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人身意外险险种培训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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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完整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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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死亡保险区别
4、保费计算不同
意外险:依据意外死亡和残疾发生概率厘定,与职业有 关;
寿 险:纯保费依据生命表中死亡率及利率为依据,与 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有关;
5、责任准备金计提不同
意外险:按全部保费的一定比例提取; 寿 险:按保单全部净值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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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失踪1.9人。 2011年3月11日,日本因大地震和海啸死亡与失踪人数为
为2.7万多人。 2012年,菲律宾“宝霞”台风则造成1千多人丧生。
人身意外风险的转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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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述 6.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6.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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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要求
理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伤害的含义,意外、伤害
的构成要素。
了解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掌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掌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的异同。
熟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保、可保和特约承保的意外伤
害有哪些?
掌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的给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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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特约承保的意外伤害 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除上两类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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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了解
以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为保险责任,但不
规定具体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地点。
特种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责任仅限于在特定地点遭受的意外伤害或由于特别
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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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3月1日起,保 监会停止销售短期意外险 手撕保单。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PPT课件_OK

5、保险金的给付 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
;残废保险金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202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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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二)与财产保险比较 1、相同之处 (1)短期保险; (2)具有一定的补偿性(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
险而言); (3)费率的确定和保费的缴纳相似; (4)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方法一样。 2、不同之处 (1)保险标的;(2)保险金额确定; (3)受益人指定不同;(4)遵循的原则不同。
25
三、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构成条件
(一)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 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 生在保险期限之内。
202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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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条件
(二)被保险人死亡、残废
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特点: 以投保人单位为投保人; 用对团体的选择取代了对个别被保险人的选择; 规定最低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低,工作性质不同可采用不同的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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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二)按承保风险不同分类 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 1.普通意外伤害保险。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又
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
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
生理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
推定的死亡。
残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处性残
缺(或称缺损) ;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
久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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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条件
2、被保险人的死亡、残疾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残废保险金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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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二)与财产保险比较 1、相同之处 (1)短期保险; (2)具有一定的补偿性(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
