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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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简介财务制度是医院管理的紧要构成部分,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医院的财政收支、财务管理和管理效率。

作为医院组织的基层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保证医疗服务的顺畅进行,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医院财务制度一、总体原则1.政府领导下的营利性医院应依据市场经济规律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聚焦医疗服务经营,在保障良好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重视管理经济效益。

2.医院应依照合理、规范的财务制度适时、精准、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情形,保证财务数据的牢靠性、完整性、精准性和时效性,以便为正确、适时地决策供给精准的会计数据。

3.医院财务制度不仅需要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还需要在医疗管理和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下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现性。

二、会计核算制度1.会计核算应依照国家财政部订立的《会计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以精准、真实、完整的资料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确保涉及税收、医疗保障、医疗定点和医改等政策的正的确施。

2.医院应依据业务特点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核算,建立完整的会计科目体系,从而实现财务核算的规范化和精准明确化。

同时,还应建立自上而下的会计核算和经费算盘平衡制度,适时发觉经济事故和错误,并加以矫正。

三、财务管理制度1.全院每个财务管理职责的职工都要明确各自职责及所属工作范围,订立明确的工作流程,完善成熟的财务管理制度。

2.医院应每年评估自身各部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每个经济指标订立一份可行性的执行计划,并定期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医院应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项目预算三个方面,以保证经费的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为实现市场化的医疗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四、财务报告制度1.医院应依据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适时、精准地编制和报送各项财务报告,以便经营管理的正确决策和国家政策的适时落实。

2.医院应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全院财务情况进行年度结算和监督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和精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是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和指导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实现。

本文将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应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

在充分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基础上,明确财务管理的具体职责和权限,确保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实现财务管理的一体化。

其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应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对于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预算管理制度应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等环节,确保各项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应明确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的要求。

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是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安全的关键环节。

财务监督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审计、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机构,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监控。

内部控制要求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活动的规范管理和风险控制。

第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应加强财务信息的采集、分析和报告工作。

财务信息是财务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决策和风险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财务制度应规范财务信息的采集、分析和报告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第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应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财务人员是财务管理的中坚力量,其业务水平和素质直接影响到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财务制度应明确财务人员的培训要求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最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应健全汇算清缴和资产管理制度。

汇算清缴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程序,要求在每年财务结算时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核算和结算。

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我们国家医疗服务体系的基础,为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财务制度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一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内容。

一、基本原则1.守法合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不得追求不正当利益。

2.规范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和程序,确保财务工作的有效管理。

3.精确记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系统,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并按照规定进行记账和账务处理。

4.资金安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合理安排财务资源,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防止浪费和挪用。

二、主要内容1.预算编制和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并进行合理的预算执行,确保财务收支的平衡和合理配比。

2.审核和核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财务审核和核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真实和完整。

4.资金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合理安排财务资源,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做到节约用钱、合理用钱。

5.应收应付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应收应付管理制度,加强对账款和应付款的管理和追踪,确保收入的全面核算和欠款的及时收回。

6.检查和审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财务检查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财务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7.管理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各项业务的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财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

三、实施路径1.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财务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2.监督和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和考核机制,对财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基层医疗财务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坚持科学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财务组织机构及职责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本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 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会计人员,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定。

四、财务收支管理1. 财务收支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合法、合规、合理。

2. 财务收支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预算执行应严格执行。

3. 财务收入应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截留、挪用。

4. 财务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

5. 财务支出应实行招标采购,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五、固定资产管理1. 固定资产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登记、核算。

2. 固定资产购置应遵循节约、实用、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3. 固定资产折旧、报废、处置等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 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六、财务报告与监督1. 财务报告应真实、完整、准确,按时编制和报送。

2. 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等进行定期审计。

3. 财务管理部门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 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精选3篇)

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精选3篇)

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精选3篇)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篇1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设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包括: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的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第五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入,努力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进行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七条预算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八条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是指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活动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是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较为简单的医疗机构,承担着基本的卫生服务职责,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良好的财务制度对于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从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详细介绍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

首先,财务预算是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基础。

财务预算是指基层医疗机构为了实现其目标,按照一定程序、方法和原则,预先确定未来一定时期的财务收入、支出和资金安排的计划。

财务预算应包括年度预算、月度预算和临时预算等不同层次的预算,以确保机构的财务稳健和持续发展。

其次,会计核算是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

会计核算是指基层医疗机构对其经济业务进行分类、计量、记录和汇总,形成财务会计报表的过程。

会计核算应包括日常业务的记账、账务的核对和调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等各个环节,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再次,财务报告是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

财务报告是指基层医疗机构根据会计核算所形成的财务数据,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向内外部相关方进行信息披露的过程。

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分析报告等内容,以帮助相关方全面了解基层医疗机构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最后,内部控制是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保障措施。

内部控制是指基层医疗机构为了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与合规,采取的各种管理措施和制度安排。

内部控制应包括风险管理、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是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机构财务安全和发展的基础。

基层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工作,为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卫生系统中的基础组织,承担着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等重要任务。

