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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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国有企业适用)第一章总则本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为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执行法律事务的法务部门(以下简称“乙方”)订立的合作协议。

第二章法务部门职责和权限1.乙方作为甲方的法务部门,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2.乙方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参与合同谈判、草拟、审查和执行;–处理涉诉事宜,代表甲方进行法律诉讼和仲裁事务;–管理公司法律文档、资料和知识产权;–公司对外法律信函、公告、声明的起草和处理;–监督和评估公司法律风险;–开展法律培训和督促合规。

第三章法律事务流程1.甲方与乙方共同制定法律事务处理流程,并在首次合作前经双方确认。

2.法律事务处理流程应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发起法律咨询或委托乙方参与某项法律事务;–乙方进行法律调查和分析,出具法律意见;–如需要起草或修改相关文件,乙方进行起草或修改,并通过甲方授权流程获得内部批准;–如需要对外发函或进行代理诉讼,乙方进行代理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给甲方;–法律事务处理完成后,乙方对事务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后续建议。

第四章法务保密义务1.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法律事务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2.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甲方的数据和文件的安全性;3.乙方离职后,应将甲方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归还给甲方,并删除电子文件的备份。

第五章合作期限和终止1.本制度的合作期限为三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2.如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经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在合理期限内未改正,对方有权终止本制度。

第六章争议解决因本制度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章其他条款本制度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或签署额外协议。

第八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释对本制度的任何变更和解释,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九章生效和备案本制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备案于甲方。

附件列表1.甲方与乙方合作框架协议2.法务部门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3.法律事务处理流程图4.公司保密协议5.公司数据和文件安全管理规定法律名词解释1.甲方:指公司名称,特指国有企业。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三篇篇一: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保障公司安全运营,防范和化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事务包括法律事务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法律审核、合同法律审核、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法律纠纷管理、普法工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三条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机制,条件成熟的可成立法律事务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设立总法律顾问。

总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二)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三)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四)负责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公司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五)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子公司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六)指导下属单位、子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对子公司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七)其他应当由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可单设或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

法律事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二)负责审核公司及所属单位、子公司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要规章制度;(三)负责重大合同法律审核,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四)负责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处理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具体法律事务;(五)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公司参与诉讼与非诉讼及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指导并参与子公司的诉讼与非诉讼及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六)负责公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子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进行指导;(七)在工作需要时,负责选聘律师,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1. 简介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了规范和有效处理公司内外发生的各类法律事务而制定的系统性管理规定。

本制度旨在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规避风险,提高公司的法律合规水平,确保公司的稳定经营。

2. 法律事务管理的重要性合理的法律事务管理可以帮助公司规避各类法律风险,确保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司的声誉和财产安全。

同时,建立有效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也可以提升公司内部的法律意识,加强团队的法律遵从性。

3.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内容3.1 法律事务管理责任部门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法务部门或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该部门应当由专业的法律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公司的法律政策和规定,指导公司各部门在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

3.2 法律事务管理流程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法律事务管理流程,包括法律事务的发现、评估、处理和归档等环节。

各部门应当按照流程规定,及时报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加强与法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应对各类法律挑战。

3.3 法律事务风险评估与防范公司应当定期进行法律事务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

同时,公司还应当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

3.4 法律事务危机处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法律事务危机处理机制,包括建立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理团队、开展危机应对演练等。

在法律事务危机发生时,公司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危机扩大,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5 法律知识培训与宣传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同时,公司还应当加强法律宣传工作,使员工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因法律问题造成的损失。

4.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4.1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推行公司应当将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纳入公司的管理体系中,明确责任部门和执行人员,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做到依法治理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X及各部室车间、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直属公司总经理和总法律顾问领导,作为公司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规章制度,法律知识培训与考核,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将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规章制度管理第五条公司经由过程树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树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推进公司法制化管理,促进依法治企。

第六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含修改和废止,下同)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合法、利于施行的原则。

第七条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

1第八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向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备案并负责落实。

第九条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对草拟部分报送的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工程表进行综合协调后,填写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制订打算书,报请公司总司理核准,作为公司规章制度年度打算。

