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2007-183号关于发布《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合集下载

铁路工程现行技术规范、指南、验收标准汇总

铁路工程现行技术规范、指南、验收标准汇总
铁道部
16
TB10760-2013/铁建设[2013]44号
2013.02.24
2013.02.24
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
铁道部
17
TB10761-2013/铁建设[2013]45号
2013.02.24
2013.02.24
高速铁路工程动态验收技术规范
铁道部
18
铁建设[2005]402号
2005.06.02
高速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道部
14
TB10757-2010/铁建设[2010]240号
2010.12.08
2010.12.08
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道部
15
TB10758-2010/铁建设[2010]240号
2010.12.08
2010.12.08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道部
9
TB10752-2010/铁建设[2010]240号
2010.12.08
2010.12.08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道部
10
TB10753-2010/铁建设[2010]240号
2010.12.08
2010.12.08
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道部
11
TB10754-2010/铁建设[2010]240号
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
铁道部
18
TB10002.3-2005/铁建设[2005]108号
2005.06.14
2005.06.14
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修订文号铁建设[2010]257号)
铁道部

160411-铁路建设项目国家验收实施办法

160411-铁路建设项目国家验收实施办法

160411-铁路建设项目国家验收实施办法第一篇:160411-铁路建设项目国家验收实施办法铁路建设项目国家验收实施办法(发改基础〔2015〕283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国家验收工作,依据《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组织验收或委托国家铁路局组织验收的政府投资铁路项目。

第三条国家验收应严格执行验收条件、验收程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听取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和运营单位意见。

第四条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做好国家验收配合工作,组织提供相关资料,提出验收工作安排建议,做好现场验收安排。

第五条通过国家验收的铁路建设项目,由验收组织部门制发《国家验收证书》。

第二章验收范围、依据和条件第六条铁路建设项目国家验收的工程范围为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补充报告)确定的工程范围。

第七条铁路建设项目国家验收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2.国家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补充报告);3.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申请国家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补充报告)确定的工程全部建成且质量合格;2.初步验收合格且初期运营一年以上(初期运营满5年应申报国家验收),状态良好,发现问题整改完毕;3.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档案等专项验收经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4.建设用地手续齐全并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标桩设立完毕;5.铁路与道路立体交叉设施及其附属安全设施已移交完毕;6.竣工决算已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或经项目管理部门内审,无遗留问题;7.档案移交工作已经完成。

第三章验收准备第九条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做好国家验收准备工作,使建设项目尽快达到国家验收条件。

第十条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在建设项目达到国家验收条件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国家验收,同时提供下列情况报告一式十份。

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办法简介

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办法简介

专业检测机构
在动态验收中要求客专公司委托专业机 构进行动态检测,动态检测工作由铁道部批 准的专门机构负责。
质量安全监督站
参加并监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出 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工程质 量和施工安全的相关建议;
初步验收委员会
铁道部在客运专线动态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成立初步 验收委员会,负责初步验收工作。 初步验收委员会由铁道部有关业务部门、接管使用单 位、其他投资方、客运专线公司人员,专家组正副组长, 以及勘察设计、咨询(如果有)单位人员组成。
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办法简介
验收分类
1、按照验收对象复杂程度和规模分类
一次性验收和分次验收; 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仍然按照构成分解验收;
验收分类 2、按照验收性质分类
业主组织验收; 政府组织验收;
验收阶段划分 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阶段划分
静态验收; 动态验收; 初步验收; 安全评估; 国家验收;
《客专专线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指导意见》
铁建设【2009】183号文
检查验收阶段 检查验收材料等内业资料; 检查验收观感质量; 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 编写质量问题汇总表,明确整改单位和期限;
《客专专线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指导意见》
铁建设【2009】183号文
复验阶段 整改单位整改,专业验收组复验; 编制专业验收报告;
国家验收委员会
按相关规定成立国家验收委员会,具体负责国 家验收工作。验收委员会组成由铁道部提出方案 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
竣工验收总体示意图
静态验收
静态验收条件
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
安装)已按设计文件建成; 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关于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关于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关于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关于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2〕107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铁道部前发《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83号)、《关于公布局部修改〈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内容的通知》(铁建设〔2011〕189号)同时废止。

其他与本办法相悖的,执行本办法。

已经开始验收的建设项目,要做好新老办法衔接工作,保证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附表2.初步验收报告3.高速铁路正式验收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工作,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是指高速铁路按设计要求建成后,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检查评价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高速铁路建设项目。

其他专门用于旅客运输的铁路建设项目按照执行。

第四条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

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通过后可开通初期运营;正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营。

