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全套新编
病案管理制度(全套、附表)

病案管理制度(全套、附表)病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案管理工作,提高医院病案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病案管理制度,明确病案管理的责任人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病案管理应遵循病历记录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及时、保密等要求。
第四条病案管理制度应与医院的质量管理体系相结合,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第二章病案管理的职责第五条病案管理的职责由医院病案管理部门承担,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负责审核、控制、归档、查询、统计和抽样等各个环节的病案管理工作。
(二)协助医务科对病例的记录和归档工作所涉及的医疗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负责对病案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和考核。
(四)协助各科室制定规范的病历记录和病案归档制度。
(五)组织开展病案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六条医务科应对医疗服务所涉及的病案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负责建立医务部门与病案管理部门的联系机制和信息交流平台。
(二)组织医生开展正确、完整、规范的病历记录和病案归档工作。
(三)加强医学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和病案管理能力。
(四)制定和完善科室内部的病历记录和病案归档制度,建立和完善科室之间的医疗信息共享机制。
第七条医生应按照病历记录的基本原则,正确记录和填写病历,并积极配合病案管理工作,确保病历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及时和保密。
第三章病案管理的流程第八条医生开立病历,填写住院医疗记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病历记录中应包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鉴别、治疗方案、手术操作等必要内容。
第九条科主任或病区负责人及时对病历进行审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医生反馈并指导医生完善病历。
第十条病案管理部门接收医生开立的住院病历后,应进行审核和控制,并进行分级管理,存档至少10年。
第十一条患者出院或死亡后,医疗记录应及时归档并进行备份处理,确保电子档案及硬件存储稳定。
病案管理制度全套模板电子版

一、总则1. 为加强医院病案管理,确保病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住院病案的管理。
二、病案收集与整理1. 住院病案收集(1)病人出院后,病区应在24小时内将病案交至病案室。
(2)死亡病历应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交至病案室。
2. 病案整理(1)病案室对收到的病案进行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等。
(2)整理过程中,病案管理员应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签字确认。
三、病案保管与供应1. 病案保管(1)住院病案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
(2)病案室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确保病案不丢失、不破损。
(3)病案保管员应定期检查病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 病案供应(1)病案室负责临床、教学、科研及个别调阅病案的供应。
(2)供应病案时,应确保病案内容保密。
四、病案利用与保护1. 病案利用(1)病案室应积极配合临床、教学、科研工作,为病案利用提供便利。
(2)病案室应定期对病案进行整理、分析,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
2. 病案保护(1)病案室应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工作,防止病案丢失、损坏。
(2)病案内容应适当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外传。
五、病案信息化管理1. 病案信息化建设(1)医院应建立病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病案电子化、数字化管理。
(2)病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具备病案收集、整理、查询、统计、备份等功能。
2. 病案信息化应用(1)病案室应积极推广病案信息化应用,提高病案管理水平。
(2)医务人员应熟练使用病案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六、病案库房管理制度1. 库房管理员职责(1)负责病案库房的定期检查、突发事件处理以及持续改进措施。
(2)负责库房温湿度控制,确保病案保存环境适宜。
2. 库房安全管理(1)库房温湿度适宜,库房管理员每天记录温湿度数值。
(2)库房门窗、防盗网、防盗锁具、防盗报警设施、监控设备等完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
病案管理制度全套

病案管理制度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病案管理工作,提高病案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信息共享,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病案管理是医疗机构对患者病历及相关资料实行全面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的病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健全病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设立专门的病案管理岗位,明确病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病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保障病案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病案信息的共享,依法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信息,严格保密。
第五条病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准确和细致的原则,保证每一份病案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
第六条病案管理制度应当依法依规实施,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第二章病案登记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病案管理部门,负责病案的登记、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案登记制度,对每一位患者建立独立的病案档案,并按照规定标准填写、归档。
第九条门诊部门对患者进行初次就诊时,应当及时登记患者基本信息,并开立病历档案。
第十条住院部门对患者住院时,应当在24小时内登记患者基本信息,并开立病历档案。
第十一条病案登记应当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诊断治疗情况等内容,并经过医师审核签字确认。
第三章病案整理第十二条病案的整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包括病历的整理、归类、打印、装订等工作。
