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刑法记忆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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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法刑法助记口诀-超赞

司考民法刑法助记口诀-超赞

司考民法刑法助记口诀-超赞【口诀一】(刑法):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之法定刑升格情形,八字口诀【内容】:中外卖淫,收三英镑(拐卖立升级)【口诀联想】:说的是世界上凡是卖淫的勾当都是统一收取“服务费”的,正是卖淫无分中外,一律收“三英镑”。

【具体解读】:中,重的谐音,造成重伤、死亡后果的;外,卖往境外的;卖,卖淫,确切的说是迫使卖淫的;淫,奸淫的,即贩卖过程中强奸妇女被拐卖妇女的;收,首先的首也,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三,贩卖人数3人以上的;英,偷盗婴儿的;镑,采用绑架的方法拐卖的。

口诀五(侵权责任法):记忆所有的比较特殊的侵权法归责原则【之一】:过错推定8种情形【内容】:医院挂危井,无木堆。

(是谁的过错责任?)【联想】:有一所医院,被高高悬挂在一口深不见底的水井里,下面没有木头堆可供支撑...是不是很危险?是不是很荒唐?是不是很神话?记住,越是荒谬的东西,越是有助于记忆!【解读】:医,医院在三种情况下适应该规则原则,注意,医院责任本来是以过错责任为原则的,过错推定只是例外,具体情形稍微看看法条就好了;院,是园的谐音,即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

由此而外,一般的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都是采用无过错责任的;挂,悬挂物取一个字,即不动产里的搁置物,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危,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质,所有人管理人对非法占有有过错的;井,窨井里取的一个字,即地下施工致人损害,注意,地面施工和地下施工都使用该规则原则;无,无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人在教育机构收到损害教育机构责任。

注意,限制行为能力人适应一般的过错责任;木,林木折断取一字,林木折断适应该原则;堆,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

注意,这里的倒塌要严格区别与建筑物的倒塌。

【之二】:记忆无过错责任情形9种【内容】:单肩劳动机,倒还高产(虽然无过错,还是要担责,嘿嘿)联想:劳动机是一种生产设备(我拟制的),在通常情况下,这种设备是需要“双肩”来操作的,现在有个人搞了个创新弄了个“单肩”的劳动机出来,而且,这种劳动机倒提高了生产的效率,即高产了。

2021年司法考试之刑法记忆口诀

2021年司法考试之刑法记忆口诀

2021年司法考试之刑法记忆口诀
2021年司法考试的刑法记忆口诀是一个很实用的学习工具,它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记忆和理解刑法相关知识点。

在复习刑法的过程中,一些口诀可以帮助考生更快地记住相关条文和要点,提高复习效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刑法记忆口诀:
1. 故意犯罪构成要件口诀:
故意犯罪,主观要件,认识犯罪,预见后果。

主观故意,明知故犯,犯罪前科,精神状态。

2. 违法犯罪构成要件口诀:
违法犯罪,客观要件,行为违法,社会危害。

客观违法,行为结果,违法行为,社会危害。

3. 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口诀:
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行为故意,后果轻重。

轻伤重伤,致人死亡,故意伤害,故意行为。

4. 盗窃罪构成要件口诀:
盗窃罪,构成要件,占有意图,财物领用。

占有他物,财物领用,盗窃行为,盗窃罪。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刑法记忆口诀,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备考过程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结合具体的刑法知识点,制作适合自己的记忆口诀,帮助记忆和理解刑法相关内容。

祝你考试顺利!。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BT6〗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民法口诀完整版

民法口诀完整版

国家司法考试复习:民法口诀完整版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法理学口诀

法理学口诀

法理学口诀
法理学口诀有很多,以下是一些例子:
1. 法律渊源口诀: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为枝干,以地方
性法规为叶,以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补充。

