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村镇建设处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村镇建设处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3.28•【字号】粤建办村函[2013]81号•【施行日期】2013.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村镇建设处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建办村函[2013]81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安排好今年的村镇建设工作。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2013年工作要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3年3月28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2013年工作要点2013年村镇建设处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省建设工作会议部署,重点抓好城乡发展一体化和新型村庄规划试点、指导和支持小城镇建设、保护发展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开展美丽宜居城镇和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和指导等工作。
一、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一)试点推进县(市)域城乡发展一体化。
研究制定《广东省县(市)域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编制办法》,结合我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指导有条件的县(县级市、区)率先开展县(市)域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的编制,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二)试点推进乡村风景化。
研究制定《广东省乡村风景化规划指引》,围绕绿色基础设施全覆盖目标,指导试点县编制和实施乡村风景化规划,构建乡村公园体系,改善乡村风貌,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继续抓好佛冈县全域风景化的试点工作。
(三)推动大镇设市。
积极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借鉴国内先进省、市的经验,联合省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政策与体制、机制研究,推动大镇设市。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3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3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4.02•【字号】粤建科[2013]27号•【施行日期】2013.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3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建科〔2013〕27号)广州市城建委,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委)、市政园林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厅直属有关单位:现将《2013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地区、单位的建筑节能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建筑节能工作任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4月2日2013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科综函〔2013〕12号),做好我省2013年建筑节能工作,现制定如下计划:一、继续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推广绿色低碳技术产品。
工作目标:1.加大绿色建筑的宣传力度。
结合建筑节能工作重点,以绿色建筑为主题的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2.制订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的实施,深入开展一、二星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工作。
3.以珠三角地区绿色建筑发展较好城市为模范,带动粤东、西、北地区绿色建筑的全面发展。
4.因地制宜,推动各地特色绿色建筑的发展,不断丰富我省绿色建筑模式。
5.结合国家和我省“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目标,2013年,全省建成2个以上的绿色园区示范区,新增绿色建筑面积总量达到1100万平方米以上(各地级以上城市完成绿色建筑面积见附件)。
6.推广绿色低碳技术产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2013年“质量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五项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2013年“质量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五项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8.30•【字号】粤建质函[2013]1529号•【施行日期】2013.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2013年“质量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五项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3〕1529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根据201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部署,结合本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相关工作实际,我厅将在今年“质量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以下五项活动:一、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创优经验巡讲活动。
会同省建筑业协会,在有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和建筑业协会的协助下,分别在珠三角、粤东、粤西地区各举办一次工程质量创优经验巡讲活动,交流企业工程质量创优经验,由专家点评精品工程。
二、分片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现场观摩会。
结合工程质量创优经验巡讲活动,在珠三角、粤东、粤西地区选择该地区范围内质量水平较高的工程各组织召开一次工程质量现场观摩会,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站和部分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人员现场参观观摩工程。
三、公布近三年荣获省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奖项的施工企业排名。
对2011-2013年在我省获得省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奖项的施工企业进行统计排名,并向社会公告。
四、编印工程质量标语册子。
面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征集工程质量标语,经筛选、修改后编印工程质量标语册子,发放给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相关企业和单位,供在“质量月”期间和今后一段时期工地宣传使用。
五、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采访部分质量工作成绩突出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人员,在广东建设报等新闻媒体宣传工程质量政策和知识,报道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情况。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广东省省
级工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1.03.31
•【字号】粤建市函[2011]175号
•【施行日期】2011.03.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
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1〕175号)
各地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我厅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部署开展2010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申报和评审工作,并委托省建筑业协会具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选、评委会审议,共评出2010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158项(名单附后),经网上公示征求社会意见,现我厅决定予以公布,并颁发广东省省级工法证书。
希望全省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技术积累工作,加快将工法开发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以新技术、新工艺促进企业发展,不断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推进建筑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对获得省级工法的企业和个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010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证书,请各有关单位到省建筑业协会领取。