第十三条病案的整理应当由专业的病案管理人员进行,按照医疗机构的规范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病历整理应当按照患者就诊的先后顺序进行,确保顺利查阅和使用。
第十五条病案的整理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做到每一份病案都能够清晰表达患者的临床情况。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案整理的质量控制制度,对整理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病案的质量。
第四章病案归档第十七条病案归档是指将整理好的病历档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归档存档的工作。
第十八条病案归档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格式进行,便于检索和使用。
病案管理各项制度范本(四篇)

病案管理各项制度范本1、病案室只负责有关病案的复印工作,其他资料的复印恕不接受。
2、病人复印在庫病历时须出示挂号卡,并说明用途,原则上非病者本人或直系亲属不予复印。
委托他人复印,应有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材料3、病历不予自带复印,住院病人复印病案资料时,由病区送至病案库予以复印。
4、复印病案时病案室按____规定的在可复印范围内给予复印,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
复印后须加盖复印专用章。
5、病人应妥善保管病案复印资料,否则,由此而致患者私人资料的泄露,责任自负。
6、保险公司复印病案资料时需经信息科长审核批准。
公、检、法等单位复印病案资料时需经医务科审核批准。
7、复印病案资料时须按省物价局规定的价格交纳工本费,病案室每天向财务科上缴复印费一次。
病案管理各项制度范本(二)病案管理是医院重要的管理职能之一,其目的在于规范和优化病案的建立、整理、保存、使用和统计工作,以保证医疗质量和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为了确保病案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医院应当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病案管理制度。
下面将以病案管理的各项制度为主线,详细介绍病案管理的相关内容。
一、病案质量管理制度1.病案质量管理的重要性病案质量是衡量医疗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医院发展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保证。
因此,医院应建立健全病案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要求,确保病案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医院相关要求。
2.病案质量评价标准和方法病案质量评价是衡量病案质量的重要手段,医院可以参考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制定病案质量评价标准和方法。
评价标准可以包括病案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等方面的要求,评价方法可以采用抽样检查、专家评审和自查互评等方式进行。
3.病案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流程医院应明确病案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流程。
主要包括病案质量管理人员的组织和培训,病案质量的监测和评价,病案质量问题的分析和整改,病案质量的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工作。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的病案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护患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病案管理制度是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医院所有病案管理人员。
第三条病案管理是指医院对患者就诊过程及治疗结果进行记录、整理、分析和归档的全过程管理活动。
第四条医院病案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强调保密原则,保护患者隐私,确保病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医院病案管理部门是负责病案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格的人员组成。
第二章病案的创建与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病案管理系统,包括病案创建、病案质量管理、病案审核与归档等环节。
第七条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应对每一例住院患者进行病案记录的创建工作。
创建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病史、体检结果、入院记录等。
第八条病案创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
病案记录应包括病案首页、病程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病理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九条病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病案质量进行评估,包括病案记录的完整、准确性和规范性等方面。
第十条病案审核是病案管理的重要环节,病案审核人员应对病案记录进行审核,包括核对患者信息、诊断和治疗方案等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十一条病案审核人员对病案记录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反馈,并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改正。
第十二条病案归档是指医院对患者病案进行整理、分类、归纳和存档的工作。
归档要注重病案的保密性和机密性,确保病案信息的安全。
第三章病案的使用与共享第十三条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病案查询和使用制度,提供便利的病案查询服务。
第十四条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病案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依据需求提供相应的统计报告。
第十五条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医疗质量评估、科研等需要,对病案信息进行共享。
共享应遵循保密原则,并依法与相关部门进行合作。
第十六条病案信息的共享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2024年病案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病案管理制度范文病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和目的病案管理是医院信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医院的临床、医技、护理等各个环节,对于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医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病案管理工作,提高临床数据质量和运用效率, 将现有的病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优化, 并与新的法规法规要求相衔接, 使其更加符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和患者的满意度的提高。
