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昌大研发[2013]15号关于做好南昌大学2014年跨学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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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昌大研发[2013]15号关于做好南昌大学2014年跨学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系、部、中心):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工作要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推动高等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导向作用,要考虑跨学科的推荐,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发挥学校学科综合优势,推动“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学校将安排200-250个推荐免试生的招生计划专门用于2014年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接收跨学科推荐免试生,不占培养单位的推荐免试生指标。
一、跨学科推荐免试生计划申请学院(系、部、中心)或学位点认为所属学科专业有需要,可以向学校提出接收跨学科推荐免试生计划的申请(附件1),接收校内外跨学科推荐免试生。
对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医学等初试科目改革的试点学科门类中的学科、专业,尤其要注意跨学科生源的推荐和接收,做好与科目改革的协调配合。
有接收校内外跨学科推荐免试生意向的学院(系、部、中心),应在6月4日提出拟接收的学科专业、计划和补充条件等方案并报研究生院,申请的计划经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划拨到指定的学院、专业,并统一向校内外公布。
二、跨学科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跨学科推荐免试生的遴选条件可参照《南昌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也可根据接收学位点的要求做适当改变(如有关排名要求、重修要求等条件)。
三、工作安排各培养单位在6月4日前报送拟接收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
研究生院在6月10日前下达跨学科推免计划。
跨学科推荐免试生需填写《南昌大学跨学科推荐申请参加面试、审批表》(见附件2)。
在6月20日前向本科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向接收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审批通过的考生请注意网上通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面试手续,至接收学院参加分硕士点专业面试。
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南昌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昌大学文件南大校发…2014‟98号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南昌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南昌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业经2014年11月14日学校党委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昌大学 2014年12月23日-1-南昌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规范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江西省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财教…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奖助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南昌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及人事档案不在我校的在职研究生、规定学制外的延期毕业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研究生)。
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研究生奖助学金经费来源包括国家、省财政拨款、学校投入的培养经费、导师科研经费以及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捐赠的专项经费等。
第四条申请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对象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二)勤奋学习,学风端正;(三)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积极投入科研活动;-2-(四)诚实守信,自强不息。
第五条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或暂停其当年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一)受到党纪国法和校规校纪处分;(二)学术行为不端;(三)休学、退学以及因自行出国(境)未在校学习;(四)未按时缴费注册;(五)其他不符合奖助学金奖助情形。
第六条研究生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各类奖助学金评审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具体评定办法执行。
如遇相关政策变动,按学校文件通知执行。
第七条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以多次获得研究生奖助学金(有特殊规定不能重复申请的奖助学金除外),但个人学业成果不可以重复使用(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除外)。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昌大研发[2012]19号关于做好江西省第二批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研字〔2012〕8 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申报江西省第二批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名额我校申报限额为7个。
二、申报条件1、创新基地的遴选以应用型学科为主,侧重于江西经济特别是支柱产业发展所急需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汽车航空及精密制造产业、特色冶金和金属制品产业、电子信息和现代家电产业、中成药和生物医药产业、食品工业、精细化工及新型建材产业等。
2、创新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是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院,牵头学科应是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学科、省级示范性硕士点,承担了研究生培养任务。
3、企业或科研院所是创新基地的合作单位。
合作单位以省内为主,应具有高水平的科研开发队伍,先进的科研设备及科研条件,充裕的研发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研发经费,规范的人才合作培养和项目合作管理制度。
4、合作双方具有产学研合作的经历,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有行之有效的双方合作运行机制,并能接收省内其他高校的研究生进入基地实习和开展科研工作。
三、申报评审程序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江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一)要求自行联系合作单位,协商创新基地建设方案,填写《江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二) 一式8份,纸质及电子申报材料于9月24日前送交研究生院(研41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确定7个申报基地,并于9月30日将申报创新基地材料报送省学位办。
3、省教育厅在适当时间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基地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经公示后确定创新基地名单。
四、其它1、创新基地建设期限为五年,采取高校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形式运行。
数学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doc-南昌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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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5522024
多维奇异积分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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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2025
复流形上的函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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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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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
质
教
育
课
公共选修课
二外、数学、计算机、体育、管理、经济、法律类
至少选修一门,不少于2学分
跨学科的专业课程
至少选修一门,不少于2学分
必修
环节
文献综述、开题报告
