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19•【文号】•【施行日期】2016.12.19•【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12月19日)2010年以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一些地区开展了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取得了预期成效,为探索和创新新型城镇化行政管理体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但仍存在人口集聚多、经济规模大的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精神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部署要求,加强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核心,以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基层政府功能为重点,以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和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为保障,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激发经济发达镇发展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其对周边辐射带动作用,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和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改革任务(一)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根据经济发达镇工作实际,重点强化发展产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和城镇规划建设等职能,完善基层政府功能。
理顺县(市、区、旗)和经济发达镇的关系,做到权责相称。
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意义和重点

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意义和重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管理体制也在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适应新的发展需求,我国政府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提高政府效能、增强公共治理能力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意义在于优化政府治理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意义和重点。
一、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实现精细化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就是要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实现精细化管理。
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建立一套更加科学、高效、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政府服务的精准度和针对性,让政府的管理更加精细、周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在这一方面,主要的重点是要建立健全权责清晰、高效运行的政府管理体系和高效专业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将政府的运行机制与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实现政府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
二、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提升民生福祉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另一个核心意义在于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提升民生福祉水平。
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而提高公共服务效能,也是我国深化行政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
现阶段的改革主要是着眼于优化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和方式,将公共服务更好地转化为人民利益,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增进人民幸福感和满意度。
针对公共服务的提升,主要的重点是要加强公共服务的综合性和全面性,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适应性和针对性,更好地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也要加强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广度,拓展公共服务的领域和范围,推进公共服务的普惠化和公平化,使得公共服务真正成为人民的福祉。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结构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和职能的逐步拓展,改革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必然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政府服务结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推动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向现代化方向转变,提高基层管理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为了进一步明确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完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1. 强化乡镇(街道)行政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和权责关系,促进乡镇(街道)发挥更大作用。
2. 推进乡镇(街道)社会组织多元化,支持发展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增强基层自治能力。
3. 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有能力、经验丰富的乡镇(街道)干部,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增强基层管理水平。
二、拓宽乡镇(街道)经济来源1. 鼓励乡镇(街道)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乡镇(街道)自主发展能力。
2. 加大对乡镇(街道)经济的支持力度,提供贷款、税收减免等政策优惠,激发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的活力。
3. 推动农民工创业就业,促进乡镇(街道)产业升级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三、推进乡镇(街道)基础设施建设1. 加大对乡镇(街道)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乡镇(街道)发展环境。
2. 支持乡镇(街道)开展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学校、医院、文化活动场所等,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水平。
3.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动乡镇(街道)生态环境改善,营造宜居宜业的乡村环境。
四、加强乡镇(街道)治理能力建设1. 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系,推动各部门协同合作,加强对乡镇(街道)的综合治理与服务。
2. 提高基层社区治理能力,加强社区矛盾纠纷的化解,建立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
3. 推进信息化管理,建立乡镇(街道)信息化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总之,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完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拓宽经济来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治理能力,可以实现乡镇(街道)的现代化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在总结我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基础上,探索创立“多规合一”框架下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现就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五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法治海南战略部署,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资源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海南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权责统一。
理顺行政执法层级关系,减少执法层次,省级部门一般不承担具体执法任务,主要负责制定执法标准、执法监督,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协调跨区域执法,不再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执法权逐步下沉基层,实行属地管理。
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具体执法工作,强化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职能。
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后,监管主体责任由市县政府承担,日常监管职责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从实际出发找准改革方向,处理好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创新的关系,处理好城乡区别对待的关系,处理好各领域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增强改革针对性和实用性。
坚持科学设置、精简高效。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立足不增加编制,不突破机构限额,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科学设置综合执法机构,立足管好城镇,逐步覆盖村居,构建城乡统筹的执法体系。
坚持统筹协调、积极稳妥。
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多规合一”改革试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积极推进、又要扎实稳妥。
(三)任务目标。
到2017年年底,各市县建立适应“多规合一”、城市管理以及其他重点领域监管要求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构建科学完备的综合配套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边界清晰,行政执法体系集约高效、运作协调、规范有序的目标。
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意义和重点

