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大数据管理平台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解决方案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解决方案目录一、内容概览 (3)1.1 背景与意义 (3)1.2 目标与要求 (4)1.3 文档结构 (6)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概述 (7)2.1 平台定义 (8)2.2 功能定位 (9)2.3 架构设计 (10)三、需求分析 (11)3.1 政务数据来源分析 (13)3.2 数据共享需求分析 (14)3.3 数据交换需求分析 (15)3.4 性能与可靠性需求分析 (16)四、平台架构 (17)4.1 总体架构 (19)4.2 分层架构 (20)4.3 系统组件 (21)4.4 数据流 (22)五、功能实现 (24)5.1 数据采集与整合 (25)5.2 数据存储与管理 (27)5.3 数据交换与路由 (28)5.4 数据清洗与标准化 (28)5.5 安全与隐私保护 (29)5.6 用户管理与权限控制 (31)六、技术实现 (32)6.1 技术选型 (34)6.2 开发环境搭建 (35)6.3 编码规范与测试策略 (36)6.4 技术难题与解决方案 (38)七、平台部署与实施 (39)7.1 部署模式选择 (40)7.2 安装与配置步骤 (41)7.3 数据迁移策略 (42)7.4 实施团队组建与培训 (43)八、平台运行与维护 (44)8.1 运行监控与日志管理 (45)8.2 数据备份与恢复策略 (46)8.3 安全性与故障处理 (47)8.4 定期评估与优化 (49)九、案例分析 (50)9.1 国内外成功案例介绍 (52)9.2 案例对比与借鉴 (53)9.3 成功因素总结 (55)十、未来展望 (56)10.1 发展趋势 (57)10.2 新技术与新应用 (58)10.3 政策建议与展望 (60)一、内容概览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是提升政府信息化水平、优化行政效率的关键基础设施。
本方案旨在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灵活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环境,以满足政府部门间的数据交流与业务协同需求。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7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7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22日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要求,全面整合各级政务信息系统,实现全省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共享,促进政务大数据、商用大数据、民用大数据协同发展,为构建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先联通,后提高”的原则,在2017年年底初步实现部门主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基础上,力争到2018年年底,通过“统筹一片云(电子政务云),规范两张网(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建成三大体系(数据资源体系、政务服务体系、业务协同体系),强化四个支撑(政策支撑、产业支撑、标准支撑、安全支撑),落实五项保障(体制保障、财力保障、智力保障、监督保障、审计保障)”,形成设施集约统一、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工作有力推进的“12345”发展格局,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基本完成,满足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改革需要,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7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总体要求和“先联通,后提高”的基本原则,到X年年底前,全面整合、清理、规范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初步完成全市电子政务规划和顶层设计“两个中心、三个平台、四大支撑体系”建设任务,实现全市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共享,基本形成设施集约统一、资源高度共享、业务有机协同、服务便捷高效、安全保障有力的发展格局,为构建精简高效的政务环境,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我市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率先突破,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政务信息的各类非涉密信息系统。
二、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普查清理,促进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有机整合(一)自查摸底,全面掌握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情况。
组织开展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普查工作。
市直各部门、各区县梳理自有政务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各类信息系统的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建设运维经费来源、承载网络等。
X 年年底前,完成我市各类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现状的普查工作,摸清我市“僵尸”系统、“影子”系统相关情况,形成系统清理清单和清理计划。
(市政府办公厅、市电政信息办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区县政府,X区、经济开发区、X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负责)(二)“审”“清”结合,加快消除“僵尸”“影子”信息系统。
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全面清理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适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系统;全面整合设置重复、功能相近的“影子”系统。
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

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政务建设与发展,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提高政府服务与管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应用与服务、安全与保障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是指各级行政机关运用信息技术,向社会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政务数据,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等各类数据,包括行政机关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经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等。
