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行动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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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精神,为深化我区“一事通办”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8年底前,在“一网通办”方面,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现有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政务服务事项进驻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比例不低于80%,进驻市、县两级比例不低于70%;在“最多跑一次”方面,进驻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不低于80%。

2019年底前,在“一网通办”方面,实现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在“最多跑一次”方面,进驻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不低于90%。

二、推进“一事通办”改革专项行动(一)深化“一事通办”事项四级“八统一”。

由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围绕前期“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工作中存在的统一事项不全、层级不全、单位不全和质量不高等问题,对“一次性告知”、“只需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涉及的相关要素进行统一规范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建设。

根据2018年机构改革后,自治区有关部门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分类分批推进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

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最新)

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最新)

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根据《X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X政办字〔X〕98号)、《中共X市委办公厅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厅发〔X〕31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办字〔X〕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相关部署,以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为突破口,加快构建一体化的数据资源体系,消除政务服务领域“信息孤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X年11月底前,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市共享平台”),加快数据归集,着力解决政务服务有关信息不共享等突出问题,实现重点领域数据共享应用,推进工作流程优化再造,减少申报材料、缩减办理环节、压缩审批时间、降低企业成本,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归集共享工作1.梳理“一次办好”事项数据需求。

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群众办事堵点问题清单和我区“一次办好”改革事项清单,组织各部门(单位)认真分析研究在“减证便民”“3545”专项改革、水电暖报装、不动产登记、资格资质、社会保险等领域的改革要求,梳理可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精简的办事材料,明确所需共享材料的名称、信息项、提供单位、使用方式、使用目的以及事项的办理结果等信息。

优先选择群众办事、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分期分批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数据需求清单。

(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X年10月10日)2.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归集。

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数据需求清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供需对接,确认数据需求,形成并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共享任务清单。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最新)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最新)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4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总体要求和“先联通,后提高”的基本原则,到X年年底前,全面整合、清理、规范全区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实现全区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镇办、跨层级共享,基本形成设施集约统一、资源高度共享、业务有机协同、服务便捷高效、安全保障有力的发展格局,为构建精简高效的政务环境,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普查清理,促进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有机整合(一)自查摸底,全面掌握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情况。

组织开展全区政务信息系统普查工作。

区直各部门梳理自有政务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各类信息系统的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建设运维经费来源、承载网络等。

X年2月底前,完成我区各类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现状的普查工作,摸清我区“僵尸”系统、“影子”系统相关情况,形成系统清理清单和清理计划。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直各部门,各镇办负责)(二)“审”“清”结合,加快消除“僵尸”“影子”信息系统。

区直各部门全面清理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适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系统;全面整合设置重复、功能相近的“影子”系统。

X年3月中旬前,按照清理清单和清理计划完成清理任务。

(区直各部门,各镇办负责)(三)推进整合,加快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

根据市通用系统整合、业务系统迁移整合要求,推动各部门分散隔离的政务信息系统加快进行整合,整合后按要求分别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和行政服务域的共享交换平台。

X年2月底前,在梳理部门现有政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形成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清单,明确整合共享完成时限。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信息公开【发文字号】青政办字[2018]87号【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8.31【实施日期】2018.08.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8]8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31日青岛市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22号)、《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厅字〔2018〕32号)要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服务保障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解决政务服务工作中信息不共享等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8年年底前,依托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着力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信息不共享等突出问题,强化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部门按需共享、交换、互认,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进行“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流程、精简材料、缩减环节、压缩时间,降低企业成本,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一次办好”改革提供支撑和保障。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最新)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最新)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45号)要求,推动我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总体要求和“先联通,后提高”的基本原则,到X年年底前,全面整合、清理、规范全区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配合完成全市“两个中心、三个平台、四大支撑体系”建设任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共享,形成设施集约统一、资源高度共享、业务有机协同、服务便捷高效、安全保障有力的发展格局,为构建精简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政务信息的各类非涉密信息系统。

二、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普查清理,促进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有机整合(一)自查摸底,全面掌握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情况。

组织开展全区政务信息系统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信息系统的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建设运维经费来源、承载网络等。

X年1月底前,完成我区各类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现状的普查工作,摸清我区“僵尸”系统、“影子”系统相关情况,形成系统清理清单和清理计划。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负责)(二)“审”“清”结合,加快消除“僵尸”“影子”信息系统。

全面清理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适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系统;全面整合设置重复、功能相近的“影子”系统。

X年3月底前,按照清理清单和清理计划完成清理任务。

(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负责)(三)加快全区信息系统整合。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最新)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最新)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为推动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促进社会治理和经济转型、创新、发展,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88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X政办明电〔X〕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网络整合为基础,以应用整合为重点,以数据整合为核心,以共谋共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为目标,着力解决“网络条块分割、应用各自为政、数据信息孤岛”问题,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按照“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的工作思路,着眼长远、聚焦现实、锐意改革创新,围绕我市“263”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体系架构,重点突破,尽快见效。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