在新时代背景下,加强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向好发展的重要保障。

财务收支管理收入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管理的主要渠道包括政府财政补贴、医保基金、慈善捐赠、自费项目等。

为保证收入掌握在可控范围内,需建立严格的收款管理制度,分解收款职责。

在这方面,建议以下几点:1.严格按照往来账的要求,开立收费收据、发票等凭证,做到账目明确、凭证齐全。

2.对各类赞助资金实行独立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3.对日常收支进行科目分类管理,形成分类账户体系,以方便管理和监督。

支出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费用、运营成本、资产购置、改建维修等方面。

以下是支出管理方面的几点建议:1.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年度预算进行规划,计划收支合理化,经费安排合理化。

2.严格管理慈善捐赠,将捐赠管理纳入医院财会体系。

3.建立维修与设备更新基金,做到及时维修损坏设备并替换过时设备。

4.在培训教育经费管理上,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将课程内容与实际需求相结合,确保培训成果为工作创造价值。

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涉及:1.固定资产入账、凭证管理。

2.固定资产挂网、折旧和清查,对固定资产的处置也需要有明确的规定。

3.建立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将相关档案及时、准确地记录在档案系统中。

流动资产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流动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涉及科目分类、单证管理等方面。

以下是流动资产管理方面的几点建议:1.强化资产管理政策,建立文件管理制度,形成固定、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2.加强电子资产管理,有效管理电子档案及设备。

3.加强设备调拨、领用的管理控制,保证资产的分配和归还的透明化。

预算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管理涵盖以下内容:1.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的制定和执行。

2.预算绩效评估及修订,对教育、科研和医疗业务中的预算进行合理规划和公平合理的分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第五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入,努力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进行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七条预算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八条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3 医疗服务
规范财务制度,提高财务 效率和收入,有助于医院 加强医疗队伍建设,保证 医疗服务质量。
基本原则
1
合规
财务管理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做到规范合规。
2
科学
应根据经济管理规律和市场运作规律执行,做到项目化投资,科学管理。
3
风险控制
财务管理需要完善风险控制体系,防范和规避财务风险。
4
公正透明
应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和内部控制体系,强化透明度和公正性。
财务制度要素
预算管理
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控、 评价。
会计核算
基建投资收益核算、医疗服务 收费核算、成本核算,资产管 理核算,现金流核算。
财务报表
编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期末收支表、现金流量表 等。
预算执行
收入管理
建立收入分析制度,提高收入管理水平。
现金管理
提高现金使用效率,合理划拨资金,建立管理 流程。
支出管理
建立采购管理制度和领用管理制度,做到费用 透明。
资产管理
建立设备清单制度,规范设备维护管理。
财务监督和评估
资产负债表
监督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及时 发现财务安全隐患。
财务关键指标
主要包括成本控制、费用控制、 收入增长等指标,全方位评估企 业运营状况。
内部稽核
对企业内部控制效率进行稽核, 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存在问题
1 亏损现象
2 财务管理混乱
医院借贷风险,资金缺口, 导致亏损现象。
规章制度不健全,内部金 融管理混乱,容易引起财 务管理问题。
3 会计侵占
会计人员获得的管理权限 被滥用,关键数据被侵占。
建议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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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其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和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政部卫生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第五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入,努力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进行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七条预算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八条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政府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界定服务功能,明确使用适宜设备、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核定任务和收支的基础上,采取定项定额或绩效考核等方式核定补助,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地方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九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批复。

第十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一条经批复后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是保障其履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职能、衡量有关部门核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预算。

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要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予以调整。

第十二条年度终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

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调整。

第十三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绩效考核,并按要求报送绩效考核报告。

主管部门每年都要结合核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分析和评价预算执行效果,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预算安排和结算的重要依据。

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及时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收支与财政核定的收支预算之间的差额及其变动原因,对不合理的超收或少支,应用于抵顶下一年度预算中的财政补助收入;对不合理的欠收或超支,应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由财务集中核算机构会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报预算决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五条收入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六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一般诊疗费收入和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一般诊疗费收入和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基本建设补助收入、设备购置补助收入、人员经费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等。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等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第十七条医疗收入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第十八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

第十九条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

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

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二十条支出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一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支出、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其他支出和待摊费用:(一)医疗卫生支出,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医疗支出和公共卫生支出。

1.医疗支出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材料成本、维修费、其他公用经费等。

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2.公共卫生支出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材料成本、维修费、其他公用经费等。

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和设备购置支出。

(三)其他支出,即医疗卫生支出、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等。

(四)待摊费用,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组织、管理医疗活动等所发生的需要摊销的各项费用。

期末将待摊费用合理分摊到有关支出。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二十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二十五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采购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收支结余管理第二十六条收支结余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和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

当期各类收支结余计算公式如下: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医疗卫生支出-其他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第二十七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于年末将业务收支结余扣除限定用途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后,转入结余分配,年末结余为正数的,可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等专用基金,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年末结余为负数的,不得进行分配,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和分配结余。

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九条资产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严格禁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外投资。

第三十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对期限超过3年以上,确认无法收回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核销。

存货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和其他材料等。

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对于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并建立辅助明细账,对各类物资进行数量、金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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