第四条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整合共享、开放便民、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相关工作的领导,将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建设、管理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级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的管理、指导、协调、推进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托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在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级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发展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省级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发展规划,制定本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相关建设专项规划,并报省人民政府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发、维护或者购买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相关建设项目,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和国家投资补助的,按照有关投资的法律、法规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0•【字号】聊政办字〔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聊城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三章目录管理第四章整合共享第五章开放应用第六章安全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聊城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本市数据整合共享和开放应用,保障数据安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的规划建设、目录管理、整合共享、开放应用、安全保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本市各级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本办法所称政务数据,是指本市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
数据资产,是指能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价值的数据资源。
政务数据共享,是指政务部门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数据,或者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数据的行为。
政务数据开放,是指政务部门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供政务数据的行为。
第四条政务数据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有效应用、创新发展、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相关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数据共享、开放和应用中的重大问题。
政务数据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02•【字号】威政办发〔2017〕23号•【施行日期】2017.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发〔2017〕2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日威海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根据《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7〕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要求,围绕统筹一片云(电子政务云)、规范两张网(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建成三大体系(数据资源体系、政务服务体系、业务协同体系)、强化四个支撑(政策支撑、产业支撑、标准支撑、安全支撑)、落实五项保障(体制保障、财力保障、智力保障、监督保障、审计保障),形成“12345”发展格局,利用1年左右时间,全面整合各级政务信息系统,打通信息壁垒,整体提升政府信息资源利用水平,促使各级各部门通过流程再造,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到2018年年底,建成全市共用的电子政务云,整合迁入各级各部门计算、存储等资源;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全覆盖,取消各级各类业务专网,电子政务内网按需延伸扩展;业务应用系统上云率达到95%以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率达到80%以上,公共数据开放率达到60%以上;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率达到100%;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腿的事项占比达到70%以上;全市政府系统行政办公效率提高50%以上,形成“机房大集中、网络大联通、应用大整合、数据大共享、服务大提速、业务大协同”的威海电子政务发展模式。
山东省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管理办法

省省级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和加强省省级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建设和管理,确保云平台安全可靠、高效稳定运行,依据和省相关法律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平台的建设、应用、运维、安全、服务、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云平台是电子政务重要基础设施,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服务、统一安全保障”的原则进行建设和管理。
电子政务项目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应基于云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云平台是指运用云计算技术,统筹利用计算、存储、网络、安全、信息、应用支撑等资源和条件,基于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提供基础设施、支撑软件、应用功能、信息资源应用、信息安全和运行维护等服务的电子政务综合性服务平台。
