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发表论文要求
复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办法

复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办法第一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审是学位论文提交送审前,由所在学院、系(所)或导师组织专家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所做的最后一次自我把关,其目的是对该学位论文是否已经达到本学科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的水平要求进行自我诊断。
为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位论文预审一般每年集中安排两次,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学位申请、审核流程,由院系负责组织落实。
未通过学位论文预审者,当期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第三条所有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需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和论文格式要求撰写论文,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向所在院系提出学位论文预审申请。
第四条院系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预审工作,做好组织、统筹、协调及前期准备,明确预审流程及时间节点,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第五条学位论文预审可采取答辩形式或评阅形式,其中答辩形式包括专家组答辩或组会答辩等,评阅形式包括集中评阅或院内盲审等。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原则上采取答辩形式,并充分发挥博士生指导小组的作用。
第六条预审专家应本着高度负责、科学严谨、公正客观的态度,认真审查学位论文,并就论文的创新性、论文的理论与实践意义、真实性与完整性、关键性结论等内容作重点审查,详细指出论文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第七条学位论文预审结论分“同意送审”、“修改后送审”和“不同意送审”三类。
预审专家一致认为学位论文达到申请本学科博士或硕士学位要求,并“同意送审”的,可直接提交学位论文送审;若预审专家提出“修改后送审”,学位申请人应根据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确认后可提交学位论文送审;若预审专家提出“不同意送审”,学位申请人应及时办理延期毕业的手续,并对学位论文作为期三个月以上的修改,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预审申请。
第八条学位论文预审结束后,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提交《复旦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表》,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进入相似度检测和送审环节。
复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规范 .doc

岗位聘用材料上报说明一、需要上报的材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汇总表,按管理岗、教师岗、辅岗、工勤技能岗分类汇总)2.《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个人表)3.《岗位说明书》4. 个人小一寸电子版照片(jpg.格式,约2.54X3.62cm)上述材料第1、2项需提交纸本;全部提交电子本,其中第2、3、4条电子版的材料各放在一个子文件夹,全部材料放在一个总文件夹。
上报时间: 2011年7月11日至15日二、材料填报规范1.时间格式: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进入本单位时间、毕业时间等格式统一为“1970. 06”、“1982.10”式样。
《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个人表)中“聘用单位意见”一栏的落款时间不填。
2. 最高学历与毕业时间: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填“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按学位取得时间填写;具有硕士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人员填“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间按学位取得时间填写;具有本科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人员填“本科/硕士”,毕业时间填“本科时间/硕士时间”,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填“本科”,具有本科学历没有学位的填本科/无,其余按相应学历填写。
3. 原聘(任)岗位(职务)(1)聘用在专技岗人员:岗位与职务对应的人员:按原聘专技职务填写,如“教授、讲师、实验师、助理馆员”等。
岗位与专技职务不对应的人员:填“岗位(职务)”,如“教师(高级工程师)、图书馆员(助理研究员)、编辑(助理研究员)。
既有专技职务又有行政职务的人员:填“专技职务/行政职务”,如:“教授/二级学院院长”(2)聘用在管理岗位人员聘用在管理岗位,同时受聘了专技职务的,填写“行政职务/专技职务”,如“xxx科长/副研究员、劳资科员/经济师”,按专技职务发工资的,同时在“备注”中填写专技职务。
(3)聘用在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工”填写。
4. 现聘岗位名称:与岗位说明书上所写的岗位名称一致,岗位名称的命名参见岗位说明书样本。
复旦读博毕业条件 -回复