完善顶层设计,形成覆盖全市、逻辑集中、分级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建立标准统一、资源共享、政企互联的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系统,构建横向互通、上下联动、业务协同的大系统。

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由“项目主导、自成体系”向“规划主导、联合共建”转变,避免产生新的“信息孤岛”。

2.强化标准。

注重数据和通用业务的标准统一,开展市政务信息系统总体标准研制与应用,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认共享。

建立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确保政务信息资源有序开放、共享、使用。

3.全程备案。

实施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审批备案制,坚持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集中审批,全流程留存信息,并在市大数据局全口径备案。

4.注重监督。

开展常态化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共享审计,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成效的全过程监督检查。

5.全面考核。

研究制定政务信息共享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政务信息共享评价与行政问责、部门职能、建设经费、应用成效的联动管理机制。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随着信息化不断深入发展,政务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政府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然而,现实中存在着各级政府部门信息孤岛和信息系统建设不规范等问题,导致政务信息共享和管理难度加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整合各级政府部门的
信息系统,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和开放。

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平台:搭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平台,实现政务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提高政府决策效率。

2. 制定政务信息标准规范:制定政务信息标准规范,统一各级
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同时加强对信息系统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

3. 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加大对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
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

4. 加强政务信息安全保障:加强政务信息安全保障,确保政务
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或泄露,维护政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实施,有助于实现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的互通共享,促进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规范化和一体化,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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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数据合作实施方案范文

政务数据合作实施方案范文

政务数据合作实施方案范文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政务数据的价值和重要性日益凸显。

政务数据是政府机关和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积累的各类数据信息,包括人口统计、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各个方面的数据。

充分利用政务数据,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增强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政务数据的合作共享和开放利用成为了当前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政务数据合作的必要性。

政务数据合作是指政府机关和部门之间在数据采集、整合、共享和利用等方面进行合作,以实现数据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政务数据合作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数据资源利用效率。

不同政府部门和机构所积累的数据资源存在着信息孤岛的问题,数据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

通过政务数据合作,可以实现数据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

2.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

政府决策需要依据科学的数据分析和研究,而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孤岛问题导致了数据资源的碎片化和孤立性,难以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政务数据合作可以实现数据资源的整合和共享,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增强政府公信力。

政府的工作需要公众的监督和支持,而政府部门之间数据资源的孤岛问题容易导致信息不透明,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政务数据合作可以实现数据资源的公开透明,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二、政务数据合作的实施方案。

1.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平台。

政府可以建立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各政府部门数据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可以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实现数据资源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

2.制定数据共享标准和规范。

政府可以制定统一的数据共享标准和规范,明确各政府部门数据资源的共享范围、共享方式、共享周期等内容,确保数据共享的安全和规范。

3.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政府在推进政务数据合作的过程中,需要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政务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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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X〕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39号)和《X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X政办发〔X〕99号)、《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政务数据“聚通用”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X政办发〔X〕100号)、《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要点的通知》(X政办发〔X〕132号)、《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X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X政办电〔X〕137号),深入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切实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着力解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各自为政的突出问题,推动政务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大数据发展格局,努力实现突破性进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中心,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以支撑“放管服”改革为落脚点,推进政务平台有效整合和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一张网”办理、“一朵云”服务、“一个窗口”进出、“一套材料”共享,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以加强公共服务基础平台互联互通和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为抓手,按照“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的工作思路,全力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和管理应用体系。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凡不符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要求的,不予审批建设项目,不予安排运维经费;二是坚持“统筹协同、应用牵引、节约高效”原则,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打造一批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样板工程,提高社会治理、政务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三是坚持“综合防范、保障安全”原则,建立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有效机制和保障体系,保障大数据安全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X年9月底基本完成我市政府组成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

建立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制定X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工作办法、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技术规范等工作要求。

创新体制机制,实现政务信息化数据、人员、资金、管理、技术五集中;统筹推进各县区各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实现市级和各县区各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后接入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X共享、政企互联的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大系统。

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我市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公共服务基础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重要领域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带动社会公众开展大数据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和创新应用;建成市级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信息等数据库并实现共享。

三、主要任务(一)建设市政务数据指挥管理中心X年12月底前,对市政府创业大厦东辅楼三楼按照“一厅多能、一厅多用”的要求,进行功能性改造,建设会商室、指挥厅、办公坐席和显示屏,全面接入我市政务网络、数据、平台和应用系统,结合“X政务数据一张图”可视化示范应用,建成市政务数据指挥管理中心,实现全市政务数据的汇集、共享、展现和社会综合治安管理与应急的会商、指挥、联动。