本制度编制的目的是对病案管理相关的政策、规范、制度进行明确、系统的说明,为医院内病案管理工作提供操作规范和管理指引。
1.2 主要内容和应用范围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病案管理的组织架构、操作规范、流程管理、技术保障、质量评价等方面,适用于本院各科室、临床和非临床部门、病案室等。
同时,本制度还适用于与医院有合作关系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需要借鉴本院病案管理经验的其他医疗机构。
1.3 参考文件(可根据实际情况列出)第二章组织架构2.1 病案管理委员会本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病案管理工作的规划、协调与监督。
病案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担任主任委员,相关科室主任、医护人员和信息管理部门人员为委员,由主任委员召集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病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2.2 病案管理部门本院设立病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病案管理工作。
病案管理部门由病案管理员和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病案质量控制、病案统计和分析、病案归档存档等工作。
2.3 病案管理人员病案管理人员由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组成,专职人员负责病案管理的日常工作,兼职人员负责协助病案管理工作,包括医生、护士等临床人员和信息管理部门人员。
第三章操作规范3.1 病案登记病案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对每个住院病人进行登记,包括基本信息、入院诊断、主要病情、手术情况等。
3.2 病案查对病案管理人员应在病人出院前对病案进行查对工作,确保病案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3.3 病案归档存档病案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对病案进行归档存档,保证病案资料的安全和可靠性。
病案管理制度全套模板
病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病案管理,提高病案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的病案管理。
第三条病案管理应当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病案管理组织,负责病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统计等工作。
第二章病案管理组织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病案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护理部门负责人、医务部门负责人、病案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七条病案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病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病案管理职责第八条病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学历;(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三)接受病案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九条病案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病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二)负责病案的查询、统计等工作;(三)参与病案的质量控制工作;(四)参与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五)其他病案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章病案管理第十条病案应当由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
第十一条病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情况。
第十二条病案应当及时归档,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十三条病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病案进行审查,确保病案的质量。
第十四条病案管理人员应当对病案进行分类、编码、登记,便于查询和管理。
第十五条病案管理人员应当对病案进行统计分析,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供数据支持。
第五章病案查阅与复制第十六条病案查阅与复制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病案查阅与复制的人员应当具有查阅与复制的权利和资格;(二)病案查阅与复制应当在病案管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三)病案查阅与复制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四)病案查阅与复制的内容限于与医疗纠纷有关的病案材料;(五)病案查阅与复制的用途限于医疗纠纷的处理。
病案管理各项制度(三篇)
病案管理各项制度病案管理是医疗卫生机构对病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统计和分析,并对病案信息进行管理和利用的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病案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保密性,为医疗质量提供有力的支撑。
下面将对病案管理的各项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病案查阅制度病案查阅制度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对各类人员查阅病案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病案查阅一方面是为了医疗过程中的诊断、治疗和研究提供支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患者隐私信息的安全。
在病案查阅制度中,应明确病案查阅的权限范围、查阅人员的资格要求、查阅记录的保存和审核等内容,确保病案的隐私和安全。
二、病案登记制度病案登记制度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对每次入院病人进行登记和建立病案的制度规定。
登记内容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历号、入院诊断、入院日期等,且应准确、完整、及时地录入系统。
病案登记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病案的规范性和一致性,为后续的病案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三、病案存档管理制度病案存档管理制度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对病案资料的存放、保管和利用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病案存档应设置专用的存放区域,并按照病案编号或患者姓名进行分类和归档。
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病案保管和销毁期限,并建立相应的登记和审核程序。
