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区别PPT
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区别PPT

该保险的保险费用较低。许多企业之所以不愿意为雇员购买保险,保险费用过高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但是,相对于其他的保险而言,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用还是比较低的,市场上的雇主责任险最低只需要一百元左右每人便可以为职员提供一整年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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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的好处
可以稳定企业的永续经营-当企业不幸发生意外灾害时,团体保险可以帮助企业主渡过难关、继续经营,保住万里江山。
三、费率的确定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一般是正常工作期间,或与完成工作任务直接有关的期间。若员工所受伤害并非发生在执行企业安排的任务,或与完成任务有关的活动期间,该险种不承担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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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团意险来说,只要在保单有效期内,排除合同规定的除外责任情形,不论是在工作还是非工作期间,员工遭遇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在保单生效后的每天24小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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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责任期间的差异
在雇主责任保险中,规定了个人保险金额和事故限额,每次发生保险事故,若有多位被保险人受伤,则对每一被保险人保险金给付额的总和不超过事故限额。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每一位被保险人设有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限内,员工个人不论一次或多次遭遇保险事故,该员工获得的保险给付总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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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保人的范围不同
雇主责任险是指以雇主的应负的责任。
团体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作为被保险人员工的生命或身体提供保险保障,其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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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标的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费率根据雇员的行业类别和工资额确定。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根据被保险人所属的行业类别确定。
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是雇主。雇主为了自己的利益购买雇主责任险;另外,政府或者政府职能部门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也愿意为本地区高风险行业的雇员投保雇主责任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也是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雇员不能为自己购买雇主责任险,不能成为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
雇主险、意外险和工伤险区别 PPT

股东介绍
【台湾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台湾地区寿险业龙头,目前客户人数超过750万人,每三个台湾居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 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 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432元。)
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障 (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关于团体意外伤害险与雇主责任险差异分析

报告主旨:关于团体意外伤害险与雇主责任险差异分析说明:一、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的区别1、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不同A、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不论是否上班期间的事故)、残疾、烧烫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赔偿费用只有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赔偿金);B、雇主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雇员因工受到伤害(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赔偿费用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医药费;住院期间的床位费、陪护费、伙食费、取暖费、空调费;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安装假肢、假牙、假眼和残疾用具费用。
)相比较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更加接近工伤保险。
2、法律意义不同根据我国当前法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员工福利性保险,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者近亲属,保险赔款只能转入员工本人或近亲属帐户,在法律意义上不能减免企业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发生死亡或伤残时,员工或家属还可以向企业再索取一份赔偿金。
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可作为一种法律风险转移,受益人为企业,保险赔款直接转入企业帐户,转移企业因员工意外事故而产生民事赔偿风险。
3、纳税政策不同从税收政策上分析,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因属于福利性保险,是企业自愿为员工赠送的保险,因此需要进行纳税申报。
而雇主责任险可以列入企业成本进行开销,无需额外申报纳税。
4、赔偿条件不同A、住院天数差异较大,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对雇员住院时间有明确约定,一般为事故发生后180天,对于小伤影响不大,单对于骨折等事故无法承担二次手术等费用。
B、残疾标准差异加大,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残疾鉴定标准为保险公司名列的几种情形,通常需要缺肢或功能丧失方可理赔,条件十分苛刻。
而雇主责任险对伤残等级标准参照工伤部门的标准执行。
团意险与雇主险的区别ppt课件

承 保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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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C意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
财险,寿险 请在此输入您的文本。请在此输
公司均能投 入您的文本。 保
7
雇主责任雇险主中所有 的理赔款项包括医 疗报销,住院补贴, 误工费,伤残赔偿 及身故赔偿均划归 企业公帐由企业全 额赔付给员工,在 法律程度上起到保 护企业的作用。
赔 款 划 归
4
有 雇主
以e家国寿的条款为例:100 元/天,最长不超过365天, 免赔3天,与主险同享保额 为了更大程度补企业的风险,
雇主保险还可以同时附加误
工费补贴和住院补贴,其中
误工费补贴大部分公司需要
住院才能补贴误工费,也有
少数公司进行门诊误工费补 贴,一般会有3到5天不等的 免赔天数,误工费必须是工 伤事故才能进行补贴。
诉 讼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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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入您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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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分
析
案例:一个工人在
单位工作时受伤了 ,花去住院费2万 元。造成了残疾, 要赔偿5万元。和 单位达不成协议,
起诉至法院,法院
判定单位要赔偿七
万元。承担诉讼费 2000元。
