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审判是否应该考虑社会舆论结辩陈词
社会舆论与司法审判的关系讨论

社会舆论与司法审判的关系讨论主持人之党银辉:大家好,最近发生的药家鑫案可以说是掀起了讨论的浪潮,今天我们请来了社会各界人士来共同探讨社会舆论和司法审判的关系,欢迎各位。
(鼓掌)在讨论之前,请看大屏。
主持人:看完了事件始末,大家一定有很多看法,探讨之前,先有请社会学家房昊给我们从社会学角度解释一下,社会舆论对司法审判发生影响的原因吧。
社会学家之房昊:众所周知,刑事立法中赋予法官一定的定罪量刑自由裁量权,而该自由裁量权则会受到诸多案件社会结构因素影响。
可以说,案件社会结构不同是导致定罪量刑不公的根本原因。
从社会学角度考察,案件社会结构因素主要包括:被害方与被告方的社会结构、支持者与反对者的社会结构及法官的社会结构等。
(一)被害方、被告方被害方与被告方是影响法官定罪量刑自由裁量权的最基本的案件社会结构因素。
这种影响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被害方与被告方的社会地位。
社会地位存在着若干纬度,如财富、教育状况、受尊重程度、社会参与程度,以及政治地位等。
例如,一个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的人侵犯了比他社会地位高的人后所受的惩罚,将有很大可能比社会地位相同的人之间的侵犯所导致的刑罚结果更为严厉。
二是被害方、被告方之间的关系距离。
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美国,那些被认定杀了陌生人的罪犯比被认定杀死了亲属、朋友、或熟人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要大。
(二)支持者、反对者一是律师。
与被害方、被告方一样,一个律师的社会地位有高低之分。
一般来说,律师的社会地位越高,其当事人获得的利益越多。
虽然律师不能消除与社会地位优越者对抗的全部不利因素,但通过提升地位较低一方的社会地位,却可以使司法机构对案件的处理趋于均质化和公正化。
二是公开其立场偏向的旁观者,这主要包括民愤者或民怜者、法学专家、官员及媒体等。
对具体个案而言,如果民愤者或民怜者群体达到一定规模,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时,法院往往不得不屈从于民愤者或民怜者的声势,迎合他们的要求而做出相应的定罪量刑判决结果。
辩论稿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精编版

……………………………………………………………最新资料推荐…………………………………………………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我们先来明确定义,大众舆论是泛指由广大民众自发形成的,在一定时间与空间范围之内的,对某件事物或某种社会现象的集合意识或多数意见。
司法审判是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审判。
今天判断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还是弊大的标准就是看能否推进司法审判的良性发展,我方认为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理由如下:首先,大众舆论与司法审判的独立性存在冲突,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扰,对于大众舆论,无论法官接受还是拒绝,在权衡利益时,无形已经受到舆论的影响,这就影响法官判案所要保持的中立性。
司法所追求的目标是程序公正,而大众舆论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对于司法审判的案件来说,大众舆论制造压力来影响司法审判进程,从而变成“新闻审判,网络审判,严重破坏司法审判的独立性。
看药家鑫案,面对采访,一个堂堂七尺男儿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药家鑫父母也积极凑钱来弥补药家鑫对被害人家属的伤害。
从受害人方面,在对被害人父亲张平选的采访中,能够看出被害人父亲张平选也不希望药家鑫判处死刑。
药家鑫应该受到刑罚的制裁,对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也是符合罪责刑相适应,也能够达到预防犯罪。
在药家鑫杀人案中,如果没有外界的干扰,法官作出理智的独立审判,结果不一定是死刑立即执行。
其次,大众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公正具有破坏。
审判活动本质是一种高度理性化的专业工作,法官要保持中立态度,而大众舆论,一方面对法官直接影响,案件尚未审判舆论已经形成相应的评价,对法官以形成心里压力,司法公正无法保证,另一方面,舆论引起相关部门及领导的关注,进而向司法人员传递压力,迎合舆论判断,造成对司法公正的损害。
如李昌奎案,一审判死刑,二审: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判处李昌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最后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撤销原二审死缓判决,改判李昌奎死刑。
大众关注司法审判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大众关注司法审判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正方辩词一辩发言稿: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们作为正方代表,今天的辩题是关于大众关注司法审判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的问题。
我们坚信,大众关注司法审判的利大于弊。
首先,大众关注司法审判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审判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感。
当大众关注司法审判时,可以促使司法机关更加慎重公正地处理案件,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审判权利。
其次,大众关注司法审判有助于监督司法权力。