3
3
学术活动
指导教师
1
代数
主要研究内容为实代数,所研究的对象为实域,序域,实环和半实环等代数结构,由此涉及到域论,交换代数,赋值论与拓扑等其他学科。本研究方向是进一步学习实代数几何的基础,在有序几何中机器证明和半代数系统的自动推理等方面有重要应用。
曾广兴
2
微分几何
本方向主要研究微分流形中子流形的几何性质,特别是极小子流形;此外还研究伪黎曼流形中的子流形。我们在这方面所取得的成果有自身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所研究的内容与理论物理密切相关,具有现实意义。
主要特色和意义:很多工程、经济、生物、通讯等学科中的问题可归结为各种类型的微分方程、积分方程,而许多方程又转化为算子方程。通过对算子理论、均衡理论、微分包含、算子方程的研究,可以解决上述的一系列具体问题。
3
微分方程应用
着重于微分方程稳定性理论及定性理论的研究,并以此为基础分析目前国际上最关注的生态数学模型,包括Lotka—volterra方程,时滞微分方程,传染病动力学,化学反应动力学,脉冲微分方程等的研究。
概率度量空间的理论与应用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昌大研发[2012]40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学院: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度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赣教研字[2012]17号)精神,我校孟永刚等43位研究生申报的项目被批准立项获省教育厅经费资助,现就做好项目研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科研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二、项目负责人的指导教师要加强对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督促研究生按计划开展项目研究。
三、请通知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资助金额和项目要求拟定并填好《研究工作计划表》(附件二)一式三份,签订《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协议书》(附件三)一式三份,于2012年12月7日前连同电子版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419)。
附件:一、获2012年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名单二、南昌大学20 年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研究工作和经费使用计划表三、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协议书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主题词:2012年度江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南昌大学研究生院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印校对:谢世芸打印:陈世中(共印10份)附件一:获2012年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名单附件二:南昌大学20 年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附件三: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协议书甲方:南昌大学研究生院乙方:(学院:年级专业:学号:)为了确保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时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果,根据《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精神,甲乙双方就年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的研究和管理,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立项项目于年月日开始启动。
乙方应根据资助金额和项目要求,拟订详细的研究工作和经费使用计划。
甲方提供有关的指导和服务。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昌大研发[2012]41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南昌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学院:根据“南昌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要求,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曹春水等17位研究生申报的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获学校立项资助,现就做好项目研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南昌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项目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项目负责人的指导教师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督促研究生按时完成项目。
三、请通知你院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资助金额和项目要求拟定并填好《研究工作和经费使用计划表》(附件二)一式两份,签订《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协议书》(附件三)一式两份,于2012年12月7日前连同电子版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附件:一、2012年南昌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二、2012年南昌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研究工作和经费使用计划表三、2012年南昌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协议书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主题词:2012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南昌大学研究生院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印校对:谢世芸打印:陈世中(共印10份)附件一:2012年度南昌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名单附件二:20 年南昌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研究工作和经费使用计划表附件三:年度南昌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协议书甲方:南昌大学研究生院乙方:(学院:年级专业:学号:)为了确保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时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果,甲乙双方就年度南昌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的研究和管理,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立项项目于年月日开始启动。
乙方应根据资助金额和项目要求,拟订详细的研究工作和经费使用计划。
甲方提供有关的指导和服务。
二、甲方负责对乙方项目的研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其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所开展的相关工作。
三、乙方保证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项目研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甲方如实反映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南昌大学部门函件

南昌大学部门函件南大研函〔2018〕44号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学院:持续推进“互联网+”时代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工程”,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管理,学校充分利用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网上对所有校级盲审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
根据《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参加盲审对象1、本次申请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往年被抽到盲审而当时未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如本次需要申请学位;3、除被校级抽检盲审的名单外,根据学院原选择申请硕士学位条款要求,需参加校级盲审的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所有提前申请学位的各类研究生;5、凡在此之前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或虽答辩通过但未获学院(部)学位委员会批准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而延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本次申请学位时其学位论文需参加校级盲审;6、近2年省级学位论文质量抽查中有“不合格”或“存在疑似抄袭”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该导师指导的研究生若申请学位,全部参加校级盲审。
二、申请免盲审要求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免校级盲审:(1)硕士研究生:以南昌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时学生可排名第二)在本专业SSCI、CSSCI、SCI、EI源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书)至少1篇。