第二章竣工验收阶段、依据和内容第五条竣工验收阶段1.静态验收。

是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设计完成且质量合格、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质量合格进行检查确认的过程。

2.动态验收。

是在静态验收合格后,通过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对列车运行状态下工程质量全面检查和确认,并通过运行试验对整体系统在正常和非正常运行条件下的行车组织、客运服务以及应急救援等进行检验的过程。

3.初步验收。

是在动态验收合格后,对工程建设情况,以及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情况进行确认的过程。

4.安全评估。

是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且初步验收发现的影响运营安全的问题得到解决后,对安全管理、设备设施、规章制度、人员素质等是否具备开通安全运营条件进行检查评价的过程。

铁路施工及概预算

铁路施工及概预算
济、环境、土地利用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设计文件,以及现场配合的活动。
铁路大中型建设工程应在项目决策阶段开展预可研和可研,在实施阶段应开展初步设计和施工图 设计。预可研是项目立项的依据;可研是项目决策的依据,根据国家批准的铁路中长期路网规划 或项目建议书开展初测,进行全面深入论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工程实施和验收的依据,根据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编制,为工程建设提 供施工图、表、设计说明和工程投资检算。
1.1 预可行性研究
预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立项的依据,应按照铁路建设的长远规划,充分利用国家和行业资料, 经调查踏勘后编制。
(预)可行性研究重点研究项目的工程范围、技术标准、线路主要方案、主要设备设计原则、重 大桥隧工程方案和桥隧工程比例、主要站段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年限、资金筹措方案和项目的 效益评价等内容。
任务19: 施工准备与资源 需求量计算
子项目11 施工方案选择
任务20: 施工方法和施工 机械的选择
子项目12 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任务21: 隧道施工进度 计划表的编制
子项目13 施工场地布置图
任务22: 施工场地平面 置图的绘制
子项 铁路
一案一表一图
西宝客运专线
西宝客运专线东起陕西西安,西至宝鸡,是徐州至兰州铁路专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宝客运专线位于 陕西省关中地区。西宝客运专线全线共设西安北站、咸阳秦都、杨陵南站、岐山站(蔡家坡南站)、 宝鸡南站等五个车站。 起点为郑西客运专线西安北站,终点为宝鸡南站。
正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初验中存在的问题和遗留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财务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并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合格。 建设资金应全部到位,并与建设工程合同各方已结清资金费用。 正式运营投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即运营生产组织管理机构、上岗人员、设备状 态、物资准备以及外部配套条件等,能适应正常连续运营生产使用的需要。 具有保修期的工程项目,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新建铁路项目安全评估暂行办法

新建铁路项目安全评估暂行办法

新建铁路项目安全评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保证新建铁路开通运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以下简称《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和《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83号)的有关规定,参照《合资铁路与地方铁路行车安全管理办法》(铁道部令5号)、《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开行旅客列车安全评估办法(暂行)》(铁安监〔2005〕8号),制定新建铁路项目安全评估办法,在初步验收合格后、开通运营(临管运营、试运营)前进行安全评估,提出安全评估结论和意见。

第2条安全评估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落实铁道部安全管理职责,在新建铁路初步验收合格后、运营(临管运营、试运营)前,通过铁道部组织的安全评估,确认其是否具备开通安全运营的条件,提出开通运营(临管运营、试运营)的安全评估意见。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建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包括铁路客运专线)初步验收合格后,开通运营(临管运营、试运营)前的安全评估。

第二章安全评估的组织机构第4条安全评估由铁道部负责组织,安监司牵头,计划司、科技司、劳卫司、建设司、公安局、运输局(营运部、调度部、装备部、基础部)、信息办等有关部门组成安全评估组。

第5条安全评估时,根据需要可分成车务、客运、货运、机务(含供电)、工务、电务、车辆、信息、规章制度、劳动安全、治安消防、安全管理、综合等若干专业小组进行评估。

第三章安全评估的条件第6条新建铁路项目安全评估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基础工程设备设施经初步验收合格,达到安全运营的标准;二是初步验收中存在的影响运营安全的问题全部得到解决;三是运营(临管运营、试运营)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四是铁路局组织的安全预评估合格。

第四章安全评估的主要内容第7条新建铁路安全管理、设备设施、规章制度、人员素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