第十条对因情况变化已列入年度打算而无制定必要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打算的,由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与草拟部分协商,经公总司理核准后撤消或增长该工程立项。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草案由其内容所涉及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降低公司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经营,诚信为本;(二)预防为主,防范结合;(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四)专业高效,协同配合。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归口管理。

第五条法律事务部职责:(一)制定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二)审查、起草、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三)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投资融资、重组并购等法律事务;(四)处理公司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五)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六)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七)其他与公司法律事务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国家司法考试资格或律师资格证书;(二)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第七条合同管理:(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经过法律事务部审查;(二)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三)合同签订前,法律事务部应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修改意见;(四)合同签订后,法律事务部应跟踪履行情况,及时处理合同纠纷。

第八条诉讼仲裁:(一)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案件,法律事务部应负责组织应诉或仲裁;(二)法律事务部应协助公司制定诉讼策略,参与案件调查、证据收集等工作;(三)法律事务部应监督案件执行,确保公司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第九条法律风险评估:(一)法律事务部应定期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二)对涉及法律风险的重大决策,法律事务部应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意见;(三)对法律风险较高的业务领域,法律事务部应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四章法律培训与宣传第十条法律事务部应定期组织公司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防范和化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更好地发挥公司法务管理人员在参与公司决策、经营、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种法律事务方面的作用,建立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法律事务处理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及其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法律事务包括非诉讼法律事务管理、诉讼案件法律事务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四条管理职责(一)董事会有就任何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达成和解的职权;(二)首席执行官及分管领导审核主动诉讼及被动诉讼事项;(三)风控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相关工作;(四)总经办参与公司诉讼事项管理相关工作;(五)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提交诉讼事项,配合开展法律事务工作。

第二章非诉讼法律事务管理第五条非诉讼法律事务,主要是指诉讼法律事务以外的不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处理的法律事务。

本制度所称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公司对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日常法律咨询等法律事务。

第六条法务参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审核,对规章制度的合规性进行审核。

第七条法务参与公司合同的审核,对合同的合规性和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审核。

第八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经营决策,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企业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制定章程、重组改制、企业上市、股权收购/转让、资产收购/转让/租赁、投融资、对外担保等对企业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营管理决策。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应当进行法律审核论证。

在发生重大经营决策时,法务全面深入了解重大经营决策的相关情况、出具法律审核意见。

第九条法务可通过法律咨询的方式,协调处理公司的法律咨询事务,以促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业务经办部门应积极了解情况并与纠纷对方当事人协商,将纠纷情况说明、相关资料等提交法务审核,以便于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规定及工作职责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规定及工作职责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规定及工作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法务部门的管理工作,明确法务部门的工作职责,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的所有管理工作及员工。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司法务部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正、效率的原则,全面履行职责,为公司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第二章法务部门工作职责第四条法律咨询与合规审查1. 提供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咨询;2. 对公司重大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规审查;3. 审核公司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确保其合法、合规、有效。

第五条法律风险管理1. 识别和评估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2. 制定法律风险应对措施和预案;3. 跟踪法律风险的变化,及时调整应对策略。

第六条诉讼与仲裁1. 代表公司处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2. 协助公司应对外部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3. 管理公司诉讼、仲裁档案,及时归档和更新。

第七条内部法律培训1. 组织法律知识的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2. 定期发布法律法规动态,提醒公司关注相关风险;3. 建立法律知识库,为员工提供法律查询服务。

第八条外聘律师管理1. 选聘、管理和评价外聘律师,确保其服务质量;2. 与外聘律师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法律服务及时、准确;3. 建立外聘律师档案,便于公司查询和管理。

第三章法务部门管理要求第九条人员配置公司法务部门应根据业务需求,配置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员工。

第十条专业培训公司法务部门员工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工作交接1. 员工离职时,应将手中工作向代理人员交代清楚;2. 代理人员应全面了解离职员工的工作内容,确保工作连续性;3. 离职员工如需办理工作交接,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信息保密公司法务部门应严格遵守公司信息保密规定,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生效时间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法律事务,确保公司合规运营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流程。

1. 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设置: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法务部门或委派专职法务负责人,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2. 法律事务管理职责:明确法务部门的职责和权责,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管理层制定和修订公司的法律政策和制度、提供法律咨询
和风险评估、代表公司处理法律纠纷等。

3. 合规与风险管理:制定公司的合规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并建立健全的合规培训和内部举报机制。

