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备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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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备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

战备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

办公室正副主任职责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原则和上级指示。

二、组织领导办公室的全面工作,抓好思想任务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完善办公室的正规化建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以身作则,遵章守纪,遵守保密规定,关心工作人员的学习和生活,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

四、提出交通战备经费的分配意见,掌握好日常经费的使用,加强物资器材的管理。

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提出加强办公室建设的建议。

六、协调办公室与地方、军队有关部门的联系。

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一、认真学习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原则和有关指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和保密规定。

三、了解本地区交通战备开展情况,适时提出报告和建议,当好领导参谋。

四、了解本地区有关单位战时交通保障计划和有关保障方案,掌握地方交通通信建设情况,及时提出贯彻国防要求的意见。

五、收集整理交通战备资料,拟写各种文件,并做好文件的收发和保管工作。

六、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保密制度一、办公室人员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增强保密观念,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保密法规。

二、在交通战备工作中,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事项、文件材料时,应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扩散、泄露,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机密事项。

三、交通战备的文件和资料应按确定的密级严格管理,收发文应造册登记,在保管、传递中做到安全、保密。

四、借阅文件资料应做到手续齐全,阅后清点,借阅人员应负保密责任,不得泄露、遗失、污损、折散、抽取,未级许可不得复印、转借和擅自带出。

五、对具有属于国家机密内容的会议、战备计划、训练演练和其他活动,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具体要求。

六、交通战备资料、文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资料和文件,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使之清晰、整洁、完整、准确。

交通战备工作管理制度

交通战备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战备工作,确保在战争状态下交通系统的畅通和有效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战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在交通战备工作中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交通战备工作应以国家利益和人民安全为最高准则,坚持平战结合、军民融合、保障有力、高效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战备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交通战备管理体系,提高交通战备保障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国家设立交通战备领导小组,负责全国交通战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第六条交通战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设立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通战备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交通战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交通战备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三)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交通战备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四)组织实施交通战备物资储备和调配;(五)组织交通战备演练和培训;(六)开展交通战备宣传教育;(七)处理交通战备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章交通战备设施与建设第九条交通战备设施建设应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规划,优先保障。

第十条交通战备设施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防需求,满足战争状态下交通保障需要;(二)布局合理,便于平时使用和战时转换;(三)质量可靠,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四)节约资源,注重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交通战备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一)交通战备指挥中心;(二)交通战备物资储备库;(三)交通战备通道;(四)交通战备桥梁、隧道、码头等;(五)其他必要的交通战备设施。

第十二条交通战备设施建设应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提高综合利用率。

第四章交通战备物资储备与调配第十三条交通战备物资储备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保障国家战略物资;(二)满足战争状态下交通保障需求;(三)合理布局,确保储备安全;(四)动态管理,及时补充更新。

消防队战备管理制度内容

消防队战备管理制度内容

消防队战备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规范消防队的战备管理,提高战备水平,确保队伍随时能够应对各类灾害和突发事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战备部门消防队应当设立专门的战备部门,负责全面统筹和管理消防队的战备工作。

战备部门的具体职责包括制定消防队的战备目标、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战备训练和演练,监督和检查战备物资的储备和保养,提供战备支援等。

2. 领导责任消防队的领导班子应当确立战备工作的重要性,将战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指导和支持战备部门开展工作。

三、战备计划1. 制定战备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消防风险、资源配置和队伍能力等情况,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战备计划。

战备计划应当包括战备演练、物资采购、技能培训等内容。

2. 实施战备计划应当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指挥机构的支持和批准后,由战备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战备部门应当根据计划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监督和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物资储备1. 储备种类消防队应当根据战备计划,合理配置一定数量和类型的战备物资,包括水枪、水带、灭火器、防护服等。

不同场所的消防队应当根据场所的特点,适当增减物资种类和数量。

2. 保养管理战备部门应当对战备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物资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一旦发现物资存在损坏或过期情况,应当及时更换或更新。