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意义和重点随着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渐成为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可以提高政府运行的效率和责任感,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民生供给能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与市场、社会相互作用,营造良好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
本文就以下三个方面来阐述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意义和重点。
一、提高政府效率和责任感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可以帮助政府提高效率和责任感。
政府机构的职责和职能比较复杂,加之缺乏压力和竞争,往往应对行政事务的速度较慢,造成社会诸多不便。
通过加强政府机构的职责、权力、工作流程等方面的改革,可以提高政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推动政府职能向社会监督与责任承担的明晰化方向转变。
其次,加强政府转型改革也有助于减少政府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弊病,如权力寻租、一言堂等问题。
提高质量和效率的措施不仅能够优化政府机构管理模式,而且也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职能内在制约和监督机制的能力,加强政府决策和服务的公正性和公信度。
随着政府效率的不断提高,政府不仅可以更好的服务于公民和企业,还能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真正实现“为民服务”的目标,达到政府效能的最优化。
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深化改革可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形势的快速变化,政府需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大力推进与时俱进的改革开放,强化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能力。
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需要在高效、科学和公正的方式下实现现代化,并通过先进技术和理念为人民服务。
具体而言,我国政府目前存在不少问题,如集中决策的官僚主义,效率低下、失职渎职等均需推进体制改革,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和保障公民权利。
同时,需要在信息技术、数据分析等方面继续加以改善,以淘汰与时代不相符合的治理方式,提高政府的治理效率。
三、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民生供给能力深化改革也可以促进政府服务水平和民生供给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意义和重点

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意义和重点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加速,亟需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深化改革。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其核心意义在于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优化政府服务,增强政府的责任和公信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现代化治理。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意义之一是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行政管理效能是衡量政府行政工作的重要标准,直接关系到政府能否有效履行职责,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
当前,我国行政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政府机构重叠、冗员过多、手续繁琐等,导致行政效率低下。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旨在通过简化程序、优化机构设置、增加职能分工等方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使政府的决策和执行更加高效、快捷,提升政府行政管理的效能。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意义之二是优化政府服务。
优质的政府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和使命,也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的重要途径。
现实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如政府服务不随行政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公共服务资源分配不均衡等,使人们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普遍较低。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着眼于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公共服务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人性化,全面提高政府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政府的责任和公信力。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意义之三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政府的职能也需要相应调整和转变。
过去,政府主要承担社会管理、经济调控和公共服务等职能,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政府的职能应更多地偏向于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领域。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促进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审慎监管和公正裁决,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于完善机构设置和优化职能分工。
当前,我国政府机构重叠、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普遍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行政管理的效能。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重点解决机构设置不合理和职能分工混乱等问题。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08年2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经过多年努力,政府职能转变迈出重要步伐,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政府组织机构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
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15〕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15〕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我省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现就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以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两个相对分开”。
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转变行政执法管理方式,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坚持权责统一、精简高效。
合理划分不同层级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权限,理顺职责关系,减少执法层次,整合行政执法资源,落实执法责任,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3.坚持统筹协调、稳步推进。
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机结合,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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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经过多年努力,政府职能转变迈出重要步伐,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政府组织机构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
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
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通过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今后5年,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为实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
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
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改善经济调节,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规范市场执法,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
加强社会管理,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维护社会稳定。
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各级政府要按照加快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
中央政府要加强经济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把更多的精力转到制定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
地方政府要确保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做好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科学配置各级政府的财力,增强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明确部门责任,确保权责一致。
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
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
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做好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科学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
整合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注重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和组织实施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国家标准等方面的作用。
完善
能源资源和环境管理体制,促进可持续发展。
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强化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
根据各层级政府的职责重点,合理调整地方政府机构设置。
在中央确定的限额内,需要统一设置的机构应当上下对口,其他机构因地制宜设置。
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的,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
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
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
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强化公益属性,整合资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府监管。
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相关财政政策。
认真执行政府组织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编制,严禁超编进人,对违反规定的限期予以纠正。
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五、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原则。
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
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和程序。
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
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
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
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
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
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发布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完善公务员管理配套制度和措施,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强化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加强政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六、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抓紧制定地方政府
机构改革、议事协调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方案,制定和完善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要严肃纪律,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重视研究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