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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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总则_规章制度.doc 公司规章制度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秩序,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行为规范、工作时间安排、假期制度、奖惩机制、保密规定、安全生产规定等内容。

第四条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员工有义务遵守并配合执行。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六条公司规章制度的修订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通知全体员工。

第七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处理。

第八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将在公司内部公示,并向员工进行宣传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规定。

第九条公司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三篇篇一: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保障公司安全运营,防范和化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事务包括法律事务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法律审核、合同法律审核、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法律纠纷管理、普法工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三条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机制,条件成熟的可成立法律事务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设立总法律顾问。

总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二)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三)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四)负责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公司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五)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子公司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六)指导下属单位、子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对子公司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七)其他应当由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可单设或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

法律事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二)负责审核公司及所属单位、子公司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要规章制度;(三)负责重大合同法律审核,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四)负责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处理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具体法律事务;(五)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公司参与诉讼与非诉讼及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指导并参与子公司的诉讼与非诉讼及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六)负责公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子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进行指导;(七)在工作需要时,负责选聘律师,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2021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四)

2021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四)

2021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四)考验:票据行为(★★★)概念:票据行为是指以在票据上“ 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

分类: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注意】不包括“ 提示付款”和“ 付款”,且应与“失票救济措施”进行区分。

【例题1·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行为的有()。

A.出票B.背书C.承兑D.付款『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

(一)出票1.票据的记载事项2.出票人的责任出票人因签发票据,则须保证该票据能够获得承兑或付款,否则应当向持票人承担清偿责任。

【例题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汇票任意记载事项的是()。

A.保证人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B.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被背书人名称C.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D.承兑人在汇票上签章『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 ABD,属于保证、背书、承兑的必须记载事项,如果不记载会导致该项票据行为无效,其中被背书人名称可以授权被背书人补记;选项 C,属于任意记载事项,不记载不产生法律效力,记载则票据丧失流通性。

(二)背书1.背书的种类2.背书记载事项3.粘单的使用粘单上的“ 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老侯提示】粘单的第一记载人是指第一手使用粘单的“ 背书人”。

4.背书连续(1)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票据的背书人与受让票据的被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2)票据的第一背书人为票据“ 收款人”,最后的持票人为“ 最后背书的被背书人”,中间的背书人为前手背书的被背书人。

(3)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

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

(4)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提示】非转让背书,不影响背书的连续性。

5.背书特别规定(1)条件背书——条件无效。

第三章_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第三章_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课后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他人支付给存款人的资金,应当收入存款人的银行账户;存款人在银行账户里的资金,其所有权归存款人所有,由其自主支配,其他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动用、处理和任意转移,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上述内容体现了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

A.银行不垫款B.合约必须遵守,合同必须履行C.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D.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国庆节期间,大学生张某到某会计师培训机构实习,在学习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时,涉及到出票日期10月1日的填写,正确的是()。

A.十月零壹日B.壹拾月零壹日C.零壹十月壹日D.零壹拾月零壹日3.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办理支付结算基本要求的说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仍然有效,银行不予受理B.变造是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C.票据的收款人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直接填写“银监会”D.票据的出票日期不得为阿拉伯数码4.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于()个工作日内对开户银行报送的核准类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

A.2B.3C.5D.75.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情形中,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变更申请的是()。

A.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B.单位地址变更C.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D.开户银行的账号变更6.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存款人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需要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在撤销其原基本存款账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形是()。

A.被宣告破产或关闭的B.被吊销营业执照的C.注销营业执照的D.因迁址需要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的7.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专用存款账户使用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基本建设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B.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C.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且不得支取现金D.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收不付,且不得支取现金8.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卡账户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第三章 劳动基准法

第三章 劳动基准法

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 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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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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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违反了《劳动法》第41条 的规定。即,一般情况下,加班不超过1小时,特 殊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2)加班、加点程序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用 人单位需要加班、加点,应当“与工会或劳动者 协商”,在本案件中,用人单位不但不与劳动者 协商,而且以解除劳动关系相胁,强迫劳动者加 班、加点劳动。其行为是严重错误的。应当给予 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延长工作时 间每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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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 10天 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 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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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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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 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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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定时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不定时工作时间,是指无固 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 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 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 班人员,从事交通运输的工作 人员以及其他因生产特点、工 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 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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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LOGO (1)本案中,丁某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因为丁某的情况完全符合探亲假的条件规定,依法应享 有探望配偶30天的待遇。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 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 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在一起的,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 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 天”。 (2)根据国务院的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 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职工探望 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因此,本案中设计院对于丁某未获批准擅自离岗休假行为 可以给予一定的批评,但不应扣发其工资和不予报销路费。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10篇)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10篇)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10篇)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篇1第一章:员工守则一、标准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协作、努力工作、积极进取、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以赢得客户的满意并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仪容仪表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一)员工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语言文明,举止端庄;(二)上岗时员工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过长的指甲,身体及口腔不得有异味(上班前不得饮酒及使用刺激性气味食品)(三)员工工作时间必须讲普通话;服装要时刻保持清洁平整,男员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脚趾凉鞋在办公时间内进入办公区。