第五条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可不建设当地云平台,直接接入省级云平台或就近接入其他市的云平台。
第二章管理主体和职责第六条云平台的建设、安全运行和管理主要涉及云平台的管理机构、用户和云服务商。
第七条管理机构是指省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对云平台的各项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云平台顶层设计及配套政策、制度。
(二)依法依规选定云服务商。
(三)组织省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以下简称专家)对云平台的建设和服务提供指导。
(四)组织专家、用户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云服务商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监督、评价与管理。
(五)推动业务信息系统向云平台部署和迁移。
(六)制定云平台服务目录、计费办法、标准体系,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发布云平台年度评价报告。
(七)统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云平台运行保障服务所需资金。
(八)指导协调与市级云平台的互联互通。
(九)协调配合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机构, 对云平台开展安全检查和技术检测等工作。
(十)其他与云平台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用户是指所有使用云平台服务的财政拨款部门和单位(涉密部门除外)。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3大推进路径及实施措施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3大推进路径及实施措施
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三大路径包括:提升系统互操作性、加强数据标准化、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
具体实施措施如下:
1. 提升系统互操作性:通过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推动各级政务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可以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通过数据接口进行数据共享和系统集成,实现信息的无缝衔接。
同时,可以开展系统对接和联调测试,确保系统之间的交互正常可靠。
2. 加强数据标准化: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格式、数据结构和数据元素的命名规则等。
可以建立数据字典,明确数据的定义和含义,确保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能够相互理解和互操作。
此外,还可以建立数据质量评估机制,对共享的数据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可以建设统一的云计算平台或大数据平台,集中存储和管理各级政务信息系统的数据。
通过该平台,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安全共享和快速交换。
同时,可以建立数据访问权限控制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还可以开展数据开放,将政务数据向社会公开,促进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可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共享,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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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大数据管理平台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要求一、项目概况(一)建设目标通过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数据资源汇聚、数据治理、数据资源引擎和数据安全管理能力,实现大数据基础设施的集约共用和对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的统筹管理和数据治理。
将现有“逻辑集中、物理分散”数据共享交换方式向数据实体集中存储管理方式转变,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实现由数据“资源”向数据“资产”的提升。
(二)建设原则1.开放性平台应具备良好的开放性,提供开放接口便于和第三方系统对接或者基于该接口构建新的业务。
2.先进性在设计理念和技术体系等方面需借鉴先进的互联网技术,确保应用系统架构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求。
3.扩展性平台应具备规范的开发接口和高可扩展性,保证未来新的需求提出时可以方便地应用到现有系统中。
4.可维护性平台应具备良好的维护性,方便今后的扩展应用和运行维护。
5.安全性平台应具备高安全性,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同时防止政府内部数据泄露。
(三)建设周期2 个月。
(四)采购清单二、建设内容2.1数据汇聚系统建设内容数据汇聚平台支持通过图形化的操作方式,把不同系统来源、不同类型的数据汇聚到大数据平台,能够兼容以SHE( Spark 、Hadoop、ElasticSearch )为首的大数据生态技术栈;并提供基础算子如关联、去重、过滤等完成数据转换。
可以通过机器学习实现多人协作开发,提供脚本开发,工作流开发环境,能够针对任务资源实现共享以提升实施效率,可以提供基于消息流和文本的实时采集能力;提供精细化的任务调度管理,便于查看每个任务具体的数据处理情况,实现数据汇聚和加工处理一站式开发管理。
2.1.1 多源数据采集1)支持离线数据采集,实现对各种主流数据库系统的支持,如Oracle 、DB2、SQLServer 、Sybase 、InfoMix 等主流数据库,MySQ、L PostgreSQL 等开源数据库,达梦、汉高、神通、GBase8t、KingBase 、LibrA 等国产数据库。
2)支持提供触发器、时间戳、全表对比、系统日志分析等多种数据增量采集方式。
3)支持大数据采集,实现HBase 的输入输出转换组件,可连接的数据库类型支持Hadoop Hive ,提供Hadoop HDFS文件拷贝的任务组件。
4)支持实时数据采集,实现基于Flume+Kafka 技术来采集流数据,能够接入HDFS、Hbase 或Storm 消费数据。
5)支持对FTP、SFTP、MONGOD文B件服务器的文件采集,支持包括普通文本、CSV、XML、Excel 等多种格式的文件。
2.1.2 可视化的流程设计1)支持ETL作业调度流程和转换流程,能够通过图形化界面设计ETL转换过程和作业,支持后台批量运行ETL 转换。
2)支持200 种以上的主流数据处理组件,包括数据文件采集组件,清洗组件,大数据组件等。
3)支持图形化拖拽方式进行任务编排,将多类有顺序或者依赖关系的任务能够串接起来。
同时提供任务流的管理能力。
2.1.3 统一的任务调度1)支持多种任务管理,包括批量采集任务、实时采集任务、数据流任务等,支持多种调度参数设置,可以根据业务分类或者组织分类进行任务流分类管理。
2)支持任务监控,能够实现可视化多角度的作业运行监控,包括总览全局的总体监控、明细型的计划监控和事件监控等。
