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关于回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非银行金融行业跟踪:二十大期间资本市场更多利好举措落地值得期待

DONGXINGSE CURITIE行业研究证券:本周市场受9月金融数据和CPI 、PPI 等经济数据超预期利好提振,交易情绪呈现复苏态势,日均成交额回升700亿至0.7万亿;两融余额(10.13)续降至1.54万亿,但已较周中的近期低点回升。
周末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推出一系列利好资本市场的政策,包括:1.证监会原则同意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首单试点,后续还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该业务创新模式既有利于PE/VC 优化募投管退流程,也有望进一步完善拟上市企业股权市场化定价方式,亦间接改善资本市场流动性;2.证监会修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沪深交易所也针对规则调整做了相应安排,规则修订主要包括优化上市公司回购条件、放宽回购限制、完善回购/增持窗口期、合理界定股份发行行为等,《规则》的调整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回购门槛,缩短多次回购周期,优化回购流程,鼓励上市公司在低迷市场环境中通过更为积极的行动提振投资者信心,进而利好资本市场;3.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的准备已就绪,目前已有14家券商获得做市资格,后续还将逐步扩容——和主板相比,当前科创板交易活跃度和市场生态均有继续改善的空间,科创板做市制度有助于提升优质高新成长企业上市融资的积极性,亦有望提升参与跟投券商的投资收益、对冲市场风险,此外,上交所还修订发布科创板询价转让实施细则,有望进一步降低科创板股权转让交易成本,提升市场流动性,有利于一、二级市场高效联动。
保险:年初以来保险负债端仍在承受居民消费能力下降、疫情和代理人减员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但从各家险企中报中也能看到渠道改革呈现的积极变化,特别是代理人产能和活动率的提升,同时银保渠道的持续发力亦助力头部险企稳住核心客户群体。
伴随疫情逐步缓解和各险企2023年开门红筹备工作的陆续展开,险企渠道改革成效有望陆续兑现,给予市场对险企经营层面更大的信心。
整体上看,四季度负债端表现值得期待,边际改善趋势有望更加显著。
002596海南瑞泽2023年上半年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海南瑞泽2023年上半年风险分析详细报告一、负债规模测算1.短期资金需求该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期资金需求为130,612.21万元,2023年上半年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20,400.94万元。
2.长期资金需求该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不存在资金缺口,并且可以提供549.9万元的营运资本。
3.总资金需求该企业的总资金需求为130,062.3万元。
4.短期负债规模由于该企业当前经营业务亏损,无法从发展的角度对该企业的低风险负债规模做出正确判断,只能从当前的财务状况做出简单的、静态的估计。
静态来看,该企业无力偿还的短期贷款为2,974.5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由于该企业当前经营形势缺乏创造现金的能力,无法对长期贷款额度做出正确判断。
长期贷款额度取决于对该企业未来盈利状况的判断。
二、资金链监控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在短期内不会出现支付资金缺口,但企业经营业务亏损,经营活动存在资金缺口且资金占用较大,主要依靠负债资金保证。
资金链断裂风险等级为6级。
2.是否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该企业不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并且长期性融资活动为企业提供128,131.68万元的营运资金。
3.是否存在经营性资金缺口该企业经营活动存在资金缺口,资金缺口为119,195.25万元。
这部分资金缺口已被长期性融资活动所满足。
其中:应收账款增加2,799.58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少4,324.48万元,预付款项减少1,920.74万元,存货减少16,874.0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384.03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减少216.47万元,共计减少20,152.15万元。
应付账款增加1,082.77万元,预收款项增加5.21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增加633.01万元,应付股利增加129.51万元,应交税费减少2,214.49万元,其他应付款减少5,512.9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40,580.38万元,其他流动负债增加885.55万元,共计减少45,571.79万元。
公司关于购买国债逆回购股东会议决议书

公司关于购买国债逆回购股东会议决议书
尊敬的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日期)在(地点)召开股东会议,就购买国债逆回购事宜进行了讨论和决议。
现将会议决议书公布如下:
一、决议内容:
根据公司的投资战略和风险管理需要,公司决定购买国债逆回购。
具体购买金额和时间将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状况进行决定,并及时向股东进行信息披露。
二、决议理由:
1. 国债逆回购是一种低风险的投资方式,能够为公司提供稳定的收益。
2. 国债逆回购市场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方便公司进行资金调度和管理。
3. 通过购买国债逆回购,公司能够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收益率。
三、决议执行:
公司管理层将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制定具体的购买计划和操作
方案,并及时向股东进行信息披露。
同时,公司将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具体金额和时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状况进行灵活调整。
2. 公司将定期向股东披露购买国债逆回购的情况,包括购买金额、收益和风险控制等。
3.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购买国债逆回购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以上为公司关于购买国债逆回购的股东会议决议书,请各位股东知悉并支持。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公司名称。
002596海南瑞泽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海南瑞泽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负8,167.48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负11,059.16万元相比亏损有较大幅度减少,下降26.15%。
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
2023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负8,237.46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负11,315.29万元相比亏损有较大幅度减少,下降27.20%。
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亏损也相应地下降,企业所采取的减亏政策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却带来了营业收入下降的不利影响。
二、成本费用分析海南瑞泽2023年上半年成本费用总额为81,205.26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64,379.04万元,占成本总额的79.28%;销售费用为1,242.17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53%;管理费用为7,746.6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9.54%;财务费用为4,789.29万元,占成本总额的5.9%;营业税金及附加为645.5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79%;研发费用为2,402.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96%。
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1,242.17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637.82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24.16%。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上半年在销售费用大幅度下降的同时营业收入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企业的营业利润却没有下降,表明企业采取了紧缩成本费用支出、提高盈利水平的经营战略,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为7,746.63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9,292.3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6.63%。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87%,与2022年上半年的9.27%相比有所提高,提高0.6个百分点。
三、资产结构分析海南瑞泽2023年上半年资产总额为432,434.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93,689.04万元,主要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57.69%、22.99%和6.51%。