3. 采购补充战备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及时采购和补充战备物资,确保储备的及时性和充分性。

采购过程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物资的质量和真实性。

五、训练演练1. 训练内容消防队应当定期组织战备训练,包括灭火技能、逃生演练、灾害应急处置等内容。

各级消防队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所处环境,确定训练内容和频率。

2. 演练要求消防队应当定期组织战备演练,包括模拟火灾、燃气泄漏、建筑倒塌等灾害情景,以检验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战备物资的可靠性。

演练要求真实、全面、有序,确保演练效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演练总结每次演练结束后,消防队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演练过程和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人防办公室战备值班制度模版

人防办公室战备值班制度模版

人防办公室战备值班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人防办公室战备值班工作,确保值班人员能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人防设施和人员的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人防办公室值班人员,包括各级人防机关及相关单位。

三、值班安排1. 值班人员按照排班表执行值班任务,确保每个时间段都有专人负责。

2. 值班人员应提前到岗,并进行必要的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3. 值班人员应按时履行签到、签退手续,记录并报告出勤情况。

四、值班职责1. 值班人员应熟悉人防办公室的各类设施设备及应急处置流程,并随时做好相关知识的学习和更新。

2. 值班人员应做好人防设施的巡查工作,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3. 值班人员应具备对突发事件的判断和处理能力,及时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4. 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通报重大事件和工作情况,做好信息的传递和沟通工作。

5. 值班人员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人防设施和人员的安全。

五、值班纪律1.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并做好签到、签退记录。

2. 值班人员应保持工作状态的清醒和专注,不得在值班期间私自离岗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任何涉密信息或文件。

4. 值班人员应维护良好的工作纪律,不得打闹、吸烟或饮酒等不良行为。

六、值班记录1. 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值班期间的工作情况、巡查记录、重要事件等,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2. 值班记录应保存完整、准确,方便回溯和查阅。

七、值班培训1. 值班人员应接受人防设施和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相关技能和应变能力。

2. 值班人员应定期参加演练和模拟演习,熟悉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制度监督1. 各级人防机关应建立值班制度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 值班人员应接受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监督,配合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和改进。

2024年人防办公室战备值班制度

2024年人防办公室战备值班制度

2024年人防办公室战备值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防办公室的战备工作,确保人防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人防办公室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防办公室内的各种值班工作,包括正常和例外情况下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人防办公室值班工作是指人防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岗位要求,进行轮班值班、接警、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人防办公室设有一名值班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值班工作。

第五条人防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设定战备值班人数,包括正常和例外情况下的值班人数。

第六条人防办公室根据各岗位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值班要求。

第三章值班制度第七条人防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具体分为白班、夜班和节假日值班。

第八条白班为早上8:00至下午6:00,夜班为晚上6:00至次日早上8:00,值班时间为12小时。

第九条值班人员按照轮班制度进行值班,每个人每月须参加6天白班和6天夜班的值班工作。

第十条值班人员需要提前15分钟到岗,交接接班人员需要准时到岗并进行工作交接。

第四章值班工作第十一条值班人员需熟悉相关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状态。

第十二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响应各类任务和指令。

第十三条人防办公室值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五章值班管理第十四条值班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无故缺席。

第十五条值班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不得泄露机密信息。

第十六条值班人员要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态度,不得违反人防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章培训和考核第十七条人防办公室每年进行一次值班人员培训,包括相关政策法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十八条人防办公室每年对值班人员进行一次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第十九条考核成绩优秀的值班人员将被录用为战备骨干,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人防办公室战备值班制度范文(三篇)

人防办公室战备值班制度范文(三篇)

人防办公室战备值班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防办公室的战备管理,做好战时值班工作,确保人防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战备值班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防办公室的战备值班工作。

第三条人防办公室的战备值班工作负责人为人防办公室主任,战备值班员由人防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中确定。