雇主责任险,在 保额内,保险公 司会赔偿单位应 该承担的全部费 用72000元。
伤 残 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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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家国寿标准
团C意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行请在业此标输准入您)的》文本。请在此输 伤残 1-10入级您的赔文付本比。例为: 100% 、 90% 、 80% 、 70% 、 60% 、 50% 、 40% 、 30% 、 20% 、10%
团体人身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都是保证人身遭受意外伤害时负赔偿责任,但两者之间有重要区别。
区别如下: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1、二者的被保险人不同。
在雇主责任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雇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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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2、二者的保险标的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标的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则是被保险人(雇员)的身体或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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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3、二者的赔偿依据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依据是法律或雇佣合同,只有在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雇主应对雇员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才负责赔偿。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依据则是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保险人是根据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死亡或伤残程度予以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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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4、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在雇主责任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被保险人(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或全部。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但这种给付并不能免除或减少投保的单位或雇主对被保险人应尽的赔偿责任。
从法律上讲,得到团体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在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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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5、保险金额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保额一般确定为雇员年工资的一定倍数。
而团体人身意外险的保额由投保方自行确定。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之比较分析

1.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概念团体人身保险是指用一张总括的保险单对一个团体的成员提供人身保险保障的保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残疾的保险。
(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是单位、组织,被保险人是该团体的成员。
(2)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其成员(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即对被保险人生命的灭失和身体的受伤给予保险保障,由此减少被保险人及其家属的经济负担。
(3)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主要决定于被保险人所从事的职业类别。
2.雇主责任险的基本概念雇主责任险是指由雇主投保的,保障其员工在受雇工作期间遭受意外而受伤、死亡或患与工作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死亡或伤残,雇主因此而须负责的医药费、诉讼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1)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是雇主(即单位),被保险人是雇工。
(2)雇主责任险的标的是一种责任,即雇主依法和根据雇佣合同应对其员工在受雇工作期间遭受意外而受伤、死亡或患与工作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死亡或伤残,因此而须负责的医药费、诉讼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3)雇主责任险的费率主要由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决定。
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险的关系1.相似之处。
二者在许多方面有相似之处,尤其是在实务操作中。
(1)投保人相同。
二者的投保人都是单位、组织或团体。
一般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绝大部分由投保人负担,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由投保人负担。
(2)投保手续类似。
投保这两种保险均需填写团体保险投保单、以一张总保险单保障许多人。
(3)确定费率的基本因素相同。
这两个险种保险费率的确定都要考虑员工所属的职业类别。
2.不同之外二者的区别涉及人身保险与责任保险的根本区别。
(1)保险标的。
人身保险直接为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提供保险保障,其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将给付相应的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金付给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或被保险人。
雇主责任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对比分析

二、意外伤害险介绍
(三)保险责任-1
♦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 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 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伤害险介绍
(三)保险责任-2
♦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一百八十日内造成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 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 单中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三、两个险种对比
(二)不同点
2.保险金额确定 雇主责任险保险金主要考虑雇员的伤残程度和在特定 时间段内的平均工资额。 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根据一定方式估算或按约 定的价值确定,意外伤害保险金给付主要根据被保险人的 身体残疾程度和保险金额。
三、两个险种对比
(二)不同点
3.保险责任期间的差异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一般是正常工作期间,或 与完成工作任务直接有关的期间。 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在保单生效后的每天24小时均 有效,而不论是在工作期间,还是非工作期间。
四、两个险种使用区别
案情简介
2009年6月,某企业主为其员工每人购买了团体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每人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保险期限 为1年。2010年4月19日,该企业员工小吴在施工过程中不 幸从高处坠落至死。不久,保险公司把保险金赔付给了小 吴的亲属。但小吴的亲属又找到该企业,要求赔偿小吴死 亡补偿费等共计人民币12万元。该企业认为,已为小吴购 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小吴的亲属也从保险公司得到赔 付,小吴的亲属无权再要求赔偿。请问:已为雇员购买人 身意外伤害险,雇主还应担责吗?
