,提高院系的经济独立性。

4.建立激励机制:为了增强院系对的积极性,学校应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通过设立奖励和评优制度,表彰在中取得成效的院系和个人。

这将有助于激发院系的创新和发展动力,推动的深入推进。

四、可行性分析1.的过程:校院两级管理制度的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学校和院系的共同努力。

学校院系两级科研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科研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科研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促进我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进一步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我院科学研究工作顺利开展,使我院科研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两级管理办法。

二、我院科研管理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三、项目分类(一)依照科学研究的分类法,研究项目可分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开发研究。

(二)依照项目来源分为院级科研项目、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

其中:1、院级科研项目是指我院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纵向科研项目是指国家、省(直辖市)、部委、1市教委科研处等各级各类科学研究计划项目;3、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合作项目(包括国际合作、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与外单位合作项目)和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四、科研成果是指已通过鉴定和结题验收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正式授权专利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到帐经费五、学院科技处为一级科研管理部门;各系部为二级科研管理部门。

六、科技处科研管理职责(一)负责科研计划的下达和转发;(二)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检查、鉴定和结题验收等工作;(三)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四)负责科研成果的管理;(五)负责与院外各级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六)负责科研资料的归档工作;(七)负责组织院级学术委员会专家组的评审工作;(八)负责全院教职员工年终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审核与汇总;(九)负责发布院级科研计划课题指南;(十)负责教职员工职称申报的科研材料的审核工作。

(十一)负责科研管理的其他工作。

七、系部科研管理职责(一)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请、实施、检查、科研队伍等工作;(二)负责对科研项目的二级管理工作;(三)负责本部门科研经费的管理;(四)负责科研项目鉴定和结题验收的准备工作;(五)负责系部教师年终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审核与汇总;(六)负责科研资料的初审;(七)负责本部门科研成果的管理;(八)负责本部门科研资料的归档工作;(九)配合科技处的科研管理工作;(十)负责本部门科研管理的其他工作。

大学校院(部)两级财务管理体制实施细则

大学校院(部)两级财务管理体制实施细则

大学校院(部)两级财务管理体制实施规范为完善校、院(部)两级管理体制改,保障院(部)实施两级管理,促进院(部)事业发展,提高管理效能和经济效益,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XX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校院(部)两级管理体制改有关问题的意见》和《XX大学校院(部)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规范。

学校实行“统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学校对院(部)财务管理实行“统领导、两级管理;财权下放、责权统;预算管理、分类使用;经费包干、单独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

一、校、院(部)两级管理和使用的经费范围(一)学校直接管理的经费范围1.在职在岗教职工基本工资、保留津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货币化补贴、医疗费、社会保险、福利费、工会经费。

2.学校教学、科研奖励。

3.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及其公用经费。

4.和XX省直接拨付的学生奖学金、助学金。

5.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及配套经费、学校集中管理的培训费。

6.基本建设费。

7.修缮费。

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费、专项设备购置费、专项项目建设费。

9.学生军训费、学校集中管理的学生心理咨询费、招生费。

10.中外合作项目对外支付的合作单位经费、外籍专家费、临时出国费、国外专家来校讲学项目经费。

11.大学生科研项目及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经费。

12.校级科研培育项目经费。

13.图书馆经费、网络中心经费、教师发展中心经费。

14.后勤维持费、物业管理费、学校行政管理费。

15.其他应当由学校直接管理的经费。

(二)院(部)直接管理和使用的经费范围1.人员经费(1)奖励性绩效工资除在职在岗教职工基本工资、保留津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货币化补贴、医疗费、社会保险、福利费、工会经费、学校教学科研奖励以外的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

主要包括业绩奖励、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等。

(2)其他绩效工资主要包括学生工作专项奖励、班主任辅导员津贴等。

学校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实施方案

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校学生工作处、团委合署办公。

学生工作处、团委是学校负责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建设、对各系学生管理工作和共青团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负责制定学校全院性学生教育管理政策、制度、条例,负责协调与学校其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学校各教学系按照学校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学生管理工作。

一、学生思想教育(一)学生工作处、团委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制定和提出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各系实施政治思想教育、德育教育工作。

(二)各教学系负责对本系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及政治思想教育、德育教育工作。

依照学校学生工作安排,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围绕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二、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一)学生工作处、团委1、逐步完善《学校班主任工作条例》;2、指导各教学系做好班主任(辅导员)工作;3、对学校级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进行表彰;4、组织全体学生管理系统人员、班主任(辅导员)进行业务学习、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