2. 法律部门口诀:宪法部门最权威,民法刑法并行政,商法部门别忘记,程序
法部门来收尾。

3. 法律位阶口诀:全国人大法最强,其下行政法规当,最低地方人大规,再低
政府地方规,最次规范性文件在。

4. 宪法特征口诀:根本法内容全局,国家意志和保障人权是主体,基本原则和
程序并行,最高效力不容侵。

5. 立法体制口诀:一府两院会全国人大,还有专门委员会来做杂务,民族区域
自治地方权也重。

6. 法律关系口诀:法律关系是种权利义务关系,主体是人客体是行为,内容是
权利和义务来。

7. 法律责任口诀:法律责任是违法者单方,法律制裁来追究他,违宪责任最严
重,违法的责任要追究。

8. 法律适用口诀:法律适用有讲究,前提条件别忘记,法律事实来构成要件,
逻辑推理要讲科学。

9. 法律解释口诀:法律解释要讲科学性和合理性,解释主体要合法和权威,文
意解释最直接,体系解释要加强联系。

10. 法律推理口诀:法律推理要讲逻辑性,前提条件别忘记,大前提和小前提
要对应,结论推理要合理。

这些口诀是为了帮助法学生更好地记忆和理解法理学的内容,但需要注意口诀并不是万能的,还需要结合具体的知识点进行学习和理解。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讲解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讲解

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BT6〗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2024 年刑法经典口诀记忆大全

2024 年刑法经典口诀记忆大全

2024年刑法-宝藏口诀记忆1事实认知错误的处理能定既遂定既遂,否则过失加遂2违法阻却事由防卫避险和承诺,违法阻却没做错3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知道不法正发生,只能防卫侵害人,超出重大限度重大4自杀问题你买毒药我来吃,帮助自杀本无事。

灌我毒药要坐牢,我方承诺并无效。

亲子夫妻需要救,否则不作为伺候。

5责任阻却事由精神病人小孩砸,责任阻却扔违法。

6期待可能性的常见情形流落异乡没饭恰,只能重婚二次嫁。

为保性命把人杀,偷完东西卖或砸。

7原因自由行为的处理突发恶疾丧能力,一次过失后故意。

8特点因果流程诈骗要既遂,对方认错主动给,敲诈要既遂,对方恐惧魂魄飞,抢劫要既遂,压制反抗不敢追9共同犯罪的原则与例外脱离切断双因果,之后结果不归我。

实行过限想不到,超出部分我不要。

中途加入是继承,罪名相同责任异。

片面就像单相思,对方知道我不知10法条竞合的罪名认定主观客观都符合,特别罪名不用说。

主观客观站两队,包容评价定轻罪。

11转化犯逼供取证打囚犯,聚众斗殴多人干。

致人死亡转杀人,人多定罪要区分。

12常见加重情节绑架吸杀伤,拐卖吸强强,运人和运毒,敢把公务妨。

13中国刑种管制本质家里蹲,限制结社和言论。

拘役最高半年期,酌情给钱一抵一。

不死孕妇未成年,老人免死附条件。

死缓放在死刑里,两年考验变无期。

14社区矫正的适用管制缓刑假监外,禁止令占前两块。

15自首和立功一般自首分两步,自动投案和供述。

特别自首已被抓,未知罪行属其他。

立功说他人罪行,代劳职务都不行。

16限制加重数罪并罚,不要相加,上限取和,下限取大。

17数罪并罚新罪减后并,漏罪并后减,遇缓刑假释,减去狱中年。

18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缓刑只能轻罪有,排除累犯集团首。

减刑最多减一半,无期有期拘役管。

假释适用有和无,累犯10年被排除。

19罪状简单一眼见,叙明碎碎念,引证看刑法,空白看其他。

20虚构他人绑架的事实取得财务的假绑架,真敲诈,诈骗一起罚。

21转化抢劫的条件前置罪名盗诈抢,抗拒抓捕或窝赃,暴力威胁很嚣张。

法考民法记忆口诀

法考民法记忆口诀

法考民法记忆口诀
法考民法记忆口诀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口诀:
1.“重婚同居暴虐遗,赌博吸毒两分居,失踪生育致婚离”:这是关于离婚法定情
形的口诀,可以帮助记忆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2.“一物数卖不动产,登记>交付>合同先;动产转移看交付,特殊登记普通钱”:
这是关于一物数卖情形的口诀,可以帮助记忆在不动产和动产一物数卖时,权利优先顺序的规则。