司法权力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权力,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就容易导致滥用权力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而大众的关注可以起到监督的作用,通过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可以有效地防止司法权力的滥用,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最后,大众关注司法审判有助于提高司法透明度。
司法透明度是现代司法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它可以增加司法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当大众关注司法审判时,可以促使司法机关更加主动地公开审判信息,让人民了解案件的真相和司法的过程,从而增加对司法的信任和支持。
综上所述,大众关注司法审判的利大于弊。
它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监督司法权力,提高司法透明度。
我们呼吁各位评委和观众支持正方观点,认同大众关注司法审判的重要性。
谢谢!正方辩词二辩发言稿: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是正方辩词二辩,我将进一步阐述大众关注司法审判利大于弊的观点。
首先,大众关注司法审判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
当大众对司法审判充满关注时,会形成舆论压力,促使司法机关更加高效地办案。
司法机关会更加注重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以满足公众的期待,从而提高司法审判的效率。
其次,大众关注司法审判有助于保护被告人的权益。
在司法审判中,被告人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当大众关注司法审判时,可以起到监督的作用,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这有助于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人权的尊重。
社会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社会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社会舆论是社会上广泛传播的信息和观点,是社会群体对某一事件或问题的看法和评价。
在司法领域,社会舆论的影响力不可忽视,它不仅能够引导公众对司法机构和司法案件的关注,更能够直接影响到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和司法机构的公信力。
社会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探究社会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社会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舆论影响审判标准社会舆论的持续关注和批评往往会影响到法官和检察官的审判标准。
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一些法官和检察官可能会受到外界的干扰,导致审判标准的变化和不公正的判决。
在涉及到社会敏感事件或有争议的案件中,法官和检察官需要面对来自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因此他们的判断和决策往往会受到社会舆论的左右。
这种情况下,司法公正就会受到威胁,审判结果可能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不再是完全基于法律和事实,而是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影响。
2. 舆论引导司法机构社会舆论对司法案件的关注和热议往往会引导司法机构对案件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和审理。
一些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经常会引发社会舆论的热议和争议,这种舆论的持续发酵可能会对司法机构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有时候,司法机构可能会因为社会舆论的压力而更加谨慎地对待某些案件,也可能会更加积极地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以回应社会的关切。
但是这种情况下,司法机构的判决结果可能会受到舆论的左右,而非完全基于法律和事实。
3. 裁判结果受社会舆论影响以上几点阐述了社会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并且可以看出,社会舆论的影响常常导致司法公正受到威胁,司法机构和裁判结果可能会受到舆论的影响而不再完全基于法律和事实。
这种情况下,司法的公正性和正义性就会受到质疑,司法机构的公信力也会受到损害。
我们需要认识到社会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1. 司法独立为了保障司法公正,我们需要坚持司法独立的原则,确保法官和检察官在审判案件时能够独立地进行判断和决策,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
社会舆论对刑事审判结果公正性的影响

社会舆论对刑事审判结果公正性的影响【摘要】社会舆论对刑事审判结果公正性具有重要影响。
舆论可以对审判结果产生影响,挑战司法公正性,施加舆论压力,监督审判程序,甚至影响刑事案件的最终结果。
正确引导舆论对刑事审判结果至关重要。
文章建议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司法的理解和尊重,同时加强法治教育,以确保刑事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舆论对刑事审判结果的解释也需要谨慎处理,避免对司法裁决造成不良影响。
只有通过综合的措施和加强舆论引导,才能确保刑事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
【关键词】社会舆论、刑事审判结果、公正性、司法、舆论施压、舆论监督、舆论解释、舆论引导、舆论重要性、舆论建议、舆论挑战、舆论影响、舆论监督、公正性。
1. 引言1.1 社会舆论的定义社会舆论是指社会中广泛流传的舆论、观点和看法。
它是社会各界对某一事件或问题的意见和评论,是大众对某一事物或现象的看法和评价。