三、两个险种对比
雇主险、意外险和工伤险区别 PPT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432元。)
还应该投保商业保险进行补充:
团体意外险
工伤补充 保险
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保险责任
凡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员工,于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从事与本保险单所载 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 保险人根据劳动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须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据本保险 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 (一)死亡赔偿金; (二)伤残赔偿金; (三)误工费用; (四)医疗费用。 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必要的、合理的诉讼费用,保险公司负责在保险单中规定的累计赔偿限额内赔偿。 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对本保险单项下的各项赔偿的最高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险单中列明的累计 赔偿限额。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27920元。
那么,买了工伤保险就万事无忧了吗?
1、工伤保险不赔付的人(例: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试用期员工); 2、工伤保险不赔付的项目(例:误工费、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一次 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3、繁琐的投保、理赔手续,劳心费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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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标的不同
• 雇主责任险是指以雇主的雇主责任为承保 风险的责任保险,其保险标的是雇主对雇 员在法律上应负的责任。 • 团体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作为被保险人员 工的生命或身体提供保险保障,其保险标 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三、费率的确定不同
• 雇主责任险的费率根据雇员的行业类别和 工资额确定。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根据被保险人所 属的行业类别确定。
案例
• • • • • • • 陈某是一名个体户,多年来一直承包某钨矿多口矿井的开采。因采矿是一种高度危险作业,为规避风险, 2006年1月,陈某为其手下的30多 名民工每人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险的保险限额为8万元人民币。2006年7月25日下午3时10分左右,爆破工刘某在陈某的一 口矿井实施爆破过程中,不幸被一块飞石击中头部当场死亡。不久,保险公司把8万元保险金及时赔付给了刘某的亲属。嗣后,刘某的亲属 又找到陈某,以雇员受害赔偿为由,要求陈某赔偿死亡补偿费、丧葬费、亲属为处理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11.7万元。陈某认为,已为刘某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也已向刘某的亲属赔付了保险金,自己的义务已 尽到,刘某的亲属无权再要求赔偿各种费用,因此拒绝赔偿。刘某亲属遂将陈某诉至法院,因而成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陈某赔偿刘 某亲属各种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9.6万元。 法理评析: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 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条规定的雇主责任是一种严格的责任、无过错责任,即只要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过 程中遭受了人身损害,而不问雇员存在过错与否,雇主均要对雇员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帮助雇主转嫁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所应承担的赔偿风险,各人寿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了一种新型的险种——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受伤、残 废或因患有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需负担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 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由此可见,雇主责任险是一种代替责任险,在这种险种中,当集投保人、 被保险人于一身的雇主的雇员发生人身损害的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代替雇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而免除雇主亲自赔偿的责任(除非雇 员发生人身损害的遭受的实际损失超出保险限额)。 