复旦读博毕业条件 -回复作为中国历史悠久、享有盛誉的高等学府,复旦大学一直本着“求是创新,敦笃至公”的校训,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
对于读博毕业条件,复旦大学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要求,下面将对复旦大学读博毕业条件做详细介绍。
复旦大学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非常严格。
一般来说,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时间需要在3-4年之间,且需要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具体专业课程学习时间要求会根据不同专业的学术要求而有所不同。
在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之后,研究生需要通过复旦大学的博士学位资格考试,该考试主要考查研究生对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研究能力,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论文阶段。
在论文阶段,研究生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导师,并结合导师的指导,深入开展专业领域的研究工作。
完成研究工作后,研究生需要准备一篇符合专业学术规范的博士学位论文,并经过指导老师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核。
在论文通过答辩后,研究生才能获得博士学位。
复旦大学对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要求也非常高。
除了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和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研究生还需在相关专业领域积极参与学术讨论和学术交流活动,如参加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等,以充分展示自己在专业领域的学术能力和研究成果。
在复旦大学读博期间,研究生还需完成一定的科研工作或实习实践,以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这些工作旨在培养研究生的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日后的学术研究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在复旦大学对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要求严格,旨在保证学位的学术水平和学术成果。
只有在完成了学位课程学习、通过了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完成了符合专业学术规范的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以及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实践经历之后,研究生才能顺利获得复旦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
复旦大学作为一所具有深厚学术底蕴和严谨治学精神的学府,其对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要求旨在培养具有学术追求和科研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复旦研究生毕业要求

复旦研究生毕业要求一、学位授予条件1. 符合学位授予要求,通过学位评定复旦大学研究生毕业要求首先要求学生达到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即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了规定的学分,完成了学位论文,通过了学位答辩,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的其他条件。
对于学术型学位授予条件包括学生学业成绩、学位论文质量以及答辩情况的综合评定。
对于专业学位授予条件则要求学生除完成规定学分外还需要通过校外实习等专业实践环节。
2. 通过综合学位复试3. 只能申请获得一个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二、毕业时间和学位授予时间1. 硕士研究生,最早2年,最迟4年2. 博士研究生,最早3年,最迟6年三、课程学分要求1.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要求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下学习学位课程。
学位课程学分不少于29分。
少数民族研究生学位课程学分不少于25分。
每位研究生必须完成硕士学位公共课,即政治、外语,专业课,必修课程。
2.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分要求博士研究生在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下学习学位课程。
学位课程学分应不少于13分。
少数民族研究生的课程学分不少于10分。
每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公共课,即政治、外语必修课程。
四、学术活动和学术成果1. 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和成果要求研究生必须参加研究生科研基础训练,参与选定的学术活动,并按要求提交学术成果。
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必须发表1篇以上论文,其中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者一篇以上在SSCI、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
2. 博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和成果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积极参与学术活动、承担课题研究、参加专业实践实习,努力发表高质量的学术成果。
博士研究生在学术论文工作上的要求是,至少要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在SCI、SSCI等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
五、学位论文要求1.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硕士研究生需要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确保学术水平与创新性。
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结构合理,观点明确,数据严谨,语言通顺,图表清晰,应严肃对待学术诚信问题。
复旦硕博管理办法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硕博连读”培养项目二次资格考试及分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根据《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调整稿)》、2012年10月17日及2014年12月10日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即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会议精神,对“硕博连读”培养项目二次资格考试及分流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2012年9月及以后入学的所有硕博连读生。
二、资格考试的通过标准所有硕博连读生必须参加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既是硕博连读生转博选拔的重要环节,也是硕博连读生中期考核学业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标准:资格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当年度学校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线。
三、具体程序和细则1、当届资格考试通过的情况凡是当届资格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线的学生,在转博面试前学院将和其确认转博志愿。
学生可选择继续参加转博面试,也可主动选择转为硕士生,按分流的4年制硕士生培养方式进行培养。
对于转博面试通过且最终进入当年度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的学生,按照硕博连读生教学计划中的博士生阶段的要求进行培养。
对于转博失败的学生,学院将和其再次确认转博志愿,如愿意申请参加第二次资格考试的转博选拔,则不需重修相关课程,可直接和下一年级学生一起参加下一年度的转博资格考试;如学生主动选择转为硕士生,则按分流的4年制硕士生培养方式进行培养。
2、当届资格考试未通过的情况凡是当届资格考试未通过的学生,中期考核成绩为C等,且须在第五学期重修相关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具体要求如下表)后,和下一年级学生一起参加下一年度的资格考试。
同时,学院将对有关学生进行转博或转硕意向的备案工作。
表1:重修课程清单对于原课程成绩为A和A-者,可申请免修该门课程。
重修所选课程时,可选择1门课程按学校流程申请将该门课程的最终重修成绩在校方成绩单上覆盖原课程成绩;其他重修课程按院内登记的方式操作选课及成绩记录。
3、第二次资格考试凡是在第六学期初参加第二次资格考试的学生,经笔试、面试选拔通过且最终进入该年度博士生拟录取名单者,正式转入攻博阶段学习和研究。
复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规范 .doc

