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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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简答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法简答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法简答题及答案1.简述亲权的法律特征。

答:亲权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权而产生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亲权是基本的身份权。

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而发生的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亲权人在行使亲权是依法自主行使,任何人不得妨害和侵犯。

(2)亲权以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为目的。

(3)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专有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成年子女不享有亲权。

(4)亲权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亲权不能任意抛弃。

2. 简述新颁布《婚姻法》所作的重要修订。

答:新颁布《婚姻法》所作的重要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关于总则。

增设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的规定,并规定了婚姻双方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

(2)关于结婚制度。

主要是增设了有关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的规定,使我国的结婚制度更加完善。

(3)关于家庭关系。

在夫妻财产制上,一是改进了原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二是规范了夫妻财产约定。

并对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祖孙关系的相关规定也进行了必要的修改。

(4)关于离婚制度。

离婚的法定事由具体化,进行了若干列举性规定,这有利于保障离婚自由。

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上,增设了父母探视权的规定。

在离婚后的财产处理等问题上,增设了在一定条件下一方对另一方有权请求补偿的规定。

(5)关于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

新婚姻法增设了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一章。

3.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答: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可以概括为婚姻家庭关系。

(1)从调整对象的范围来看,婚姻家庭法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既包括婚姻家庭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动态运行的全过程,又包括由该动态运动所形成的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2)从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的性质来看,既有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又有婚姻家庭方面的财产关系。

其中人身关系占于主导地位,财产关系以人身关系为先决条件,居于从属地位。

婚姻家庭法自考大纲1

婚姻家庭法自考大纲1

婚姻家庭法自考大纲一、课程性质与学习目的要求婚姻家庭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是司法实践中应用最广泛的部门法之一。

2001年4月28日在原来婚姻法的基础上修正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我们称之为新婚姻法。

新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完善了夫妻财产制,并增加了关于家庭暴力的规定。

为了帮助学生了解婚姻法的理论与概念,特别是掌握新婚姻法的规定,特设置婚姻家庭法这门课程。

二、学习目的与要求要求学生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了解和掌握婚姻家庭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新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及法理依据。

了解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的关系,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及新婚姻法关于婚姻的成立、婚姻的效力、终止及收养、有关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从而适应相关法律工作的需要。

三、课程考试大纲及学习要求第一章导论: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重点掌握:婚姻家庭的概念,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及婚姻家庭制度和历史类型。

第一节婚姻家庭的概念和本质一、婚姻家庭的概念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家庭是共同生活的亲属团体,其成员间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

二、婚姻家庭的本质婚姻家庭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它是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的统一体,社会属性是它的本质属性。

三、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一)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二)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三)教育职能第二节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一、婚姻家庭制度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关系(一)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起决定作用(二)上层建筑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制约和影响二、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对婚姻家庭制度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一般划分为两个历史阶段:一是原始社会;二是阶级社会。

(一)前婚姻时代的两性和血缘关系(二)群婚制1、血缘群婚制2、亚血缘群婚制(三)对偶婚制(四)“一夫一妻”制婚姻家庭制度的产生三、阶级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一)奴隶制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封建制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三)资本主义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四)社会主义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第二章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重点掌握:中国古代婚姻家庭法,古代罗马的亲属法,近现代婚姻家庭法,1950年《婚姻法》及1980年《婚姻法》,《婚姻法》的修正情况。

婚姻家庭法思考题(汇总)

婚姻家庭法思考题(汇总)

婚姻家庭法第一章一、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婚姻家庭的根本属性是(B)A自然属性B社会属性C人身属性D财产属性2、婚姻家庭法的性质是(D)A程序法B财产法C国外法D身份法(二)多项选择题1、婚姻法按其调整对象可分为(CD)A实质意义的婚姻法B形式意义的婚姻法C广义的婚姻法D狭义的婚姻法2、下列选项属于中国封建婚姻缔结实际内容的是(AD)A婚姻论财B父母之命C媒妁之言D门当户对二、判断分析题1、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是婚姻家庭的人身关系。

(错)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是婚姻关系与家庭关系。

从性质上婚姻家庭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夫妻对财产关系可以约定,任意性是婚姻法的特点之一。