3.“抵押设立要牢记,动产合同房登记”(区分物权设立:动产交付房登记):这
是关于抵押权设立的口诀,可以帮助记忆动产和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的区别。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口诀,如“除斥期间欺诈胁迫仅1年,重大误解90天,期间最长是5年”、“合同无效的情形是违法缺德无民事,恶意串通假表示”、“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是限民不能独立实施和无权代理”等。

这些口诀都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记忆和理解民法的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口诀只是辅助记忆的工具,不能替代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和掌握。

在备考法考时,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案例进行学习和分析,全面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应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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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高效复习方法
一.解析篇
我们都知道,备考法硕有以下几点困难:1)量大。

2)知识点繁杂,知识点多而散,缺乏系统性。

3)容易遗忘,文科性质的东西反复记忆仍然容易遗忘,对一些理科转考法硕的同学更是如此(本人深有感触)。

4)即使能记住,类似知识点易混淆。

5)时间紧迫。

法硕竞争日益激烈,而一般情况下准备时间不到一年,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多地掌握知识点是每位同学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人可以为大家提供的这种记忆方法,帮您在最短的时间内从堆积如山的知识点中提炼出精髓,将杂乱无章的知识点理清脉络,将容易混淆的地方彻底加以区分!通过系统的记忆使您轻松牢记知识点,形成条件反射。

这种方法就是“口诀记忆法”!先举个例子,《刑法》中的从轻处罚情节,一是多,二是散,三是易混淆,反复记忆仍觉模糊,做题时一半靠印象,另一半就靠瞎蒙了。

那么有没有谁可以自信地说,我记得一条不少一条不错,绝不混淆?我可以!只需一套口诀,即可轻松攻破难关!如下:
可从轻、减轻处罚病叫自立——未遂;精神病人;教唆未遂;自首;立功
应从轻、减轻处罚4、8应从减——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
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聋哑盲预备——又聋又哑的人;盲人;预备犯
应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从应从减免——从犯
可减轻、免除处罚外公戒贪行——在外国已受处罚;重大立功;介绍贿赂;贪污;行贿
应减轻、免除处罚防弊从自重——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过当;胁从犯;自首又立功
可免除处罚自轻毒可免——自首又较轻微的;种植************
可免于刑事处罚轻微可免刑——情节轻微
应减轻处罚有害中止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应免除处罚无害中止免——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再如法理学中的免责条件:布什自宫,有人协助!
布——不——不诉免责;
什——时——时效免责;
自宫——自、功——自首、立功免责;
有——有效补救免责;
人——人道主义免责;
协——协议免责;
助——自助免责
口诀记忆法有如下优点:(1)在理解的基础上对繁杂的书本内容进行概括、总结,理清其脉络,在大脑中形成清晰的框架结构,富于条理性。

(2)面对大量的知识信息,提取其精髓,用一句话或一个字概括其含义,再由少到多,由简到繁,逐步展开,联想记忆,轻松自如,事半功倍!
(3)口诀幽默诙谐,简单易记,让你在捧腹之余轻松牢记知识点,想忘记都难!
(4)最重要的是,你学会了一种学习方法,当你遇到新的知识点时,可以自己编口诀,这就需要先对知识点进行深入地理解,提取其核心词语(KEY WORDS),对这些字词从新推敲、组织,使其具有另一个独立的意思。