4. 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合同管理流程和程序,明确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终止的权限和流程。

5. 知识产权管理:确保公司的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和维护,包括申请、维护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流程和管理制度。

6. 法律风险预防和应对机制:建立法律事务风险防控体系,包括风险预警、法律纠纷应对等,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7. 外部法律服务管理:规定与外部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方式和程序,包括委托事项、费用结算、评估律师的资格等。

8. 法律文件和档案管理:规定法务部门应建立和管理公司的法律文件和档案,确保其完整、准确和安全。

以上仅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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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有效保障公司及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及各业务部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法律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由监察稽核部专职负责,公司其它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供协作。

第三条监察稽核部处理法律事务遵循严密审慎、优质高效、依法尽职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基本内容
第四条协助公司领导及业务部门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第五条对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提供法律意见。

第六条负责非统一合同文本的审查,必要时参与重要合同的起草、谈判。

第七条负责法律诉讼(仲裁)纠纷案件的处理,包括委托及协助外聘律师处理经济诉讼(仲裁)纠纷案件。

第八条为业务部门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研究解决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负责公司外聘律师的选择、联络、业务协调及监督、审查等相关工作;外聘律师的范围包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经济诉讼(仲裁)纠纷案件代理律师、根据业务部门需要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及其他律师。

第十条配合有关部门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根据需要设立法律图书资料库(包括计算机法律数据系统)。

第十二条办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章业务规则
第十三条法律咨询服务
(一)一般法律问题,业务部门可以采用口头咨询形式,由法律人员及时
予以口头答复;业务部门也可以采用书面咨询形式,监察稽核部在1-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答复;
(二)重要法律问题,由业务部门提交咨询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辅助材料,监察稽核部在3-5个工作日出具“法律意见书”;对于较为复杂或需要外聘律师解决的问题,原则上在5-7个工作日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十四条合同事务
(一)需要监察稽核部审查的合同文本,由经办部门提交申请,并附带必要的证据材料;对于一般合同文本,监察稽核部在1-3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对于复杂的或需要外聘律师审查的合同文本,原则上在5-7个工作日完成审查;
(二)需要监察稽核部起草或协助起草的合同,由经办部门提交申请,并附带必要的证据材料;对于一般合同文本,监察稽核部在3-5个工作日完成;对于复杂的或需要外聘律师审查的合同,在5-7个工作日完成;对于法律人员参与协商或谈判的合同事务,根据合同协商或谈判的具体进展情况开展合同事务;
(三)对于在审查、起草或协助起草合同过程中发现的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法律问题,由监察稽核部或外聘律师向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十五条法律纠纷事务
(一)法律纠纷发生后,有关部门认为需要提起诉讼的,应及时请示公司领导,并向监察稽核部通报和提交有关资料。

监察稽核部审查有关资料后,向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是否起诉;
(二)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起诉的案件,监察稽核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内部人员代理诉讼,或由外聘律师代理诉讼,或由内部人员与外聘律师共同代理诉讼。

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不提起诉讼的法律纠纷,监察稽核部协助有关部门通过谈判、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三)对以公司或分支机构为被告(或第三人)的诉讼案件,收到应诉通知后应立即通知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审查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公司领导请示。

对重要的经济纠纷案件,由公司领导召集有关部门研究情况,组织应诉;
(四)有关部门不得自行外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诉讼,需要外聘律师参与诉讼的,由监察稽核部决定并统一办理委托事宜。

对于外聘律师的代理工作,监察稽核部及有关部门应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协助;
(五)对因公司员工违法违纪行为造成的法律纠纷,由监察稽核部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查清事实后向公司领导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业务部门经营管理中需要聘请律师的,应通知监察稽核部,由
监察稽核部审查。

第十七条对于律师顾问费、代理费以及诉讼费的列支,经监察稽核部提出审核意见后,由财会部门按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对需要监察稽核部研究、处理或协助的重要法律事项,经办部门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在紧急情况下,也可先用口头形式,但事后应补报书面文件。

对各部门的申请,监察稽核部应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十九条完成较为复杂或者重要的法律事务后,监察稽核部承办人应写出总结报告,并做好有关文件或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监察稽核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在公司正式发文后统一执行。

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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