险而言); (3)费率的确定和保费的缴纳相似; (4)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方法一样。 2、不同之处 (1)保险标的;(2)保险金额确定; (3)受益人指定不同;(4)遵循的原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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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构成条件
(一)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 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 生在保险期限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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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条件
(二)被保险人死亡、残废
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特点: 以投保人单位为投保人; 用对团体的选择取代了对个别被保险人的选择; 规定最低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低,工作性质不同可采用不同的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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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二)按承保风险不同分类 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 1.普通意外伤害保险。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又
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
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
生理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
推定的死亡。
残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处性残
缺(或称缺损) ;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
久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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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条件
2、被保险人的死亡、残疾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人身意外保险ppt课件

人身意外保险
•
伤害与死亡、残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
即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时,
才构成保险责任。
•
本案中,由于被保险人不知道自己对青霉素
过敏,而医院方也认为可以正常使用青霉素,在
这种前提下发生了悲剧。很显然,青霉素过敏反
应是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直接原因,也是意外伤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保险
一生风险知多少
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危险概率有
•*受伤: 1/3 •*难产(行将生育的妇女):1/6 •*车祸:1/2 •*在家中受伤:1/80 •*受到致命武器的攻击:1/260 •*死于心脏病:1/340 •*家中成员死于突发事件:1/700 •*乳腺癌(女性):1/2500 •*自杀(女性):1/2000人0身意外保险
• 被保险人残疾
• 人身意外伤害残疾是因意外伤害事故直接造成的被 保险人机体损伤,遗留组织器官的缺损或功能障碍。
• 值得注意的是,在意外险中,若被保险人虽然遭受 意外伤害,但是通过治疗或自身修复在180天内 未遗留组织器官缺损或人功身意能外保险障碍,则不属于残疾
• 李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附加了意 外伤害医疗保险。一天,李某因支气管发炎,去 医院求治。医院按照医疗规程操作,先为被保险 人进行青霉素皮试,结果呈阴性。然后按医生规 定的药物剂量为其注射青霉素。治疗两天后,被 保险人发生过敏反应,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医 治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是:迟发性青 霉素过敏。 李某的受益人持医院证明及保险合同 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人身意外保险
按投保方式分:
人身意外保险
• 不承保的意外伤害
• 它一般指那些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的行为引发的意外伤害,这种危险保险人一般都不 予受理。
•
伤害与死亡、残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
即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时,
才构成保险责任。
•
本案中,由于被保险人不知道自己对青霉素
过敏,而医院方也认为可以正常使用青霉素,在
这种前提下发生了悲剧。很显然,青霉素过敏反
应是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直接原因,也是意外伤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保险
一生风险知多少
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危险概率有
•*受伤: 1/3 •*难产(行将生育的妇女):1/6 •*车祸:1/2 •*在家中受伤:1/80 •*受到致命武器的攻击:1/260 •*死于心脏病:1/340 •*家中成员死于突发事件:1/700 •*乳腺癌(女性):1/2500 •*自杀(女性):1/2000人0身意外保险
• 被保险人残疾
• 人身意外伤害残疾是因意外伤害事故直接造成的被 保险人机体损伤,遗留组织器官的缺损或功能障碍。
• 值得注意的是,在意外险中,若被保险人虽然遭受 意外伤害,但是通过治疗或自身修复在180天内 未遗留组织器官缺损或人功身意能外保险障碍,则不属于残疾
• 李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附加了意 外伤害医疗保险。一天,李某因支气管发炎,去 医院求治。医院按照医疗规程操作,先为被保险 人进行青霉素皮试,结果呈阴性。然后按医生规 定的药物剂量为其注射青霉素。治疗两天后,被 保险人发生过敏反应,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医 治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是:迟发性青 霉素过敏。 李某的受益人持医院证明及保险合同 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人身意外保险
按投保方式分:
人身意外保险
• 不承保的意外伤害
• 它一般指那些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的行为引发的意外伤害,这种危险保险人一般都不 予受理。
第七章团险《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简称“团意险”,是以团 体方式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被保险人 因意外事故而导致死亡、残疾给付全部或部 分保险金的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限和 给付方式与个人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基本相 同。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常见险种 一类是通用型的,保险责任单一,费率取决于被保 险人的职业类别,保险金额选择的幅度较自由,适 合与团体健康险组合成灵活多变的保险计划 另一类是可以“对号入座”的“现成品”,专为某 个行业或特定人群设计的具有某种特色的产品。
三、团体保险保障计划的设计思路 (一)设计团体保险保障计划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1、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原则。 每一团体保险保障计划,都应以保险需求为中心, 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例如客户想要一 个以年金保险为中心的保障计划,那么在险种挑 选与组合时就要选取几种年金保险作为中心,其 他短险为辅助,如果客户暂不需要短险,营销人 员也应尊重客户的选择,不能搞搭售。