同时,病案的存档区域应保证安全,设立防火、防潮、防盗措施,确保病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病案质控制度病案质控制度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对病案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制度。
通过制定科学的质控指标和评价体系,对病案的要素进行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病案的质量。
病案质控制度应包括质控小组的组建和职责、质控指标和评价体系的制定、质量监测和评估的方法和流程等内容。
五、病案编码管理制度病案编码管理制度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对病案的诊断和手术进行编码和归类的制度。
编码是通过将诊断和手术进行编码,形成病案索引、统计和分析的基础数据,为研究和管理提供便利。
病案编码管理制度应包括编码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编码规范和标准的制定、编码软件和工具的使用等。
最新病案管理制度全套
最新病案管理制度全套病案管理制度是医院管理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医院的病案资料进行规范化管理,能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权益,提高医院的运营效率。
下面是一套最新的病案管理制度,详细介绍了病案管理的内容和流程。
一、病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1.目的:规范病案管理工作流程,提高病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保护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意义:病案管理是医院运营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规范病案管理制度,可以实现病案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性,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为医院的科研和教学提供数据支持,为医院的质量控制提供基础,同时也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病案管理的范围1.病案的收集:负责患者病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病案的全面、准确和完整。
2.病案的存储:负责患者病案的存储和管理,确保病案的安全、可访问和保密。
3.病案的编码:负责对患者病案进行编码和分类,确保病案的统计和分析能够准确反映医院的工作情况。
4.病案的质控:负责患者病案的质量控制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病案错误和不合规问题。
5.病案的利用:负责患者病案的利用和分析,为医院的管理决策和教学科研提供数据支持。
三、病案管理的流程1.病案的登记:患者住院后,由医务人员负责办理住院手续,同时办理病案登记手续,确保患者病案的准确记录。
2.病案的收集:医务人员负责在入院时,将患者的病历资料整理好并交给病案室,病案室收到病历后,及时进行归档,并在病案管理系统中登记。
3.病案的质控:病案室定期进行病案质量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病案质量进行评估和统计。
4.病案的编码:病案室负责对患者病案进行编码和分类,确保病案编码的准确和及时。
5.病案的存储:病案室将病案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归档,同时定期对存档病案进行维护和整理,确保病案的可访问性和保密性。
6.病案的利用:病案室负责对病案信息的统计和分析,根据医院的需要,提供病案数据支持,并及时进行反馈和汇报。
四、病案管理的要求1.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病案室要求医务人员在住院期间及时记录患者相关信息,包括病历、医嘱、检查报告等,并确保病案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病案管理各项制度范本
病案管理各项制度范本病案管理是医院医务部门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涉及到病历的编写、整理、归档及保密等多个方面。
下面是一个病案管理各项制度的范本,供参考:一、病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法律依据:病案管理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病案管理的相关政策。
2.科学性:病案管理应遵循医学知识和病案管理的理论,做到准确、系统、可用以指导临床工作。
3.机密性:病案管理工作涉及到患者的隐私,应保证患者信息的机密性,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4.准确性:病案管理应确保病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反映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进程。
5.完整性:病案管理应确保病案信息的完整性,包括病程记录、检查报告和诊疗方案等。
6.可读性:病案管理应确保病案信息的可读性,字迹清晰,使用规范标准的专业术语和统一的表达方式。
7.时效性:病案管理工作应及时完成,确保病案信息的及时更新和查询。
二、病案管理的主要内容及责任1.病历编写病历是病案管理的基础,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和出院记录等应按规定内容和格式进行填写,严格按照医学术语和规范书写,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2.病案整理和归档病案整理和归档是病案管理的重要环节,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码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病案信息的自由和快速查询。
3.病案保管与借阅病案保管与借阅应有专门的存放和管理机构,对病案的借阅应遵循明确的操作规程,确保病案信息的安全和不被误操作或泄露。
4.病案质量管理病案质量管理是提高病案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包括病案的质量评查、质量控制和质量评分等。
同时,对病案质量问题应及时发现、纠正和整改。
5.病案统计和报告病案统计是医院管理和科研的基础,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统计工作,制作相关报告和分析。
6.病案质量监测与评估病案质量监测与评估是监督病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对病案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
7.病案管理相关培训病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病案管理和医学知识培训,提高病案管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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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目录一、管理组织二、医院各部门对病案和病案管理的职责三、病案保管制度四、病案归档、借阅和复印管理制度五、病案管理奖惩制度六、病案质控标准七、病案管理工作流程图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3、出院病历内容排序九、相关表格1、移交病历登记表2、病案借阅登记表(附:示踪卡)3、病案复印登记表深红医务字〔2009〕05号关于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了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成立深圳红十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成员如下:主任:副主任:委员:(二)职责(1)对病案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建议。
