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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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3)

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3)

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第三章费用报销
第一节交通和住宿费用报销
1.员工在休假期间出差或外出旅游,公司原则上不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

2.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公司需要员工在休假期间出差或外出旅游,公司将启动相关费用报销程序。

3.员工在休假期间出差或外出旅游需要报销交通和住宿费用,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1.出差或旅游计划书;
2.行程单、车票、飞机票等相关证明文件;
3.住宿发票等费用证明文件。

第二节其他费用报销
1.员工在休假期间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出现相关费用应交公司统一负责。

2.员工在休假期间参加公司组织的团建活动,公司将承担相关费用。

3.其他因工作需要或公司要求,在休假期间需要员工出现相关费用,公司原则上将负责报销。

第四章其他事项
第一节公司保留权利
1.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福利,公司保留对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2.公司对员工休假的时间、方式、顺序以及资格等问题拥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节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企业年休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企业年休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企业年休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本细则根据《劳动法》、《年休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了企业年休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规范企业年休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年休假的计算1. 年休假的计算方式根据《年休假条例》,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年休假的工资标准为员工上一年度年工资收入的百分之八十。

2. 年休假的计算公式年休假天数 = 员工在职时间(年)× 年休假日数3. 年休假的使用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在企业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年休假,需提前报备给部门负责人,并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年休假的管理1. 年休假的备案每位员工的年休假情况需在人力资源系统中备案,包括年休假天数、使用情况等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 年休假的调休员工若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完年休假,可与部门协商或根据企业规定进行调休,但调休时间应在规定范围内进行。

3. 年休假的结余若员工在一定时间内未能休完年休假,企业应根据《年休假条例》规定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章:年休假的福利企业应重视员工年休假制度,建立健全年休假管理机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假期安排,确保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第五章:年休假的监督与检查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年休假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年休假制度的良好执行。

结语企业年休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是为了促进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企业应严格按照本细则执行,建立完善的年休假制度,使员工能够充分休息、放松,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年休假管理办法(1)

年休假管理办法(1)

年休假管理办法1. 引言年休假是企业员工享受的法定假期,也是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促进工作效率的重要制度之一。

本文档旨在规范年休假的管理办法,确保公平公正地安排员工的休假,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本企业职工,包括全职和兼职员工。

3. 年休假的计算3.1 年休假的计算方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的年休假天数根据工龄进行累积,具体计算如下:•工龄不满1年:享受0天年休假。

•工龄满1年不满10年:每满1年增加5天年休假,最高不超过30天。

•工龄满10年及以上:每满1年增加10天年休假,最高不超过35天。

3.2 年休假的使用规定•员工需提前提交年休假申请,由上级审核批准后方可休假。

•年休假需至少提前15天申请,批准后需按照计划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员工可向直接上级提出临时休假的申请,由上级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4. 年休假的安排4.1 年休假的优先级年休假的安排优先级如下:1.长期未休假的员工。

2.上级特批的年休假。

3.按照申请顺序安排。

4.2 年休假的分配•年休假的分配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员工的工龄和年休假天数计算结果,按照优先级逐一进行分配。

•在年度休假计划制定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意愿,并尽量满足员工的休假需求。

5. 年休假的结余和结算5.1 年休假结余每年度结束时,未休完的年休假天数将自动结余至下一年度,但结余的天数不能累积超过工龄所能累积的最高天数。

5.2 年休假的结算•员工离职时,根据员工的实际工龄和已休假天数计算未休假天数的工资结算。

•员工离职前应将年休假的申请和批复,以及已休假的日期详细记录备案,以备后续工资结算的参考。

6. 年休假的管理责任6.1 人力资源部门的责任•负责制定和完善年休假管理办法,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负责年休假的计算和分配工作。

•监督员工按照休假计划进行休假。

•审核并记录员工的年休假申请和批复情况。

6.2 直接上级的责任•负责审核员工的年休假申请,及时批准或驳回。

《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发布施行 全文

《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发布施行 全文

《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发布施行全文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本实施办法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程序和具体细则,确保员工合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权利,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二章带薪年休假的条件第一条员工具备带薪年休假的基本条件如下:1. 员工已连续工作满一年;2. 员工已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3. 员工无严重失职行为。

第二条其他特殊情况下,员工也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条件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

第三章带薪年休假的计算和使用第一条带薪年休假的计算方式如下:1. 基本带薪年休假天数为员工在企业连续工作一年期间每月平均工作日数的乘积;2.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满一年增加带薪年休假天数一日,至最高带薪年休假天数为基本带薪年休假天数的两倍。

第二条员工可以将带薪年休假分割使用,但应事先向企业提出申请,并经过企业批准。

第三条员工休假期间,企业应按照员工正常工资的100%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

第四章带薪年休假的管理第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明确带薪年休假的申请、审批和记录程序。

第二条企业应及时通知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向员工提供带薪年休假申请表格。

第三条企业应合理安排员工带薪年休假的时间,避免集体休假可能导致业务运营的困扰。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一条违反本实施办法的,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员工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给予补偿。

第二条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或滥用带薪年休假权利的,企业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条其他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相关规定,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以上为《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全文。

年休假管理办法

年休假管理办法

年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年休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第三条年休假是员工的一项福利,旨在让员工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放松,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第二章年休假的标准第四条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第五条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二)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第三章年休假的安排第七条年休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使用完毕,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因工作需要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经公司批准后可以跨 1 个年度安排。

第八条公司应在尊重员工意愿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求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年休假申请,填写《年休假申请表》。

第九条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员工年休假,并在《年休假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整体工作安排和员工申请情况,最终确定员工年休假的具体时间,并通知员工本人。

第四章年休假的待遇第十一条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十二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扣减员工年休假期间的工资。