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办法课件


案例二:某客运专线验收中的问题及处理
问题一
处理措施
在静态验收过程中,发现部分轨道存在不 平顺现象。
对存在问题的轨道进行了调整和修复,确 保轨道几何尺寸符合标准。
问题二
处理措施
动态验收时发现列车运行过程中存在摇晃 现象。
对相关悬挂系统和稳定性进行了检查和优 化,提高了列车运行的平稳性和舒适度。
案例三:某客运专线验收后的运营情况
理。
初步验收
验收委员会组织初步验收,检 查工程完成情况和质量状况, 提出整改意见。
正式验收
在初步验收整改完成后,验收 委员会组织正式验收,对工程 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竣工资料审查
验收委员会对竣工资料进行审 查,确保资料完整、准确、规
范。
验收标准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竣工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 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提高运输效率
客运专线采用高速列车, 提高了旅客的出行效率, 缓解了传统铁路运输的压 力。
提升国家竞争力
客运专线的发展是国家交 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能 够提升国家的国际竞争力 。
02
竣工验收的流程与标准
验收流程
申请受理
施工单位向验收委员会提交竣 工验收申请,验收委员会审查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
供电设备、接触网等电 气化设施故障。
安全设施不完善
安全监控、紧急制动等 设施未完善。
问题原因分析
施工质量控制不严格
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导致质量 不符合标准。
技术培训不足
施工人员和运营人员技术培训不足,操作不 熟练。
设备安装调试不规范
设备安装和调试过程中未按规范操作。
设计缺陷
设计时未充分考虑实际运营条件,导致实际 使用中出现诸多问题。

铁建设【2007】159号 2007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7】159号2007年8月16日针对“关于发布〔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十九项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对《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铁路砼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的修订内容:一、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的修订内容:(一)1.地基处理部份:4.3.3 砂垫层应采用天然级配的中、粗、砾砂,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其含泥量不得大于5%,用作排水固结地基的砂垫层其含泥量不得大于3%。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砂料,每3000m3为一批,当不足3000m3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现场抽样检验砂子含泥量,并进行筛分试验,在施工过程中观察检查有无草根、垃圾等杂质。

4.3.4 碎石垫层应采用未风化的干净砾石或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0mm,含泥量不得超过5%,且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碎石,每3000m3为一批,当不足3000m3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在现场抽样检验碎石最大粒径、含泥量,并在施工过程中观察检查有无草根、垃圾等杂质及岩性变化情况。

4.3.5 反滤层材料含泥量、颗粒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材料,每3000m3为一批,当不足3000m3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8)23号文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8)23号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予以发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铁道部前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1]117号)同时废止。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交接,是指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建成,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移交接管使用单位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国家铁路和国家参与的合资铁路。

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执行客运专线验收办法。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铁路建设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移交接管使用单位运营。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交付,接管使用单位不得接管使用。

第五条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接管使用单位应及时接管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竣工验收依据和条件第六条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

改建项目、简单建设项目和小型建设项目可适当合并简化验收阶段。

建设项目一般按整个项目进行验收。

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后可分期、分段,并按批准的阶段组织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再办理整个项目的验收。

第七条竣工验收的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2.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设计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3.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4.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批准的修改初步设计);5.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6.设备技术说明书(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还应包括外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国家标准等);7.经铁道部批准的相关补充标准、技术条件、暂行规范等,以及建设单位补充且经铁道部认可的相关技术标准等。

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

青荣城际铁路Ⅲ标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核:批准:有效状态:有效中交二航局青荣城际铁路指挥部二〇一一年五月目录1.目的 (3)2.编制依据 (3)3.适用范围 (3)4.沉降监测工艺简介 (3)5.仪器设备及人员要求 (4)6.沉降监测工艺流程 (4)7.监测断面的设置 (4)7.1路基工程 (4)7.2桥涵工程 (8)5.3隧道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7.4过渡段工程 (11)8.沉降监测 (11)8.1一般要求 (11)8.2观测水准基点、工作基点的布设 (12)8.3沉降变形观测主要技术要求 (13)8.4各种地段沉降变形观测 (14)8.5沉降变形测量精度要求 (15)8.6沉降观测的频次 (15)8.7观测点的保护 (18)9.测量观测资料整理及提交资料 (19)9.1一般要求 (19)9.2资料整理 (19)9.3提交资料 (20)10.附件 (20)10.1沉降观测小组人员名单 (20)10.2沉降观测仪器设备 (22)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1.目的明确沉降观测工作的流程、操作要点、相应的工艺标准和内业数据的处里,指导、规范沉降观测,为评估做好准备。