第二章值班制度第四条人防办公室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每天分为三个班次,分别为早班、中班和夜班。

第五条早班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16:00,中班时间为下午16:00至晚上24:00,夜班时间为晚上24:00至次日上午8:00。

第六条每个班次由两名值班员轮流值班,轮流值班的方式由值班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公示。

第七条值班员在值班期间应全天候保持电话畅通,保持随时待命的状态,确保能及时应对突发状况。

第八条值班员应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并按照上级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人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值班员应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值班期间的工作内容外泄或向外界透露。

第十条值班员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得离开值班岗位,如需离岗,必须有替班人员并经值班负责人批准。

第三章值班记录第十一条值班员应按照规定,每天记录值班工作的情况,值班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值班员的姓名和班次;(二)当天的值班时间段;(三)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四)值班期间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五)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

第十二条值班记录应在每个班次结束后及时填写,并在下一个班次交接班时进行汇报。

第四章值班考评第十三条人防办公室将对值班员的工作进行考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否按时到岗并完成交接班程序;(二)在值班期间是否全天候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应对突发状况;(三)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是否及时、妥善;(四)值班记录是否及时、具体;(五)其他需要考评的内容。

第十四条值班考评结果将作为对值班员工作的评价依据,旨在激励值班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人防办公室所有。

消防队战备管理制度范本

消防队战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队伍的战备管理,提高消防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灭火救援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消防队伍,包括消防支队、消防大队、消防中队等。

第三条消防队伍战备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二)快速反应,科学调度;(三)严格训练,强化保障;(四)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消防队伍战备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消防支队负责本辖区消防队伍战备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消防大队负责本辖区消防队伍战备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一)制定战备管理制度;(二)组织实施战备训练;(三)检查战备设施设备;(四)调度灭火救援力量;(五)组织应急演练。

第七条消防中队负责本中队战备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一)落实战备值班制度;(二)做好战备物资储备;(三)组织战备训练;(四)参与灭火救援行动。

第三章战备值班制度第八条消防队伍实行24小时战备值班制度。

第九条战备值班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能适应值班要求;(二)熟悉消防业务,具备一定的灭火救援能力;(三)责任心强,能够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第十条战备值班人员职责:(一)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通讯畅通;(二)掌握辖区火灾形势,及时报告重要信息;(三)对火警报警进行初步判断,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四)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第四章战备训练第十一条消防队伍应当定期进行战备训练,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第十二条战备训练内容包括:(一)消防业务理论学习;(二)灭火救援技能训练;(三)应急演练;(四)体能训练。

第十三条消防队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战备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战备设施设备管理第十四条消防队伍应当建立健全战备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战备设施设备包括:(一)消防车辆;(二)消防器材;(三)通讯设备;(四)防护装备;(五)其他灭火救援装备。

战备工作管理制度

战备工作管理制度

战备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战备工作,提高综合战备能力,保障国家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战备工作管理,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我单位的战备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战备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军政、军民、军地协作,形成全员参与的战备工作格局。

第四条在战备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加强对重大国际形势和对我国安全的威胁分析,及时研究对策,确保战备工作处于高度警惕状态。

第五条对于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确保国家安全。

第六条我单位的各部门要根据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战备工作制度,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紧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序、高效地处置。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七条我单位设立战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全局的战备工作。

第八条我单位的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战备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做好战备工作。

第九条我单位在紧急情况下,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紧急应对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第十条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最新的国际形势和我国的安全形势,制定相应的战备工作计划和措施。

第十一条领导小组要制定相关的战备工作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三章资源保障第十二条我单位要加强对各类资源的储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有充足的资源储备和供应。

第十三条我单位要建立健全物资储备库,对重点物资进行分类储备,及时更新物资的储备情况,确保储备的物资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我单位要合理利用现有资源,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满足需求。

第十五条我单位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做到临危不乱,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六条我单位要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分类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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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正副主任职责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原则和上级指示。