(错)夫妻对财产关系可以约定,强制性是婚姻法的特点之一三、简答题1、婚姻须具备的要件。

(1)婚姻须为男女两性的结合。

(2)婚姻须男女两性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为目的。

(3)婚姻须有公示的夫妻身份的结合。

2、婚姻家庭法的特点。

(1)适用的广泛性(2)内容的伦理性(3)规范的强制性(4)还具有身份性3、中国古代婚姻家庭法的调整方法。

(1)奴隶制社会为维护宗法制度,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主是依礼制规范。

核心:主张尊卑、贵贱、长幼、亲疏有别(2)封建社会,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是礼法并用。

形成礼为“禁恶于未然”,法为“禁恶于已然”并用的特定调整方法四、论述题1、试论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

(一)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内容(1)婚姻关系婚姻关系是指婚姻关系的成立、婚姻的效力和婚姻的终止关系。

(2)家庭关系家庭关系是指基于家庭成员间的身份关系而形成的各种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的性质,是指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财产关系。

(1)婚姻家庭的人身关系婚姻家庭的人身关系,是指婚姻家庭中具有特定身份法的主体之间,不直接体现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2)婚姻家庭的财产关系婚姻家庭的人身关系婚姻家庭的财产关系,是指婚姻家庭中具有特定身份的主体之间,直接体现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婚姻家庭法(任务一) 婚姻家庭法。国开形考答案

婚姻家庭法(任务一) 婚姻家庭法。国开形考答案

婚姻家庭法(任务一) 婚姻家庭法。

国开形考答案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在摩尔根提出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中,普那路亚群婚是群婚制的高级形式。

在亚血缘群婚制时期,两性关系是同行辈的集团婚中排除了兄弟姐妹。

在对偶婚制下的婚姻中,以男子为中心。

一夫一妻制是在对偶婚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

一夫一妻制的产生是由于私有制的出现。

婚姻家庭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我国婚姻法中多数是强制性规范。

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婚姻关系属于人身关系,而财产关系则包括夫妻共同财产、遗产继承等方面的调整。

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制度,它强调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保障了妇女和子女的权益,也有利于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我国封建社会按宗法制度的原则对亲属进行分类,将亲属分为宗亲、血亲。

宗亲包括妻族、本宗男子,而血亲则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等。

按古代宗法等级制度所作的亲属分类中,宗亲不包括妻族,只包括本宗男子,这是因为在宗法制度下,女性的地位较低,不被视为宗亲。

当代许多国家以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姻亲。

这种分类方法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亲属关系,更加科学合理。

按照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与自己属于二亲等的血亲包括:祖父母、___、姑妈、表兄弟姊妹等。

这种计算方法在现代已经不再使用。

我国婚姻家庭法学中姻亲的具体种类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配偶的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

这些人之间的关系在婚姻家庭法中有着具体的规定和调整。

生父母与已认领的非婚生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属于直系拟制血亲,而是属于旁系拟制血亲。

亲属间的权利义务不会因为父母死亡和子女成年而消失,相反,它们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自然血亲之间的血缘联系是不能人为地解除的,它是一种天然的亲缘关系,与生俱来。

我国婚姻法中所说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___祖父、姑妈、表兄弟姊妹等,而侄孙、侄孙女则属于旁系血亲的后代。

2023年四川电大婚姻家庭法任务14试题答案

2023年四川电大婚姻家庭法任务14试题答案

四川电大婚姻家庭法任务01一、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 共 50 分。

)1. 在对偶婚制下旳婚姻是以.. ..)A.男子为中心B.女子为中心C.子女为中.D.老人为中心2. 我国婚姻法中旳规定.....)。

A.一律是强制性规范B.多数是任意性规范C.多数是强制性规.D.一律是任意性规范3. 婚姻家庭法旳调整对象, 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人身关系和.. b )。

A.婚姻关系B.财产关系C.家庭关.D.利益关系4. 按照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提出旳, 后来为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旳来源》一书中加以肯定旳婚姻家庭进化模式, 群婚制旳高级形式是bA.血缘群.B.普那路亚群.C.杂婚D..互换婚5. 亚血缘群婚制时期旳两性关系是.. .. )。