第五章年休假的管理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立员工年休假档案,记录员工年休假的申请、审批和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年休假的管理,确保员工年休假制度的落实。

第十五条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休年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六章特殊情况的处理第十六条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被召回的,公司应在剩余的年休假天数内给予相应的补休。

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保障员工休假权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用文件:《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2007年第514号令)、《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社部2008年第1号令)、《关于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大委办2020年4号)。

第二章范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合同制员工。

第三章定义第四条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是指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待遇的一定期限的假期。

第四章职责第五条人事部职责:(一)负责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的制定。

(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贯彻执行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

(三)负责公司本部员工年休假监督、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职责:负责本单位员工年休假安排、审批、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休假条件及标准第七条员工年休假天数根据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一)累计工作时间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新入职员工且符合本条款第(一)项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三)员工退休当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按照本年度退休前工作的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按照1整天计算。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退休前工作的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的员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分别超过2个月、3个月、4个月以上的。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范本4篇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范本1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第一、年休假条件及待遇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第二、年休假天数的确定1、员工在公司转正后满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至3年的,年休假记为3天;已满4至6年的,年休假记为5天;;已满7至10年的,年休假记为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过15天。

2、自20XX年1月1日前入职并符合转正后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正式实行期间,年休假计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员工有如下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或请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

第四、员工于当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年休假按以下办法确定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且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2、由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订的,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乘以当年工作月数”来确定。

第五、休假原则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在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过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个月内安排,行政部备档。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经过部门经理、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一、背景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年休假的计算1.按照国家规定,工作人员每年享有带薪年休假。

2.工作人员入职的第一年不享受年休假。

3.从第二年开始,工作人员的年休假按照工作年限逐年递增,具体计算方法如下:–2年(含)以下:5天–2-10年(含):10天–10年以上:15天四、年休假的安排与申请1.工作人员的年休假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管理。

2.工作人员需提前提交年休假申请,经上级审批后方可休假。

3.年休假可分为连续休假和分段休假,但应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不得影响工作任务完成。

4.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不得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无关的兼职、业务活动。

五、年休假的福利保障1.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不得因休假而减少工资收入。

2.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发生因公受伤、患病等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和支持。

六、年休假的监督和督促1.上级单位应当加强对年休假实施情况的监督,并定期向下级单位进行督促。

2.工会组织可协助对年休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单位管理部门反映问题。

七、年休假的延期和补休1.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休完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可向单位提出年休假延期申请。

2.发生法定节假日或周末与年休假重叠的,应当视情况延长休假期限或安排补休。

八、年休假的记录和统计1.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年休假记录制度,记录每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情况。

2.每年底,单位应当对全年年休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做好年度年休假报告。

九、附则1.对于实施本办法中出现的争议情况,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与工会协商解决。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后续调整,应当重新公布。

以上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希望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执行,确保员工权益和工作秩序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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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保障全体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工作积极性,保障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XX公司
的实际情况,规范休假管理,特制订本年休假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1. 年休假定义:是根据职工工作年限长短,结合其工作状况,
给予职工一定的带薪休假时间。

2. XX公司在职职工,已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符合上述年休
假定义要求,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3. 休假时间及计算方法
1. 工作年限计算标准:通常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进入XX公司工
作时开始计算。

2. 对通过正式调动手续进入XX公司工作的员工,可将其原单位
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3. 对在进入XX公司前已参加工作的员工,本人如能提供充分证
明,可将其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4.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
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
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 休假具体实施办法
1. 职工申请年度休假必须提前十个工作日向部门经理提出,并
填写《请假申请表》,部门经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休假时间,报人力资源科审核,并上报申请人所在部门的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并将《请假申请表》送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备案,必须经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年休假获准后,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前要安排好工作或交接。

2. 申请年休假的休息天数必须整数,不能以半天,一天半或者
一天几小时等方式来申请;年休假平时可以使用,仅申请休息一天的年休假直接向上部门经理申请,由部门经理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要求进行审批,审批后每月汇总本部门数据报人力资源科备案。

3. 员工休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假逾期
不归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员工需要申请事假、病假是,应首先使用年休假天数抵消请病假、事假的天数,冲抵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如当年的年休假已用完,或不足以抵扣,则按公司的考勤制度处理。

4. XX公司每年可根据业务的繁忙情况,结合各种国家法定节假
日,统一明确可以年休假的时段,具体实施可采用自主申报或公司协商安排的方式,相对集中的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在公司规定的年休假时段内,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年休假天数情况,按照请假操作流程,向部门提出休假申请。

5. 各部门应结合自身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对员工提出的年休
假申请进行审核,不允许出现因为员工年休假而影响正常的部门业务开展,部门审核同意后,将《请假申请表》提交人事部审核。

负责销售业务的员工因工作时间特殊,销售部门可视实际情况集中安排员工在无工作任务或工作任务较轻时享受年休假。

6. 中层领导休假,本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后,经部门分管领导及
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科备案。

7. 高层领导休假,本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后,经董事长批准,报
人力资源科备案。

8. 违反以上批假权限随意批假者,其批准的假期一律无效,休
假期间视其情节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5. 未休假等处理办法
1. 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公历年度)使用,因工作原因导致不
能休假的,经主管副总特批后的最多可延长两个月,经延期
后仍未能休假或仍有剩余假期的,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已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
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 对已安排年休假,因个人原因不能休假,经职工本人说明原
因,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可以不休年休假,由于本人原因
不能休假的,下一年均不再补休,也不给予额外补偿。

3. 职工已享受年休假,但出现本办法“三、5”所列情形之一的,
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6. 制度实施及管理
1. 本年休假管理办法由管理部人力资源科制
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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