通过数据汇集、共享、挖掘分析和展现,支撑各级各部门信息化应用,用大数据提升公共服务和政府治理水平,实现“平时协同、战时指挥、随时展示”。

(市数据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工信委、市政府应急办、市综治办等各有关部门配合)(二)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清查,消除“僵尸”信息系统结合X年“僵尸”信息系统专项检查的工作成果,X年8月底前,组织开展“僵尸”政务信息系统专项检查,对初步拟定的“僵尸”信息系统开展专项督查,完成“僵尸”信息系统清单复核工作,全面完成第一批全市政务信息系统“僵尸”系统清单。

“僵尸”信息系统清单要结合各部门现有信息系统的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情况,按照“功能与实际业务脱节、可被其他系统替代、长期处于空闲状态、停止运行维护及更新”等标准确定。

(市工信委、审计局负责)从X年起,停止对“僵尸”信息系统改造升级项目的立项审批,不再安排运维经费。

(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负责)(三)建设全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促进各级各部门业务协同X年12月底前,依托X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网站,支撑政府部门间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

(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中心负责)X年12月底前,信用体系、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价格、自然人(基础数据以及社保、民政、教育等业务数据)、社保、民政、教育、法人(基础数据及业务数据)、空间地理、交通、旅游等重点领域数据,实现基于全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的共享服务。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发展委负责)X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的政务信息数据,实现基于全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的共享服务。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各部门配合)(四)构建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工作机制X年7月开展项目采购,确定协助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的第三方公司。

(市信息中心、市工信委负责)X年11月底建立和发布全市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加速开发各政务信息系统接口,推动市直、中区直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与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加快实现我市政务信息资源整合。

同步制定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工作办法、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更新机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发布规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技术规范等工作要求。

(市数据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直、中区直各部门配合落实)(五)整合部门内部信息系统,形成市级政务信息“大系统”X年12月底前将市直、中区直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X共享、政企互联的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构建统一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

市直各部门内部独立运行的各类政务信息系统原则上必须整合。

(市数据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直、中区直各部门配合落实)(六)建设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便利化政务服务X年9月底前,依托X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平台)接入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具备开展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业务协同应用的能力。

推动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接入X电子政务外网。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完成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并与自治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市政管办牵头,各县区,市直、中区直各部门配合落实)对依法依规应由政府提供、可经政务信息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一般不得要求另开证明。

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方式、网络核验办理的,一律取消。

X年10月底前,配合自治区建立统一规范的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市政管办、市编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中区直各部门配合落实)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配合建设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库,通过电子证照共享和使用,提高办事服务的无纸化水平,实现政务服务绿色办理。

(市政管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中区直各部门配合落实)(七)配合打通与自治区的数据查询互认通道承接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垂直系统向我市回流的和向各市、县级政务部门开放的共享数据,满足政务服务部门对人口信息、法人信息、电子证照等数据查询需求,促进业务协同办理、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制定出台承接回流和开放数据,实现政务服务部门有效调用相关数据的技术规范、建设指南、管理规范等技术标准规范,明确相关标准及流程。

市数据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尽快整理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资源,对市直、中区直各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数据进行检查,适时通报各单位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内容不全、授权不明等问题,提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资源数据的质量,确保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可用、实用、好用。

(市数据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直、中区直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八)形成“一张网、一个中心、一朵云”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格局1.“一张网”,即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市、县、乡镇三级覆盖,包括市直单位、17个县区、所有乡镇并与国家、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互联互通。

2.“一个中心”,即市政务云数据中心,原则上不再审批各部门建设独立机房,现有各部门、各县区数据中心逐步逻辑整合或物理迁移并入市政务云数据中心。

3.“一朵云”,即全市统一的政务云,为全市各单位提供计算、存储、安全防护措施、操作系统、数据库、公共应用等硬件和软件资源服务。

自X年下半年起,在充分调研的前提下,对我市有条件迁移至市级政务云数据中心的政务信息系统实施软件或硬件迁移,条件成熟一个迁移一个。

(市工信委、市数据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实施)对于分散在各市直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基础资源采取“不新建、不扩建”的管理思路,不再审批新建和扩建项目。

(市工信委负责)对于分散在各市直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基础资源探索集中管理、有机整合的管理模式。

(市工信委负责,各有关市直单位配合)(九)建设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X年底前建成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数据库,依托市共享平台统一为各部门提供共享服务。

以公安局为责任单位,对全市地址门牌号进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全市标准地址共享库;以市公安局为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配合,在形成人口基础目录的基础上,将通过共享平台,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索引,建立不同数据源的数据逻辑对应关系,形成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的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

以市工商局、编办、市民政局为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等单位配合,形成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以法人管理的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等法人信息为依据的法人基础数据库。

以市国土资源局为牵头单位,整合住建、规划等部门的地理基础信息数据,并叠加农业、交通、水利、林业、市政等部门专题数据图层,形成全市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

以市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其他业务部门配合,实现信用、双公示、联合惩戒等信息自动归集,形成市级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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