A.直系血亲间旳集团婚B.同行辈旳集团婚C.同行辈旳集团婚中排除了兄弟姐妹D.一男一女旳结合但并不牢固6. 婚姻家庭是以两性结合与血缘联络为其自然条件而形成旳社会关系, 其属性可分为自然属性和(. .. .。

A.两性生理差.B.人类固有旳性旳本.C.种旳繁衍而形成旳血缘联.D.社会属.7. 一夫一妻制是在.....)旳基础上发展而来。

A.群婚制B.普那路亚家..C.对偶婚.D.一夫多妻.8. 一夫一妻产生旳原因是... . )。

A.男女爱情开始专.B.私有制旳出.C.婚姻形式旳需.D.家庭形式旳需要9. 婚姻家庭制度就其性质而言属于.. ..)旳范围。

A.经济基.B.上层建筑C.物质生.D.精神生活10. 与文明时代相适应旳婚姻家庭制度是.....)A.群婚.B.普那路亚婚制C.一夫一妻.D.对偶婚制二、多选题(共 10 道试题, 共 50 分。

)1. 下列多种亲属关系中, 属于直系拟制血亲旳有.b.. )A.生父母与已认领旳非婚生子.....B..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旳继子女C..养父母与养子女D.继父母与未受其抚养教育旳继子女2. 我国封建社会按宗法制度旳原则对亲属进行分类, 将亲属分为.. ac..A..宗.B..血.C.外亲D.妻亲3. 我国婚姻法中所说旳三代以内旳旁系血亲包括... a..)A.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旳兄弟姐妹)B.伯叔祖父、祖姑与侄孙、侄孙女C.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D.伯、叔、姑与侄、侄女, 舅、姨与甥、甥女4. 自然血亲之间旳血缘联络不能人为地解除, 不过, 他们之间旳权利义务关系可.. . . )A..因双方协议终止B.因一方被收养而终..C.因一方规定而终.D.因一方死亡而终止5. 按照寺院法旳亲等计算法, 与我自己属于二亲等旳血亲包括: (ab...)A.伯、叔与侄子.B.堂兄弟姊C.表兄弟..D.同胞兄弟姊妹6. 现代许多国家以亲属关系旳发生原因将亲属分为: ..ac..)A.配偶B.长辈亲属C.血亲D.姻亲7. 在我国, 下列合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关系旳规定旳有.. bc.. )。

婚姻法复习简答题

婚姻法复习简答题

婚姻法复习简答题1、1980年《婚姻法》对1950年《婚姻法》有那些发展?答:(1)对基本原则的重要补充和修改。

(2)对结婚条件作了必要的修改。

(3)增加了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可以互相为对方家庭成员的规定。

(4)扩大了家庭关系的范围,加强了法律对家庭成员的调整。

(5)改进了我国离婚制度。

(6)附则中,增加了关于行政制裁和强制执行的条款。

2、继承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答:(1)定义: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

(2)特征:与身份关系相互联系的财产法;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强行法。

婚姻自由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婚姻自由是怎样提出来的?为什么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能真正实现婚姻自由,而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真正实现?如何保障婚姻自由原则的实现?答:(1)婚姻自由概念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

(2)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3)现代意义上婚姻自由是在资产阶级对封建制度的斗争中产生的。

(4)资产阶级的婚姻自由是契约自由的特殊形式,它从本质上反映了商品交换的自由。

另外,资产阶级的婚姻自由往往导致对自由的滥用。

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和两性社会地位的深刻变化,为男女实行真正的婚姻自由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5)具体手段为:禁止干涉婚姻自由和借助婚姻索取财物4、《婚姻法》为什么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当做是一项基本原则?《婚姻法》在离婚一章中,是如何体现妇女权益原则的?(1)从历史上,妇女的地位是最低,受的压迫是最深,所有需要特别保护。

新中国成立后,广大妇女的经济、政治地位有了显著提高,成为了四化建设的生力军;旧的封建残余并没有完全消除,妇女的合法权益仍然不同程度地受到侵害。

再次,从生理情况上,妇女有其特殊性,应该加以特殊保护。

是否保护妇女,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文明的天然尺度。

(2)具体如下: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婚姻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婚姻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1条规定:“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本条是关于婚姻法调整对象的规定。