提前申请学位者除外。
(2)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至少有2篇论文被SSCI收录;或有3篇论文发表在SCI源刊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4篇发表在CSSCI源刊上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有2篇论文发表在SCI或EI源刊上[或被SCI、EI (核心)之一收录],其中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一区源刊上。
2、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于2018年10月25日之前将本学期申请免校级盲审研究生的情况汇总到《南昌大学申请免校级盲审名单汇总表》(附件1)。
南昌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昌大学研究生院

南昌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南昌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为规范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条申请资格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2、按照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3、掌握本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4、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第二条申请时间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授予工作按学期定期进行。
第三条学位论文基本要求1、学位论文应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完成的研究成果;2、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3、学位论文可以采用工程设计、调查研究报告、企业诊断报告、案例分析、项目管理和文学艺术作品等多种形式;4、学位论文应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科学性、严谨性,论文文字精练通顺、概念清晰、论点明确、数据可靠、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格式符合学位论文规范的要求;5、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可根据全国各相应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规定来制定学位论文要求的细则;6、凡需要保密的论文,按照学校相应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位论文评阅1、学位论文评阅人为两名。
评阅人应是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有一名是校外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2、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前一个月提交论文评阅人,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同时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是否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提出具体意见;3、如评阅人之一的意见是不同意答辩,应增聘一名评阅人评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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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昌大研字[2008]25号
关于做好我校2008年江西省研究生
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赣学位[2008]11号)文精神,我校研究生申报的47个项目被批准立项。
其中,苑婧等33位同学的项目获省教育厅给予的经费资助(见附件一),邓兰花等14位同学的项目为学校自筹经费项目(见附件二)。
为了保证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可到研究生院网页下载)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科研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项目
的圆满完成。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要加强对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督促研究生按时完成项目。
三、请通知你院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资助金额和项目要求拟定并填好《研究工作计划表》(见附件三)一式三份,签订《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协议书》(见附件四)一式三份,于2008年12月7日前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四、科研经费所购置物资、图书资料均属学校财产,有关单位应按验收、登记、保管工作的程序及要求做到帐、卡、物相符。
五、附件三及附件四可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领取。
特此通知
研究生
院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主题词: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通知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二O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印校对:张宁打印:谢世芸
附件一:
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省教育厅资助项目名单
附件二:
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自筹经费项目名单
附件三:
南昌大学20 年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
研究工作和经费使用计划表
附件四:
南昌大学年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协议
书
甲方:南昌大学研究生院
乙方:(学院:年级专业:学号:)
为了确保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时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果,根据《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精神,甲乙双方就年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的研究和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立项项目于年月日开始启动。
乙方应根据资助金额和项目要求,拟订详细的研究工作和经费使用计划。
甲方应保证经费及时到位,并提供有关的指导和服务。
二、甲方负责对乙方项目的研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其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所开展的相关工作。
三、乙方保证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项目研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甲方如实反映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四、乙方应严格执行研究计划,不得擅自删减研究内容,更改研究方向和目标。
确因研究工作需要而须调整部分研究内容和工作具体安排,须经甲方同意,并报省政府学位办批准。
否则,将停止对该项目的资助。
五、乙方应按计划时间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完成的,乙方应提出书面报告,由甲方审核后,报省政府学位办批准。
六、乙方保证项目经费只用于所资助项目的科研开支。
将研究经费挪作他用或故意造成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全部所用经费。
七、甲方于年月对乙方的项目研究进展等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甲方根据中期检查的结果决定是否冻结或停止对该项目的资助。
八、项目协议到期前15天内,乙方应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提交《江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验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和成果清单、样本等,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审核并签署意见。
九、乙方利用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在学院所有。
十、乙方发表或出版因本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时,应以“南昌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在成果显著位置标注“本项目由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字样(学校自筹经费项目则应注明“本项目由南昌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字样)。
十一、甲方享有乙方项目研究成果的优先使用权,乙方与第三者进行科技成果转让应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取得的项目成果(如专利、成果转让,技术推广等)所产生的收益,除10%上交省教育厅外,其余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各存一份,报送省政府学位办一份。
甲方(盖章):南昌大学研究生院
甲方负责人(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