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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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同位素放射源操作规程

一、人员管理

1.1 电控处设专人负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管理人员执行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就业前体检与就业后定期体检等规定。

1.2日常维护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铅衣、铅眼镜),此类防护用品由电控处负责保管。

1.3监管人员有变更,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

二、现场设置

使用同位素的场所采用屏蔽设施,并设置危险标识。

三、安装、拆装

3.1 放射性同位素的安装、拆装工作由生产厂家负责完成。

3.2 现场安装、拆卸时划出安全防护区,设置危险标识,并专人警戒。

四、登记、建档

4.1 在用放射性同位素,电控处建立放射源安装、拆卸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4.2 发生放射性事故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控制措施,尽可能减小放射性危害。

五、日常监管

5.1 放射源所在岗位操作人员严格巡检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5.2 放射源所处设备闲置、移走之前,所在事业部须书面报告电控处和安全环保处。

5.3 设备检修需要移动放射源时,须得到电控处专职管理人员许可。

5.4 设备内检修检测,须穿专用铅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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