婚姻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婚姻法,是调整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

广义的婚姻法,除调整夫妻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以外,还规范因婚姻产生的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等家庭关系。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是广义的婚姻法。

由此可知,婚姻法的调整对主要有:1、婚姻法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婚姻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结合,是人类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其基本内涵包括:(1)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

这是婚姻的自然属性上的含义即结婚的双方须为异性,同性的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男女两性的差异及人所固有的性的本能和需要是构成婚姻的自然因素,是婚姻的原始动力和自然条件。

这种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

(2)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结合。

这是婚姻关系的内部特征。

通奸、姘居关系的男女,发生两性关系的目的并不在于永久共同生活。

(3)婚姻是男女双方结合的社会形式。

这是婚姻的社会属性上的含义,即两性的结合,要成其为婚姻关系,必须采取为当时的社会制度认可的形式,才称其为婚姻。

(4)婚姻必须是男女两性的合法结合。

婚姻具有鲜明的法律属性。

家庭,是指因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所产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一定范围的亲属所组成的共同体。

家庭关系则是由法律所规定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此意义上,家庭包含四个特征:(1)家庭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组成,正常的、严格意义上的家庭至少有二个人。

在常态下,家庭成员同时亦是亲属关系,但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

(2)组建家庭的亲属一般有三个来源,即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之一,家庭是婚姻缔结的必然结果。

自考婚姻家庭法题库

自考婚姻家庭法题库

自考婚姻家庭法题库一、单项1、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婚姻家庭是()A自始存在的B永恒不变的C基于人类自身主观需要而产生的D 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2、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形成是基于()A两性的结合B血缘联系C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D社会生产力的发展3、作为法律调整对象的婚姻家庭是A狭义上的婚姻家庭B广义上的婚姻家庭C有时是狭义上的婚姻家庭,有时是广义上的婚姻家庭D特定的婚姻家庭4、在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中特别强调A主客体之间的联系B客体的特定性C内容的丰富性D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5、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A自然属性B社会属性C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结合D人类固有的性本能6、人类社会因——而根本不同于动物的生物群体A人类固有的性本能B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C血缘联系D社会性7、婚姻家庭制度的核心内容是A夫妻财产制B收养制度C婚姻家庭法律制度D亲属制度8、恩格斯曾说:“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这里说的文明时代是指A私有制社会B社会主义社会C共产主义社会D原始社会9、《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作者是A马克思B恩格斯C摩尔根D富兰克林10、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A血缘群婚B普那路亚群婚C杂婚D交换婚11、在人类社会两性和血缘关系社会形式的演进过程中,被认为是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过渡的是A普那路亚群婚B交换婚C对偶婚D杂婚12、下列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说法错误的是A婚姻家庭领域里的就制度、就思想的残余影响,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完全消除B 婚姻自由的实现程度还受到来自社会条件的制约C在婚姻家庭领域,男女两性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已经实现D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13、中国古代的婚姻家庭有自身的特点,调解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始见于A律B令C礼D格14、婚姻离异方面的“七出”和“三不去”,以及纳妾、立嫡、宗祧继承、亲属的服制等都是发端于A原始社会末期B奴隶制的时代C封建制时代D资本主义时期15、我国与婚姻家庭有关的成文法始于A春秋时代B战国时代C两汉时代D南北朝时期16、集中国封建时代前期户婚立法之大成的是A《法经》B北齐《婚户律》C《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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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篇一:第三节婚姻家庭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与法律地位第三节婚姻家庭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与法律地位一概念是指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产生和终止,以及有此产生的特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二法律的渊源1宪法和法律2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3地方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法规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援用和认可的判例5我国参加和缔结的国际条例6习惯三调整对象从范围上看,包括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从内容上看,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四特点1适用范围的广泛性2强烈的伦理性3大部分规定是强制性的规定五地位传统上,婚姻家庭法属于民法的范畴建国后,曾被视为独立于民法的一个法律部门篇二:婚姻家庭法思考题(汇总)1、试论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