(四)员工发型要大方端庄并梳理整齐,头发要保持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

三、行为规范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 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签到。

(二) 接听工作电话,语气要温柔,言语要有礼貌并简洁明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对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的电话有义务转达和告知。

(三) 员工在岗期间,不准看非工作性的报纸和杂志;不得使用公司电脑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例如:聊天,网络游戏等),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

(四) 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串岗、脱岗;严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因私打长途电话。

除规定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轻易在公司上网,如特殊需要,需经经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五) 员工须按规定及时上交在公司内拾到的任何物品;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下班之前应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电灯等),关好门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严禁用公司的电脑等设备进行私人图片、文件、照片等的处理或打印之类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将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六) 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法律制度结算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法律制度结算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2022年10月19日,甲公司签发了一张支票用于购买办公用品。

该支票出票日期应记载为(D)A.贰零贰贰年壹拾月壹拾玖日B.贰零贰贰年零壹拾月拾玖日C.贰零贰贰年壹拾月拾玖日D.贰零贰贰年零壹拾月壹拾玖日2.根据法律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存款人开立的下列银行结算账户中,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准的是(A)A.丙财政局开立的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B.乙公司为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C.甲公司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D.刘某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3.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存款人,不得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是(A)A.临时机构B.非法人企业C.境外机构D.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4.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收付业务的时间为(A)A.开立之日B.开立次日C.开立3日后D.开立5日后5.根据支付法律制度结算制度的规定,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定期限,该期限为(D)A.1年B.10年C.5年D.2年6.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应撤销而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通知该账户的存款人在法定期限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该期限是(C)A.自银行发出通知之日10日内B.自银行发出通知之日起5日内C.自银行发出通知之日起30内D.自银行发出通知之日起2日内7.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该将变革事项书面通知开户银行的期限为(C)A.30个自然日B.15个工作日C.5个工作日D.10个自然日8.未在银行开立账户的W市退役军人事务所经过批准在P银行开立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该零余额账户应该按(A)管理A.基本存款账户B.一般存款账户C.临时存款账户D.专用存款账户9.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在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之前必须开立的账户的是(A)A.基本存款账户B.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C.专用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10.根据支付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成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是(B)A.一般存款账户B.专用存款账户C.基本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11.某电影制作企业临时到外地拍摄,其在外地设立的摄影组可以开立的账户是(D)A.专用存款账户B.基本存款账户C.一般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12.根据支付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学校拟申请开立预算单位余额账户,其应向(B)申请开立A.中国人民银行B.财政部门C.上级主管部门D.社保部门13.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制定,下列关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使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D)A.不得支取现金B.可以向所属下级单位账户账款划拨资金C.可以向上级主管单位账户划拨资金D.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款划拨工会经费14.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II账户中非绑定账户转入,存入资金的日累计限额(B)A.5000元B.10000元C.20000元D.30000元15.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A.存款人可以出借银行结算账户B.存款人应该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中账户C.存款人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洗钱D.存款人不得出租银行结算账户16.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取得并享有票据权力的情形中,基于给付对价的是(C)A.丙慈善机构因赠与而取得转账支票B.甲税务局因征税而取得银行承兑汇票C.乙公司因销售货物而取得商业承兑汇票D.李某因继承而取得银行汇票17.甲公司支付租金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X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用于支gen付货款。

公司用章管理制度(3篇)

公司用章管理制度(3篇)

公司用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用章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效率,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内部使用的各类用章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用章包括公共用章与专用用章。

第四条公司用章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公司用章的管理责任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在其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可以将管理权限进行适当的下放。

第六条公司用章的制作、保管、使用和注销等一系列程序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未经授权和批准不得随意使用和盖章。

第二章用章的种类和权限控制第七条公司用章按种类分为公共用章和专用用章。

公共用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该类用章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

专用用章指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岗位使用的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档案专用章等,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授权相关人员使用。