海南瑞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公告编号:2020-07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0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0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8月13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同意提名盛辉先生、高旭女士、陈国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
1、提名盛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提名高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提名陈国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候选人简历等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002596海南瑞泽: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张海林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是
占其所 本次涉及股
持股份 份数量(股)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起始日
16,260,000
11. 62%
1.42%
2021 年 05 月 21
日
到期日
2024 年 05 月 20
日
冻结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1-04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 之一张海林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合计
139,920,000 129,510,000
53,249,900 95,132,742
11,061,948 428,874,590
12.19% 11. 29% 4.64% 8.29%
0.96% 37.37%
16,260,000 0 0 0
0 16,260,000
11. 62% 0% 0% 0%
0% 3.79%
1.42% 0% 0% 0%
0% 1.42%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张海林先生本次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张海林先生与债权人已经达成口头和解协 议,正式的书面和解协议也正在审批过程中。 公司将持续关注张海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 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瑞茂通资产重组中的业绩承诺与盈余管理案例分析

瑞茂通资产重组中的业绩承诺与盈余管理案例分析3瑞茂通资产重组中的业绩承诺与盈余管理案例介绍3.1公司简介3.1.1公司的发展历程回顾瑞茂通全称为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系中瑞投资为整合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煤炭供应链管理企业并实现该等业务的整体上市而专门设立的管理型持股公司。
瑞茂通是国内煤炭、铁矿、棉花等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商。
瑞茂通旗下的煤炭供应链管理业务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实力。
其拥有十多年的行业经验,掌握了丰富稳定的资源渠道与多样化的分销渠道。
上游,公司以山西为国内核心采购区域,同时覆盖陕西、内蒙、甘肃、宁夏、新疆等多个煤炭资源地,并且与部分大型煤炭供应商的稳定合作时间超过十年。
同时公司积极开拓海外进口业务,目前已经涉足印度尼西亚、朝鲜、美国、南非、蒙古国在内的多个国家。
公司在国内国际多资源地多煤种的稳定采购保证了下游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下游,公司与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多家大型用煤客户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瑞茂通由郑州永和泰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6日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于2010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增至36,000万元,此次增资后为了取得进一步发展,公司开始谋划上市,于2012年借壳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实现上市,成为中国A股板块的成员之一,标志着瑞茂通新纪元的到来。
2013年,公司完成供应链运营商向供应链平台服务商的成功转型,开展供应链金融,涉足动力煤期货。
2014年,继续深化供应链平台管理服务,做精做细供应链金融,搭建智慧供应链平台。
2015年,瑞茂通正式推出以煤炭交易为主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易煤网。
同年,公司正式介入棉花、铁矿石等其他大宗商品,完成瑞茂通商品、电商、供应链金融三大板块的战略布局。
瑞茂通自2010年7月26日成立后,股本结构经历三次变化,详细情况如下:3.1.2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控制关系上文涉及的郑州永和泰投资有限公司系中瑞投资的全资子公司,而中瑞投资为万永兴控制的大型投资集团,万永兴与刘轶分别持股中瑞投资70%、30%的股份,由此可见瑞茂通的实际控制人为万永兴。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2.01.07•【文号】深证上〔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1.0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通知深证上〔2022〕21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结合监管实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深证上〔2019〕2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1月7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公司,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指引:(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三)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三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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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公告编号:2020-027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2020年4月22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鉴于2017年至2019年广东绿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41,043.04万元,累计承诺盈利数41,600.00万元,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盈利数人民币556.96万元。
交易对方徐湛元、邓雁栋两名股东拟以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业绩补偿。
经计算,上述应补偿股份合计数量为1,643,200股,其中徐湛元补偿股份数量为832,027股,邓雁栋补偿股份数量为811,173股。
公司按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回购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
上述补偿股份的回购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产购买的基本情况2016年5月25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佛山市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江西绿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绿润”)持有的佛山市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10%的股权。
此次资产购买事项于2016年6月13日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6年8月29日,公司支付了上述15,000万元股权购买款。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佛山市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再次与江西绿润、徐湛元、邓雁栋签订《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再次以15,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广东绿润10%的股权。
此次追加投资事项已于2016年9月28日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广东绿润20%的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15日,公司支付了上述15,000万元股权购买款。
根据公司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湛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6号),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徐湛元、邓雁栋持有的江西绿润100%股权以及江门市绿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绿顺”)100%股权。