(一)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内容(1)婚姻关系一、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婚姻关系是指婚姻关系的成立、婚姻的效力和婚姻的1、婚姻家庭的根本属性是(b)终止关系。

A自然属性b社会属性c人身属性D财产属(2)家庭关系性家庭关系是指基于家庭成员间的身份关系而形成的各2、婚姻家庭法的性质是(D)种权利与义务关系。

A程序法b财产法c国外法D身份法(二)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二)多项选择题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的性质,是指婚姻家1、婚姻法按其调整对象可分为(cD)庭方面的人身关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财产关系。

A实质意义的婚姻法b形式意义的婚姻法(1)婚姻家庭的人身关系c广义的婚姻法D狭义的婚姻法婚姻家庭的人身关系,是指婚姻家庭中具有特定身份2、下列选项属于中国封建婚姻缔结实际内容的是法的主体之间,不直接体现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AD)(2)婚姻家庭的财产关系婚姻家庭的人身关系A婚姻论财b父母之命c媒妁之言D门当户婚姻家庭的财产关系,是指婚姻家庭中具有特定身份对的主体之间,直接体现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2、试论我国现行婚姻家庭法的修改与完善。

二、判断分析题1、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是婚姻家庭的人身关系。

我国现行婚姻法是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错)次会议于1980年9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是婚姻关系与家庭关系。

婚姻法》。

20XX年对现行婚姻法进行了修改,在结构从性质上婚姻家庭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和条文上都做了修改,主要内容如下:2、夫妻对财产关系可以约定,任意性是婚姻法的特点(1)基本原则的修改与增加之一。

(错)在“禁止重婚”之后,增加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夫妻对财产关系可以约定,强制性是婚姻法的特点之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还增加“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一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帮互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三、简答题1、婚姻须具备的要件。

(2)结婚制度的修改与增加(1)婚姻须为男女两性的结合。

增加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规定了无效婚姻(2)婚姻须男女两性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为目的。

与可撤销婚姻的原因、请求人、请求权行使的期限、(3)婚姻须有公示的夫妻身份的结合。

程序、法律后果等,同时,还新增规定:“未办理结婚2、婚姻家庭法的特点。

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适用的广泛性(3)家庭关系的修改与增加(2)内容的伦理性在夫妻财产上,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3)规范的强制性的范围;对约定财产的范围、形式、法律效力等作出(4)还具有身份性了规定。

在其他家庭成员关系上,把最高人民法院的3、中国古代婚姻家庭法的调整方法。

相关司法解释上升为法律的规定等。

(1)奴隶制社会为维护宗法制度,调整婚姻家庭关系(4)离婚制度的修改与增加主是依礼制规范。

核心:主张尊卑、贵贱、长幼、亲把原概括性离婚理由的规定改为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疏有别例示主义离婚理由的立法;增加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2)封建社会,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是礼法并用。

探视权;对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作出了适当的修改;形成礼为“禁恶于未然”,法为“禁恶于已然”并用的新增了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等。

特定调整方法(5)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的修改与增加。

增加了对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救助措施四、论述题婚姻家庭法第一章和处理的规定;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等。

1、亲属都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

判断:此观点错误。

五、案例分析我国某省的甲男与乙男相恋,去民政局申请登记修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与义结婚,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在我国,当事人双务。

方的性别为同性的不允许登记结婚。

第五条结婚必须分析:按照法律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不仅有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称谓,而且还有一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夫妻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的扶养、抚养、赡养的义务以及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遗产继承权,祖孙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在特定条件下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也具有一定的权利义务。

法律上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关系的亲属,是法律规定的,具有确定的范围。

婚姻以两性结合和血缘联系为必要条件,但是目前在因此,不是所有的亲属都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世界上已经有极少数国家承认同性结合为婚姻,如荷关系,而是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具有法律上兰。

通过我国对婚姻主体性别的规定和允许同性结婚的权利与义务。

的国家对婚姻主体性别的规定,试析婚姻家庭的自然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是拟制属性。

血亲。

答: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不可判断:此观点正确。

缺少的自然因素。

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家庭以血分析:拟制血亲是指本无与该种血亲相应的血缘缘联系为其自然条件。