2.编制依据(1).《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道部工管技 [2009]77号);(2)《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4).《建筑沉降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5).《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83号);(6).《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施工技术指南》(TZ216-2007);(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8).《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设计指南》(铁建设函[2005]754号);(9).《客运专线铁路变形观测评估技术手册》(10).铁道部有关规定及和新建青荣城际铁路工程设计文件;3.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施工指挥部施工范围内的所有路基(含过渡段)、桥梁、涵洞、隧道工程(即隧道口仰拱、隧道一般地段和不良、复杂地质区段)施工过程中的沉降变形观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六条 竣工验收的依据:
1.国有家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
2.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设计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4.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批准的修改初步设计)
5.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
6.设备技术说明书,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外方提供的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 准;
3.检查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和设计变更管理情况;
4.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主要设备联调联试及 试运转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5.检查概算执行情况,材料、设备购置是否合理,工程其它支出是 否符合规定,检查财务竣工决算;
专家组由专家和铁道部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管理中心(客专办) 和运输局客专技术部领导分别任专家组正副组长。
专家组人员名单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核备。
第十三条 初步验收由铁道部组织。铁道部在客运专线动态验收合格 后一个月内成立初步验收委员会, 负责初步验收工作。 初步验收委员 会由铁道部有关业务部门、接管使用单位、其他投资方、客运专线公 司人员,专家组正副组长,以及勘察设计、咨询(如果有)单位人员 组成,在专家组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初步验收。
10.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是否符合界址,手续是否齐全;
11.检查运营投产准备情况,运营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岗位人员培训、
物资准备、外部协作条件是否已经落实;
12.落实审计、检查、监察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四章 验收组织机构
第十条 客运专线竣工验收采用建设单位自检、专家检查、政府验收 的方式。
第十一条 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工作由客运专线公司组织在工程管理 中心(客专办)和运输局客技术部指导下进行。
铁道部文件
铁建设【2007】183号
关于发布《铁路客运专线竣工
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
现发布《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请各单位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管理, 规范客运专线竣工验收工作,
3.建设用地取证工作已经完成;
4.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经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5.竣工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并经过铁道部组织的审计;
6.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除质量保修金外与建设工程各方按合同完 成资金结算。
第三章 竣工验收任务和内容
第八条 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
1.对铁路客运专线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建设质量、 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客运专线公司在子系统(专业)基本完工前,成立由客运专线公司负 责人为组长,接管使用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监理、勘察设计、咨询 单位(如果有) 负责人参加的竣工验收工作组,具体负责静态验收和 动态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 在子系统(专业)基本完工前,由工程管理中心(客专办) 商运输局客专技术部组建专家组, 对验收全过程进行咨询, 对检测结 果进行检查, 对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意见, 提 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实施建议。
第四条 铁路客运专线按照本办法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安全 评估后,方可进行试运营;国家验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营。 初步验收不合格或未通过安全评估的铁路客运专线, 一律不得交付试 运营、
第二章 竣工验收的依据、条件
第五条 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 动态验收、 初步验收、 安全评估和国家验收等五个阶段。
3.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4.承包商按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自检合格
5.监理单位及咨询单位(如果有)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格不入
6.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基本完成、
(二)动态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静态验收合格
2.《动态验收实施方案》已经批准;
3.动态检测准备工作完成。
7.建设用地取证工作基本完成;
8.竣工文件按规定编制完成,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文件和招标投标文 件等整理完毕,达到档案验收标准。
(四)安全评估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验收中存在的影响运营的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2.试运营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
(五)国 家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验收一年后;
2.试运营情况良好,经检测各项指标已达到建设目标;
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是指铁路客运专线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 成,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移交接管使用单位试运营或 正式运营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建高速铁路项目、客 运专线项目、 城际轨道交通项目、 近期兼顾货运的铁路客运专线项目 (以下统称铁路客运专线) 。
2.对铁路客运专线建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规范性
文件情况进行检查;
3.对铁路客运专线形成的资产进行审核;
4.对铁路客运专线能否安全交付运营或正式运营作出评价。
第九条 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主要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设计规范、批准的设计文件 (包括批准的修改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建成,配套辅助项目是 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设计文件和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国家标准等。
7.经铁道部批准的相关补充标准、技术条件、暂行规范等,以及建 设单位补充且经铁道部认可的相关技术标准等。
第七条 验收条件
(一)静态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主体工程及其配套的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安装)已按
设计文件建成;
2.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三)初步验收就具备的条件;
1.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合格,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满足有关标准要 求;
2.静态验收及动态验收遗留问题整改完毕
3.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经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4.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5.通过试运行,达到试运营的条件
6.咨询单位(如果有)已提交对整个系统可否按照设计速度安全运 行的咨询报告;
6.检查动态检测、试运行情况,是否具备试运营或运营条件;
7.检查铁路客运专线技术引进、吸收、创新情况;
8.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 设计文件建成,是否合格;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 合规定;
9.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 施工过程管理文件及招投标文件、监理文件、竣工文件等资料是 否齐全、准确,并按规定归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