3、团体风险状况分析 由于缺乏风险管理的知识,更多时候团体对自身 所面临的各类人身风险并没有一个全方位的认识, 更不知如何应用经济手段进行合理处置,以最小 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所以要站在客户的 角度分析团体面临的风险和亟待解决的保障问题, 应该将保险保障计划置于该团体整个风险管理计 划当中,并考虑到客户已有的保障计划和风险管 理方式,以理财顾问的身份协助客户进行风险管 理。
3、团体万能寿险。
团体万能寿险是以团体保险的方式投保的万能寿 险,这种险种在很多方面与个人万能寿险保单的 功能相似。
因为投保团体万能寿险的团体中的被保险人是根 据自己的意愿来确定保险金额的,保费则完全由 雇员自己承担而雇主一般不承担任何保费,所以 与其他的团体寿险不同,在成员脱离团体时,仍 然享受该团体保险计划的保障,而不必将团体保 险转变为个人保险。
第五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2、合同主体不同
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个人, 也可以为两个不同的主体,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或 法人(如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而被保险人只能是自 然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一般还须指定受益人。并 且,意外伤害保险所承保的意外伤害必须发生在被 保险人身上,即被保险人是有可能遭受意外伤害而 得到保险保障的人。人身伤害责任保险的投保人与 被保险人必须是同一主体,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 是自然人,且无须指定受益人。人身伤害责任保险 的被保险人是有可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人,即可 能成为致害人的人。
2、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期限不足一年,只有几天、 几小时甚至更短时间的意外伤害保险。我国目前开办的 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保险、索道游客意外伤害 保险、游泳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型电动玩具游客意 外伤害保险等.3、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3.长期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期限超过一年的意外伤害 保险。
(二)保险条件
学生团体平安险是由学校替学生向保险公司集体 办理投保手续。
被保险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投保时被保险人必须是学校的在校学生;
2、投保时被保险人必须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 生活。
(三)保险责任
学生团体平安险的保险责任有三项:
•1、死亡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而死亡,由 保险公司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废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伤害以致残废,由 保险公司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费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伤害需要治疗时, 由保险公司给付医疗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给付 采用补偿方式,即按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给付。
一、学生团体平安保险
(一)保险的功能与特点 学生团体平安险是以在校的学生为保险对象,
团体意外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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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理赔要求-意外残疾或烧伤保险金(2/4)
意外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索赔申请人填写出险通知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 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复印件;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 或烧伤鉴定诊断书; 4、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5. 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 关证明文件;
成的爆炸、灼伤、污染 或辐射; • (九)恐怖袭击; •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12
• (十一)被保险人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 刑期间;
• (十二)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 (十三)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
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 (十四)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
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10
• 四、责任免除 •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烧烫伤、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
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
9
• 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 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 本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 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 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 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
疾时(含烧烫伤),本公司给付各项残疾保险
6.问题与回答 24
6.问题与回答
4.理赔要求-意外残疾或烧伤保险金(2/4)
意外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索赔申请人填写出险通知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 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复印件;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 或烧伤鉴定诊断书; 4、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5. 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 关证明文件;
成的爆炸、灼伤、污染 或辐射; • (九)恐怖袭击; •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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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被保险人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 刑期间;
• (十二)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 (十三)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
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 (十四)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
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10
• 四、责任免除 •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烧烫伤、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