如果没有这种自然条件,也就联系,但法律上确认其地位、权利与义务与该种血亲无所谓家庭。

因此,自然因素是婚姻家庭与其他社会相同的亲属。

继子女随父或随母与继父或继母结婚后关系相区别的显著特征。

并受其抚养教育时就产生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

(1)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异和固有的性本能是建立婚姻三、简答题关系的自然基础。

1、亲属的概念以及亲属与家庭成员的关系。

(2)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联系具有生物学上的特征。

亲属是指因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产生的一种(3)建立婚姻家庭要受到自然规律的约束。

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法律上有权利义务的亲属如果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则属于家庭成员。

诚然,伯、叔、姑、舅、姨等也属于亲戚,但因他们不属于法律上有权利义务的亲属,故即使是同居一家共同生活的,婚姻家庭法第二章也不能属于家庭成员。

可见,亲属不都是家庭成员,而家庭成员都是亲属。

一、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哪些亲属?1、按照亲属的分类,岳父母是己身的(b)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A、血亲的配偶b、配偶的血亲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c、血亲配偶的血亲D、配偶血亲的配偶3、对旁系血亲亲等的计算,罗马法计算法与寺院法计2、下列选项中全部属于自然血亲的是(A)算法有何不同?A、外甥、姑、舅、姨b、伯母、婶母、女婿罗马法亲等计算法的旁系血亲的计算法,是从己c、舅父母、姑爷、夫妻D、养兄弟姐妹身上数至同源的直系血亲,再从同源的直系血亲往下(二)多项选择题数至要计算的亲属,两边代数之和就是亲等数。

1、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都是(cD)而寺院法亲等计算法的旁系血亲的计算法,是从A、直系血亲b、旁系血亲己身与所要计算的亲属,各往上数至同源的直系血亲,c、亲属D、血亲如果两者的亲等数相等,则取一方的亲等数为其亲等;2、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是(Abc)如果两者的亲等数不同,则取亲等数大的一方的亲等A、婚姻b、血缘数为其亲等。

c、法律拟制D、共同生活四、论述题1、论述自然血亲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二、判断分析题自然血亲因出生的事实而产生。

父母在生育子女后,就产生父母与子女间的直系血亲关系,兄弟姐妹之间就产生旁系血亲关系。

出生是自然血亲发生的唯一的原因。

自然血亲只能因死亡而消灭。

一方死亡,死者与生存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终止。

至于亲属的身份称谓,则仍然存在。

自然血亲不能因任何人为条件而予以消灭,也不能因婚姻关系的终止而消灭。

自然血亲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收养关系成立的情况下而消除。

我国《收养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养子女与生子女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即因收养而消除的只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被送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亲属之间基于血缘联系而发生的自然血亲关系仍然存在,所以与自然血亲有关的法律规定在适用上不受收养的影响。

2、试论亲属关系在婚姻家庭继承法上的效力。

(一)扶养效力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与义务;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祖孙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在一定条件下,有抚养、赡养和扶养的权利与义务。

(二)继承效力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之间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享有代位继承权。

(三)共同财产效力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四)禁婚效力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这里的直系血亲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也在禁婚范围。

在国外有的国家的立法中,还禁止直系姻亲之间和一定范围的旁系姻亲结婚。

不断,乙女负气外出打工后一直音讯杳无。

此后,丙男独自抚养晓月。

20XX年1月乙女从外地返家,并提出要求与丙男离婚,且由她直接抚养晓月,但要求丙男每月给付晓月抚养费500元。

丙男同意离婚,但不同意给付晓月抚养费。

请问:1.甲男与晓月之间有何种亲属关系及有无权利义务?甲男与晓月之间是父女关系,甲男对晓月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甲男不履行抚养义务时,由于小月是未成年人,不能独立生活,所以有要求甲男给付抚养教育费的权利。

2.丙男与晓月之间有何种亲属关系及有无权利义务?丙男与晓月是继父与继女的关系。

在乙女与丙男没有离婚时,丙男对晓月有抚养教育义务。

是否必须值得思考??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发生法律上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如果乙女与丙男离婚,丙男是否要继续抚养教育晓月,本组有两种观点:(1)丙男要继续抚养教育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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