社会舆论可以反映社会大众的思想倾向和价值取向,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引导作用。
社会舆论的形成是由社会各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包括政治、文化、经济、传媒等各方面的因素。
社会舆论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传播和扩散,如传统媒体、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
社会舆论的形成和传播会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着一定的推动作用。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舆论对刑事审判结果的影响日益凸显,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思考。
1.2 刑事审判结果的重要性刑事审判结果的重要性在社会中是无比重要的,它直接关系着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刑事审判结果的公正性是司法公信力的体现,只有公正的刑事审判结果才能让人民信任司法机构,维护法律的权威。
刑事审判结果也是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和对受害者的保护,只有公正的刑事审判结果才能实现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实现对受害者的赔偿和安抚。
刑事审判结果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对个体的影响,更在于对整个社会的影响。
一个社会的司法公正程度直接影响着社会秩序和稳定,如果刑事审判结果不公正,将会导致社会的不公平现象加剧,社会矛盾加剧,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和不稳定。
舆论对司法公正弊大于利四辩陈词

人们从古至今就有一种思维定势,认为多数人的意见就是对的。
我想对方辩友也是受了这种偏见的影响,犯下了不少错误。
下面我来为大家一一指出:第一,对方辩友理论上不清,概念上混乱,认为舆论一定能遏制司法腐败。
我想请问:舆论中所认定的所谓法官被收买,审判员与当事人有交易,证据何在?没有确凿证据就只凭舆论或是主观臆断来看问题是不是有些片面呢?第二,事实上的问题。
认为舆论就是民意。
请问,当舆论不分青红皂白,谩骂司法人员时;当舆论不顾公民隐私权,任意人肉搜索时;当舆论蔑视司法程序,认为直接枪毙嫌疑人才好时,这就是所谓的民意吗?第三个,对方辩友忽视了媒体对舆论的误导。
经过某些个人和媒体的片面报道,普通家庭背景的药家鑫成为了富二代,16岁的李天一变成了19岁,杀害警察的杨佳成为了英雄。
引起舆论的,到底是司法不公,还是不实虚假的报道?下面我继续总结我方观点。
首先,为什么我们需要司法公正,因为司法的独立性、中立性,因为司法的平等与正义,而事实上当司法人员为了迎合强势的舆论,而做出偏离审判时,我们失去的是恰恰是司法的独立性。
当舆论被操控,司法被舆论绑架时,我们失去的又是司法的公正。
我们再看,舆论与司法,舆论更关注主观猜测,司法更关注法律真实;舆论来自对报道的理解,而司法是基于对材料和证据的把握。
当法官进行证据收集,综合考量时,有人散播谣言,企图制造舆论,向司法施压;当审判员分析案件,了解实情时,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妄加评论;当法院长监督审理过程时,不明真相的舆论开始未审先判,盖棺定论。
舆论究竟是提高还是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是加强还是降低了民众诉诸法律的信心,是强化还是破坏了司法公正的前景,这一切都不言而喻。
最后,我想让大家真正意识到舆论对司法公正强制的干涉行为。
当审判结果与舆论期待有所出入,“阴谋论”“司法不公论”等甚嚣尘上的时候,当有甚者对法官进行人身攻击并对司法制度大肆抨击的时候,难道这就是舆论对司法公正所谓的益处吗?我们常把司法当做天平,天平两端是当事人双方,而舆论的干涉如同往一方加上一个砝码,导致天平倾斜。
法院判决应受大众舆论影响

感谢主席、评委、还有对方辩友。
今天很高兴在这里和对方辩友一起讨论法院判决应不应受大众舆论影响这一辩题。
首先,请允许我为大家分析一下辩题。
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法院判决,指的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审理结束的案件做出的裁决,其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原、被告的合法利益;大众舆论,指的是大众的意见的集合体。
所谓影响,其本质是一种引导、一种启示,而非支配、左右。
大众舆论对于法院判决的影响一般指的是对审判过程的监督,对审判量刑的更变。
我方坚持认为,法院判决应受大众舆论影响。
中国没有陪审团制度,而基于中国的国情,法官应该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参考有用的舆论意见,然后再做出独立的判断。
我方观点如下:1、法律存在缺陷,面对一些有争议的案件时,法院可能会面临无法可依、无法定罪的尴尬局面。
这时,就需要舆论引导来判决案件。
当今社会,有许多滚刀肉,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着实可恨。
而法院却不能依靠现行法律使这些滚刀肉受到应有的制裁。
而舆论具有及时反应民心民智的作用,民众的普通判断力具有的作用,可以弥补司法人员“专业判断”的不足。
法院判决受大众舆论影响,能集思广益,集中民智,提高司法审判质量,有利于司法公正。
2、法院判决应公开、透明,接受大众舆论影响正是其自觉接受监督的体现。
孟德斯鸠曾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
”“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在中国,滥用权力的现象并不少见,法院也不例外。
对方辩友可能会告诉我们,司法监督本身也监督司法权使其不被滥用。
但还请对方辩友正视中国现状,现如今的司法监督对司法机关并不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更多时候,舆论反而会曝光许多因监督不利导致的司法不公现象。
反观大众舆论,正是监督权力的有效武器。
同时,大众舆论对法院判决的回应,会迫使法院检讨其工作中的缺点和疏忽,从而使司法行为逐步文明、规范,有利于司法公正。