第八条专用用章使用权限由公司总经理统一授权,授权范围与岗位职责相对应。

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专用用章。

第九条专用用章的申请、使用和授权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并由公司印章管理员负责保管和登记备案。

第十条公司用章的使用权不得出借、挂靠和转让,不得将用章用于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事项。

第三章用章的制作和保管第十一条公司用章的制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采用专业的印章制作机构,制作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公司用章必须明确刻制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并规定刻制样式,以确保印章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三条公司用章必须由公司总经理亲自签字验收,并由印章管理员妥善保管。

用章过程中发现印章损坏或者丢失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做好相关记录并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公司用章必须配备特殊的保管箱,保管箱只能由印章管理员负责保管,严禁随意将用章保管在其他地方,以确保用章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公司用章的保管箱必须安装在安全的地方,保管箱的钥匙由公司总经理和印章管理员各保管一把,严禁私自复制或遗失,如有变动必须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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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通过3课时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中国公司制度的兴起与发展;中国公司立法的沿革和特点;公司设立;公司治理结构。

教学重点:着重培养学生对中国公司立法的沿革和特点的总体认识。

教学难点:公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

教学方式:讲授、案例分析。

教学内容:
第一节公司法概论
一、公司及其特征
公司是两个以上股东以营利为目的,共同出资并依照法律规定设立的企业法人公司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依法设立。

依法设立即公司的法定性,指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须依法登记注册。

2、有合法的投资者。

各国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人数都作了限制性规定。

各种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有所不同,一般都必须是两个以上。

只有一个出资人的公司叫一人公司。

3、以营利为目的。

公司的设立及其运作,目的在于获取利润,并将所得到的利润分配与股东,使出资人(股东)因此而获得经济利益。

4、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是一个有独立的财产,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组织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
二、公司的种类
公司的种类,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和方法进行不同的划分,其中最常用也是最重要的划分标准,是公司的股东责任性质。

按此标准,公司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五种类型。

公司种类还可以按照其他标准划分。

如:按公司的信用基础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按公司资本发行和转让范围,可分为封闭式公司(不上市公司)与开放式公司(上市公司);按公司内部管辖系统,可分为本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等等。

三、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与解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的概念有狭义、广义之分。

狭义的公司法,即形式意义上的公司法,单指国家制定的综合性的公司法法典,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司法指的就是狭义的公司法。

广义的公司法,即实质意义上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以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泛指有关公司的所有法律,它除综合性公司法规范外,还包括其他单行的或规定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的与公司有关的各种法律规范,如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司的法律规范。

中国公司立法存在着一些缺陷和局限性,是由当时中国的社会经济、政治等客观条件和时代背景特点决定的。

1、公司立法带有为国企改革服务的目的。

例如:公司法中有许多关于国有企业改建公
司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特别规定了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单一投资主体”设立或改建“国有独资公司”,并设专节对这种公司作了规定;在公司设立制度、合并与分立及其他一些规定中,赋予行政机关较大权力,保留较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

2、我国的公司法存在许多同WTO规则和国际通例相冲突的规定。

WTO要求贯彻非歧视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和公开性原则。

而我国法律对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所作的过多限制,在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外汇管理等方面的一些特别规定,许多已不符合时代要求。

3、公司立法需要对市场经济及现代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如网络公司做出具体的规范。

第二节公司的设立
一、企业设立的定义
企业的设立,是指企业从发起筹建到正式成立的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为了成立企业而进行的各种必要行为。

二、企业设立的基本制度
自罗马社会以来,对于企业设立,各国曾实行过各种不同的制度,主要有:
(一)自由制。

(二)特许制。

(三)核准制。

(四)准则制。

三、公司设立的条件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四、公司资本制
1、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三节中国公司法修改与完善
一、修改
1、修订后的公司法,完善了公司设立和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规定,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将“一人公司”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范围。

2、修改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规定,包括完善了股东会和董事会制度,充实了股东会、董事会召集和议事程序的规定;增加了监事会的职权,完善了监事会会议制度,强化了监事会作用;增加了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责任,作出了更为明确具体的规定。

3、充实了公司职工民主管理和保护职工权益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更充分地体现了我国公司立法的社会主义特色。

4、健全了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包括为保证股东的知情权,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账簿的规定;增加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规定;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的规定;增加了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

5、增加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或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规定。

二、问题
1、对公有制企业的改制,建议在公司法中明确表述为“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不能只是以其他形式听取职工意见。

2、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报酬、监督手段等都没有明确。

3、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5、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这里规定的是自然人的半数,还是持半数以上股份的发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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