复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规范(2005年修订版)印刷本论文规范一、论文封面制作要求(一)、学位论文封面使用云彩纸。
博士学位论文封面颜色为淡棕色,硕士学位论文封面颜色为淡蓝绿色。
(二)、论文封面制作要求如下:1、封面内容(封一):(1)学校代码(10246);(2)学号(研究生)或学员号(同等学力人员);(3)学校名称(复旦大学);(4)学位论文的类别;(5)30个汉字以内的论文题目;(6)院系(规范正式的)名称;(7)专业;(8)姓名;(9)指导教师;(10)完成日期(涉密论文需注明论文密级和保密年限,参见附件1:《复旦大学涉密论文归档与管理暂行办法》)。
对于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在论文左上角注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字样;对于专业学位论文,必须在论文封面“复旦大学XX学位论文”下面注明“专业学位”字样。
2、论文封面(封一)请严格按标准样本制作。
标准样本的下载地址为:3、论文封面(封三)须打印并签署“论文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声明”的下载地址为:(三)、论文书脊上印: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二、论文内容编排要求(一)、论文统一按word格式A4纸(“页面设置”按word默认值)编排、打印、制作。
正文内容,字体:宋体、字号:小四号、字符间距:标准、行距:20磅。
(二)、论文撰写格式:1、扉页:指导小组成员名单2、目录:3、中文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4、英文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5、引言(前言):6、正文7、参考文献:(全文参考文献一览,各类参考文献编排格式须符合国家标准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参见附件2:《文后参考文献著录格式》)8、后记:(致谢等内容)(三)、注释位置:硕士学位论文采用篇末注、博士学位论文采用章末注。
如所在学科有特殊需要,也可适当采用脚注。
(四)、字数要求:(1)文科:硕士:一般不少于3万字;博士:一般不少于10万字;(2)理科、医科: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各高校博士毕业论文要求

各高校博士毕业论文要求北京大学:2篇北大中文核心在申请学位前,一般应以北京大学名义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可以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或被接受发表2篇论文。
未达到要求者,一般不接受其学位申请。
各专业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数以及本专业的“重要刊物”、“核心刊物”名称,由各院(系、所、中心)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作出规定,并列入培养方案。
武汉大学:1篇权威期刊或2篇北大核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必须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权威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或至少有两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的学术论文。
中国人民大学:2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吉林大学:没有收集到具体文件。
根据送到重庆大学评审的博士论文《从“法律文化研究”的角度审视马克斯·韦伯的法律社会学》第150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来看,作者发表的5篇论文中只有1篇属于CSSCI,其余4篇均是非期刊论文(其中有一篇是报纸,另3篇为以书代刊。
)中国政法大学:公开发表2篇或1篇1万字以上学术论文在学期间第一至第三学期,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应每个学期分别提交至少1篇本专业的科研论文(每篇应在5千字以上),并于第一学年末提交学年论文1篇(字数应在1万字以上)。
上述论文经导师评阅合格后,计2学分。
在中期考核之前,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独著正式发表2篇(每篇应在5千字以上)或1篇1万字以上学术论文。
西南政法大学:3篇核心期刊说明:该校期刊目录为北大中文核心与CSSCI合并数据,再加上部分经学校承认的期刊或者书籍,共计1500多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3篇核心说明:只收集到在职博士生提前毕业要求——在申请提前毕业时,必须在该校认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重点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三篇。
据此推测,正常毕业博士生发表论文要求不可能高于3篇。
厦门大学:2篇全国中文核心或1篇一类核心在全国核心刊物或国际同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和“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发表2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其中一篇可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专著或教材(本人完成字数专著在3万字以上,教材在5万字以上,可累计)来代替。
各大学博士发表论文要求