3、当社会上产生大众舆论时,无论其结果如何,无论是自发产生还是被人利用,实际上都反映了人民对真相的探求,对司法公正的渴望,其出发点总是好的,法官应尊重大众舆论,适当听取其意见。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利大于弊 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利大于弊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一辩发言稿: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大家好!网络舆论的力量是不可小觑的,它可以迅速传播消息,引发社会关注,对司法公正产生影响。
虽然有时候网络舆论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但总体来说,它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利大于弊。
首先,网络舆论可以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在一些重大案件中,公众的关注和声音可以对司法机关产生压力,促使其更加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防止出现不公正的判决。
例如,2018年的"南昌故意杀人案",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讨论和关注,最终法院对被告人作出了严厉的判决,这也是网络舆论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一个典型案例。
其次,网络舆论可以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司法程序和法律知识。
通过网络舆论,公众可以了解到案件的具体细节、法律条文等信息,从而更好地了解司法程序和法律知识,增强对司法公正的认知和理解。
最后,网络舆论可以对不公正的判决进行监督和制约。
如果法院作出了不公正的判决,公众可以通过网络舆论表达自己的不满和抗议,这种舆论压力可以对司法机关产生影响,迫使其更正错误,避免产生不公正的判决。
综上所述,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利大于弊。
当然,我们也需要注意,网络舆论有时候也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比如会对被告人的隐私权造成侵害,也可能会导致一些不理性的情绪和行为。
因此,在利用网络舆论促进司法公正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注意合理利用网络舆论,避免对司法公正造成负面影响。
谢谢大家!二辩发言稿: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大家好!我作为二辩,我认为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利大于弊。
网络舆论可以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情况,监督司法机关的行为,从而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首先,网络舆论可以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情况。
在传统的司法程序中,公众往往只能通过媒体报道了解案件的情况,而这些报道往往有着主观性和片面性。
而通过网络舆论,公众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渠道获取更加全面和客观的信息,从而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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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大家好!今天对方辩友给我们列举了司法审判应该考虑舆论的种种理由,其实无非就是司法审判要符合民意,我们来逐一分析。
首先,舆论的声音纷杂混乱,且不说有没有民意在里面,即使有法官因为无从知道民众对于案件了解到各种程度,所以难以分清哪些是知晓案件真相的民意,哪些是不知实情的吵嚷,更何况还有报纸新闻等媒体通过渲染,有目的地引导的言论在其中干扰,这样的舆论只会影响法官的正常判断,一旦因为迎合舆论而产生冤案、错案,改判是打民众的脸,不改则动摇司法审判的威信,且再遇到类似的案件时法官也会因为栽过跟头而不敢放手施为。
其次,我们且退一步,就算法官能分清民意。
当民意与司法审判冲突,当人之常情与法律冲突时,我们更应该倾向于服从司法审判和法律。
民意是从感性和道德上出发的,道德虽然高于法律,但法律却是底线,底线不可动摇。
司法审判基于法律,是要保证绝大多数民众的公正和利益,绝不能一味地迎合民意。
就像黄静案,没有证据证明黄静男友行凶,法院即使顶着民意巨大的压力也坚持判无罪,保证了黄静男友的公正和利益,这是底线,即使是民意也不能越过这一底线。
再者说,司法系统本身就有内部审查和纠错的机构,其上下级法院之间有严格,专业的审查,纠错制度,根本没必要考虑未知因素太多的舆论。
弃其本身的审查制度不顾而选择考虑舆论无疑是给相对稳定的司法审判加了一剂未知的催化剂,没人知道反应结果是好是坏,也没人能承担其后果。
许霆案一审被驳回许多人认为是舆论的胜利,实则不然,广东省高院曾表示:这个案子很特殊,很理解一审法院的难处,将此案发回重审本就是让大家更慎重地对待此案,让此案判得更合情合理合法。
跟舆论无关,这是司法系统本身的审查制度的功劳。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司法审判要想服众就需要有足够的威信和震慑力。
司法审判考虑舆论不能有先例,因为有一就有二,长此以往舆论不断影响司法审判,民众就会丧失对法律的敬畏,认为自己可以影响司法审判,法律的震慑力丧失,司法审判将不能保证绝大多数民众的公正和利益,只会沦为民意的“玩物”,甚至有的法官会为了避免犯众怒先将判决公布,观察舆论反应的激烈程度再做相应的更改,司法的威严和严肃将荡然无存。
我方坚持认为司法审判不应该考虑舆论不是说我们要摒弃舆论,舆论应该发挥宏观作用,致力于司法制度的完善,而不是去干涉司法审判,群众狂欢式的杀人是绝对不应该存在的,司法审判维护的是当事人双方的利益,而舆论所造成的道德绑架使法官产生巨大的压力,法官在压力之下难免出现判决失误或者顺着舆论去偏向某一方,这就失去了司法审判的前提——中立性。
我们大众要做的,不是动不动就质疑司法审判,更不能越俎代庖地想左右司法审判,而应该试着去相信,去理解。
我们应该站在公正公平的角度去审视司法审判,配合司法审判维护民众的公正和利益,这样人民的生活才能更加公平公正。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