二、组织领导办公室的全面工作,抓好思想任务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完善办公室的正规化建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以身作则,遵章守纪,遵守保密规定,关心工作人员的学习和生活,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

四、提出交通战备经费的分配意见,掌握好日常经费的使用,加强物资器材的管理。

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提出加强办公室建设的建议。

六、协调办公室与地方、军队有关部门的联系.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一、认真学习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原则和有关指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和保密规定。

三、了解本地区交通战备开展情况,适时提出报告和建议,当好领导参谋。

四、了解本地区有关单位战时交通保障计划和有关保障方案,掌握地方交通通信建设情况,及时提出贯彻国防要求的意见。

五、收集整理交通战备资料,拟写各种文件,并做好文件的收发和保管工作。

六、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保密制度一、办公室人员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增强保密观念,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保密法规。

二、在交通战备工作中,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事项、文件材料时,应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扩散、泄露,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机密事项。

三、交通战备的文件和资料应按确定的密级严格管理,收发文应造册登记,在保管、传递中做到安全、保密。

四、借阅文件资料应做到手续齐全,阅后清点,借阅人员应负保密责任,不得泄露、遗失、污损、折散、抽取,未级许可不得复印、转借和擅自带出.五、对具有属于国家机密内容的会议、战备计划、训练演练和其他活动,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具体要求。

六、交通战备资料、文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资料和文件,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使之清晰、整洁、完整、准确。

七、凡违反本制度或《保密法》有关规定者,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直属分局交通战备保障大队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指示和任务,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

二、根据上级战备方针和作战意图,制定本大队的交通保障计划,重点目标保障方案和措施,做到上级一声令下,召之即来,来之来战,战之能胜。

三、贯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军事战备要求,平时组织保障队积极参加经济建设,战时或紧急状态下积极参加保畅通工作,完成保障任务。

四、结合工作和实际,积极开展训(演)练,不断提高快速反映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

五、执行战时或应急保障任务时,要严肃组织纪律,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快速集结与输送,快速抢修与保障.六、建立保障队员、车、船、设备档案,如有变动及时调整、补充、完善;掌握了解保障队员具体分布和去向,保障车、船和设备存放地点、技术状况和运用情况,加强车、船、设备的保养,提高其完好率,以适应战备的需要。

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新时期中央战备思想和国防交通的方针政策,做好军事斗争的准备,提高平战转换能力,完成保障任务。

二、负责承办交战办日常工作,指导和布置、检查有关地方和有关单位交战办的工作.三、了解掌握交通战备情况,及时向国动委报告工作,积极组织交通战备演练,提高保障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

四、检查了解各单位、各地方落实交战办决定的事项情况,并以纪要或其他形式上报,下发有关部门。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交通战备机构的联系,具体协调各部门交战办的工作,总结交流交通战备工作情况和经验。

六、按照规定和上级指示,收集、整理、积累交通战备工作资料并建立档案.七、负责管理交通战备办公室的会务工作和文电收发等工作。

八、派员参加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的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设审、工程验收等工作会议和交通战备演练以及方案会审等活动。

九、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一是要尽职尽责,当好领导参谋;二是要发扬不怕困难的精神;三是要主动搞好协同。

十、完成上级交战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队长工作职责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原则和上级指示。

二、组织领导交通专业保障大队的全面组织,指挥工作,抓好保障队伍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断提高中(副中)队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按照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建设标准,健全完善大队办公室正规化建设.三、以身作则,遵章守纪,遵守保密规定;深入基层,掌握了解情况;关心工作人员的学习和生活,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

四、提出交通战备经费的分配意见,掌握日常经费的使用,加强物质器材的管理。

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提出加强大队建设的建议。

六、组织、协调保障大队与地方、军队及有关部门的关系,密切配合做好保障工作。

直属分局交通战备综合保障大队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交通战备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和原则;执行上级下达的指示和任务。