(2)定期抽取病案室对各病案管理情况的报告。
(3)监督病案管理制度及医院解决的实施情况。
(4)审核申请新病案内容、项目、格式的报告。
(5)组织与病历书写有关的教育培训。
(6)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病案委员会的工作。
(三)会议制度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星期四下午5:00召开参加人员:全体委员及有关人员参加主持:主任委员召集:医务科内容:研究讨论病案质量、病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改进操作的措施。
附:1、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2、病历保管制度3、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病案管理工作不是一个科室或一个部门的工作,必须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共同努力,履行职责,齐抓共管。
病案管理应实行分级责任管理,即分院级、病案管理委员会和科室三级;由科室、病案室(医务科兼)具体实施。
(1)挂号、住院、收费处和病案室责任①准确使用病案号。
②认真填写和仔细检查病案首页及病案各项内容是否准确。
③严格住院病人病案的传递。
④按病案整理要求收集和整理资料。
⑤按病案归档存贮、供应借阅制度和管理方法进行系统的管理。
⑥对收集整理好的病案进行疾病编码、分类。
⑦开展随访工作。
(2)门诊、急诊、留观和住院科室责任1)住院医师的责任:①仔细询问病史,注意收集与诊疗有关的各种记录。
②认真书写(记录)病案。
③爱护保管好病案。
2)护士的责任:①按操作常规填写护理记录。
②保管好科室内病案和其它影像等资料。
③负责转交出院病案。
3)科主任(主治医师以上)责任:①按统一标准,检查病案质量和病案管理工作。
②督促指导下级医师写好病案。
③组织出院(或死亡)病案的讨论,讲评病案质量并审签病案。
④实行病案质量目标管理。
⑤与病案室联系配合工作,提出改进病案质量的建议。
(3)医技科室责任?认真填写检查报告,坚持查对,及时回报,尽量缩短病人预约时间,防止延误病情。
(4)病案管理委员会责任①培养全院医务人员的病案质量和管理意识,督促并检查指导全院各科室的病案质量和病案管理质量。
②制定病案书写规则、管理制度、病案质量和管理标准等。
③解决全院有关病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组织病案展览、病案工作年会等。
(5)医院领导责任?①重视病案室的建设,特别是技术力量、设施装备、人员编设等。
②加强对病案和病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病案管理委员会和病案管理人员的作用。
③教育全体医务人员写好病案,管理病案,珍惜病案价值,发挥病案作用,以推动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发展。
病历保管制度1、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
住院病历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时间计算,保管年限不得少于30年。
病案原件的销毁应经院长和或病案委员会批准决定。
2、住院病历在住院期间由病区护理部保管;除医务人员外,无关人员禁止翻阅病历,但患者可就有关问题向主管医师、护士咨询。
3、病人各种检查、化验结论应在出报告后24小时内归入病历。
4、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当天整理完毕,科级质控应在三天内完成,并送达病案管理部门,两者须有移交记录。
5、院级质控应在一周内完成,并整理归档。
6、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等离开病区时,应由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和保管。
7、任何机构、个人要求复印、复制、查阅病历必须由医务科批准,管理人员按规定完成复印等。
8、本院工作人员查阅病案,不得将病案带出病案室。
9、存放病案库房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要有防火、防晒、防腐、防害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1、住院病历查阅及复制由申请人提出,医务科受理。
2、申请人应符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
3、病历的复印、复制应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进行。
4、复印、复制病历时,由本院工作人员将病历送达指定地点,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完成。
5、复印、复制内容: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各类报告单、各类同意书、手术及麻醉单记录、护理记录、出院记录,除此之外其它项目不予复制。
6、申请人进行相关登记确认后,复制件加盖医院公章交申请人。
7、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在规定完成病历的时限后双方在场共同封存病历。
8、病案管理部门应设立病历交接记录本、病历复制记录本。
9、复印复制病历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病案管理奖惩制度一、差错:①玩忽职守泄漏病案资料内容。
②无借条或批准手续,擅自出借病案。
③处理病案资料内容张冠李戴。
④病案责任性丢失,粘污,挖补,涂抹,水浸,雨淋等。
二、缺点:①写错或计算机录错病案号。
②挂号明显挂错科别。
③病案资料项目未按规定填写或录入计算机。
④汉语拼音拼错、写错。
⑥建重号病案。
⑧归档病案排错、插措。
⑨报告单归档(粘贴)错。
⑩报告单处理未按规定。
⑾病案整理不合格。
⑿“借阅病案”未按时催还或注销。
⒀不按制度管理规定盖章、建病案、借病案。
⒁发现或同意他人自找病案,从库房随意取走病案等。
(15)医疗文书书写未按规定时间完成。
(16)出院病历未按规定时间移交病案管理部门。
(17)借出病历未按时归还。
三、出现上述差错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一例罚款100-500元;出现上述缺点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仍未整改,则一例罚款10-50元,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
四、病案质量评估成绩优秀者,参照年底评估奖励方案。
病案质控标准1、住院病历评分标准(附表)2、护理质量评分标准(附表)3、门诊病历评分标准(附表)病案工作流程图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第六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
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第八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室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
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其门(急)诊病历应当收回。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历档案。
第十条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
第十一条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三)保险机构。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
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十九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第二十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第二十一条病案的查阅、复印或者复制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