人身意外伤害险是指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雇 主责任险都是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予以给付的保险,两者之间具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时又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1、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雇主赔偿责任,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 2、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雇主,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既可是同一主体,也可以是两个不同的主体,既可由 雇主为其雇员投保,也可由雇员、个体生产者或者自由职业者为自己投保。 3、雇主责任险的直接受益人是雇主,在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雇主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人代为承担,而人身意外伤害险 的直接受益人为发生伤亡意外的包括雇员在内的人员,保险人向雇员赔付后,不能免除雇主的赔偿责任。这是雇主责任险与人身意外伤害 险的最大的区别。 小结:本案中,雇主陈某为其雇员刘某投保的是人身意外伤害险,而非雇主责任险,在保险人赔付刘某的亲属后,当然不能免除陈某应当 依法承担的雇主赔偿责任,刘某亲属要求陈某承担雇员受害赔偿责任的请求是合理合法的。
雇主责任险的好处
• 雇主责任险是专为雇主设立的。雇主责任险所针对的客户 群体是企业老板,而该保险的销售也是为了帮助雇主规避 风险,因此相对于其他规避风险的保险而言,雇主责任险 还是不错的选择。 • 该保险的保障非常全面。该保险能够有效的规避雇员意 外风险,同时还为雇员提供了职业病补助以及误工津贴, 因此当职员发生意外事故或者不幸患上职业病的时候,该 保险都能够提供为职员提供相应的赔偿,这样也就帮助雇 主规避了赔偿的风险。 • 该保险的保险费用较低。许多企业之所以不愿意为雇员 购买保险,保险费用过高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但是, 相对于其他的保险而言,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用还是比较 低的,市场上的雇主责任险最低只需要一百元左右每人便 可以为职员提供一整年的保障。
四、保险责任期间的差异
•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一般是正常工作期 间,或与完成工作任务直接有关的期间。若员 工所受伤害并非发生在执行企业安排的任务, 或与完成任务有关的活动期间,该险种不承担 赔偿义务。
• 对团意险来说,只要在保单有效期内,排除合 同规定的除外责任情形,不论是在工作还是非 工作期间,员工遭遇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在保 单生效后的每天24小时均有效。
一、投保人的范围不同
• 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是雇主。雇主为了自己的利益购买 雇主责任险;另外,政府或者政府职能部门为落实安全 生产责任,也愿意为本地区高风险行业的雇员投保雇主 责任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也是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 雇员不能为自己购买雇主责任险,不能成为雇主责任险 的投保人。 • 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投保人是多样的。雇主可以为自己买, 也可以为雇员购买,还可以为与他有关系的第三人购买, 雇主就是投保人;雇员也可以为自己购买,雇员自己是 投保人;当然与被保险人有关系的第三人也可以为被保 险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这时与被保险人有关系的第 三人就是投保人。由于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单具有商品 属性,一般排除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
五、保障限额不同
• 在雇主责任保险中,规定了个人保险金额 和事故限额,每次发生保险事故,若有多 位被保险人受伤,则对每一被保险人保险 金给付额的总和不超过事故限额。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每一位被保险人设有 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限内,员工个人不论 一次或多次遭遇保险事故,该员工获得的 保险给付总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六、保障范围不同
• 雇主责任险保障雇主对雇员在受雇过程中 伤亡、疾病的赔偿责任。பைடு நூலகம்非因工作或非 工作时间内雇员的人身伤亡和疾病,雇主 责任险不予负责。包括职业病伤害,误工, 诉讼费等。
• 意外伤害对工作不工作期间受到的意外伤 害都陪,不包括误工,诉讼,职业病的伤 害治疗。
七、作用不同
• 雇主责任险是为缓和劳资纠纷,保障雇员 的利益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其客观上还 起到保障雇主权益的作用。 • 意外伤害保险是为应对被保险人不幸因意 外事故引致身故或残疾的风险而产生和发 展起来。
团体意外险的好处
• 可以稳定企业的永续经营-当企业不幸发生意外灾害时,团体保 险可以帮助企业主渡过难关、继续经营,保住万里江山。 • 可以减轻雇主法律上的责任-当职业灾害发生时,藉由团体保险 可以帮您解决员工职灾伤残及死亡的问题,减轻企业经营的风 险。 • 可以减少员工的流动率-透过团体保险的保障,身故或残废的员 工都可以获得适当的照顾,员工生活有保障,自然可减低流动 率、提升生产力了。 • 可以吸收高素质的员工-优秀的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透过团 体保险的福利计划,更可以吸收优秀的人才,赢得员工的忠诚, 避免人才的流失。 • 团体保险费用的支出可以享受免税的优惠-每位员工、每月二千 元内的团体保险保费,可以核实认列费用,既为员工谋福利, 又为公司节税,何乐而不为呢?
卖点、优势
• • • • 责任简明、便于理解 价格低廉、保障程度高 承保条件宽,适应性强 投保手续简便,无须健康告知与体检
• 可单独投保,也可搭配意外伤害医疗险、 被保险人家庭成员意外险、责任险
为什么要买意外险
• • • • 企业经营风险的转移 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提高员工凝聚力 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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