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
9
• 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 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 本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 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 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 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
疾时(含烧烫伤),本公司给付各项残疾保险
6.问题与回答 24
6.问题与回答
第五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介绍内容PPT

被保险人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但在技术上已不可能 采取措施避免;
被保险人已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在技术上也可以采 取措施避免,但由于法律上或职责上的规定,不能躲 避。
意外
相对被保险人而言是外来的:身体外部的原因 造成
是偶然事件或突发事件:直接瞬间,来不及预 防
非被保险人本意:非本意的、无法预料、违背 其主观意愿
(四)是不是被保险人事先无法预见的; --1、事先没有或者不能够预见; --2、事先能够预见,但因疏忽大意没有预
见; --3、已经预见,但无法抗拒; --4、因道德、公共利益、法律、职责而不
能逃避; 实例判断:被气死、气疯;自己跌倒;自己切
到手指;青霉素中毒;爬墙跌倒;见义勇为;
5.1.4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三)身体
指被保险人的自然躯体,不包括假肢、假牙、 假眼等人工安置的非天然部分 。
(四)伤害的后果——死亡或残疾;后责任扩展 到医疗费、误工补偿等,
5.1.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危险
(一)意外伤害险的不可保风险 (二)特约保意外伤害 (三)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危险
一般承保的意外伤害:一般情况下都可以承保 的意外伤害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述
本节的主要内容 5.1.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 5.1.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5.1.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危险 5.1.4人身意外伤害的特征 5.1.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历史 起源于15世纪 真正形成并获得发展:19世纪40年代后 1848年英国,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1915年,保障范围 经营公司:国外、国内
保险实践中常见的伤害方式:
碰撞(固定物体撞人、运动物体撞人、互撞)、 撞击(落下物体撞机、飞来物体撞击)、 坠落(高处 平地、平地 井、坑洞)、 跌倒、 坍塌、 淹溺、 灼烫(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物理灼伤 )、 火灾、 辐射、 爆炸、 中毒、 触电、 接触(接触高低温环境、接触高低温物体)、 掩埋、 倾覆等 15种意外事故图片资料.doc
被保险人已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在技术上也可以采 取措施避免,但由于法律上或职责上的规定,不能躲 避。
意外
相对被保险人而言是外来的:身体外部的原因 造成
是偶然事件或突发事件:直接瞬间,来不及预 防
非被保险人本意:非本意的、无法预料、违背 其主观意愿
(四)是不是被保险人事先无法预见的; --1、事先没有或者不能够预见; --2、事先能够预见,但因疏忽大意没有预
见; --3、已经预见,但无法抗拒; --4、因道德、公共利益、法律、职责而不
能逃避; 实例判断:被气死、气疯;自己跌倒;自己切
到手指;青霉素中毒;爬墙跌倒;见义勇为;
5.1.4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三)身体
指被保险人的自然躯体,不包括假肢、假牙、 假眼等人工安置的非天然部分 。
(四)伤害的后果——死亡或残疾;后责任扩展 到医疗费、误工补偿等,
5.1.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危险
(一)意外伤害险的不可保风险 (二)特约保意外伤害 (三)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危险
一般承保的意外伤害:一般情况下都可以承保 的意外伤害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述
本节的主要内容 5.1.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 5.1.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5.1.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危险 5.1.4人身意外伤害的特征 5.1.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历史 起源于15世纪 真正形成并获得发展:19世纪40年代后 1848年英国,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1915年,保障范围 经营公司:国外、国内
保险实践中常见的伤害方式:
碰撞(固定物体撞人、运动物体撞人、互撞)、 撞击(落下物体撞机、飞来物体撞击)、 坠落(高处 平地、平地 井、坑洞)、 跌倒、 坍塌、 淹溺、 灼烫(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物理灼伤 )、 火灾、 辐射、 爆炸、 中毒、 触电、 接触(接触高低温环境、接触高低温物体)、 掩埋、 倾覆等 15种意外事故图片资料.doc
意外险培训讲义(PPT75张)

9
第一讲
意外险培训的必要性
3、保险条款理解不透彻,保险责任掌握不准确,经常 将意健险与责任险相混淆。 4、单证使用不规范,没有按照总公司下发的意健险单 证样本规范使用,有的还在用车险单证来代替使用。 (主险、附加险共有78个条款,各条款因为保险标的不 同或者补充的附加风险不同而开办了不同的险种,但条 款的名词理解和开办的主要指导思想变化不大,因此, 今天以大家工作中经常接触的团意险、附加意外伤害医 疗险条款进行串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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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意外险培训的必要性
二、与其它财产险合同相比,意外险有其特殊性。是 定额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而不象其它财产险是 补偿性合同。(定额保险合同是当事人事先约定保险金 额的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时以保险金额作为给付金额。 补偿性合同是以保险标的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合同,财 产保险合同均属于补偿性合同。 三、理赔中存在着许多问题 基于意健险的大力推动和快速发展,总、分公司理赔 部门已将该险种的监控、督导、管理做为日常的一项重 点工作,总公司定期抽查赔案,每季编写意健险理赔通 报,通报各分公司理赔数据和赔案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 题。在我们的日常理赔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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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保险条款解析
4、责任免除:日常工作中容易混淆的主要责任免除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有骗取保险金的可能性,容易 引发道德风险) (2)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 或被谋杀(理解时注意:上述原因导致的打斗、被谋杀等 结果不一定立即发生,可能存在时间差,被不熟悉人员的 误伤是属于保险责任的) (3)被保险人违法、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 措施 (4)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整容手术、内外科手术或其 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11
第二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