在这个过程中,你已将知识点牢牢地记下了,以后只要稍稍提醒便能迅速地联想起来。

在经过几次记忆、忘记、再记忆的循环,便能达到一种条件反射的境界,妙不可言!
1.刑法中规定的主要结果加重犯(伊绑匪抢劫虐*商,爆破组投放爆破筒,拐卖假药)伊——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绑——绑架罪
匪——非——非法拘禁罪
抢——抢劫罪
劫——劫持航空器罪
虐——虐待罪
*——强*罪
商——伤——故意伤害罪
爆——爆炸罪
破——破坏交通设施罪
组——组织卖淫罪
投——投放危险物质罪
放——放火罪
爆——暴——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破——破坏交通工具罪
筒——通——交通——交通肇事罪
拐卖——拐卖妇女儿童罪
假药——生产销售假药罪
2.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其实象县官)
其——起——起因条件:必须存在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时——时间——时间条件:必须于侵害正在进行时
象——对象——对象条件: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县——限——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官——观——主观条件: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
9.不能或不宜进行正当防卫的情况(不过当正合鄙意)
不——不作为——对不作为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过——过失——对过失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当——过当——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对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卫正——正当防卫——对正当防卫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合——合法行为——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鄙——避——紧急避险——对紧急避险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意——意外事件——对意外事件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15.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及区别(目前责任,愿先主兑现)
1)相同点
目——目的相同:都是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前——前提相同: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
责任——责任相同:过当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2)不同点
愿——源——危害来源不同:前者危害源于人的不法侵害,后者则不尽然先——限——限制条件不同:前者出于必要,后者迫不得已
主——主体——主体限定不同: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兑——对——对象不同:前者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后者针对第三人合法权益现——限——限度不同:后者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害,前者不法理学
第1章法律的起源与演进
1.西方封建制法的主要形式(叫罗锅关城)
叫——教——教会法
罗——罗马法
锅——国——国王的赦令
关——惯——地方习惯法
城——城市的商法
2.英美法系的特点(保程普[者],系判官[也])
保——保守性——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和“向后看”的思维习惯
程——程序——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
普——普通法——以英国为中心,以普通法为基础
系——系统性——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
判——判例法——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
官——法官——在法律的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的作用
<二>《精要知识点串讲》部分内容:
一.民法概述和主体制度
2.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继承法律关系是财产法律关系,同时属于绝对法律关系;
(2)荣誉权属于人格权,而非身份权;
(3)身份权包括:配偶权、监护权、探视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发明权、发现权、发表权,
(4)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5)物权、债券、知识产权和继承权形成的都是财产法律关系;
(6)形成权包括:撤消权、抵消权、解除权、介入权;
二.民事法律行为
1.分类:
(1)单方:撤消、催告、抵消、追认、解除、介入、立遗嘱、委托授权放弃继承、遗赠;
双方:买卖、委托、居间、承揽、赠与……
(2)单务:赠与、储蓄、遗赠、悬赏广告、储蓄;
双务:行纪、仓储、买卖……
(3)诺成:租赁、赠与、保险……
实践:定金、保管、质押、自然人借贷;
注意:①有偿否与单、双务没有必然联系,如储蓄是单务,却有偿;
但无偿必单务;
②赠与已被认定为诺成,同样,银行借贷为诺成,而自然人借贷却是
实践性;
2.无效民事行为(新合同法)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民事行为;
2.因欺诈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3.因胁迫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4.恶意串通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7.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行为;
3.可变更可撤消民事法律行为(新合同法)
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
3.因欺诈、胁迫而使他人违背真实意思而为的行为;
6 .因乘人之危而.为的行为;
注意:(1)在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中,各方当事人均享有撤消权;在因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民事行为中,撤消权依法只归受损害一方享有;
(2)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消;请求撤消的,则可根据实际依法变更或撤消;
3)撤消权可因除斥期间届满和当事人放弃而消灭。

三.代理
1.不能代理的情形
(1)具有人身性质的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2)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由特定人亲自为之的如:预约撰稿、演出、授课\讲演、特定的技术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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