(二)各教学系1、根据《学校班主任工作条例》,结合本系工作实际,制定本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并实施考核;2、具体指导班主任(辅导员)开展工作;3、对系级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进行表彰;4、向学校推荐优秀班主任(辅导员)。

三、学生干部、学生社团(一)学生工作处、团委1、负责全院学生干部、学生社团队伍建设,确定各级学生干部、学生社团职数;2、负责对各级学生干部、学生社团进行培训;3、负责院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的选拔,指导院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4、负责院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团委委员的考核;5、负责学校级学生干部、学生社团的表彰、奖励。

(二)各教学系1、负责本系学生干部队伍建设;2、选拔本系学生会干部,指导系学生会开展工作;3、本系各级学生干部的考核、指导;4、负责系级学生干部的表彰、奖励;5、推荐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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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规定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的《XXXX学院关于进行科级干部及内设机构调整的请示》以及经人事处、教务处校核的《关于增设、完善科级教学、教辅单位的报告》,我院2008年内设机构调整,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XXXX系、XXXX系、XXXXX系、公共基础部四个系(部)教学单位建设,进一步完善职能,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特作如下规定:一、基本目标和原则各系(部)是直接面向教师和学生,始终处于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第一线的主体,其工作好坏,直接影响着学院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实施院系两级管理,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理顺院系两级关系,合理界定各系(部)职责权限,进一步适应学院的快速发展。

本次机构调整,将大力加强各系(部)建设,下移管理重心,下放管理权限,强化系(部)管理职能,调动系(部)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积极性,形成统一领导、集中决策、分权实施、目标管理、自主运行、动态考核的院系两级管理运行机制。

二、各系(部)职责范围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后,教务科、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系(部)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按照《XXXXXX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1)和《XXXXXX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2)确定。

三、各系(部)机构组成各系(部)由主任、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和系秘书组成。

系(部)主任负责本系(部)教育、教学全面工作。

各系(部)主任人选根据《XXXX关于科级干部任职条件的规定》,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附件1:XXXXXX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充分发挥院、系(部)两级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明确系(部)的职责范围,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教学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管理(一)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制订与调整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提出制(修)订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的原则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一些具体规定等;对上报的新设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必要调整与审核,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组织审核专业教学计划,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规范管理;编印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

编印汇总全院课程实施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

系(部)职责:系(部)根据“原则意见”具体拟订专业教学计划;对确有必要调整的教学计划,提出调整计划的充分原因,填写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报教务科核定。

根据教学计划制订课程实施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

(二)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的实施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全院公共课程设置。

负责基本技能实训的计划制定及部分实施工作。

协调各系(部)间的教学任务和各专业的实践环节;汇总学期教学任务和进程。

系(部)职责:根据本系(部)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学期教学任务和进程;根据学院最后汇总下达的任务和进程落实任课教师,经系(部)主任审核后报教务科。

基础部应协助教务科研究确定有关公共课程设置,根据教务科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

二、教学质量管理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组织拟定有关教学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院教学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各类教学检查计划;对全院教学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研讨和调查;组织全院教学工作测评;进行重点教学环节的抽查,汇总分析各系(部)教学质量调查的有关数据;收集反馈教学信息,通报教学情况,掌握全院教学动态,组织开展教学评估工作。

系(部)职责:负责与本系(部)相关的教学质量监控,根据教务科工作意见和各系(部)具体情况,提出各类教学检查内容及重点,抄送教务科备案;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将情况向教务科及有关部门通报并及时作出处理;配合教务科完成某些原始数据的采集及分析。

三、学籍管理(一)学籍注册工作的管理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新生学籍注册管理;负责新生班级号、学号的编制。

系(部)职责:具体负责学生的注册、报到工作,打印新生分班名单和学生成绩登记表,并将有关情况抄报教务科。

(二)学生成绩管理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有关条例的制定、修订;指导与协助系(部)搞好学生成绩管理;做好全院学生成绩档案的汇总与管理;对各系(部)报送的学年学生学籍处理意见进行审核,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汇总各系(部)学期补考学生名单,安排补考时间、考场。

系(部)职责:基础部负责公共课程各课成绩的集中管理,并及时分别报各系(部)统一录入。

各系(部)负责各门课成绩的录入。

负责所有课程成绩的管理与统计,建立学生成绩档案,每学期结束后对本学期学生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对不及格课程数目较多的学生及时警示。