江西绿润和江门绿顺分别持有广东绿润50.00%股权、30.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南瑞泽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广东绿润100.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公司支付股权购买款39,600万元,股权过户已完毕。
2019年1月,公司分别向徐湛元、邓雁栋支付剩余的现金对价13,730.00万元及13,630.00万元,至此公司本次收购的现金对价已全部支付完毕。
二、业绩承诺和补偿(一)根据公司与江西绿润、徐湛元、邓雁栋签订的《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江西绿润、徐湛元、邓雁栋就广东绿润业绩承诺如下:1、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
2、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人为江西绿润、徐湛元、邓雁栋。
3、江西绿润、徐湛元、邓雁栋承诺广东绿润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利润情况如下:(1)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00万元;(2)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2,000.00万元;(3)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4,000.00万元。
4、业绩补偿措施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南瑞泽应当于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第3条项下的各项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核实广东绿润在业绩承诺期内业绩实现情况。
如果广东绿润业绩承诺期内未能达到第3条承诺的净利润,业绩承诺方应当向海南瑞泽进行补偿,当年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江西绿润、徐湛元、邓雁栋对该等补偿承担连带责任,且任意一方应在海南瑞泽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业绩补偿款。
(二)根据公司与徐湛元、邓雁栋签订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以及《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徐湛元、邓雁栋就广东绿润业绩承诺和补偿达成如下承诺:1、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2、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人为徐湛元、邓雁栋。
3、徐湛元、邓雁栋承诺广东绿润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利润情况如下:(1)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2,000.00万元;(2)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4,000.00万元;(3)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5,600.00万元;(4)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8,800.00万元;4、业绩补偿措施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南瑞泽应当于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绿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核实广东绿润在业绩承诺期内业绩实现情况。
如果广东绿润业绩承诺期内未能达到《资产购买协议》及《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中承诺的净利润,业绩承诺方应当向海南瑞泽进行补偿,补偿方式如下:(1)业绩承诺人优先以尚未出售的海南瑞泽股份进行补偿,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的股份数量。
若海南瑞泽在股份补偿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以及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或者等于0,则当期无需进行业绩补偿,已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若业绩承诺人尚未出售的海南瑞泽股份不足以补偿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则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人以现金方式继续向上市公司补偿,业绩承诺人以现金方式补偿的金额=(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业绩承诺人当期就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格。
若海南瑞泽在股份补偿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以及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业绩承诺人应该在收到海南瑞泽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以现金方式补偿的金额支付到海南瑞泽指定账户,已补偿的现金不退回。
5、减值测试补偿措施业绩承诺期满后,海南瑞泽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截至业绩承诺期末的资产价格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根据评估结果,由海南瑞泽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显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人在业绩承诺期内已赔偿的股份或者现金对价,则业绩承诺人对海南瑞泽另行补偿。
减值测试应补偿总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人在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格-业绩承诺人在业绩承诺期内以现金方式补偿的金额。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整体交易中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价格减去截至业绩承诺期末标的资产的资产价格(扣除承诺期间内各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减值测试的补偿优先以业绩承诺人尚未出售的海南瑞泽股份进行补偿。
若业绩承诺人尚未出售的海南瑞泽股份不足以补偿减值测试对应的应补偿总额,则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人以现金方式继续向上市公司补偿。
具体应补偿股份数量和现金金额的计算方式请参见《资产购买协议》中关于业绩补偿措施的相关规定。
如业绩承诺期满后,江西绿润和江门绿顺已注销,则上述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补偿方式及计算公式等相关事项均相应变更为标的资产对应的广东绿润股权(即广东绿润80%股权)减值测试,并由海南瑞泽聘请相关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按本条约定实施。
6、根据《资产购买协议》的规定,业绩承诺人需要补偿的股份,由海南瑞泽按总价1.00元的价格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
海南瑞泽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30个交易日内发出召开审议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海南瑞泽就业绩承诺人补偿的股份,首先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如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未获得海南瑞泽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则业绩承诺人补偿的股份应通过赠送方式予以补偿。
7、根据《资产购买协议》的规定,业绩承诺人需要补偿的股份或者现金的,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获取的交易对价的相对比例承担上述补偿义务,且徐湛元、邓雁栋对该等补偿承担连带责任。
8、根据《资产购买协议》的规定,业绩承诺人需要补偿股份的,若海南瑞泽在承诺期间内有现金分红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获得的分红收益,应该在收到海南瑞泽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到海南瑞泽指定账户。
三、广东绿润2019年度盈利情况广东绿润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承诺盈利数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单位:人民币元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标的资产2019年度承诺盈利数完成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广东绿润156,000,000.00 144,199,437.3992.44%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绿润2019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4,199,437.39元,业绩承诺人承诺的广东绿润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6,000,000.00元,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承诺盈利数人民币11,800,562.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