附:2010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名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附:2010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名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各地2013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各地2013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扣分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建质函[2013]664号【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3.04.24【实施日期】2013.04.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各地2013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扣分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3〕664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现将全省各市、县(市、区)今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动态扣分情况予以公布,并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第一季度全省动态扣分基本情况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认真落实我厅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大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和和“打非治违”力度,认真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动态监管,及时消除一大批安全隐患。
据统计,全省各级施工安监站共作出动态扣分记录3385条,其中,对施工企业的动态扣分记录有486条,占全省动态扣分记录总数的14.4%;对监理企业的动态扣分记录有227条,占全省动态扣分记录总数的6.7%;对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动态扣分记录有39条,占全省动态扣分记录总数的1.1%;对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动态扣分记录有1062条,占全省动态扣分记录总数的31.4%;对施工企业专职安全员的动态扣分记录有843条,占全省动态扣分记录总数的24.9%;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动态扣分记录有545条,占全省动态扣分记录总数的16.1%;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动态扣分记录有183条,占全省动态扣分记录总数的5.4%。
部分地区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动态扣分工作做得比较好,如东莞(468条)、广州(433条)、惠州(318条)、佛山(284条,不含顺德区)、深圳(249条)、佛山市顺德区(184条)、珠海(168条)、梅州市(157条)等8个市(区),实施动态扣分总数均超过150条;从单个施工安监站扣分条数来看,有6个施工安监站扣分条数超过100条,它们是:东莞市站(468条)、佛山市顺德区站(184条)、佛山市南海区站(169条)、中山市站(123条)、深圳市站(115条)、惠州市站(111条)、珠海市斗门区站(106条);还有6个施工安监站实施动态扣分条数在50条以上100条以下,它们是:惠州市大亚湾区站(86条)、广州市白云区站(83条)、梅州市站(75条)、广州市番禺区站(60条)、揭阳市站(57条)、佛山市三水区站(53条)。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1-2002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1-2002年度省级工法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3.07.29
•【字号】
•【施行日期】2003.07.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1-2002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省级工法、国家级工法的评审申报工作,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1—2002年度国家级工法的通知》(建办质函[2003]1号)要求,省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全省申报的5项工法进行认真的审核评选,其中3项工法被评为2001—2002年度省级工法,并在省级工法中推荐2项工法参加国家级工法评选(详见附表),现予以公布。
为鼓励企业开发、应用、申报工法,省建设厅对获省级工法称号的单位授予荣誉证书,并对积极申报工法的广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汕头市南华建筑有限公司予以表扬。
企业对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法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可根据建设部建建技[1999]4号文的规定予以奖励。
已被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的申报单位,请将每项工法700元的申报费汇至:中国建筑业协会,开户银行为北京工商银行紫竹院分理处,帐号为020000760908112580,并请注明工法申报费用途。
2003年7月29
日
附:
1.2001—2002年度省级工法名单(略)
2.推荐申报2001—2002年度国家级工法名单(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广东省省
级工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3.02.27
•【字号】粤建市函[2013]281号
•【施行日期】2013.0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
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3〕281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我厅于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部署开展2012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申报和评审工作,并委托省建筑业协会具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选、评委会审议,对拟评定的省级工法经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现已完成审定程序。
经我厅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被评定为广东省省级工法的208项工法(名单附后)予以公布,并对本次评定的省级工法颁发“广东省省级工法证书”。
希望全省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管理工作,加强工法的开发和应用,把工法开发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作为推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对获得省级工法的企业和个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附:2012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名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2月27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立项的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立项的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1.30•【字号】粤建市函[2013]217号•【施行日期】2013.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立项的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217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根据《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2〕173号)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建质〔2005〕26号)精神,我厅于2013年1月上旬委托省建筑业协会具体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全省申报立项的84项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进行评选。
经评选,选出符合条件的73项在建工程作为2012年度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已立项为2012年度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的执行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工程的施工组织管理,按《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认真抓好各项应用新技术的实施落实工作,认真研究总结应用过程处理的问题和经验,同时做好每项应用新技术过程的资料记录和整理工作(包括关键技术部位的摄像和影像资料),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申报应用成果专项验收。
二、示范工程新技术应用成果申报专项验收,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我省建筑企业完成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任务进行专项验收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23号)要求进行,由执行施工单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或委托单位省建筑业协会申请组织验收。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颁发“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荣誉证书”,作为建筑企业应用新技术业绩,以及本工程项目提高科技含量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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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广东省省
级工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4.04.30
•【字号】粤建市函[2014]784号
•【施行日期】2014.04.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
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4〕784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有关行业协会及企业:
2014年3月,我厅组织专家对2013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申报的251项工法进行了评审,审定208项为2013年度省级工法,现予公布。
希望各地高度重视工法管理工作,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及时总结施工经验,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管理工作,加强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不断提高我省建筑技术和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建筑产业的转型升级。
附件:2013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名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30日附件
2013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