按学年对本系(部)各班学生的学籍处理提出意见,并及时送教务科报批。

(三)学生休、复、转学、转专业、退学等方面工作的管理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有关学籍管理条例的制定、修订,对各系(部)上报的转学、转专业、退学情况进行审核,并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系(部)职责: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审查每位学生的不及格课程情况,并在期末放假前和开学补考结束后,及时将学籍处理的学生名单及其详细资料和初步处理意见提供给教务科。

对于提出申请退学的学生,根据有关退学的规定,由系(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供给教务科。

对转学、转专业、退学学生的学籍处理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毕业、结业的管理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有关条例的制定,毕业情况的审核,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发放毕业证书。

系(部)职责:在毕业班学生第一学期末成绩回收后,均应对学生的各类成绩进行统计,对部分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其本人通报,并作出相应处理。

在最后一学期补考后,根据教学计划要求,统计学生各类成绩的情况,初步拟定结业、毕业学生名单,并送交教务科。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审查正式毕业生名单并送教务科审核。

结合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成绩提出应届毕业生名单,供教务科审核。

四、考试及课表管理(一)考试管理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期末考试课程的试卷印制及管理,考试教室安排的协调工作;补考的组织安排;校内各类统考组织安排。

系(部)职责:考试、考查、实验、实习课程的考核组织管理;负责安排考试日程、试卷命题和落实监考老师。

(二)排课管理学院职责:教务科根据系(部)报送的教学任务对全院课程进行排课。

对各系(部)教师调代课(三次以上)的管理与审批,并对调代课情况进行汇总。

系(部)职责:及时反馈教学任务。

负责本系(部)任课教师调代课(三次以下)的管理与审批,并报教务科备案。

(三)教室管理全院教室资源由教务科统一协调安排。

各系(部)使用教室须提前到教务科申请登记,由教务科根据教学运行实际情况协调安排。

五、教材管理学院职责:教务科根据各系(部)上报的教材需求预订计划,订购教材,提供教材库存清单;负责教材的发放。

负责全院教材规划,审核自编教材、习题册、设计、实验、实习指导书的编印申请。

系(部)职责: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按时做好教材的选用工作。

根据需要申请及编写院内讲义。

六、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2:XXXXXX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了适应我院学生工作需要,有利于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的开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实行院系两级学生管理模式,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使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生工作办公室是负责学生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学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各类学生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与检查,学院各部门都有协助、配合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学生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各系(部)是学生管理的具体责任部门,在学院党政班子的领导下,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本系(部)各专业各年级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学生管理规定,并结合本系(部)实际制定各自的学生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条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1、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要求,制定全院学生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各系(部)落实情况,定期进行学生工作总结。

2、制定、完善全院学生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各系(部)做好宣传落实工作。

3、协调、部署全院的学生管理,组织开展学生活动。

4、负责学生公寓管理,组织各系(部)维护公寓治安,维护公寓学生正常生活秩序。

在保卫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公寓安全检查;负责公寓财产的管理、监督及公寓服务工作,对公寓需维修的设施提出维修计划,并协调后勤服务中心实施维修。

5、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军训等集体活动的组织部署。

6、按照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培训、考核工作;指导督查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并组织评比活动。

7、督促检查各系(部)学生卫生工作并组织评比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各系(部)学生的就寝、公寓卫生和教室卫生,并以书面形式向各系(部)通报检查评比结果。

8、负责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活动,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负责学生贷、困补、免等工作的安排及审核。

9、负责学生档案管理。

10、组织、指导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及心理健康教育。

11、负责催缴全院范围内的学费。

12、定期召开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人员的会议,并对各系(部)学生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13、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大型体育活动。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各系(部)职责1、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风建设、班风建设。

2、协助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展新生入学工作。

3、广泛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

对本系(部)学生开展入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活动,陶冶学生的情操;掌握本系(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深入到学生之中,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学生排忧解难。

4、做好本系(部)学生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5、负责本系(部)辅导员(班主任)的具体管理工作。

6、组织本系(部)学生按学院的统一部署按时参加学院集体活动,并负责维持纪律和检查考勤。

7、负责对本系(部)学生的宿舍卫生、环境卫生工作的布置、检查、整改、评比。

8、定期召开本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会议,总结布署学生管理工作,并对学生管理工作进行调研。

9、负责催交本系(部)学生欠缴学费。

10、负责本系(部)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和离校手续的办理,使毕业生文明离校。

11、做好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对本系(部)学生违纪情况的调查。

13、负责本系(部)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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