3)支持任务流的调度管理:支持人工触发执行,也支持周期性调度执行。
支持分钟、小时、天、月、年。
4)支持邮件报警,可配置报警规则,可通过邮件报警的方式通知责任人。
2.1.4 多人协同作业1)支持多账户管理:创建、删除、权限管理,以及账户间的数据隔离。
2)支持多用户随时操作同一资源库中的流程,支持多人同时协同开发。
2.1.5 集群化管理1)支持平台分布式部署,通过分布式架构,可进行数据采集、处理节点的扩展,提高任务执行效率。
2)支持集群化管理,对所有节点进行统一管理。
3)支持ETL 负载均衡,根据任务执行情况,合理调度任务的执行。
2.2数据治理系统建设内容数据治理平台为政务数据资源提供集中的数据治理服务,支持元数据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资产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服务管理、主数据管理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支持元数据的血缘分析、影响分析和全链分析,提供数据资源的注册、审核、发布,对业务进行拆分和微服务化,支持对资源服务接口的快速封装,和对外多种方式提供数据资源,可以为用户提供一套完整的数据治理解决方案。
2.2.1 工作台1)数据治理平台提供代办事项工作台的快捷入口。
2)支持在工作台中实现标准配置、质量检核任务配置、任务监控、问题数据处理与分析、数据服务管理、数据源管理等功能。
3)支持从工作台中直接快捷进入各功能模块,支持图形化操作。
2.2.2 元数据管理1)数据治理平台支持OMG Common Warehouse Metamodel ( CWM )元数据标准,实现对业务元数据、技术元数据、管理元数据的统一管理和存储。
2)支持从数据采集系统、数据仓库、以及Oracle、mySql 、MppDB 等主流数据库中采集元数据、定义元数据采集频率。
3)支持元数据基本信息管理,如元数据的增加、删除、修改、技术元数据基本信息比对、版本比对。
4)支持基于元数据的分析,如分析继承关系、组合关系和依赖关系,数据血缘分析、数据影响分析等。
2.2.3 数据标准管理1)支持制定数据标准来防止数据用语的混乱使用,保障数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2)为数据质量规则检核提供标准支撑,数据标准包括数据元、数据集、代码集 3 个类别。
3)支持数据标准规则管理,支持数据标准的分类管理、目录分类、编码规则管理和标准审核等功能。
4)支持数据标准的配置、删除、修改、发布。
5)支持行业数据标准集成。
2.2.4 数据质量管理★ 1)支持对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服务过程每个阶段数据质量的核查和管理能力;支持对数据资源库中的数据进行稽查。
2)支持从格式、构成、编码、内容等方面对数据提出质量要求;支持数据质量规则的配置、编辑、执行,包括数据比对、数据质量检核等规则的配置。
3)支持定制数据质量核验脚本,对数据进行人工检查与清洗。
4)支持对数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管理,在平台中发起数据问题工单,并对质量问题处理工单进行过程管理。
5)支持在数据采集、数据整合、数据共享服务过程中质量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监督。
6)支持对数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的处理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形成数据质量报告,数据质量报告中包括数据问题处理单数、问题数据比例、数据问题(一致性、准确性、完整性等)、质量问题原因、改进措施等。
2.2.5 数据服务管理1)支持数据资源服务的注册,审核、授权、发布、调用和监控等功能。
★2)支持快速接入新数据服务,方便用户与上层应用快速获取和使用数据,应包括:服务管理、服务审核、订阅审核、服务监控、数据访问API 快速发布与管理、用户管理、系统管理等内容。
3)提供数据资源目录,支持数据资源查看、下载、接口调用、数据调阅四种方式。
4)支持数据资源目录查找,按数据源和数据表查询,并能看到最近历史查询和我的查询记录等。
5)支持敏感数据确定和脱敏规则定义。
2.2.6 调度中心1)提供强大调度引擎支撑各种复杂的任务调度流程高效运行,能够为海量异构数据的校验和同步提供保障。
2)支持数据治理任务的统一调度管理与监控,应包括任务管理、任务监控和报警规则等功能。
3)支持数据治理任务的配置、修改、删除。
4)支持预警报警规则的设置,对数据治理过程中的执行错误、质量问题发出通知。
2.2.7 消息中心1)数据治理平台支持统一的消息机制。
2)支持数据治理任务导入后在后台运行。
3)支持监控后台运行任务的进度和执行结果,应包括:消息类型、运行状态、操作人、开始时间范围等内容。
2.2.8 数据资产管理1)支持对数据资产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支持在采集、整合、共享应用阶段中对数据资产监控的能力。
2)提供数据资产的统计分析和灵活查询能力,以及对数据的使用情况等进行查看和展现,应包括:数据查询、数据网盘和数据地图等功能;通过查询功能方便政务数据申请者检索所需数据资源;通过数据网盘,方便用户对数据的储存共享分享;数据地图支持用户便捷的了解数据资源分布情况。
3)通过采集汇总数据资产的标签信息,对数据进行分类统计。
2.2.9 基础配置数据治理平台应提供基础配置功能,支持对整个系统的相关功能模块的基础性参数配置和管理,应包括:1)支持数据源管理,通过对集成收集来的数据源配置信息和元数据进行分析,对数据源进行集中、分级管理。
2)支持建模设计,构建数据治理过程中所需的数据模型。
3)支持系统日志分析,监控任务运行状态跟踪、数据资源使用记录、数据安全等。
4)支持用户管理,对用户进行集中管理,实现用户角色、角色权限的管理。
2.2.10 数据标准规范建设在数据治理平台在开发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数据治理建设目标、以及数据标准与规范的现状,制订一套适用于山东省政务业务的数据标准规范,并指导用户完善数据标准体系建设,规范各类政务数据的标准,提升省政务数据的整体质量。
2.2.11 数据治理服务在数据治理平台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委办局的治理需求,提供端到端的数据治理服务,帮助委办局的数据产生者、数据使用者提升数据质量,对数据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并根据业务特性和行业标准规范,指导用户对数据进行标准化改造。
2.3数据资源引擎建设内容2.3.1 数据资源管理1)支持大规模集群的安装部署、性能监控、告警、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服务管理、日志采集、升级和补丁等功能。
2)支持基于分层解耦的多层架构,解决了海量节点的管控问题。
3)支持多种类型的北向能力,并且有能力快速支持未来出现的北向接口需求,确保平台有机融入用户管理系统。
4)支持按照不同的组织结构,操作权限和数据权限等创建不同的角色,实现灵活配置;5)可实现一个用户只属于一个用户组或拥有多个角色及多个权限,可实现集成用户组的用色和权限控制。
6)所有的维护人员凭借有效的帐号和正确的密码登录ETL 系统。
7)所有用户在进行对作业的各种操作室,进行认证鉴权是否有相应的操作权限。
8)日志管理功能记录管理平台自身运行情况、管理员和用户的操作情况。
9)具备故障告警、上报等功能。
10)支持向导式备份任务管理,把集群中元数据与业务数据备份到另一个集群。
11)数据资源引擎需为国产化商用产品,可提供本地化原厂服务能力。
2.3.2 批量数据采集1)支持实时采集流式数据,针对Socket 流或者日志文件等的数据实时采集,可以实现数据准实时同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将实时数据同步到相关数据库中。
2)支持采集批量数据,实现与关系型数据库、ftp 文件服务器之间数据批量导入/导出工具;同时提供任务调度接口,供第三方调度平台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