1、北京大学:2篇北大中文核心在申请学位前,一般应以北京大学名义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可以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或被接受发表2篇论文。
未达到要求者,一般不接受其学位申请。
各专业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数以及本专业的“重要刊物”、“核心刊物”名称,由各院(系、所、中心)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作出规定,并列入培养方案。
2、武汉大学:1篇权威期刊或2篇北大核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必须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权威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或至少有两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的学术论文。
3、中国人民大学:2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4、吉林大学:没有收集到具体文件。
根据送到重庆大学评审的博士论文《从“法律文化研究”的角度审视马克斯·韦伯的法律社会学》第150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来看,作者发表的5篇论文中只有1篇属于CSSCI,其余4篇均是非期刊论文(其中有一篇是报纸,另3篇为以书代刊。
)5、中国政法大学:公开发表2篇或1篇1万字以上学术论文在学期间第一至第三学期,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应每个学期分别提交至少1篇本专业的科研论文(每篇应在5千字以上),并于第一学年末提交学年论文1篇(字数应在1万字以上)。
上述论文经导师评阅合格后,计2学分。
在中期考核之前,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独著正式发表2篇(每篇应在5千字以上)或1篇1万字以上学术论文。
6、西南政法大学:3篇核心期刊说明:该校期刊目录为北大中文核心与CSSCI合并数据,再加上部分经学校承认的期刊或者书籍,共计1500多种。
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3篇核心说明:只收集到在职博士生提前毕业要求——在申请提前毕业时,必须在该校认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重点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三篇。
据此推测,正常毕业博士生发表论文要求不可能高于3篇。
8、厦门大学:2篇全国中文核心或1篇一类核心在全国核心刊物或国际同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和“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发表2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其中一篇可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专著或教材(本人完成字数专著在3万字以上,教材在5万字以上,可累计)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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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发表论文要求
根据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精神,复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必须发表符合一定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学术论文,现就有关规定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1.硕士学位:至少在指导目录B类期刊上发表(含录用)1篇专业学术论文(数学、文科类及专业学位除外);
2.学术型博士学位:文科类至少在指导目录B类期刊上发表(含录用)2篇专业学术论文:理、工、医科类至少在SCI、EI或指导目录A类期刊上发表(含录用) 1篇专业学术论文:
3.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至少在指导目录A类期刊上发表(含录用)1篇专业学术论文;
4.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至少在EI检索或SCI检索期刊上发表(含录用1篇专业学术论文,或有一项与学术型博士学位论文的发表要求相当,并能体现工程博士高水平科研或工程能力的成果,详见《复旦大学关于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基本要求》;
5.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应署复旦大学:
6.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论文要求作者排名第一(特殊情况除外)。
特殊情况包括:(1)第一作者为导师、第二作者为学位申请人,(2)以姓氏笔画禅名的期刊导师证明学位申请人是第一执笔人,(3)学位申请人在影响因子为6.0以上的SCI期刊发表文章且作者排名前三名:
7. 2012年9月前入学的文科类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位至少在指导目录类B期刊上发表(含录用)3篇专业学术论文;
8.在A类期刊上发表1篇文章可相当于在B类期刊上发表2篇文章。
学校赞成并支持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比学校规定更高或更为详细的学术规范及学术要求。
二、其它说明:
1.在国外学术刊物上用外文发表且所发刊物属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可视同为《指导目录》中的A类期刊文章:属A&HCI (艺术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检索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的(不含论点摘编)的学术论文、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和《光明日报》理论周刊头版上发表的理论文章、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理论文章,可视同为指导目录中的A类期刊文章。
2.在国际学术会议或全囯性学术会议编辑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是否等同于在指导目录中的B类期刊发表论文,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提出意见,并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3.跨一级学科以及在有关杂志的《增刊》发表的学术论文,能否予以认可,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审定。
4.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如实填报已发表(含录用)的专业学术论文。
非学术性文章一律不得列入。
若伪造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査实,将从严处理。
导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进行审核,严格把关。
5.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未满足上述基本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者,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
在规定的期限内(博士不超过3年,硕士不超过2年)满足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后,由本人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审议其学位。
6.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原有期刊目录的基础上,在一定的数量范围内,自行调整各一级学科期刊目录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调整期刊不得过于频繁,原则上毎3年调整一次。
7.学位申请人适用指导目录遵从“从旧兼从宽”原则,即以学位申请人入学当年执行的为准,同时认可调整后从B类变为A类或新增的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