二、根据上级的战备方针和作战意图,制定本分局交通保障计划,确定重点保障目标,制定保障方案和保障措施,完成保障任务.三、了解和掌握各保障队实施保障的情况,参加本分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军事要求的有关会议,贯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军事战备要求。

四、在战时或应急保障任务中,在上级的领导下,对本分局交通专业保障队伍负责统一指挥。

五、组织召开交通战备会议,研究部署交通战备工作,并经常督促检查、指导、总结交流经验,及时处理问题。

六、加强上下联系,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

中(副中)队政委、教导员工作职责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原则和上级指示。

二、做好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对台军事准备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国防交通条例》等国防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国防意识和战备观念。

三、以身作则,遵章守纪,遵守保密规定;深入基层,掌握了解情况,关心工作人员的学习和生活;弘杨艰苦奋斗,不怕牺牲和困难的精神;教育官兵服从命令,听众指挥,树立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四、在战时和就急任务中,做好思想动员工作;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和促进战备工作落实。

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提出加强中(副中)队建设的建议.六、协调中(副中)队与地方、军队及有关部门的关系,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密切配合做好保障工作.资料管理制度一、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本区交通战备的需要,指定专人将我区交通战备资料收集齐全。

二、对收集的资料要进行审核、检查,力求正确性,完整性、现实性,如不符合要求,应予修改、更正,所有资料按年代、期限分类归档、放置有序,资料柜上要标明代号,做到平时好用,战时好查.三、要建立档案借阅簿、查阅资料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外单位需要借用本室资料,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如无特殊原因或未经许可不得将资料带出;本单位人员借用资料的期限,一般1一10天为宜,逾期不还应说明原因或管理人员催还。

四、资料取出档案室须经有关负责同志审批,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员要当面点清,归还时要核对,并及时注销。

五、销毁文件、材料时,应指定2—3人负责监销,以防遗失和泄密;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

六、资料室要坚固适用,具备良好的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尘的性能,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破损变质的资料,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六、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通风良好,防止霉变,无关文件一律不得放入室内,以确保安全。

设备管理制度一、专业保障队伍的装备(设备)要登记造册,编成合理、配套,并要有一定的器材储备;装备(设备)的名称、数量、购置时间、技术状况、存放地点要详细登记造册后装订成册存档备案,便于查阅和调用.二、登记造册的资料,由中(副中)队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负责定期核实。

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补充上去,并报市交战办。

三、建立装备(设备)管理年度定期报表制度,于次年的元月31日前,应按表四、表五、表六、表七内容要求,将调整充实后的情况,统计上报市公路局交战办。

教育训练制度为提高保障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完成保障任务,特制定教育训练制度。

一、根据保障方案的需要,为掌握了解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中队或副中队每年应结合生产和工作,从实战出发组织演(训)练或点练。

二、为提高演(训)练效果,中(副中)队应制定精确的演(训)练计划,做到针对性强,操作方便,演(训)练前有方案,演(训)练后有总结。

三、直属分局交战办中(副中)队每年应将教育训练的次数、时间、地点、项目、参加人数、效果等统计上报市公路局交战办,并总结演(训)练经验,以利再战。

四、加强管理,按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的规定,按期检查、考核。

战备值班制度战时或紧急状态下,办公室应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并做到:一、时刻坚守岗位,无人接班或未经许可,不得擅离职守.二、与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交战办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情况,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三、交接班时,应向接班人员介绍情况,交待后方可离开。

总结汇报制度一、总结汇报工作不仅是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而且有利于总结经验,避免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二、坚持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并用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国动委和交战办。

三、办公室未列入计划的重要工作事宜,如:人事变动、购置设备、添置器材,临时安排演练、训练,科研活动等,应向国动委或交战办请示、报告,并按上级的指示、批复妥善处理。

四、遇有紧急情况随时向国动委和上级交战办请示、汇报,并采取紧急措施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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